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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制度终结后的浙北农村政治与经济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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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制度终止后浙北农村政治和经济 ——浙北农村调查引发思索 假如我们把70年代中期公社看成是当初农村社会存在方法,那么,改革开放就是对这种存在方法一次强有力冲击,它使农村由公社向村落传统复归,浙北农村发展就起始于对公社制度否定。不过,复归是有限,农村没有退回到传统村落中;否定是局部,公社很多东西溶入到新体制中,并给农村发展打上了自己印记。   农村所以超越了传统循环,现代化有了崭新起点。   一土地和农民   土地问题是农村社会中最关键、最敏感、最棘手问题,农民和土地关系组成农村社会一对基础关系,它制约着其它多种关系,甚至影响着农民情感和村落文化。   农民眷恋土地,不少人放弃迁居城镇机会,必甘情愿地把家安在村落中。传统农民选择是造成土地人口压力过重原因之一。   土地改革均分了土地,但没有改变传统土地全部制度;农业集体化根本废弃了土地私有制,并按理想模式建立了新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   单纯土地全部制变革没有也不可能处理历史上早已存在人口压力过重问题,因为严格限制人口流动和选择单一发展农业模式,这一问题在公社时期尤其突出。   公社尽了极大努力处理人口和土地矛盾。不过美好生活许诺在实践中演化为年复十二个月连续贫困,和充满期望语言形成强烈反差是没有期望田野。   生活现实影响着农民土地观念,而观念改变又会反作用于现实。在这里,时间是一个关键维度。   1956年春天,浙北农民交出珍藏着土地证。极难厘清每一个农民真实动机,但能够肯定是,农民自己把土地证送到了高级社。那些最保守农民时时做着退社迷梦,甚至采取破坏合作社行动。最少到60年代早期,我们还能碰到这么农民。假如那时终止公社,其结果很可能恢复土地私有制,因为那时农民中存在着强烈恢复私有土地欲望。   一场持久而深入革命教育了农民,使她们逐步打消了“还我土地”念头。因为不管当初土地公有过程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土地私有已不再可能。   时间推移也产生了关键作用。一批怀恋着土地老年农民逐步退出了农村社会生活舞台,公社里成长起来年轻人对土地没有什么感情,其中有些人甚至厌恶土地。年轻农民所思虑、所向往不是取得土地,而是脱离土地。城镇生活如此强烈地吸引着耕耘土地农民,以致于有些人说:“只要让我离开土地,即使到城里扫垃圾,我也愿意。”   1982年,浙北农村开始推行农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家庭取得了经营土地权利,但制度倒退也仅此而已。浙北农民没有提出土地私有要求,集体也没有把土地全部权转让给农民。   公社解体了,农村集体制度没有解体。土地集体全部制保留了下来,是公社极其关键制度“遗产”,更是后公社时期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度基础。和传统土地私有制相关多种问题、矛盾和冲突不再见重新出现,建立在土地私有制基础上旧制度不再可能复归。就此而言,传统村落循环被超越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将会在土地集体全部基础上走一条富有中国特色发展道路。   二、党政权力   传统农村以“一盘散沙”而著称,人民公社以高度集权而著名。改革意味着部分地还权于农民。   生产队曾经是人民公社制度基础,改革使生产队部分地或全部地放弃了农业生产经营权,并所以引发出公社内部和外部一系列制度变革。改革成为浙北农村发展转折点。不过,改革没有使党政权力结构及其运作方法发生实质性改变,强有力地方党政权力成为公社留下又一份制度遗产。   1 、行政区划解放以后,浙北农村行政区划数次变动,到1962年才基础稳定下来。人民公社以某一个较大自然镇作为行政和政治中心;她认可传统居住模式,以自然村为基础区划生产小队。   公社行政区划带着那个时代固有缺点。其一,行政区划“划地为牢”,限制了农民流动自由。每一个先天或后天落在生产队这片土地上人全部不得不受到区划范围强有力约束。她必需在这里生活、劳作,必需陪同着这片土地消耗自己年华。   其二,区划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农民经济活动外部界限。公社行政区划不仅要求了公社各级组织活动范围,而且要求了农民农业经营范围。生产队里农民只能在生产队区划所要求土地中从事生产,生产队无权出租生产队里土地,也无权租入其它生产队中土地。   其三,区划在城镇和乡村之间划出了一条难以逾越鸿沟,塑造了僵化二元结构社会。那时候,村里农民全部知道自己是“乡下人”,“乡下人”是低人一等人。   农村改革从公社基础——生产队开始。生产队放弃了农业生产经营权,首次取得了生产经营权农民有一个强烈自由感。自由了农民像她们先辈一样“闯世界”。于是有了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演变,于是有了许很多多生动、曲折、惊险、悲怆或令人啼笑皆非“小说”。   然而,农民自由是有限,乡镇政府继续承袭着公社传统,在城镇和乡村之间划出了一条鲜明界线,不让农民迁入城镇。以区划为界限制农民改变身份做法不利于城镇和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就城镇而言,城镇经济运作实际上已经离不开来自乡村劳动力支持,不过,因为来自乡村农民没有城镇户口,她们无法被纳入城镇正常生活轨道,难以成为城镇发展有生力量。在城镇工作农民工仍把农村作为自己“家”,农村生活很多东西仍强有力地影响着她们思想和行为,表现形式之一是“超生”。   其次,自从农村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乡镇政府以区划为界对农民经营活动进行强制性行政干预事了偶有发生。最显著例子莫过于“蚕茧大战”。在蚕茧收购季节,乡镇干部全体出动,“封锁”乡镇范围内全部路口,阻止农民把家里生产蚕茧卖到其它地方。农民挑着蚕茧四处跑,“像过去打游击那样”,企图躲开乡镇干部,到价格较高地方去出售蚕茧。如此“蚕茧大战”在盐官地域连续了五、六年之久。   上述和行政划区相关两个问题正在发生部分改变。最近几年,乡镇政府以区划为界行政干预已不再发生,海宁市业已出台了部分许可农民迁入城镇政策,比如,许可农民花8000—10000 元“购置”城镇户口,许可购置了城镇房屋农民迁入城镇,许可农民“带资入城”,在城镇开商店或办实业,等等。从总体上说,乡镇政府应该淡化行政区划概念,果断改变以区划为沟壑缺点,大力激励劳动力、物资、资金等多种生产要素在各区域之间有序流动,推进以公平竞争为前提社会主义市场形成,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政府应该制订出一系列公平合理、自由方便、切实可行农村户口迁入城镇政策,更多地开放城市生活空间,让那些有条件在城市长久生活农民迁入城市。政府要让那些条件很好地级市、县级市经过若干年努力后发展成为中等城市,成为在某一区域中含有很强辐射力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城市化是现代化必由之路。   2 党政关系   解放以后,浙北地域乡镇党政关系有两种模式,一个是党委领导下政府分工负责制,一个是党一元化领导。前者制度特征是乡镇长(或公社社长)担任党副书记,后者制度特征是党委书记直接担任社长,副书记担任副社长。村(或大队)一级党政关系模式和制度特征和乡镇(或公社)相类似。   改革开放时期乡镇党政关系属于第二种模式。在乡镇权力结构中,党权力占支配地位,党委书记是乡镇中“第一把手”。乡镇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来确保党委领导。党政联席会议是乡镇最高等级会议,会议决定人事任免、乡镇经济发展战略、小区发展和一切关键事情。   其次,在强调“党政分离”背景下,乡镇政府权力有所加强。首先,自从实施财政包干以后,乡镇政府经济往来全部必需经过乡镇长同意,乡镇长掌握着“一支笔”。其次,乡镇政府和乡镇企业联络远比党委亲密,掌握着实权厂长也更多地找政府责任人商议工作,处理实际问题,乡镇长对企业发展有更大讲话权。其三,乡镇政府有些部门(如土地办公室、建房办公室等等)工作带有很强政策性和专业性,这些部门在业务上接收“条”指导,有些部门还有了自己经济实体,乡镇党委极难直接插手这些部门。其四,自从80年代乡镇政府换届实施差额选举以后,部分乡镇出现了党委组织部门看中人最终落选情况,党委人事权受到了挑战。   政府权力强化势必会妨碍党委权力。从1958年农村地方始建党委以来,地方党委权力第一次碰到了部分麻烦。一位资深乡党委委员说,即使乡镇党委书记现在仍是“老大”,但实际上,党委书记权力是很轻易被架空。相反,乡镇长却不易被架空,因为乡镇政府经济往来全部要经她签字,她还负责着一大摊乡镇具体事务。为了确保党领导,确保党委书记权威,避免“二虎相争”造成危害,现在做法是,上级在配置干部时候有意选择“强书记,弱乡长”模式。   3 政府权力正当性   人民政府最初权力和革命相关,当革命为大多数贫苦农民提供了她们迫切需要、世代梦寐以求土地时候,人民政权因得到贫苦农民真心拥护而得以巩固。公社又为农民提供了部分新东西——社会稳定、经济平等和美好生活许愿。公社成立没有改变革命早期形成权威格局,软弱小农在崇敬伟大革命领袖时放弃了自己权利,她们也就自然地服从“实施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公社。在毛泽东时代,选举所提供正当性只是形式上,政府权力正当性起源于领袖,即使不进行选举,农民也认可公社权力。[1 ]   领袖逝世以后,原来权威格局因失去了支撑点而难以维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即地颁布了《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 ]该法第四条要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第九条要求了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3 ]该法还要求了差额选举标准。《地方组织法》对农村地方政权建设产生了关键影响。   依据《地方组织法》和其它中央及地方性法规要求,从80年代早期以来,浙北农村正常开展了选举人民代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地方政府换届选举等工作。为了监督政府,纠正实施机关工作中失误和偏差,依据第二次修改了《地方组织法》要求,浙北各乡镇1986年以后普遍设置了主席团常务主席,其行政等级和乡镇长和党委书记相同。   仔细考察历次乡镇政府换届选举情况,有些情况尤其值得注意。   其一、代表意愿和党委、上级组织部门意见之间差异。三年一度乡镇政府换届选举是乡镇社会政治生活中重大事件,自从80年代实施差额选举制度以后,换届选举开始富有刺激性和挑战性。上级政府和乡镇党委全部十分重视政府换届,并设法把换届工作纳入自己预设轨道。她们通常在六个月前就未雨绸缪,做准备工作。如进行干部职务调整,把内定乡镇长人选提拨为“代镇长”;派干部下来征求意见,确定乡镇关键干部候选人;等等。在召开乡镇代表大会时,她们会提出一份“供参考”候选人名单,其中“列在名单最终面人是准备被‘差掉 ’”。但代表们未必愿意按图索骥,有甚至有逆反心理,偏偏不选上级确定候选人。部分代表在开会前和开会期间全部主动活动,四处串联,方便提出自己中意候选人,并为她拉选票。80年代中期以来,海宁市不少乡镇全部出现了上级看中人最终落选尴尬局面。   其二,代表成份,或说乡镇人代会代表在多大程度上代表一般农民利益。乡镇人民代表关键由三部分人组成。一是乡村集体企业经营者,她们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社会、政治生活舞台上场面人物,有些人被认为是地方上有功之臣。二是现职乡村干部,她们掌握着乡村地方实际权力,自然是举足轻重人物。三是少许一般农民。在这三部分人中,乡村企业厂长、经理们是参与选举最主动、最活跃分子,因为在政府实际上掌握着集体产权制度框架内,谁当乡镇长直接关涉到企业经营者切身利益。她们在选举过程中可能会说很多冠冕堂皇话,提部分顾全大局议案,但她们归根结底是为了她们自己或她们那一个阶层利益。乡村干部们也十分关注换届选举,她们谁全部想让和自己关系很好人当选。不仅如此,其中部分人本身被列入候选名单,成为引人注目标当事人。部分远谋深虑者早在选举开始以前就左右串联,四处活动,以确保自己能拿到足够选票。代表中一般农民是最少讲话、最消极被感人物,她们一样握有选票,所以成为各方拉拢对象,从这个意义上说,她们也是关键。   其三,一般农民在选举中冷漠态度。和少数热情乡镇代表形成鲜明对照是成千上万冷淡农民;和乡镇代表大会中热烈担心形成强烈反差是自然村落里沉静淡泊。一位原乡党委书记说:“假如我们通知一万个农民到指定投票点投票,实际抵达最多只有一千人,多数农民对选举抱无所谓、事不关己态度。”几位村党支部书记谈到,为了确保大多数选民能够参与选举大会,她们不得不给每一个参与会议农民发一天工资。有时候,村里多个关键干部还得拿着投票箱分片跑到农民家中,“请”她们在选票上划多个圈。   农村选举中出现种种情况发人深省。自从80年代实施差额选举制度以来,上级意志和代表意志间张力日趋显著,怎样在二者间确定一个平衡点日益引发党组织和上级政府部门重视。   传统小农生存方法决定了她们不可能成为地方政治自觉参与者,这一判定当然并不意味着她们在任何时候全部对政治持淡漠态度。农民参与政治程度和政治对她们物质利益和社会地位影响紧密相关,和一定时期政治在多大程度上、以何种方法契入传统村落文化紧密相关。解放早期土地改革运动唤起了极大政治热情,因为大多数农民在运动展开过程中看到了现实利益;大跃进时代政治狂热伴伴随美好生活憧憬,农民怀着朦胧期望跨入了人民公社大门;文化大革命时期领袖崇敬强化了政治文化压力,农民自愿地或被迫地、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融入了政治洪流……。毫无疑问,诸如这类政治参与全部是外部政治干预结果,它们仅仅反应了农民易受外界影响特点。伴随政治干预弱化,农民重又回复到传统生活轨道上,她们关心三亩土地四亩桑,关心挣工资、造房子、讨娘子,政治通常在她们视野之外。一般农民对地方政治消极态度是现代民主制度在乡村难以推行关键障碍. 三农村集体企业   假如说公社关键问题在于“过密化”。即因人口压力过重而造成劳动边际效益下降、经济停滞不前,那么,浙北农村“反过密”[4 ]条件和模式恰恰也是公社提供。   假如说改革开放以来浙北农村经济繁荣关键得益于乡村工业勃兴,那么,正是公社为后公社时期乡村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干部、技术人员、供销人员、关系网络、厂房、设备和经验和教训。   浙北乡村工业最初由人民公社创办。公社成立伊始,浙北很多公社党政领导或凭着一个热情,一个对想象中社会主义新农村追求,或仅仅为了实施上级指示,在一缺资金,二缺技术,三缺人才情况下,很快办起了农具厂、肥料厂、砖瓦厂乃至钢铁厂等等。但这些所谓工厂实际上只是利用几间破庙、集合一批农民在里面敲敲打打而已,生产出来产品多半是次品。比如,钱塘江公社钢铁厂把民间收来废钢铁放到小高炉里冶炼,花费了大量木柴、煤炭和人力,但炼出来铁比废铁更差。   农村工业第一阶段伴随大公社解体而终止,企业全部财产均分给各个小公社。60年代中期,盐官地域社办、队办企业重新萌芽,在以后十年中,Y 公社农机厂发展引人注目。但因为上级指导方针错误,集体企业发展长久被限制在“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框架内。1977年,中国机械行业生产过剩,农用电机等产品滞销,Y 农机厂领导不得不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业务渠道,从火油炉、簸箕一直到给上海修理汽车、为青海生产门锁。不过,厂领导却所以受到了批评,还一度被免职。农机厂生产滑坡,出现亏损,厂里干部工人说: “上海汽车,青海门锁,又气又错。”   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激励农村工业发展,公社对社办企业指导方针开始发生改变。原农机厂两位领导复职了,濒临倒闭农机厂复苏了。1979年,Y 公社在原农机厂基础上创办了救护车厂和搪瓷厂,农机厂改为电机厂。到1983年,即公社改为乡镇前十二个月,Y 公社已经有电机厂、塑料厂、丝棉厂、制镜厂、竹器厂、服装厂、救护车厂、搪瓷厂等14家社办企业。Y 公社下属各个大队也全部办了部分企业。截止1983年,Y 公社社办企业年产值561 万元,年利润77万元,固定资产186 万元,企业职员1089人。队办企业年产值434 万元,年利润41 13万元,固定资产7721万元,企业职员914 人。当初全社共3900余户,1600余人,按正半劳动力占人口总数64 %计算,全乡有劳力10240 人,其中占总劳力20%。农民已经在集体企业就业。[5 ]公社为后公社时期乡村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乡村政府和集体企业   在人民公社时期,政企合一模式不仅适合于了解政府和农业经营关系,也适合于了解政府和农村企业关系。浙北地域最初农村工业是地方政府办工业。公社为办工业筹措资金、选择厂房、任命厂长、选送工人、确定产品、要求分配方法等等。社办企业完全处于公社控制之下,政府不仅拥有企业产权,而且执掌着企业人事权、经营权和分配权。   改革开放没有改变政府和企业关系,而是为乡村政府更多参与企业发展提供了机遇和激励。乡村政府以前所未有热情去推进乡村企业发展。党政第一把手不仅组织制订发展战略和政策,还直接参与项目引进、资金筹措、产品销售等具体事务。乡村大大小小干部们多种不一样方法介入了乡村企业发展;乡村全部资源,包含权力和关系网络全部被调动起来,只为了预期赢利。   其次,从土地上抽出身来农民以前所未有规模参与了和外部世界交往,以寻求机会。大家说“八亿农民八亿商”,话虽言过其实,却也反应了部分真情。那时,农民脱离土地欲望之强烈,进入企业要求之迫切,全部达成了空前地步,以致于有些农民愿举债集资,只求得到一个进入企业名额。乡村企业部分投资就是起源于公社时期农民家庭积累。   政府和农民,两种主动性相互结合,酿成了80年代中期浙北农村乡村企业发展高潮。   不过,在农业经营中首先暴露体制问题在企业经营中也出现了。政企合一体制、缺乏激励机制经营和分配方法极大地妨碍着职员、技术人员尤其是企业经营者主动性。企业效益低下,不负责任现象严重,少数人为寻求更高收益而离开了企业。针对这种情况,乡镇政府推进了一场以承包制为关键改革。企业经营承包制跨出了浙北农村政企分开关键一步,乡镇政府因承包制实施而了失去部分极力,企业却从新制度中汲取了活力。承包制广泛推行有力地促进了浙北乡村企业发展,截止1992年,盐官乡乡办企业总收入已达2 64亿元,利润 0 12亿元;海宁县乡办企业总收入近31亿元,利润近1 亿元。[6 ]   仿效农业改革而推行承包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首先是承包者“无风险经营”。有农民说,现在承包厂长比以前资本家还舒适,承包厂长经营集体企业,花国家贷款,厂办好了她能够拿钱,厂办砸了她能够不负责任。其二是承包者短期行为。承包期通常为三年,素质较差承包者打着集体企业旗号为自己盈利,叫做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好承包者也极难考虑工厂长久发展,“你想得再美妙,到头来也可能只剩个零圈圈,因为那时你厂长全部不妥了,还有什么话好说?”其三是政府干预。乡镇关键干部均和企业挂钩,频繁地参与企业具体事务;企业要进行技改、扩建,想增添设备,全部要得到政府同意,1992年,盐官乡政府下达这一类批文就有25件。政府过多干预妨碍了企业正常经营,而企业承包者也就顺势把过多责任推给乡镇政府,使得政府不胜败担。其四是产权模糊。从理论上说,乡镇企业财产属于集体全部,但集体外延是什么?谁代表集体?诸如这类问题全部没有明确界定。产权模糊是产生上述三个问题一个关键原因,也引出了其它一系列弊端,从大吃大喝一直到难以杜绝浪费、偷窃等等。   企业承包制所含有推进作用是有限,伴随改革深化,承包制缺点越来越显著,乡镇政府也直接感受到承包制对政府压力。逾期贷款偿还,[7 ]不景气企业生产经营,亏损企业职员生活,这一切全部成了政府责任。企业经营情况好时候,谁也不找政府;企业出现了问题,谁全部推着让政府去处理。某乡镇干部说,我们乡政府就象门诊所,工办主任是门诊医生,乡镇长是主治医生,有时来人太多,只能排队“就诊”。   1992年,浙北各县市开始进行企业改制试点,改制关键是明晰乡镇企业产权。具体做法是拍卖或租赁 “小微亏”企业,改大中型集体企业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拍卖或租赁轻易实施,股份制改制比较复杂,其中两个问题尤其引人关注,一是集体要不要控制股份?二是职员股怎样设置?对第一个问题见解各执己见,但在实际操作中,集体通常全部占着较多股份。职员股设置起初存在着吃“大锅饭”倾向,有地方提出“扩大参股面”口号。经过一段时间试验,干部们对“缩小参股面”有了共识。现在,多数乡镇在设置企业职员股时首先考虑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供销人员利益,让多个支撑着企业骨干占较多股份。一位农村干部说:“小户只顾眼前利益,大户追求长远利益。股份向大户集中有利于企业长久发展。”   明晰产权改革同时是一场改变政企关系变革,改革深化已经并继续会使农村地方政府失去一些传统支配企业权力,政企关系将出现新格局。乡镇政府应该以新方法处理好和企业关系,这包含:其一,乡镇政府必需对乡镇企业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如产业结构调整、土地征用等等。因为乡镇区划范围较小,乡镇政府在进行内部调控时还必需落实上级政府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其二,乡镇政府有权监督企业经营者经营活动,要求她们按政府政策、法规办事,阻止她们不良行为(如使用童工、污染环境等等),保护广大乡镇人民利益。其三,乡镇政府应为乡镇企业发展发明一个良好经济、社会、文化环境,这里面有很多工作可做,如市镇计划、教育和培训、医疗制度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等等。   五乡村政府和农业经营   浙北农村改革从改变农业经营制度开始,改革伊始,农业经营主体一下子扩大了几十倍。面对着分散经营农民家庭,乡村政府显得束手无策,而利益诱导又使得政府干部自然地把自己注意力转向乡村企业。改革早期农业经营处于极少有些人过问状态,但这并没有妨碍农业生产发展。制度改革所释放能量成为农业生产强大推进力,发明了农业大发展奇迹。   不过,改革早期成功形成了一个假象,似乎“分田到户”以后,政府即使不管农业,农民家庭也会自觉地、主动地搞好农业生产。这种假象很快被严峻现实打破了。农业生产中接踵而来问题迫使乡镇政府采取多种方法,迫使大家重新思索怎样在公社所留下制度框架内改善农业经营,重新思索“看得见手”对于农业生产影响力。   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农业处于十分特殊位置上;在人口众多、可耕土地面积狭小中国,13亿人吃饭问题是各级政府应该重视首要问题。农业生产和国计民生悠切相关,和社会稳定、国家繁荣紧密相联,毫无疑问,各级政府,尤其是农村地方政府应该把抓好农业生产放在首位。   农民是需要管制。分散农民家庭各按自己家庭利益选择农业经营策略,其中部分选择肯定会和农业发展全局相左,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地方政府有责任干农家民行为。政府管制范围应有严格限制,关键应局限在控制土地使用和确保粮食作物种植。近几年来,浙北地方政府已经在这两方面做了部分工作,比如,乡镇政府中设置了专门土地办公室,负责管理全乡镇土地,政府开征了农林特产税,预防粮食耕地降低,等等。政府应该深入加强这两方面管制,应采取方法预防土地“撂荒”,同时,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占用土地也应有明确要求。   农民是需要帮助。像传统小农一样,面对着变幻莫测自然和动荡不定市场,单家独户农业经营者显得软弱无力,束手无策。缺乏帮助农业只能长久在低水平上徘徊,唯有来自农业以外帮助才可能把传统农业改造成为现代农业。政府对农民帮助可能是直接,如提供政府贷款,组织大型农业水利工程;更多是间接,政府经过制订政策法规、市场控制等手段要求或迫使供销社、粮食局、食品企业、农资部门、村民委员会、农科站、水电站、农机站、信用社等部门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这里应该指出是,现在农村为农业服务部门很多,政府协调工作十分困难。在以后深化改革过程中,能够考虑成立统一农业服务企业,全部农业服务工作归口于企业,类似于日本和南韩农协。   农民是需要引导。在浙北地域,现在从事农业生产关键是妇女、老人和小孩,农民戏称她们为“三八六O 部队。”[8 ]这种情况如不改变,农业前景是令人担忧。政府应该采取有力方法改变现在轻视农业、农业兼业化倾向,其中尤其关键是,政府应该引导那些有知识、年轻农村青年成为新一代、真正农业经营者。只有当一大批新型农民诞生时候,我们才会看到农业发展期望之光。   农村地方政府对农业经营好坏负有责任,在农业生产中应该发挥其关键职能。公社全控式行政干预是不足取,政府应该采取更适合于新时代特征职能实现方法。其一,各级政府应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制订对应相关农业生产政策、法规,克服过去农业管理中常常出现主观随意性和按“长官意志办事”不良倾向,逐步做到以法治农,按规则处理问题。其二,政府能够利用经济杠杆进行宏观调控,如制订价格政策,关键农副产品统一收购和农用物资统一供给,建立农业风险基金,对违反政策行为进行罚款,等等。其三,政府应制订有效农业投入政策,除了政府应该大大增加农业投入以外,应激励乡镇企业和农户增加对农业生产投入。最终,现在农业经营存在着经营规模过小,经营主体过分分散,经营效率过低问题,农业经营制度创新势在必行,地方政府在制度创新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六村民自治问题   在农村地域向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国家和社会关系问题是一个关键而又敏感问题。公社贡献在于建立了强有力农村地方党政权力,弊端在于党政权力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生活过分干预——这种干预不仅是全方面、强制,而且是僵硬、不顾实情。新尝试伴随改革开放而开始,村民自治是一个关键方面。   为了适应革命任务需要,浙北地域农村曾在建国早期建立了村级权力机构——村人民政府。1954年颁布《宪法》要求,全国政府机构由五级改为中央、省、县、乡(或镇)四级,村不再是一级政权机构。1956年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成了乡下属一级机构。1958年成立政社合一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替换了原先村和村民小组。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伴随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普遍推行,“三级全部,队为基础”,人民公社解体了,中央决定政社分开,组建乡(或镇)人民政府。1982年,全国人大肯定了广西等地农民自发组织和设置多种形式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经验,并首先以村民委员会统称写入当年颁布新宪法。以后,全国人大制订和经过了《中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对村民委员会性质、地位、作用和组织机构等作了明确要求,这是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制度重大改革。   中央要求为农村基层小区描绘出一幅完整制度图景,其中最引人注目标是村民自治。村民自治在实践中提出部分问题是发人深省。   村民自治本意是农村地域居民自己组织起来,共同管理本村事务。村民自治在多大程度上可能实施首先取决于村民委员会和上级政府关系、和党支部和上级党委关系,其次取决于农村居民自觉参与小区事务意识和能力。   自从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乡镇领导们把关注眼光转向乡镇集体企业,她们无暇顾及农业,无暇顾及各村事务。一位农民说,过去公社领导三天两头下乡村,现在连乡镇领导影子也见不到。一位原大队领导说,公社时期我们整天开会,传达落实上级指示,现在开会少了,上级指示也少了。上级“无暇顾及”迫使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去“自治”。在盐官地域各个村,村长们最关心是村级经济发展,订计划、跑项目、换头寸、促销售,等等,忙得不亦乐乎。这既是顺应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时代时尚,更因为“有钱好办事”。 L 村村长在谈到村民委员会工作时说:“村里假如没有一点经济收入,村干部津贴全部没有地方拿,村一级组织就可能完全处于瘫痪状态。村委会首先必需抓经济,只有村级经济发展了,村委会才能去‘自治’,才能为村民办些实事。L 村这几年修了数公里水泥排灌渠道,补助农户装了自来水,每十二个月给退下来农村老干部和困难农户发点补助,这些全部得到了村民好评。当然,村干部工作并不全全部和经济相关,她们还要处理很多其它事情,如调解、治保、建房等等,上级管得少了,组长平时不管事,农民有事只能找到村里。”   仅仅和公社时期大队相比,我们才能说村民委员会有了一定自治权。从另一个角度看,村民委员会自治权是十分有限。首先,在村组织系统中,村民委员会权力小于村党支部,村内事务大政方针由党支部决定,村委会只是实施支部决定而已。所以,谈到村内自治,自治权关键握在村党支部手里。其次,村民委员会接收乡镇政府领导,乡镇政府对于农村社会生活很多方面全部有明确要求,如土地分配、计划生育、建房面积、丧葬等等,村委会有实施上级政府各项要求责任,无改变这些要求权利。第三,上级政府习惯于用行政方法领导村民委员会。上级下达指示、指令,要求村委会实施;上级下达多种经济、社会控制指标,要求村委会完成。村民委员会在很多方面全部没有自治权,而成为一个准政府机构。不仅如此,当村委会或农民意愿和上级相左时候,上级政府会驾轻就熟地用强制行政干预手段迫使村委会实施上级政府意志,迫使农民服从上级政府意志,“蚕茧大战”中政府行为是为一例。第四,为了确保村民委员会能够服从领导,党支部、乡镇党委和乡镇政府总是设法按自己意愿物色村长。她们在村民委员会选举前确定并推荐村长候选人,在通常情况下,她们举荐人当选可能性很大,因为大多数参与投票选举农民全部对谁当村长持无所谓态度。   农村居民消极态度成为村民自治关键障碍。所谓村民自治,就是全村居民共同参与,大家协同努力去管好全村公共事务。因为农民普遍缺乏参与意识,或有参与热情,但缺乏做好公共事务能力,村民自治在操作中出现了部分值得注意问题。少数地方村级组织处于瘫痪状态,村民委员会仅空屋一间,村干部懒于管村内事务,或,她们认为没有条件开展工作,浙北某地一位村干部说:“我们村没有一点儿集体收入,村干部连外出开会钱也没处开支,叫我们怎样去工作?再说,我们全部需要养家糊口,国家不给一分钱工资,我们总不能饿着肚子去为大家做事。”大部分地域村级组织是比较健全,但在农民较少参与、上级较少干预情况下,村里事常常由少数多个人说了算,少数人极大地影响了整个村面貌。假如村里关键干部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有公心、有能力、乐于为全体村民谋利益,村里工作就会搞得井然有序,村内人际关系也比较友好。假如村干部私心很重,一有机会就自己捞好处,村级经济也可能发展起来,但村内干群关系肯定担心。一位农民说:“现在村干部好找,走进村里,你只要看看谁家房子造得最漂亮,谁就是村干部。”另一位农民期望再来一次阶级斗争,说:“再来一次阶级斗争,现在村干部肯定全部打倒。”她们话讲得太绝对了一点,但反应了农民中一个情绪。假如村干部和社会上多种不良行为同流合污,甚至推波助澜,农村社会风气就会越来越糟。   村民自治刚刚开始,问题在所难免。需要研究是我们怎样对待多种新出现问题,按什么样方向去构想处理方案:是恢复传统做法呢还是下决心推进村民自治?恢复传统思潮是存在。90年代初,浙江省一位关键负责干部在一次讲话中说:“五六十年代,尽管农村建设和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着这么那样问题,不过农村党组织是有号召力,工作中能够说是‘一声令下,八方呼应’。这是我们党在农村强大政治优势。坦率地说,农村基层党组织这种‘一呼百应’号召力,现在在部分地方几乎已经不存在了。这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不容忽略问题。我们必需研究和探索出一条在新形势下重新恢复和发展这种传统和政治优势新路子,使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真正落到实处。”她话只强调了传统社会管理体制一个方面,她没有注意到,恰恰是这种高度有序、刚性、集权、含有极强动员能力体制约束了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改革开放打破了传统社会管理体制。经济发展加紧了,社会分化产生了,人口流动加速了,城镇化水平提升了。恢复传统社会管理体制是不可取。农村经济因为充足调动了农民主动性而充满活力,农村社会生活也只有在广大农民主动参与时候才生机盎然。过去历史已经证实,农民有能力发展地方经济,未来历史一定会证实,农民有能力建立一个友好社会秩序。   关键是教育农民,而不是一味地指责,莫名地埋怨,关键是引导农民,在合适时候给她们提供帮助,而不是动不动就捆住她们手脚。在中国农村这片古老土地上,农民有着数千年历史传统,改造农民是十分不轻易。浙北农村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文化变迁使我们看到了未来曙光。新一代农民已经开始产生,一旦她们成长起来,中国现代化就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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