收藏 分销(赏)

美的集团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模板.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425766 上传时间:2024-05-30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0.54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美的集团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模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美的集团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模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广东美集团空调事业部文件 美冷字[]34号 签发人:张河川 优异职员评选管理措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标 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广大职员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停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各单位全体基层职员,包含各科室、车间(厂)办公室人员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职员。中高层干部不参与事业部优异职员评选。 第三条 一线职员 1. 制造系统:包含制造工艺人员、检验人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辅助工人等; 2. 研发系统:包含直接从事新品研究、开发、测试评价技术人员、中试工厂试制员等; 3. 营销系统:包含驻外业务、推广、维修、售后技术、财务、导购等职员(含当地招聘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归口管理部门 事业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事业部优异职员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第五条 相关职责 各二级子企业、职能部应参考本措施组织制订、完善本单位优异职员评选管理措施,并负责依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本单位内部优异职员,及依据名额百分比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第三章 评选标准 第六条 分类 优异职员按工作性质分成办公室人员、车间作业长和班组长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职员。评选时,向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职员倾斜。 第七条 基础条件 优异职员必需含有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 在事业部连续工作1年以上; 2. 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99.7%以上; 3. 品德端正,遵纪遵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行为; 4. 工作认真负责,主动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协议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工作失误; 5. 热爱美,爱岗敬业,乐于助人,和同事相处融洽; 6. 完全胜任本职员作,能很好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 优先评选条件 在基础条件已含有条件下,含有下列条件之一职员可优先参与评选,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以下分值均表示最好情况时得分,为该项目标满分;评选时将依据实际情况扣减后计正分。 一、 办公室人员 1. 刻苦专研业务知识,在本职岗位工作成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普遍好评。(30分) 2. 努力改善工作成效或经过合理化提议,为企业发明显著经济效益。(20分) 3. 对推进品质管理、成本控制工作和在体系监控、维护方面作出突出贡献。(15分) 4. 克已奉公,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10分) 5. 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10分) 6. 在集团和事业部取得重大奖励和表彰。(10分) 7. 努力提升本身素质,经过自学或其它形式取得更高一级学历或学位,并能在工作中得到发挥。(5分) 二、 车间作业长、班组长 (一)除含有第七条列出基础条件外,还应含有下列必备条件: 1. 班内最少有一个QC小组组长及两个以上组员,该QC小组能够根据企业标准QG/MK08.35《QC小组管理措施》开展活动; 2. 班内没发生过质量事故。这里质量事故是指:①制造过程中,班内相关人员违反相关要求或通例,造成100台(件)以上,总价值在3000元以上产品因类似问题需返修、报废或不合格;②产品投放市场后,被消费者、经销商或用户服务科投诉有性质严重部分质量问题(如机内有手套或打错包装等); 3.班内材料、零部件进、耗、产帐目清楚,无金额在元以上重大不明帐目; 4.班内无违反ISO9001/ISO14001体系而被事业部通报批评案例; 5.班内无违反MRPII操作规程而被事业部通报批评案例; 6.无工伤事故; 8. 班内职员无打架斗殴等重大违纪及违法现象; 9. 班内工作气氛友好融洽,无集体怠工现象。 (二) 优先评选项目有: 1. 按月考评,质量水平超出车间指标要求。质量水平评价关键基于自错(含自检、互检)及合格率。各车间将上级下达质量指标分解到各个班,作为车间对班质量指标。(30分) 2. 按月考评,生产效率超出车间指标要求。各班生产效率指标,以每小时产出量计算,由车间依据排产任务及实际情况,在现有基础上制订。(15分) 3. 在本单位或品质管理部组织QC小组活动结果发表中获奖或在全国、省、市获奖。(15分) 4. 按月考评,班内设备故障率在5%以下。(10分) 5. 各车间(厂)每七天组织现场评选,或利用上级单位每七天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验结果,对评选良好班实施加分。(5分) 6. 每个月一次对班组园地、板报进行评选加分。(5分) 7. 广泛征求合理化提议,采取自主改善活动,效果良好应予加分;若对产品质量、成本、功效有较大贡献且经技术开发部、测试中心或生产管理科书面确定,应给重奖。(5分) 8. 班内人员在事业部、集团举行各项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5分) 9. 职员在社会上因好人好事受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书面表彰或感谢。(10分) 三、 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职员 1. 工作绩效综合评价。制造系统侧重于自错率、合格率及服务到位、反应速度等方面评价;研发系统侧重于新品开发质量、进度等方面评价;营销系统侧重于销售任务、广告费用、投诉处理等工作实施能力方面评价。(30分) 2. 经过创新,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为企业发明显著经济效益。(20分) 3. 在品质、成本控制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15分) 4. 在QC活动、团体建设、合理化提议等活动中表现优异并取得重大奖励、表彰。(10分) 5. 克已奉公,为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5分) 6. 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5分) 7. 在集团和事业部取得重大奖励和表彰。(10分) 8. 努力提升本身素质,经过自学或其它形式取得更高一级学历或学位。(5分) 第九条 标准说明 各职能部、二级子企业应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此标准基础上细化、充实和完善各评选条件,确保评价体系统一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评选时间 事业部优异职员评选时间为每十二个月7月份,十二个月集中评选一次;并要求各二级子企业、职能部在6月底以前完成本单位内部优异职员评选,并向事业部推荐。 第十一条 评选人数 事业部优异职员候选人30名(每十二个月可依据实际情况作对应调整),事业部经综合评价后从中择优选出20名,评为事业部优异职员。 第十二条 倾斜标准 1. 二级子企业、技术开发部、营销部职员相同条件下优先评选。 2. 制造、研发和营销一线职员相同条件下优先评选。 第十三条 各单位内部评选 各职能部、二级子企业依据本单位内部优异职员评选管理措施,组织本年度优异职员评选。 第十四条 候选人推荐 事业部依据下属各单位职员总人数、整体素质等情况确定优异职员候选人分配名额;各单位组织填写“美空调事业部优异职员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长或子企业总经理审批签字后,按要求名额向事业部推荐申报。 第十五条 评选小组组成 事业部优异职员评选小组由各职能部管理科科长、二级子企业管理部部长等人员组成,总人数为12-15人,事业部下属各单位标准上只能选派1名评委。 第十六条 初步筛选 评选小组组员依据评选标准对优异职员候选人进行初步筛选,不符合事业部评选条件职员将不再参与下一轮投票评选。 第十七条 投票表决 评选小组组员对经初步筛选后优异职员候选人进行差额投票评选,每个小组组员一人一票,按得票高低选出前20名,即为事业部优异职员;若第20名有多人得票相同时,可对相同票数候选人再进行投票表决,按得票高低选出其中1名。 第十八条 报批及调整 经评选小组评选出20名优异职员名单连同候选人申报表,报事业部经营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在报批过程中有重大质疑和申诉时,可召集评选小组再进行评选。 第五章 优异职员奖励 第十九条 奖金起源 事业部优异职员奖励资金起源于事业部及下属单位管理基金,由经营管理部根据报批金额统一支取。 第二十条 奖励标准 事业部优异职员由经营管理部组织实施奖励,标准上安排出国旅游,特殊情况下可组织中国旅游;若颁发奖金,参考标准为3000元/人。 第二十一条 其它 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内部评选出优异职员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奖励,标准上要求已获奖励事业部优异职员不在各单位内部反复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措施由经营管理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措施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销售年度优异职员评选遵照本措施实施。 美空调事业部 二OOO年四月五日 发:各单位 送:张总、方副总、辛副总、各部长 抄报:总裁办公室 印发份数:31份 其中存档1份 美空调事业部 优异职员候选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进厂时间 学历 出生日期 岗位名称 申报类别 办公室人员 作业长、班组长 一线职员 基础条件描述 优先评选条件描述 职能部主管部长或子企业总经理评价意见 署名: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中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