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暑降温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近日天气渐渐炎热,气温升高,不少人出现中暑的症状。由于天气因素,温度过高时一些单位就会给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那么防暑降温费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四)住房公积金;(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非货币性福利;(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八)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职工薪酬应用指南
2、作出进一步解释,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所以防暑降温费是企业保证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其任职和受雇的员工发放的,应该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下核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说到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原先,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规定,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
3、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不同,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尚有困难,因此,原则上允许企业据实扣除。为防止企业以这些费用为名,随意加大扣除费用,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例如,北京市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为120元,从事室内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90元。因此,企业发生的上述费用可在限额内据实扣除,超过规定标准都需要作纳税调增。这与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不同,企业应按国税函2009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即使超过标
4、准,也可以据实扣除。关于防暑降温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发放的防暑降温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发放的补贴,应该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由于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各地出现了不同的做法。比如,河北省地税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946号)第三条规定,各单位按照当地政府(县以上)规定标准向职工个人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部分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