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制度建设
一、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及各部门工作条例
序言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作为一个在院党委领导、院团委指导下,拥有4000多会员学生组织,一直以来凭借着优质管理、出色工作和旺盛人气,在南昌大学校内产生着相当影响力,是当之无愧“品牌学院”之一。
本学期,新一届学生会决心将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作为新学期工作关键之一。为此,经新学期主席团全体会议研究决定,补充修订《南昌大学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制作了包含制度及工作程序指南《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手册》,使之和时俱进,愈加符合新形势下学院学生会工作要求。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工作手册
制度篇
一: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二、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条例
三、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长级会议条例
四、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门会议条例
五、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组员考评措施
六、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门考评条例
七、办公室值班条例
(一)值班制度
(二)惩戒制度
(三)附则
八、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活动制度
(一)各项活动申报基础要求
(二)活动申报
(三)活动策划内容
(四)活动步骤
九、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
(一)财务管理
(二)财务收支
(三)账目
十、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免(辞)职和聘用制度
十一、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新闻制度
十二、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指南篇
(一) 办公室值班指南
(二) 报销指南
(三) 打印指南
(四) 公文格式指南
(五) 教室程序指南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是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双学位学生)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是在经济管理学院党委领导、经济管理学院团委指导下建立学生组织。
第三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成长、成才和成功服务。本会秉承“做一流工作,创品牌学院”院训,以开展每十二个月一度“七项全能·年千分”班级挑战赛为龙头,实施大学生“个性教育工程、共性教育工程”,
第四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基础任务
(一) 坚持四项基础标准,遵照和落实党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方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开展多种健康有益活动,使之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合格人才;
(二) 发挥联络学院部门和广大同学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院相关学生事务民主管理,反应同学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具体利益;
(三) 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基础建设;
(四) 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活动,推进学院文明建设,发明富有特色学院文化气氛;
(五) 维护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员之间团结,帮助学院发明良好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六) 加强同校级学生会和弟兄学院学生组织联络和交往,促进了解,加深友谊,促进学生会工作开展。
第二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凡取得南昌大学学籍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和专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依据本章程享受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受平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有权经过多种正当路径和方法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提议;
(三)享受参与本会组织多种活动权利;
(四)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碰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处理;本会各级组织必需认真对待;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察期间不享受上述权利。
第七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给予权利时,必需推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利益,不得妨碍她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主动参与本会组织多种活动,实施本会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工作,维护本会荣誉。
第八条 各级学生会干部除推行会员义务外,必需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全院学生会组织由南昌大学经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南昌大学经管学院学生委员会、院学生会主席团和学科分会学生会组织组成。遵照民主集中制组织标准,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条 南昌大学经管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一)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组织最高权力机构。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标准上最少每三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代表同意,报请院党委同意,能够提前或延期举行。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才能召开,决议应得到和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经过;
(二)全院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1、审议和同意学生会代表大会上届委员会所作工作汇报;
2、修改本会章程;
3、讨论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4、选举产生下届学生委员会;
5、讨论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
(一)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是南昌大学经
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最高权力机构,由院党委、团委提名,全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二)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包含院学生会主席团组员、秘书长、各学科分会学生会主席组成。
(三)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设主席团、秘书处、新闻中心、组织部、体育部、文艺部、青年志愿者协会、公关部、学习部、女生部、心剪发展部、权益部、思达创业社、经贸学社。同时还设有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两大分会组织。
第十二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一)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是南昌大学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实施机构,由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对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委员会负责。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秘书长1人,学科分会主席2人。主席团对院学生会重大问题决定采取表决制。
(二)职权
1、实施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学委会决议,主持院学生会日常工作,并负责在学生委员会开会期间向学生委员会提交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
2、依据工作需要,经学生委员会同意设置和调整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学科分会及聘用部门责任人;
3、领导监督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学科学生会和各班级委员会活动。
第十三条 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一)院学生会主席职权
1、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主持每七天一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责任人及各学科分会主席联席会议;
2、负责沟通学生会和党、团组织联络,负责向院党委汇报工作,接收院团委工作指导;
3、指导各学科分会学生会开展工作;
4、对外代表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出席校主席联席会。
(二)院学生会副主席职权
1、帮助主席分管院学生会某方面工作,是具体活动落实责任人;
2、主席不在或空缺时,代理学生会各项工作。
(三)学科分会主席职权
1、实施院学生会主席团决议,主持分会工作;
2、不定时向院学生会主席汇报本学科工作情况,并对学院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提议;
3、不定时地召开学科分会学生会工作会议;
4、指导学科各班班委会开展工作。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条例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作为学生会工作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唯一决议机构,经过民主集中制方法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主席团会议是学生会主席团行使权利关键方法,是学生会主席团集体领导集中表现,主席团会议召开对学生会进行各项重大决议、开展各类活动发挥着关键作用。为了加强工作联络、沟通信息、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办事效率、深入提升主席团整体决议能力和行政效能,依据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秘书长在会议正式召开前通知会议出席人员,并邀请或通知会议列席人员。
第二条 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出席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团全体组员。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列席人员由学生会主席决定。
第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全体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
第四条 主席团会议在各年中每七天召开一次,召开时间必在每七天部长级例会之前,讨论学生会各项工作开展,并进行决议。
第五条 主席团会议程序在不和主席团经过其它文件相违反前提下,能够根据下列程序进行:
(一) 传达并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
(二) 审议各部门上一阶段已开展工作;
(三) 处理上一阶段工作中出现问题;
(四) 审议各部门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五) 讨论各部门对院会整体或部分工作和相关活动开展意见或提议;
(六) 讨论各项会议提案;
(七) 讨论其它相关事宜;
(八) 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第六条 在对各部门上一阶段已开展工作或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审议过程中有任何疑问,由该部门分管主席在会上给予解答,分管主席不能处理,由分管主席联络相关人员在会上立即处理。
第七条 相关提案:
(一) 提案内容:除了例行讨论和审议工作内容以外,诸如活动开展方案、新活动计划、学生会内外制度修订、对工作开展意见、提议等均可作为会议提案向主席团会议提交。
(二) 提案人:主席团组员有权向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提交提案。主席团组员也能够联合向主席团全体会议提交提案。各部门需要提交提案经由该部门分管主席提交提案。
(三) 提案提交程序:学生会主席团组员向学生会主席团全体会议提交提案,应填写《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提案表》,并最少于主席团会议召开前2天提交至学生会秘书处。提案提交后,提案人在主席团会议前有权撤回提案。
(四) 提案处理程序:秘书长在学生会主席指导下安排提交至主席团会议上讨论提案,对决定不提交至主席团会议讨论提案,秘书处应该向提案人说明决定原因。对三名或三名以上学生会主席团组员联合提交提案必需提交至主席团会议进行讨论。
(五) 提案答辩:主席团组员在预览会议提案后对提案内容仍有疑问,可经秘书处要求提案人或提案人指定人员在会上进行答辩。
(六) 提案督办:对在主席团会议上讨论经过提案,由会议讨论决定责任人进行督办。责任人应该将督办结果向主席团立即汇报。各提案项目通常由相关部门部长任项目责任人,由本部门分管主席任项目监督人;如项目提议人为部门副部长或部委,由主席团会议讨论是否能够由提议人担任项目责任人,若得到经过,须由本部门部长和分管主席担任该项目标监督人;包含多个部门大型项目,由该部门分管副主席任项目责任人,主席任项目监督人。
第八条 会议统计:主席团会议统计人通常由秘书处长担当。会议统计整理后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经过,签字立案,在学生会留档。主席团会议会议统计应该妥善保留、严格保密。
第九条 会议决议:会议决议在整理汇总后由主席审核经过,签字立案。一式两份,一份在学生会留档,一份交学生会指导老师审看。会议决议需形成书面文件下发各部门。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分类存档。会议决议应该公开,但对于需要保密决议,出席主席团会议任何人员有义务进行保密。会议决议如遇突发情况不能有效实施或会造成负面影响,可由主席决定实施召回。
第十条 会议纪律:为保障主席团会议正常进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全部参与人员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 主席团全体会议召开须根据会议既定程序讲话进行。
(二) 主席团会议全部参与人员必需遵守会议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须经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三) 主席团全体会议召开时全部参与人员必需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平静。
(四) 主席团全体会议决定须保密事项,全部参与人员必需严格保密。
第十一条 缺席和请假:在召开主席团会议时,学生会主席缺席,由主席指定其它主席团组员代行其职权。主席团组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主席团会议,因特殊原因缺席主席团会议,必需向主席请假,并取得其同意。主席团会议采取签到制,在会议统计上须将缺席者缺席原因给予登记。
第十二条 本条例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于主席团。
第十三条 本条例由主席团会议表决经过当日起开始生效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长级会议条例
一、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长级会议(以下简称部长级会议)在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以下简称主席团会议)后召开。部长级以下其它列席人员依据工作需要于会前统一安排。
二、部长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
三、部长级会议在各年中每七天召开一次,时间定于每七天二中午12点20分。由学生会主席公布主席团例会相关决议。
四、对下阶段工作有任何疑问,各部门部长可在会上提出。由分管该部门主席团组员给予解答,若问题包含内容需主席团深入协商讨论,则由秘书处立即公布讨论结果。
五、会议统计:部长级会议统计人通常由秘书处副秘书长担当。会议统计整理后由会议秘书长审核经过,签字立案,并于会议结束第二个工作日将会议统计交由学生会主席审阅。
六、会议纪律:为保障部长级会议正常进行,全部参与人员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部长级会议召开须根据会议既定程序进行。
(二)部长级会议全部参与人员必需遵守会议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须经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三)部长级会议召开时,全部参与人员必需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平静。七、缺席和请假:在召开部长级会议时,各部门部长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因特殊原因缺席,须于会议召开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由主持人统筹协调,并由该部门其它组员代其参与。部长级会议采取签到制,会议统计上须将缺席者缺席原因给予登记,并依据《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考评制度》扣除部门对应分数。八、 学科学生以院学生会名义轮番邀请班长、团支书参与(单周经济学科,双周管理学科),对学生会开展一系列活动提出意见。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门会议
一、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门会议(以下简称部门会议)在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部长级会议(以下简称部长会议)后召开。
二、部门会议关键由部长主持,副部长帮助进行,分工后细节可由副部长作具体部署,部长统筹安排。
三、 部门会议在各年中每七天召开一次,部署部门工作,并立即搜集各方面相关反馈信息。各部门每个月须在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召开一次部门会议,并邀请主席团组员出席部门会议。
四、部门会议在通常情况下根据以下议程进行: (一) 总结已开展工作;
(二) 处理工作中出现问题;
(三) 安排下阶段工作,并提出工作中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四) 讨论会上须处理其它问题;
(五) 传达主席团精神。
五、会议统计:部门会议统计人由各部安排部员担当。会议统计整理后由会议主持人审核经过,签字立案,并每两周一次交由秘书处审阅,统计情况计入考评(单周上交)。
六、 会议纪律:为保障部门会议正常进行,全部参与人员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 部门会议召开须根据会议既定程序进行。
(二) 部门会议全部参与人员必需遵守会议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须经得会议主持人同意。
(三) 部门会议召开时,全部参与人员必需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平静。
七、缺席和请假:在召开部门会议时,副部长或部委如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部门会议。因特殊原因缺席,须于会议召开前向部长请假。部门会议采取签到制,会议统计人须在会议纪录上将到会情况如实反应,统计直接和学生会内部考评挂钩。部长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部门会议召开时间。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组员考评措施
一、考评标准:考评实施民主监督标准,考评步骤公平客观标准,考评标准科学标准,考评内容全方面标准,考评依据实事求是标准,考评结果奖惩分明标准。
二、考评对象: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全体组员。
三、考评标准及程序:学生会各部门部委考评工作由学生会各部门责任人(部长、副部长)和秘书处负责实施,秘书处负责统计工作。考评工作接收学生会全体组员监督。各部门责任人考评工作由学生会主席团完成,秘书处负责统计工作。
考评成绩实施百分制,分为学习成绩,工作业绩和奖惩情况三部分。
(一)学习成绩(基础分20分,发展分5分)
学习部每学期组织对学生会全体组员考试成绩进行考评,报主席团立案。
具体标准以下:
被考察对象必修课无挂科情况得10分,每挂一科扣五分,扣完为止;
被考察对象成绩位列本专业前50%得10分。
发展分:(1)被考察对象获特等奖学金加5分,一等奖学金等加3分,二等奖学 金等加2分;
(2)评选中获奖(国家级+20分;省市级加15分;校级加10分;院级加5分;团体项目减半加分)。
(二)工作业绩由基础制度遵守、活动参与情况和工作绩效评定三部分组成,满分80分。基础制度遵守满分20分;活动参与情况满分20分;工作绩效评定满分40分。
(1) 基础制度遵守(满分20分,评分由部长,主席团完成,全体组员监督)
①依据各次例会、活动、值班出勤和日常考评对应内容统计为依据。例会、活动或值班请假(须补班)一次减1分;迟到一次减2分;缺勤或空岗一次减5分。
②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上交活动计划和总结,要求写明主办、协办部门及参与人员。逾期一周以内对活动责任人扣3分,逾期一周以上视为缺交对活动责任人扣5分。
(2)活动参与情况(满分20分,评分由各部门责任人完成,结果报秘书处)
①作为主办部门组员参与组织活动每次加5分。
②作为帮助部门参与组织活动每次加3分,帮助部门突出成绩者(由活动责任人报部长,主席团评定)加4分,单次取最高不反复加分。
(3)工作绩效评定(满分40分,评分由主席团,部门责任人完成)
①对部门正职员作绩效评价由主席团会议作出,满分40分;
②对部门副职绩效评价由部门分管主席、部门正职作出,满分各为40分;
③对部委评价由以下两部分加和组成:
A 部门分管主席,部长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总体评分,该分数作为该部门部委共同起始分,满分20分;
B 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成职员作情况进行总体评价,满分20分。
(四)奖惩分数
(1)处罚性扣分:
①工作、活动过程中存在渎职或其它有损学生会形象行为者,一次扣10分;
②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诚信问题或财务问题者,每人次扣20分;
③破坏学生会内部团结,阻挠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者视情节轻重给10分以上扣分处罚。
④学生会组员存在以上情况且情节严重,或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者由主席团审查可给予解聘处分。(参见解聘机制)
(2)发展性加分:
①一学期参与学生会组织全部集体活动者,加4分;
②形成建设性提案,得到主席团肯定或采纳者,每次加6分;
③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4分;
④为学生会各类活动争取到赞助者视赞助金额数量酌情加分。
注:未列举情况最终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四、奖惩机制:干部学期考评总评90分以上者为优异,80-89分者为良好,65-79分者为合格,低于65分为差;部委学期考评总评85分以上者为优异,71-85分者为良好,60-70分者为合格,低于60分为差。
1.解聘机制
(1)每学期末依据以上考评条例对学生会全体组员进行考评,考评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异、良好、合格、差,被评为差干部经主席团全体讨论经过作解聘处理。被评为差部委由其所在部门责任人报主席团,经同意后作解聘处理。
(2)在工作和生活中对学生会形象造成巨大损害者,由主席团审查同意后给予解聘。
(3)受到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经主席团审查同意后给予解聘。
(4)其它不良行为情节严重者由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应对当事人给予解聘情况作解聘处理。
2.奖励机制
(1)在每次大型活动以后由主席团和活动主办部门对参与活感人员进行评选,授予表现突出个人“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活动优异个人”称号,百分比不超出参与活动组织总人数25%。
(2)对于考评成绩为优学生会干部和部委有资格参与“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优异干部”、“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优异部委”、“南昌大学优异学生会干部”等评选活动。
(3)对于表现杰出者可参与“南昌大学优异团员”、“南昌大学优异团干”、“南昌大学优异学生会干部”等评选活动。
五、说明:
1、各职能干部依据本制度制订考评标准进行考评,考评最终止果交主席团同意、秘书处室立案。
2、考评结果公开,如有置疑,由主席团指定相关部门做出解释。
3、考评在学期末进行,日常考评由各部门秘书处负责,酌情处理。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考评条例
一、本条例适适用于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各部门,起评分90分。
二、各部门主办活动需提前30天上交具体策划于分管主席,由主席团会议审议后,方可开展,并在活动结束后在要求时间内上交具体总结;
三、学生会组织各项活动,各部门组员标准上必需参与;如个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与者必需提前写好请假条并交经部长签字后,由部长交给分管主席;如因时间紧迫未能立即写好请假条者,应由部长提前开出证实,且由部长电话通知分管主席,并在事后补上请假条;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学生会工作者,需提前向主席请假;
四、例会过程中要维护会场秩序,手机必需关机或调成振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接听电话;
五、 各部门应按时安排部门人员到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并在值班记录表上签到,严禁代签、补签;主席团组员应按值班安排表在自己值班日内到岗检验,监督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并在签到本上签到;
六、 扣分条例
(1)各部门主办活动未经主席团审议而开展扣30分;
(2)恶意诋毁学生会声誉,或本身言行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一次部门扣20分;
(3)在学生会组织各项活动中,以任何理由徇私者,一经查实,上报所在部门分管主席,部门扣20分;
(4)各部门组员无特殊事由不服从组织安排者,部门扣15分;
(5)各部门主办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活动气氛效果差扣15分;
(6)未按主席团要求定时召开部门例会进行工作安排部门,视为怠慢工作,一次扣10分;
(8)各部门主办活动准备工作不充足,未按计划开展扣10分;
(9)各部门总结缺乏真实性、完备性扣10分,总结材料书面情况差、语言组织存在严重问题扣10分,未按要求公文格式扣5分,各部门未按要求时间上交具体活动策划书、活动总结扣5分;
(10)损坏或私自挪用办公室公共财物者,按原价赔偿,部门扣10分;
(11)凡学生会组员在学生会办公室内吸烟、酗酒、赌博、游戏、肆意喧哗或衣履不整者,部门扣8分;
(12)在学生会大型活动中进食、肆意喧哗,一次部门扣5分;
(13)值班时,值班同学必需服从调配(包含卫生保洁),不服从者,部门扣5分;
(14)值班、例会或活动过程中,肆意破坏现场环境,不进行卫生清理; 一次扣5分;
(15)部长在部长级以上例会中无故缺席或无故迟到早退者,所在部门一次扣10分;部长在部长级以上例会中请假者,未安排部内其它组员代其参与,所在部门一次扣4分;部长在部长级以上例会中请假,不过部门有派人参与例会,所在部门一次扣2分;
(16)学生会组员间相互辱骂甚至斗殴,一次部门扣5分;
(17)各部门值班无故迟到、早退部门扣4分、缺勤者部门扣6分,
(18)学生会要求参与或学生会组织活动、工作中私自缺勤或早退,一次扣4分;
(19)参与例会或学生会组织活动中出现扰乱现场秩序事项未造成严重后果,一次部门扣3分;
(20)各部门迟交日常材料,一次扣2分;
七、 加分条例
(1)举行活动取得优异成绩,承接部门一次加5分;
(2)凡部门30天内未出现扣分情况,一次加3分;
(3)全部要求人数参与大型活动中,部门所到人数超出要求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每次加2分;
(4)活动中表现主动受通报表彰者所在部门,一次加5分;
(5)组织活动代表学院参与校级及以上比赛取得突破,部门一次加十五分。
八、每七天日晚对部门进行综合评选,周一公告,低于80分部门,在部门评选中为一个哭脸,低于90分高于80分为一个一般脸,90分及以上为一个笑脸。
九、每学期对部门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总计两次及两次以上低于80分,或三次及三次以上低于90分高于80分,由主席团对其进行整改;考评结果总计……………,进行会内通报批评,部门责任人在全体大会检讨。
十、 每学期工作成绩优异部门给优先评奖资格及对应评“经济和管理学院优异部门”资格;
十一、 本细则未尽事宜,经主席团会议后视实际情况酌情奖惩。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条例
一、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
1.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全体组员全部有值班义务。
2. 秘书处依据空闲时间表制订值班安排表和主席团查班表。
3. 值班人员签到,并认真登记外借物品。
(二)值班及使用步骤
1. 值班人员均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各部门值班人员应按时在值班签到本上签到,写清值班时间、姓名、部门,不得代签,补签,当日值班副主席也须签到,写明检验时办公室真实情况。
2. 部长级以下人员不得配用办公室钥匙,一经发觉,立即没收钥匙,部长及分管主席负连带责任。
3. 各部门值班后须将办公室桌椅摆放回原处,将地面清理洁净,并将垃圾带走,值班结束后务必锁门(一天三班后全部要锁门),锁门前确保关严窗户,关掉电灯及风扇。
5.如遇部门集体活动,未能值班部门,应自行同其它部门协调,调换值班时间并立即通知秘书处。
6.未经主席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办公室挪作她用或借和其它组织使用。
7.秘书处不定时到办公室抽查,如遇违反以上事项部门,直接上报主席团,酌情对对应部门扣分。
8.各部门借用办公室最少提前一天在办公室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明借用部门,借用时间及登记人,登记信息不得涂改,如有变更须在已登记部门下方标出。不得未经登记任意使用办公室,如多个部门开会时间冲突,则未登记部门可自行向其它有办公室部门借用调解(青志协,新闻中心,学科学生会,思达创业社,经贸学社全部有自己办公室)。
二、惩戒制度
1. 秘书处责任人每七天做一次值班总结,将值班情况给予公告,对旷班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 未请假而不参与值班或无故迟到早退超出30分钟,视为旷班。请假且一周内未进行补班,视为旷班。旷班两次失去年底评优资格。请假四次,将失去年底评优资格。
3. 若值班部门30天内三次旷班将申报主席团给予处罚,并在组织内部给予公告。
三、值班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活动制度
一、各项活动申报基础要求
1、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会章程。
2、活动内容应主动、健康、向上,能让广大学生从中有所收益,丰富课余生活。
二、活动申报
(一)固定活动
1、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会中两学科学生会及各部门部长确定该学期活动计划方案,并以电子稿、纸质稿各一份形式递交秘书处。
2、秘书处接到活动计划方案后,交由主席团会议进行讨论(举行活动部门部长列席),对计划方案修改后,由秘书处整理成本学期学生会活动策划书,报院团委审批。
3、主席依据审批后活动策划书,在部长级会议上进行工作部署后,由举行活动部门负责制订具体活动策划书。
4、学科学生会主席或院学生会部长审查整理活动策划书并上交至分管副主席审阅修改后,以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形式上交到秘书处,由秘书处上交主席团会议审议。
5、主席团会议审批经过后填写意见,上交学院团委,学院团委经过后返还活动策划书给承接部门,未经主席团同意活动不得举行。
6、经学院团委审批确定后活动,给予公布通报。
7、需公关部拉赞助部门分管主席在第一时间交具体策划书到公关部分管主席,公关部立即开展外联工作,以确保物品、资金立即到位。
8、部门新增活动须向秘书处以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形式提交活动策划书,进行活动审批步骤。
9、以上程序应在每年开学两星期内(除外联)完成。
(二)临时活动
1、活动组织者(学科学生会、院学生会部门)应最少提前7日构划活动初步计划并形成书面策划书,将材料一并交予分管主席修改,在上交秘书处,由秘书处上交主席团会议。
2、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商议,经过后,上交团委审批。
3、团委审批后,填写意见并返还活动策划书给活动部门,承接部门开展活动。
三、活动策划内容
1、一般活动策划内容包含:活动介绍、活动目标、活动专题、活动对象、主办单位、承接单位、协办单位、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工作人员分配及关键职责、活动具体步骤、可行性分析、活动经费预算、效果估计等。
2、赞助活动策划内容包含:序言(市场分析及宣传优势)、活动介绍(活动介绍、活动目标、活动专题、活动对象、主办单位承接单位协办单位、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活动具体步骤)、工作人员分配及关键职责、可行性分析、活动经费预算、效果估计、赞助商回报方案(宣传海报、传单、横幅、广播、网站、门票、会场宣传、赞助商礼遇、赛后服务)等。另附《南昌大学经济和管理学院活动赞助协议书》
四、活动步骤
(一)活动前期准备
1、活动部门应提前在例会上将活动任务通知相关部门,各部门职能落实妥善并处理相关人员调配问题。各部门应主动配合相关工作。
2、活动部门关键责任人要立即反馈临时需要处理问题,尤其是对于时间和地点调动问题必需立即和主席团沟通。
3、如有外部邀请人,必需在活动策划书中写明。
4、活动部门关键责任人要在活动前做好应急预案,并上报主席团。
5、“七项全能年千分”相关活动内对各班班长、团支书通知均由各学科班管委进行。
(二)活动进行
1、各部应主动配合,确保活动顺利、有序进行。
2、活动相关部门责任人必需在活动现场组织协调工作。
3、讲文明,懂礼貌,不做任何有损学院及学生会声誉和荣誉事情。
(三)活动后期
1、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必需在部内例会上进行活动总结,并由部长负责在部长级例会上向学生会汇报总结。
2、活动责任人必需将活动书面总结(包含资金使用情况)、活动策划书等全部图文材料于活动结束之日起一周内整理成册,交秘书处存档。
3、交于秘书处材料将会作为评选优异依据。
4、主办单位和新闻中心联络,在活动结束三天之内,在网页上挂出活动简报。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条例
一、财务管理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帮助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以下简称主席团)管理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日常财务工作。
二、 财务收支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财务工作实施统一收支。
三、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各项事务财务支出必需交由主席团并委托秘书处统一管理。
四、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全部活动经费和日常支出实施预决算制度,各部门在组织活动前必需制订具体活动预算,同时根据《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规程》相关要求以提案形式向主席团会议申报,经主席团会议审议同意并由主席签字同意后,由分管主席监督实施。活动结束后必需编制对应财务决算,报主席团审批。
五、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活动准许采取财务预支制度。
(一) 组织大型活动,各部门能够依据活动经费需要,以提案形式向主席团会议申报,经主席团会议审议同意后,凭主席团相关提案批复向秘书处预支经费领取,由秘书长监督实施。各部门责任人应保障预支资金使用符合本条例要求。活动经费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对每一笔支出具体填写报账单,同时由秘书处同相关部门汇总该款项具体使用情况并做好立案;
(二) 各部门特色活动等小型活动,需各部门自筹经费。活动预决算需报主席团审核。
六、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账目由主席团委托秘书处管理。秘书处须按摄影关规章制度做好账目标管理工作。
七、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账目分为日常款项和专题活动款项。秘书处应该依据不一样款项认真做好账目编制工作。同时,账目每个月定时不定时交由主席团审查。
八、 账目编制须由日志账和报账原始资料(发票和报账单)组成。确保全部签字完整、报账单填写完整、发票编号和报账单编号对应。
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免(辞)职和聘用制
一、已在任学生会干部,中途辞职免职后,不再颁发聘书;担任学生会干部十二个月且考评合格者颁发聘书。
二、干部离任前两周要递交辞职申请书给该部门部长,部长交由分管副主席,分管副主席交由秘书处留档立案,再提交主席团审议。
三、 主席团收到申请书后,由分管该部门主席和其谈话,了解其具体情况,并向主席团作出汇报。
四、 干部离任期间,主席团组员由学生会指导老师指定人员代理其职务;部长、副部长、由主席团会议指定人选代理其职务;部委由部长级会议商讨填补具体方法。
五、 由分管主席提出,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审议经过后,并上报学生会指导老师,可免去干部职务。
六、 未经同意辞职、免职学生会干部,不得私自离开岗位。
七、 免职学生会干部参考《经济和管理学院学生会组员考评条例》实施。
八、 中途辞职学生会干部综合素质考评减半加分,免职学生会干部不加分。
九、 学生会干部年底要递交工作总结汇报,交由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审议。每学期末主席团应对当届学生会各部门干部工作情况做出审定。对于消极、不能胜任职务干部,经过会议决定免去其所任职务。
十、 对于学生会空缺职位,面对全院同学进行职务聘用。对于自愿加入学生会填补空缺职务同学,主席团根据职务要求组织面试,最终由主席团会议决定是否聘用,后向全院公告。
经济和管理学院社团活动管理条例
为加强社团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深入促进社团健康发展,发挥学生社团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中主动作用,依据国务院1998年10月公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理》和原国家教委《一般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自愿组织群众性团体,为学院和学生服务学生团体。它受学院党总支领导,并由校团总支具体指导。社团必需服从学院领导和管理。各社团均由经济和管理学院团总支统一管理。
第二条 学生社团必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和校纪校规、学生会相关要求。不得从事和本社团宗旨无关活动。
第三条 学生社团是我院学生工作关键组成部分,它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正确引导大学生思想时尚,丰富学院文化生活,经过开展健康活泼,安全有益多种活动,发挥学生爱好、爱好和专长,促进大学生提升综合素质、全方面成才。
第四条 学生社团活动要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和趣味性。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社团成立:
1.提议人系含有我院学籍学生且思想进取、热爱集体、责任心强、学习良好;
2.要成立新社团符合社团根本任务要求,且不能和已成立社团相类似(包含:名称,活动关键内容等)。
申请材料:
① 申请书(包含:社团章程、宗旨;工作方向、范围;)
② 确定社团责任人所在院团总支老师就其担任该项工作书面意见;
③ 确定社团责任人个人基础情况经学院团总支审查、核实上报材料,研究同意后,上报学院党总支决议。
第六条 学生社团是学生自愿组织群众性团体,凡我院在校学生均可加入任一社团。
第七条 每学期前两个星期,各社团责任人必需到学院团总支交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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