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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中小学中途辍学学生通报及复学教导处理步骤图 附件一
一、中辍生类别:
第一类:未经请假未到校上课达三日以上之学生;
第二类:学期开学未到校注册达三日以上之学生 (含新生未入学);
第三类:转课时未向转入学校报抵达三日以上之学生;
第四类:其它原因失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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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辍生通报及复学教导处理步骤
第一类中辍学生 第二、三、四类中辍学生
△ 凡学生有缺旷课情况,导师应实时以电话联络家长,了解学生动向(原因) ,必需时应会同相关人员进行家访。
△ 学生连续旷课满三日,导师应报请训导四处理,由生教组寄发挂号信函通知家长。
发觉中辍学生
中辍学生通报
△ 注册组于学生三天以上未注册 (含新生未入学) ,或其它原因失学者,应实时了解学生动向,以作后续之处理。
△ 转学学生经过三天未到申请转入学校报到时,转出学校注册组应了解学生动向,列管处理。
★导师职责
★教务处职责
★训导处职责
△ 学生有第一类中辍情况时由生教组实时上网通报(中辍网址:..mlss.edu.tw),通报完成后以书面函报所在地强迫入学委员会、社会局、各区中心学校。
△ 失踪学生数据经网络系统上传至警政署再传至警察局。
★教务处职责
△ 学生有第二、三、四类中辍情况时由注册组实时上网通报(中辍网址:..mlss.edu.tw),通报完成后以书面函报所在地强迫入学委员会、社会局、各区中心学校。
△ 失踪学生数据经网络系统上传至警政署再传至警察局。
校内会知步骤
★训导处职责
△ 通报完成,请打印备份通报单
△ 生教组应将备份通报单一份会知注册组,做相关学籍及成绩以后续处理。
△ 备份通报单一份送交教导室,做诊疗及转介之处理。
★教务处职责
△ 通报完成,请打印备份通报单
△ 注册组应将备份通报单一份会知生教组,做
相关出缺勤管理以后续处理。
△ 备份通报单一份送交教导室,做诊疗及转介之处理。
校内诊疗及处理
★ 辅
校长、教导室
△ 教导室(个案管理者)经生教组或注册组知会中辍学生个案 (备份通报单) 后,应择时会同训导处及导师进行追踪并深入了解中辍原因。
教导室协调各处室配合中辍学生个案之教导,并填写「国民中、小学中途辍学学生个人档案表」、「国民中、小学中途辍学学生追踪协寻纪录暨复学教导纪录」 (表格由本局统一订定)。
△通常性适应困难之学生由教导室负责进行相关教导工作。
△ 视学生中辍原因 (个案情况) ,必需时由学校「中辍学生判定安置教导小组」帮助协调各处室配合中辍学生个案之教导,转介至社会局、警察局、医疗院所或所在行政区之少辅组等相关机构协同追踪教导;学生经学校教导复学安置后之复杂、特殊个案则报请教育局帮助处理。转介后,教导室仍应定时和转介单位保持联络,了解教导情形。
个案情况
家长未能督导儿女入学
转介
外单位
追
踪
和
辅
导
复
学
结案通报
家庭功效不良、性侵害、性交易、家暴学生
行为偏差之学生
有职训及就业意愿学生
生理或心理待诊疗学生
行踪不明之学生
受保护管束学生
区公所强迫入学委员会
社会局(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少 辅 会各区少辅组
劳工局暨职训
、就服中心
卫生局暨医疗院所
警察局暨
学生校外会
法 院
保护官
△家庭访视
△帮助中辍
学生复学
△劝导罚锾
△家庭访视
△帮助处理
家庭问题
△个案教导
△帮助复学
△家庭访视
△个案教导
△帮助复学
△帮助提供职业训练及就业服务资源
△诊疗病因
△门诊诊疗
△安排健康
照料
△访查协寻
△通报家长及
学校训导处
并撤销协寻
△个案列管
△个案
列管
△追踪
教导
△ 学生经教导返校复课时,由学校「中辍学生判定安置教导小组」评定学生情况,做适切之安置方法 (包含编班、补救教学、亲师恳谈及个案教导等)。
△ 学生经教导返校复学后,教导室应通知转介单位。
△ 学生复学后转课时,转出学校应负责确定学生进入转入学校后始可办理结案。
△学生除复学外,若为就医、出国或逾龄,教导室可将该个案作结案之处理。
△ 注册组于中辍学生个案返校复学后,实时上网通报复学 (中辍网址:..mlss.edu.tw ) 及书面函报所在地强迫入学委员会、社会局、各区中心学校。咨询单位:各中辍学数据处理区域中心学校。
△通报完成,请打印备份通报单,会知训导处及教导室。
★
各
处
室
中心学校
复杂、特殊个案
教育局
△帮助学生复学、教导
各单位处理情形应适时回报学校、并由学校视情况邀集相关单位举行鉴安辅小组会议。
★
教务处
(一)学校对中辍生通报追踪作业步骤
1. 导师:学生连续旷课满三日,应报请训导四处理,由生教组寄发挂号信函通知家长。
2. 训导组:
(1) 由生教组实时上网通报(中辍网址: ..mlss.edu.tw),通报完成后以书面函报所在地强迫入学委员会、社会局及各区中心学校。
(2) 通报完成,请打印备份通报单。
(3) 生教组应将备份通报单一份会知注册组,做相关学籍及成绩以后续处理。
(4) 备份通报单一份送交教导室,做诊疗及转介之处理。
第4天
第1
至
3天
1. 导师:应以电话或其它方法(如家访、计算机网络…)联络学生及其家长并作成纪录,第1天请向训导处报备。
2. 训导组:应派员或请区公所代表(如强迫入学委员会、里长、里干事等)家访并作成纪录。
1. 应派员或请乡公所代表(如强迫入学委员会、里长、里干事等)家访并作成纪录。
2. 疑似出国学生,请学校函请「内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确定该生确实无出国纪录后通报中辍。
第1类中辍生
第2、3、4类中辍生
1. 注册组于学生3天以上未注册 (含新生未入学) ,或其它原因失学者,应实时了解学生动向,以作后续之处理。
2. 转学学生经过3天未到申请转入学校报到时,转出学校注册组应了解学生动向,列管处理。
3. 由注册组实时上网通报 (中辍网址:..mlss.edu.tw),通报完成后以书面函报所在地强迫入学委员会、社会局及各区中心学校。
4. 通报完成,请打印备份通报单。
5. 注册组应将备份通报单一份会知生教组,做相关学籍及成绩以后续处理。
6. 备份通报单一份送交教导室,做诊疗及转介之处理。
第5天
教导处
1.建置中辍生个人档案卷宗,并填妥「国民中、小学中途辍学学生个人档案表」 (表格由本局统一订定,请参见中辍工作实务手册)。
第6天
教导处
1. 分配个案,确定负责教导老师完成。
2. 评定个案是否转介其它单位帮助,填写转介单完成。
导
师
及
训
导
组
教导处
导
师
及
训
导
组
学生无请假期间之联络作业
分配个案教导
建立个管档案
追踪协寻
中辍通报
鉴安辅会议
1. 30天内:
(1)平均2星期1次,以多元方法进行联络,比如:电话、家访、计算机网络、问询邻居、问询原就读学校(新生或转学生)、存证信函、查户籍、函请入出境管理局确定学生是否出国…等。
(2)第30天内学校最少应追踪2次(包含一次家访及转介单位处理情形)并由教导室填写「国民中、小学中途辍学学生追踪协寻纪录」 (表格由本局统一订定,请参见中辍工作实务手册)。
2. 30天后:
(1) 行踪不明学生:30天1次(再行追踪3个月以后可视情况降低频率)
(2) 非行踪不明学生:30天1次(视学生情况增加次数)
1.平均每学期2次,视个案特殊需求增加召开次数。
每学期
教导处
(二)学校对中辍生复学实施步骤
五个工作天内
中辍生表示返校意愿或家长提出复学
帮助中辍生完成复学程序。
校内鉴安辅会议评定
导师及各处室
心理教导、行为教导、课业教导、班级教导及亲师沟通,统整安置教导方法或计划。
1.出缺席配合方法。
2. 偏差行为处理及配合方法。
导师及任课老师
1.评定学生学业成就能力。
2.帮助学生适应班级之教导方法。
教导处
1.帮助中辍生学籍及成绩衔接宜、编班及返回原班事宜。
形成安置教导共识
学校内部、家长有不一样意见
训导组
家长
1.督促学生上学。
2.配合学校
安置教导方法。
学生稳定复学
提出因应学生适应情况所作弹性安置教导之方法或计划
各处室
(教导处统筹协调)
其它
学校连续追踪教导
五个工作天内
医疗诊疗安置
合作式中途班
专案暂读补校
校内安置
学校各处室中辍生通报及复学教导职掌分工表 附件二
处室
学生类别
职掌
教学组
开学未注册、转出未转入就学、其它原因失学者(第二、三、四类中辍生)
1.上网通报中辍→打印中辍学生中辍通报单→校内相关单位会签+校外通报函稿(签稿并陈) →核章完成通报单影印相关单位→校外发函后备查。
2.学生生病或出国离境原因免通报,注册组自行登录列管备查。
3.中辍生因迁居申办转学,应先在原校办理复学后,才可再办理转学。
4.中辍生(含第一类中辍生)复学→上网通报复学→打印中辍学生复学通报单→校内相关单位会签+校外通报函稿(签稿并陈)→核章完成通报单影印相关单位→校外发函后备查。
5.中辍生复学编班请协调训辅单位妥适安排或经鉴安辅会议研议学生另类学习方案。
6.中辍生复学后学籍衔接,可协调学生能力,实时安置继续原年级就学或重读未完成年级,不得延缓中辍生复学。
训导组
未请假未到校上课达三日以上学生(第一类中辍生)
1.填中辍学生通报单→上网通报中辍→打印中辍学生中辍通报单→校内相关单位会签+校外通报函稿(签稿并陈)→核章完成通报单影印相关单位→校外发函后备查。
2.学生中辍后结合学生校外会追踪协寻并填制追踪协寻纪录。
3.失踪学生寻获未复学→上网通报(填注寻获日期)→依警政单位来文签会校内相关单位→主动教导复学。
4. 失踪学生寻获后再度失踪→上网通报(至寻获复学数据维护点选『维护』,删除寻获日期后「确定修正」)→数据将由系统再次送至警政署计算机细统。
5.配合注册组中辍生复学编班妥适安排或经鉴安辅小组会议研议学生出缺勤管理及另类学习方案。
6.中辍生复学后出缺勤管理、就学准备及相关个案教导策略。
教导处
第一、二、三、四类中辍生
1.受理注册组和生教组会签之通报单→上通报网查询确定。
2.填制中辍生个人档案表及复学教导纪录,负责中辍学生之个案管理。
3.中辍生个案安排校内人员认辅及定时追踪教导复学。
4.适时或定时依个案情况召开校级鉴安辅小组会议,研议教导个案复学策略或转介校外支持单位。
5.负责中辍生业务统一对外联络窗口,主动协调校外支持单位,追踪教导中辍学生复学和安置。
6.教导通常适应困难学生复学及就学准备,
7.中辍生复学后应安排认辅老师或义工连续教导。
8.中辍生复学后转学、超龄或出国,视为中辍生个人结案处理。
导师
全部学生
1.透过学生基础数据AB卡、多种测验数据、部分晤谈统计等数据了解学生,针对特殊情况学生给关心。
2.掌握出缺席情况,注意学生日常行为表现,敏于知觉问题行为并立即处理。
3.统计学生问题行为及处理过程、家长反应态度,提供教导依据。
4.发觉学生优点,给表现机会,建立自信心,增加成就感。
5.利用电话、家庭联络簿、家庭访视等方法,随时联络家长,并加以统计。
6.无故缺课达三天者,填写速报表通报训导处并给予追踪。
任课老师
全部学生
1.改善教材教法俾能引发学生学习爱好。
2.上课确实点名,预防缺课、逃学行为,遇不明原因缺课者,立即知会导师或训导处。
3.主动关心并激励学习困难学生,实施最有效之教学评量,建立不一样程度学生信心。
4.上课中发觉学生问题和导师、教导室联络,主动处理。
5.主动担任认辅老师,诚恳爱心帮助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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