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CUSTOMER’S HANDBOOK
业 户 手 册
新疆水清木华置业投资
新疆水清木华资产管理
精品小区概况
乌鲁木齐市是中国距离中亚机构欧洲诸国最近中心城市,含有完善交通网络、优越投资环境和良好发展前景。水清木华精品小区正在乌鲁木齐市南湖路东侧,相距约200米。南部和东部毗邻居民住宅区,西部为家乐福超市、华凌市场和武警医院等大型场所,北部为南湖绿色广场(新建市政府办公大楼在南湖绿色广场北面)32、61、62、104、901路均在周围有停靠点,家居生活十分便利。地块呈东西向长条状,总用地面积23592平方米,北临府南路,地理位置十分优越,尤其北面能俯瞰整个风景优美南湖绿色广场和远眺天山博格达峰,使水清木华精品小区尽得该区域重利,其定位为精品小区。
本小区以高尚住宅区居住水准为目标,以新科技、新技术、新产品为支撑,采取新方法、新理念、在兼顾居住环境质量和综合经济效益同时,以“地方、人居、环境”为专题,努力争取发明舒适、优美、高雅、尊贵居住环境,为该地域新型高尚住宅产业树立一个新标杆。
整个小区由一栋办公楼和十五栋住宅楼(包含南面五栋多层住宅楼)组成,共分为四大组团,组团之间自然形成两个小区主次入口。另外建筑物首二层为商业群楼,和北面南湖广场形成为文化品位休闲区域。
小区内采取人车分流交通模式,机动车从北面府南路可分别由三个车库门进出口进入地下车库,地下车库按使用性质分为两个商业办公停车区和一个住户专用停车区,以保持整个小区多样性和独立性。通常情况下,汽车不进入小区内部,确保区内有安全宁静环境,扩大了公共绿化面积,小区内7米宽主路关键考虑居民休闲散步时使用。
小区居民可经过小区主入口23米宽林荫大道进入贯通8千平方米中心花园内环7米宽道路并通向小区东部次入口,由主道路辐射到各组团是次道路园林路径。
小区主入口中心活水喷泉广场为中心园景,两旁有林阴大道和冬夏两用流动水景,并有序地部署了小品和住户休憩场所,在各栋住宅出入口均设置了大小不一样庭院绿地,气氛各异,使绿化空间由庭院延伸至住宅出入口,形成完整园林系统,在整个系统中,包含了幼儿活动场地,老人休闲区,喷泉广场,观景亭等各绿化环境节点,不仅丰富了庭院内部景观,也为区内居民提供了高质量活动,休闲观赏场所,使8千平方米私家园林成为和南胡广场气氛截然不一样绿化环境。
谨祝各业主生活愉快,万事如事!
物业管理
水清木华精品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采取深圳优异物业管理模式(“人性化物业管理”、“个性化服务”、“隐性管理”、“小区环境文化”、“绿化生态家园”),在小区全方面导入ISO9001质量体系国际标准,对本小区实施专业化、现代化、社会化、一体化管理。
物业服务人员包含:主任、管理人员、清洁卫生人员、绿化人员、保安人员、工程维护人员和专门技术人员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竭诚为业户提供各项服务。
物业服务中心提供服务包含:房屋及公用设施、治安、消防、小区文化、清洁、绿化、交通等管理及公用场地养护、维修及垃圾处理等等,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物业服务中心实施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各业户如有任何疑难,欢迎随时咨询。
物业服务中心值班电话:
业 主 (临时)公 约
尊敬业主:
欢迎您入住“水清木华精品小区”为了愈加好地维护本小区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安全和合理使用,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物业服务管理法规及政策经全体业主讨论制订本条约。请各位业主共同自觉遵守。
一、 业主权利、义务
业主:房屋产权全部些人。
(一)、权利
1. 依法享受所拥有物业各项权利;
2. 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场所(地)权利;
3. 有权按相关要求自己或聘用专业部门或机构对物业自用部位及设施进行正当装饰修缮;
4. 有权依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市政公用设施情况,提议物业管理企业立即组织修缮;
5. 有权参与业主大会,并拥有对本物业重大管理决议表决权;
6. 有权就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质询,并得到回复;
7. 有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要求期限定时公布物业管理收支帐目;
8. 有权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批评、意见或提议;
9. 有权向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出意见和提议;
10.有权要求房屋建设毗连部位其它维修责任人负担维修养护责任,对方不维修养护或不予配合,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强制维修养护,按要求分摊费用。
(二)义务
1. 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
2. 自觉维护公共场所整齐、美观、通畅及公用设施完好;
3. 自觉按要求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
4. 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必需遵守物业管理企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装修方案及图纸,报物业管理企业审查同意后,签署装修确保书,并向物业管理企业缴交装饰装修押金后方可按要求施工,业主装修过程中应接收 物业企业监督检验,完工后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查验,如无违规、违章情况或妨碍她人正常使用物业现象(如渗、漏、堵、冒等),押金给予退还,不然视违章情况给予扣除并限期整改;如有额外使用公用设施(如供电增容等),还应负担对应费用。
5. 业主如请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及设施设备、毗连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关费用;
6. 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要求交纳费用。
7. 明白和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正当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法律关系时,应通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相关要求和本业主条约,并负担连带责任;
8. 明白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本物业区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
9.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发明友好美好生活居住环境。
10. 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效和布局等;
2)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私自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部位、设施及公共场所(地);
4)私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不按要求堆放物品、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及喂养家禽、宠物(已在当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除外)等;
7)践踏、占用绿化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影响市容观瞻或本物业外观乱搭、乱建、乱挂、设置广告牌等;
9)随意停放车辆和鸣喇叭,制造超出要求标准噪音;
10)利用房屋进行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行为;
11)法律、法规及政府要求严禁和其它行为。
二、 违约责任
1、违反本条约业主义务条款中1、3、4、5、6、7、9、10、项要求,对本物业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物业管理企业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要求责任人给予赔偿并负担违约金;强制整改方法给予公告,赔偿金和违约金纳入本物业公共收入。
2、业主不按要求缴交管理服务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等费用和赔偿金、违约金,处以每日千分之三滞纳金;无正当理由逾期三个月仍拒绝缴交,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对应催缴方法。
3、经过法律渠道或汇同相关部门处理。
四、其它事项
1、本条约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由业主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条约对本物业全部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含有相同效力。业主更换,本条约继续有效。
3、业主之间、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因本条约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提请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
收楼及使用须知
1、收楼手续
业户在新疆水清木华置业投资管理售楼部门签署房地产购置协议及缴交各类按金及费用后,新疆水清木华置业投资管理会发出《收楼证实书》,物业服务中心受开发商委托向业户寄发《收楼通知书》等文件资料。
办理收楼手续,应含有以下文件资料:
(1)《收楼通知书》
(2)《收楼证实书》
(3)《房地产买卖协议(预售)》/《房屋租赁协议书》/《公证书》
(4)身份证/护照
(5)《授权委托书》/委托《公证书》
(6)*《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
(7)*《法人代表证实书》
(8)*《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董事会会议统计(授权委托)
(9)*企业印章
注:*为企业名义购房者
本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陪同业户到相关单元验收,帮助业户填写各类收楼文件并移交单元钥匙,并解释搬入须知及申请装修手续。若有需要,将帮助办理相关设施、设备开通使用手续。
2、收楼程序步骤图
欢迎接待
验明资料
收楼程序步骤图
1、 欢迎业主收楼。
2、 介绍接待者、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情况、需办理相关手续。
1、 业主身份证/护照;《收楼通知书》、《收楼证实书》(需律师或发展商发文);《房地产买卖协议(预售)》/《公证书》;《业主条约》承诺书副本。
2、 如业主为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法人代表证实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董事会统计(授权委托)、企业印章。
3、 如委托代理:委托之书面证实;委托人身份证/护照。
收取资料
1、 收取收楼文件资料:包含以上“验明资料”所列相关文件之副本或复印件。
填写文件
1、 帮助业主填写收楼文件表格,发放《业户手册》等文件。
帮助收费
1、 帮助财务收取相关费用:预收十二个月管理费、代收项目费用。
验房统计
1、 派人陪同验房,确定质量问题和水、电、气表底数;填写《遗留项目汇报》,方便联络发展商、承建商进行修缮工作。
移交钥匙
1、 以上手续办完后,将单元钥匙移交给业主并填写《收楼书》,并将上述确定之水电表底数统计登记。
资料整理归档
1.整理相关文件资料,归档以备存查。
装修管理
1、装修申请程序
业户必需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管理处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递交详尽图纸及技术资料说明,物业服务中心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业户同意是否或提出修改要求,在未收到物业服务中心《施工许可证》前,业户不可进行装修工作。
2、政府审批
装修方案包含须报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项目,必需严格按政府相关部门核批内容进行,以符合相关条例所要求要求。
3、专业施工单位
全部消防、给排水、电视天线、保安对讲系统、供电系统及燃气管道施工,必需由所许可专业施工单位进行。
工程量较大或轻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装修工程,应由政府注册专业施工单位设计及施工。
4、空调安装
安装空调必需到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并必需严格按工程维修部按指定位置安装及规范空调冷凝水排放方法。
5、装修期费用
业户或装修施工单位在装修申请核批后,必需按要求交付装修期各项费用和相关按金,收费标准请参考《装修收费标准一览表》。
6、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必需“袋装化”,按指定方法在指定时间内由业户自行清运至物业服务中心设置专用装修垃圾站,方便统一清理。
7、装修验收
经政府相关部门报批装修工程,须经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后(如有);再由物业服务中心按申请同意项目核验,直至物业服务中心认可,签发《装修完工证实书》方作完成验收。
8、装修管理
业户必需遵守相关法规和物业服务中心相关要求,对其所属物业进行装修。
装修程序步骤图
装修程序步骤图
申 请
1、 物业服务中心向业户讲解装修申报程序,发放装修申请表,要求业户准备下列资料:
1) 装修方案包含装修图纸、技术资料。
2) 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消防许可证。
2、 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中所列项目。其中部分业户之装修项目还须提供须政府消防、环境保护、计划部门审批之申报内容。
审 批
收 费
检 查
验 收
退 费
1、 工程部审查装修方案图纸及技术资料,如有必需,将邀请业户和工程部相关责任人磋商。
2、 核验政府相关部门批文,收存副本(如需要)。
3、 物业服务中心通告业户装修方案审批意见。
4、 业户、装修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中心签署施工协议书、消防责任书等。
1、 业户和装修施工单位到物业服务中心交纳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及交纳出入证押金。
2、物业服务中心向业户核发施工许可证。
1、 工程部监理人员定时或不定时检验施工情况。
2、 如检验发觉违规,依装修违规处罚条例处罚违规业户或施工单位。
1、业户及装修施工单位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验收,合格后将汇报副本交物业服务中心立案。
2、业户及装修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物业服务中心验收,如经政府相关部门报批工程,还须提交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汇报副本。
3、 业户、装修施工单位、工程部按同意申报项目共同核验,若工程部认可满意,签发装修完工证实书,不然,要求业户进行所需更改。
1、 物业服务中心清退施工人员出入证押金,收回出入证;按相关要求清退装修押金。
日常管理
一、公共场地及公用设施
1、公共场地是指小区内住宅楼外全部空坪、绿地、道路、停车场、垃圾房等场地,公用设施包含楼宇天台、楼梯、道路、沟、渠、池、井、备用设备、宣传栏、雕塑、公共照明、供水、供电、供气、电视、电话、治安消防、智能系统等等。
2、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如有)设备及电视天线、电话系统等设施是经周密设计和施工安装,请不要随意改动。
3、空调机房、水泵房、变配电房、消防控制中心、发电机房等设备机房除业务主管部门外,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进入,以确保相关设施、设备正常运作。
4、公共场地和公用设施为全体业户所共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或占用,要珍惜公共设施,不得随意乱按电气开关、消防按钮或单元内对讲机开关键。
5、楼梯必需保持洁净、整齐、通畅,道路或楼梯不得随意隔阻并挪作她用,不得随意安装防盗门或其它隔离栏,保持通道通畅,通道及楼梯内严禁随便占用,如堆放物品或作其它用途。
6、屋面不得上人,更不得自行在层顶开孔或搭设棚屋,以免破坏层面防水层和保温层。不得在屋面上乱抛垃圾、杂物、不得在屋面上玩游戏、嬉闹、喧哗、乘凉。
7、物业服务中心天天负责对公共场地和公用设施进行巡查,对违反公共场地和公用设施管理行为,物业服务中心给予阻止或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8、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侵占、占用公共场地和公用设施行为进行阻止、纠正,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二、消防
设有安全控制中心和应急消防分队,业户在消防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在消防管理人员指导下,负责所属业权范围防火安全工作。
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
严禁在本物业内经营或存放易燃、易爆及各类剧毒物品。
严禁开关或损坏消防标志。
严禁在楼道、天台上进行喷油漆、烧焊等作业。
业户进行室内装修及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应严格遵照《装修管理要求》相关要求办理。
严禁燃放烟花炮竹,不准在楼宇内焚烧废纸或其它物品,小心处理燃烧中香烟、烟蒂及火柴等火种。
一旦发生火警勿惊惶失措,要保持镇静,必需快速报物业服务中心或拨火警电话“119”,切断照明配电箱及管道燃气总阀,关闭全部门窗,以防火势及烟雾漫延,当烟雾浓密时应尽可能贴近地面,并以湿毛巾遮掩面部,遇火警时,住户须快速从楼梯处下楼或上屋面逃生,
消防人员会定时试验全部公共灭火设备、试验前管理处会通知各业户,听到试验警钟时,请勿警慌逃离。
三、治安保卫
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物业范围内单元、场地及设施进行常常性巡查检验,敬请配合并接收相关人员检验、管理,不得推诿拒绝。
如发觉可疑人员或现象,请向物业服务中心或辖区派出所汇报。
外来人员进入应办理出入登记。无常住户口和暂住人员应主动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临时暂住户口。
业户如有搬迁或变更使用人员请提前到物业服务中心通知变更,以期规范该物业之安全管理。
四、清洁及绿化
物业服务中心设有专职清洁卫生人员,负责环境卫生工作。
本物业均设有垃圾桶,天天由清洁人员负责搜集,请将垃圾装入塑料袋内,并将袋装垃圾放到楼下垃圾桶内,请勿将垃圾存放在楼梯口、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严禁将垃圾、菜叶渣等杂物投入厕所马桶或下水道地漏,以预防造成管道堵塞。
严禁业户向楼下扔杂物、泼水等不文明行为。
严禁在公共场内涂画、粘贴及大、小便。
珍惜花草树木,请勿在绿化带内乱烟头、果皮和其它杂物。
五、、车辆停放
本物业设有停车场所,为保持小区内道路通畅,请业户车辆遵照交通秩序和标志,按要求路线慢速行驶,停放在停车场,全部进出车辆必需服从车场管理人员指挥及管理,并按要求交纳停车管理费及办理相关手续。
小区对车辆进出采取刷卡管理,请车主随身携卡,勿遗失,无卡车辆将严禁开出。外来车辆进出,则需在入口处交通岗取票,在出口交通岗验票交费。
司机离开所属车辆时,必需锁好车门窗,车内物件停车场不予保管,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严禁带入场内;带货车辆货物不予保管。
六、物业出租
业户出租所属物业,需到房管所办理房屋出租许可证,方可出租。
出租业户需到物业服务中心及派出所将房屋出租情况登记立案。
七、物品搬出
区内业户凡有物品搬出小区,须事先向物业服务中心申报并登记,物业服务中心安保人员负责对全部搬出物品进行盘查,发觉可疑问题立即处理。
八、电视接收
本小区内设置了有线电视系统,如业户需开通有线电视,业户可直接到乌鲁木齐市有限电视台申请或委托本物业服务中心代理申请开通,开通时间
九、电话安装
业户在入住时,只须拔打电话即可申请办理电话安装。
业户在入住后,如遇相关电话方面问题,可直接拔打电话企业电话进行联络维修。
十、豢养家畜、家禽及宠物
严禁喂养鸡、鹅、猪、肉鸽等以食用为目标家畜、家禽。
根据乌鲁木齐市《犬类管理措施》要求,本小区属限制养犬地域,业户只能喂养观赏犬且不许可携犬出自家分户门,如确需携犬外出时,应给犬佩带犬牌,假如该犬在户外便溺,携犬者要立即给予清除,严禁喂养烈性犬、大型犬。
十一、水、电、气管理
1、 房屋水电和煤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及施工安装,业户不可随意更改,如确需改动,请报物业服务中心及相关主管单位同意,并雇请专业人士完成。
2、厨房及浴室在使用天然气时应有良好通风设施,安装热水器鹫在雇请专业人士完成。
3、住户外出,请关好水闸、电闸、气闸以免发生意外。
4、若遇临时停电,请将相关电器开关关断后,以免来电时电流过大,烧坏室内电源主开关。
5、若发觉忽然停电,住户可自己先行检验自家漏电保护开关是否跳闸,若跳闸则应检验家里电路是否有故障,或通知管理处工程部进行维修。
十一、物业服务中心收费
物业服务费标准根据相关要求及依据本物业正常情况下全部管理活动过程中实际支出费用而制订:元/月/平方米(以南京市房产局产权处测量面积为准,按建筑面积计算)。
业户自入住通知书要求入住之日起开始交纳物业服务费。收楼时各业户均须缴付于十二个月物业服务费。
二次供水设备运行费用由住户合理分摊。
物业服务费用于支付下列各项费用:
(1)该物业公共设施设备,包含:电梯、空调系统、发电、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公共卫生设施、公共走道、垃圾箱等日常保养及日常维修开支。
(2) 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和按要求提取福利。
(3) 公共地方保安服务。
(4) 公共地方清洁服务。
(5) 公共地方花草园艺。
(6) 行政办公支出。
(7) 法定税费。
(8) 聘使用方法律、会计等专业人士支出。
(9) 物业服务企业酬金。
(10) 节日装饰支出。
(11) 购置或租赁所必需机械或器材支出。
(12) 其它为管理活动而发生合理支出,包含该物业完工前筹备物业服务中心期间一切支出。
每个月10日由物业服务中心在业户指定银行帐户上划拨或业户自行到物业服务中心交纳物业服务费、水、电费等。如当日为节假日,则划款顺延一天。业户须在指定银行帐号上存款,确保有足够金额。逾期未缴款者天天加收千分之三滞纳金。连续三个月仍未能缴款者,将按已签署《业主条约》和委托管理协议要求对该业户采取必需处理方法进行催缴,仍无效者,向法院起诉,直到缴款为止。
(注:缴费方法及日期由该物业服务中心约定)
申请装修程序
1、业户必需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务请必需递交一式三套百分比1:50或1:100依据下述要求详尽图纸及技术资料说明。如有必需,业户将被邀请和管理处相关责任人进行磋商。以下为所须递交图纸及资料。
1) 平面设计图
2) 单元立面图
3) 单元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用料
4) 空调安装图
5) 电力照明设计及用电量图(如有更改)
6) 给排水设计图(如有更改)
7) 防盗门窗安装图
2、在接到业户所递交申请及图纸资料五个工作天内(不包含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时间),物业服务中心将会以书面形式通知业户对其装修申请同意是否或提出修改要求,如物业服务中心认为所递交资料不清楚或不完整或认为业户方案需要作出修改,业户必需重新递交相关图纸,并依规则重新办理是项申请。
3、部份装修项目可能需递交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以符合政府条例所要求要求。
4、在未收到物业服务中心装修施工许可证前,业户不可开始装修工作。而一些工程必需依法事先取得相关部门审批,不会因物业服务中心书面同意而表示业户不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法定许可。
5、业户装修工作开始之前,业户代表必需出席物业服务中心安排之会议,以确保业户清楚物业服务中心对以下方面之要求。
1) 装修施工人员个人操守及监管
2) 运输装修材料方法
3) 装修垃圾清运方法
4) 物业服务中心和业户紧急联络方法
6、装修押金
业户于交付装修期相关费用同时,亦需要并同业户所雇之施工单位交付装修押金,用以支付装修过程中,该施工单位未能于装修工程完成后清理遗下废物所必需缴付清理费用或因装修工程而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她人物品修补赔偿费及违约金扣款等。收费标准参考《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付款应以现金或支票交到物业服务中心收费部。假如押金不足支付全部费用,管理处有权追收不足金额;同时,假如当装修工程未完成或未经管理处检验合格,而装修押金出现不足时,物业服务中心亦有权向业户和相关施工单位要求补回不足装修押金。
7、装修垃圾清运费
为方便各业户堆放装修垃圾,物业服务中心将于本物业内设置一专用装修垃圾站,并统一清运;业户交付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参考《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付款方法和6相同。
8、装修方案
装修方案应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全部图纸和技术资料:
1)平面设计图清楚显示:
a、 总体部署包含单元进户门。
b、 全部加置隔墙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
c、 地面装修类型、地台用料及其水平,如地台填高,请说明其填料之密度及重量。如用地毯,须合符消防规范。
2)单元立面图清楚显示:
a、 用料详情(务必符合消防安全规范)。
b、 各间隔及立面更改详情。
3)空调安装图清楚显示:
a、 空调机安装位置(必需遵照管理处空调安装图所指示)。
b、 空调机型号及功率及安装数量。
c、 空调机冷凝水排水路线(必需遵照管理处相关规限)。
4)电力照明设计图清楚显示:(如有更改)
a、 总开关规格及位置。
b、 最高用电电源/功率,和分项功率计算。
c、 室内电器电源,插座线路走向。
d、 室内照明线路走向。
e、 电视天线插座、电话插座位置。
f、 保安对讲系统线路走向。
5)给排水设计图清楚显示:(如有更改)
a、 给排水管道走向。
b、 给排水管道材料规格。
c、 给排水管道施工方法。
6)进户门设计图及防盗门窗安装图清楚显示:
防盗门窗之物料、旋动方向、样式及安装方法(必需符合外立面规范要求)。
装修规例
装修工程尤其是可能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装修工程,应由在政府注册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业户和施工单位责任人应同时在《装修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全部消防、供电系统、供水系统、保安对讲系统及燃气管道施工必需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指定施工单位进行。请和物业服务中心联络索取指定施工单位名单及其联络地址和电话。
1、装修范围
1)不得改变和损坏原有房屋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和配套设施使用功效。
2)对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装修,不得凿除原结构水泥面层,地面装修材料厚度不得超出10毫米。
3)不得改变阳台形状和样式。
4)不得改变进户门门洞设计及颜色。
5)不得改变厨房和卫生间结构和功效,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6)外门窗不得改动。
7)安装空调必需到管理处申报,并按指定位置安装。
8)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
2、装修技术管理要求
(1)土建方面
①墙体
a、 室内装修时,严禁凿打结构墙体,梁、柱、板等部位。
b、 严禁装修外墙及公共走道部分。未得外墙之业权人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墙装修或悬挂招牌广告。
c、 未经同意,严禁拆除室内隔墙。
d、 业户需做室内隔墙,应提前向管理处申请,同意后方可施工;墙体材料必需采取轻质材料(空心砌块、防火夹板、轻钢石膏板等),假如是木质架或板墙,则须涂上防火漆。未经审批,严禁在室内进行隔墙。
②地面及楼面
a、 室内地面、楼面严禁打凿、开沟铺设管线。地面如需铺设磨光大理石或花岗石,应确保原地面标高,严禁破坏结构面层,施工时要经管理处监理人员检验后方能施工。
b、 卫生间、阳台及厨房地面装修时,需重新做防水处理,并进行48小时灌水试验,合格后,经物业服务中心监理人员签字同意才能铺设地砖。
c、 在室内装设吊顶(假天花)时,应在每一个水管闸制及电源箱或任何关键设备下加装检验口(生口)。
(2)电气方面
a、 小区内各栋楼宇动力用电,设计中已充足考虑,如业户须尤其动力用电,须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经同意,按供电局标准缴付超出部分增容费后方可增容。
b、 楼宇内全部电气线路均已暗埋并配齐适宜管线,如需重新部署电气线路,必需考虑每个配电箱用电网容量,并按规范要求施工。
c、 全部弱电系统均已调试到最好状态,对电话、电视线、对讲机系统等装修时不得私自移位、修改。
d、 室内弱电箱容量设计已满足房间功效要求,不得私自改动。
e、 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全部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及饰物。
f、 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楼板上攒孔时,须和物业服务中心联络,以防攒坏暗配管线。
(3)空调安装
a、 单元内安装空调机之样式,需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以符合安装规限。
b、 安装位置要设在物业服务中心所要求位置。
c、 全部外露物件安装均要得到管理处审批及要由业户负责其一切保养维修。
d、 空调机冷凝水不可经外墙直接向外排放。必需按原设计排水管排放冷凝水。
(4)管道系统
a、 室内给排水系统均已调试安装完成,给水系统为暗埋,排水地面接口均已做防水,装修时切勿随意修改,以免造成渗漏。如改动,必需报管理处审批。
b、 燃气管道属特殊管道,严禁业户私自改动,如确需改动或移位,需申报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联络管道燃气企业做专门处理。
3、装修施工管理要求
(1) 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超出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和报批手续相同。
(2) 施工时间:早晨9:30—15:30时,下午15:30—19:00时。
(3) 材料及垃圾清运
a、 装修垃圾必需“袋装化”,清运时间为天天下午18:00-22:00时,并自行运至物业服务中心设置专用装修垃圾站。
b、 施工过程中,全部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全部必需放置在所属单元内,不得放置在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4) 施工用电、用水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违者将照章给予处理。因装修造成管路堵塞、漏水、停电、损毁她人物品等,完全由业户负责修复和负担对应责任费用。
(5) 业户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楼宇设备、设施及装修造成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不管意外是否,将由物业服务中心安排修理,而所在修理费将再加上15%行政费,概由相关业户负责支付。
(6) 装修时需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需事先向物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并有消防管理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7) 装修期间,须关闭单元大门,以免尘土飞扬影响她人。
(8) 业户在装修施工期内对单元内安全负责。
(9) 装修申请核批后,业户或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必需按要求向管理处交纳装修押金,出入证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并把所在参与施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物业服务中心,及随时按实际情况补充或更改以确保正确无误。
(10) 任何物业服务中心审批,不管怎样并不代表对方案中技术参数认可,同时物业服务中心也不确保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性能及效果。倘若设备和材料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物业服务中心概不负责。
(11) 业户应对单元完工后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觉任何系统情况变坏,物业服务中心并不负上任何责任。
(12) 施工前及施工期间,业户必需在单元外张贴由物业服务中心发出装修施工许可证,方便物业服务中心人员检验。
(13) 全部装入业户单元家俱全部应在本物业指定区域内预制组合和上漆。一切在单元内油漆工作或其它施工,如物业服务中心认为该工作可能会影响其它业户,则必需在物业服务中心指定时间或地点完成。
(14) 业户必需对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施工人员行为负责并加以约束。
(15) 业户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之施工人员必需着装整齐,在施工区域外不得赤足、不得穿背心、拖鞋,亦不得在非工作区逗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公共地方吸烟及扔烟蒂,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打闹,不得使用任何放声设备如收音机、电视机等,绝对严禁赌博、饮酒、殴斗。
(16) 业户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应和物业服务中心人员亲密配合,相互尊重,如发生矛盾,应由双方领导协商处理,严禁在物业范围内发生打骂行为。
装修违规处理条例
物业服务中心对违反规例业户或其所雇之施工单位,将依据情节和后果,作以下处理:
★ 责令停工;
★ 责令恢复原状;
★ 扣留或没收工具;
★ 停水、停电;
★ 赔偿经济损失
★ 依据政府要求,对违反已签署相关条款行为处予对应违约金处理。
违反规例行为包含但不仅限于:
◇ 施工人员不按要求佩带出入证、衣冠不整及劝阻不听者。
◇ 不遵守要求装修作息时间,造成其它业户投诉。
◇ 在公共走道堆放工具、物料。
◇ 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或未按要求私自拆装进户门。
◇ 私自移动电话线路。
◇ 私自移动保安对讲机线路及位置。
◇ 私自移动电视天线插座位置和线路。
◇ 损坏公共设施或有不文明现象。
◇ 私自在主梁和墙体剔凿致使钢筋裸露等。
◇ 过道和外墙受到损伤。
◇ 私自拆除间隔墙。
◇ 私自将防盗门装出要求位置外,将窗花装出外墙及将防盗网装出外墙。
◇ 私自拆除室内配电箱,改动线路或加装电表。
◇ 私自改动供水系统。
◇ 业户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同意,私自动工装修。
◇ 因装修改造而造成楼层渗水、漏水、管道堵塞。
◇ 因装修而使楼板结构面层受损。
◇ 因装修而造成楼宇窗户及窗套受损、渗水。
◇ 私自加设檐篷、附加建筑物或伸展室外广告及标志等。
◇ 进行室内间隔房间时,未按要求采取轻型材料。
◇ 装修队及施工人员未经同意私自搭接公共电路。
◇ 安装空调时,违反空调安装要求。
◇ 私自改造了燃气管道等。
装 修 协 议 书
甲方:水清木华精品小区物业服务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业户名称) 单元编号____阁____层____号
装修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广大业户利益,保障水清木华精品小区结构安全、管线、设备正常使用和花园外观统一,并使广大业户装修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特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审核乙方委托装修施工单位资格(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及其申报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工程造价预算、消防许可证及相关申报手续,对不符合物业服务中心装修管理要求设计、预算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达成装修管理之要求。
2、 按《各项收费标准一览表》收取业户/装修施工单位装修押金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办理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业户开始装修。
3、 向乙方解释并宣传《申请装修程序》、《装修规例》、《装修违规处理条例》中要求。
4、 严格要求乙方按审批图纸施工,查验乙方装修工程。
5、 当乙方未按审批图纸施工或有违规现象,甲方有权根据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及双方约定《装修违规处理条例》对乙方进行处理。
6、 乙方施工完成由甲方按装修审批图纸及政府相关部门批复(如有需要)进行完工检验,签发装修完工证实书。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装修申请,需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一些装修项目须同时向甲方交验市政府计划、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审批意见,并办理装修审批手续,装修工程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2、 乙方应如实向甲方申报进入水清木华精品小区内装修施工人员相关资料,并办理出入及暂住手续。
3、 配合甲方向装修施工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及消防、治安管理宣传,并确保严格按图纸施工。
4、 如乙方修改或增加装修工程,需重新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办理一切审批手续,不然,甲方有权按政府相关管理条例和双方约定《装修违规处理条例》进行处理。
5、 如因乙方装修而使公共设施、公共地方及其它业户利益受损或危害其它业户正常生活,其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需负责修复及负担一切相关责任。
6、 乙方在施工中应遵纪遵法,不得危害她人之利益,应做好安全防护方法,并应配置对应消防器材,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应配带临时出入证,不得穿拖鞋进入,严禁在室内吸烟、用明火及电炉做饭,如发生意外,所造成以后果由乙方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7、 乙方装修工程完工后,应帮助甲方进行完工检验(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装修需同时向甲方提交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实副本),检验合格后,装修人员方可退场。
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水清木华精品小区服务中心 乙方:业户: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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