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发票领购、验旧
一、业务概述
已取得领购使用发票资格的纳税人需要领购使用发票的,可以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核定采用“验旧购新”供票方式的单位和个人将已使用过的发票存根联或开具的电子信息数据提交税务机关验旧;实行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最后一份记账联提交税务机关验旧。
二、服务对象
发票领购:需领购发票的纳税人。
发票验旧:已领购发票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办理时限
四、资料提供
(一)验证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二)报送主表
(三)附送资料
发票领购:
1.《发票领购簿》;
2.发票专用章(初次领购);
3.税控IC卡(领购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
发票验旧:
1.《发票领购簿》;
2.已开具发票存根联;
3.已开具的电脑版普通发票电子信息(领购、印制电脑版普通发票纳税人);
4.对实行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提供已开具的每组顺序号最后一份记账联(实行防伪税控开具的);
5.发票核销清单(使用防伪税控系统主分开票机纳税人)(一式一份)。
五、办结期限
当场办结。
六、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21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15条、第23条;
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7条。
七、纳税人注意事项
领购发票前(初次领购除外)需将上月已开具的电脑版普通发票电子信息导入外围系统平台。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咨询服务电话:12366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网站:.nb-n-tax-gov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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