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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总则 1
二、招标文件 5
三、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 6
四、投标文件 7
五、投标确保金 10
六、投标使用期 12
七、投标 12
八、开标 14
九、资格审查 15
十、评标、定标 16
十一、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办理 20
十二、协议授予和协议关键条款 21
十三、其它事项 21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3:投标函
附件4:投标总价
附件5:不可竞争费清单和计价表
附件6:技术标书格式
附件7:《青岛市城镇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措施》“青建管字()7号”
附件8:技术投标文件评审标准
附件9:中标单位投标确保金退还申请
附件10:“招标公告”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招标人
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中交配套道路翻修工程
招标代理
单 位
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
咨询
招标代理
单位资质
甲级
工程地点
夏庄街道银河路以北(银河路至计划路)
资金起源
财政投资
勘察单位
/
设计单位
青岛汇文市政工程设计有限责任企业
计划立项文号
青城发改投资审[]185号
建设用地计划
许可证
/
建设工程计划
许可证
/
投标计价货币
人民币
结构形式
/
质量目标
合格
总投资
347.21万元
施工现场
准备情况
已含有施工条件
建安费
301.8万元
工程类别
三类
工程规模
中交配套道路翻修工程南起银河路,北至计划路,道路全长624米,红线宽24米。关键建设内容为道路维修、路灯、排水、标志标线等
计划工期
83日历天
投标使用期
60日历天
同类工程
业绩界定
单项协议额在38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
不划分标段
计划开工时间
10月 8日
(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计划完工时间
12月31日
2招标说明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招标形式
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
资格审查方法
/
投标人
资质等级
含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评标措施
合理范围低价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含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公布招标公告时间
9 月2 日 14时至 9 月 9日11 时
公布信息网络平台
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同时在青岛市建设工程管理信息网查看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时间
网上报名成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
地 点
经过招标公告页面下方“下载
招标文件”按钮下载
勘察现场时间
自行勘察
地 址
夏庄街道银河路以北(银河路至计划路)
送疑问时间
9 月12 日 16时前
地 点
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
(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167号)
取答疑时间
9 月13日 16时前
标书送达时间
9月27 日 14:00前
地 点
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山城路195号)
投标截止时间
9月 27 日14:00 前
开标时间
9月27 日 14:00
招标范围
及承包内容
中交配套道路翻修工程南起银河路,北至计划路,道路全长624米,红线宽24米。关键建设内容为道路维修、路灯、排水、标志标线等
招标文件
工本费(元)
300
投诉和督
电话
备注:1、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技术标、商务标清单编制文件)用U盘拷贝电子版文件并单独密封,开标时随投标资料一并提交,开标结束退还U盘(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退还)。
2、各投标人开标当日自行携带投标确保金银行电汇凭证原件,以备核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含有负担本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条件和能力。
4招标公告
4.1根据本招标文件制订招标公告。
4.2“招标公告”附后。
5招投标费用
5.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负担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均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5.2教授评审费:由招标人支付。
5.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向中标人收取。
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后果负担法律责任。
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8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9踏勘现场
9.1各投标人取得招标文件后按招标说明前附表要求时间、地点自行踏勘项目现场。
9.2除招标人原因外,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人员伤亡自行负责,财产损失自行负担。
9.3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周围环境情况,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判定和决议负责。
10转包或分包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违法分包。
11招标依据
11.1《中国建筑法》;
11.2《中国招标投标法》;
11.3《中国协议法》;
11.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1.5《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6《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措施》“第30号令”;
11.7《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措施》“政府令第249号”
11.8《青岛市城镇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措施》“青建管字〔〕6号”;
11.9《青岛市城镇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措施》“青建管字()7号”;
11.10《青岛市城镇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中标公告公布措施》“青建管字〔〕10号”;
11.11《相关深入规范建设工程进场交易行为通知》“青建管字〔〕13号”;
11.12《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教授评标行为考评措施》;
11.1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12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组成
1.1本招标文件(电子版):
1.2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电子版);
1.3图纸一套(电子版);
1.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说明部分(纸质)。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取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
3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说明
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对招标文件存有疑问,应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三份送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所要求地点,同时将疑问以电子版发至邮箱,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报招投标管理部门一份。
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答疑,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说明,须形成书面材料,并经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留存后,在要求时间内发至全部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
3.3投标人在收到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等说明材料后,自收到之日起2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书面回复。
3.4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要求。若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要求投标,将负担该投标被拒绝风险。
三、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
1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3017567.84元)和招标综合单价,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和招标综合单价。
2对于显著工程量清单编制错误,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疑问,招标人收到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以书面澄清或修改;若修改了工程量,随即修正控制价一并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并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查。
3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招标人收到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进行澄清或修改,并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查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
4投标人仍有异议,可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书面提出,经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指定工程造价部门核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要求招标人重新编制并公布工程招标控制价,并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1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提出书面质疑,且质疑合理、确需重新编制;
4.2招标控制价中关键人、材、机单价显著背离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近期公布市场指导价格;
4.3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认为存在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复核。
四、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编制
1.1投标文件应该对招标文件工程规模、工期安排、质量安全、投标使用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对应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1.2.1商务标书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1.2.2技术标书为暗标标书,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1.3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商务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技术标书不分正副本,一式伍份。
1.3.1商务标书正本和副本封皮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4技术标书制作要求
1.4.1技术标书不分正本、副本,封皮必需使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作统一封皮;封皮折页部分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给予密封(技术标书封皮到青岛海易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春阳路167号领取)。
1.4.2目录及正文使用三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页28行,每行28字。图表属于正文组成部分,采取三号仿宋体_GB2312,A4复印纸打印。
1.4.3图表线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线。
1.4.4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五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端居中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
1.4.5全部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标书装订按封皮设定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
1.5商务标书制作要求:
采取A4幅面纸,商务标书中需填写、签字、盖章内容,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
2投标文件组成
2.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分别单独密封。
2.2商务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投标函;
2.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授权委托书;
2.2.3投标总价表;
2.2.4工程项目费用汇总表;
2.2.5单项工程费用汇总表;
2.2.6单位工程费用汇总表;
2.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计价表;
2.2.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2.2.9方法项目清单计价汇总表;
2.2.10方法项目清单和计价表(一);
2.2.11方法项目清单和计价表(二);
2.2.12工料机汇总表;
2.2.13工程议价材料表;
2.2.14材料暂估价一览表;
2.2.15不可竞争费清单和计价表;
……
(上述表和招标人所提供工程量清单相一致)
2.2.16项目管理班子介绍及证书复印件;
2.2.17企业介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等复印件,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2.2.18其它资料。
2.3技术标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工期安排合理(包含计划工期,开、完工时间);
2.3.2工序衔接合理;
2.3.3进度控制点设置合理;
2.3.4施工方案合理;
2.3.5平面部署合理,机械设备满足工程需要;
2.3.6劳动力组织均衡;
2.3.7质量安全确保体系可靠;
2.3.8有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得力;
以上技术标书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标书中;不然,技术标废标。
3投标报价
3.1报价依据:
3.1.1《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
3.1.2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公布计价文件及市场指导价格等相关要求。
3.1.3现行《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及价目表
3.2此次报价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市场价格信息及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及制订施工方案报价。
3.3投标人报综合单价应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要求计量单位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并考虑了风险原因。
3.4随招标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改。
3.5本工程协议结算方法:采取“固定单价协议,按工程量如实结算”。
3.6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项目均须依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施工方案,填入单价和合价;对于未填入单价和合价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标单价和合价中,中标人须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合价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另外结算和支付。
3.7各投标人清单报价即为综合多种优惠让利最终报价。在此基础上,投标人不得对包含工程价款方面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投标人违反本条要求作出优惠,不作为评标依据。
3.8不可竞争性费用按“青建管字【】7号文”之第十八条要求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单列。
五、投标确保金
确保金缴纳和退还遵照“交一退一”标准;
1投标确保金缴纳
投标人须先到华夏银行城阳支行办理基础账户核查立案手续,以后从立案基础账户转出投标确保金。
1.1本工程投标确保金 6万元,投标确保金采取本单位转账支票或电汇方法缴纳。投标确保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即截止到9月21日)足额缴纳至指定帐户;投标确保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收款单位: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66796200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城阳支行
开户账号:33168
1.2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等必需和投标人一致;以支票方法缴纳,投标人须在本单位开户行以倒存形式存入投标确保金。
1.3投标确保金进账凭证上注明项目简明名称、标段【即:中交配套】。
1.4投标确保金缴纳存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未足额、按时从基础账户缴纳投标确保金。
1.4.1未从其基础账户(经立案)转出;
1.4.2其基础账户核查立案前缴纳;
1.4.3其进账凭证上未注明项目简明名称(或标段)。
1.5投标人基础账户认定及相关要求
1.5.1对在城阳区进行工程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实施基础账户核查立案制度;被核查立案后基础账户认定为投标人基础账户。
1.5.2投标人必需在投标确保金缴纳前完成基础账户核查立案事项;未立即办理基础账户核查立案,而造成投标人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自行负担后果。
1.5.3投标人携带其《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华夏银行城阳支行(正阳路196号)会计专柜窗口办理基础账户核查立案手续。以后每十二个月第一季度进行基础账户信息年度立案复核。
业务联络电话:87763010
2投标确保金退还
2.1确保金以网银方法直接退还到投标人基础账户中。
2.2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公告期满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退还。
2.3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原件、“登记协议”原件、中标单位投标确保金退还申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保金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核实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退还。
2.4有质疑、投诉,在回复、处理期间确保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要求办理。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退还投标确保金。
3.1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会议;
3.2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3.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要求时间内,不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3.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情况
六、投标使用期
自截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为投标使用期。
1 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使用期,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
2.1投标人同意延长,应对应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但不得要求或被许可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2.2投标人拒绝延长,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确保金。
七、投标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等应该按时参与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证件)原件,提交全部证书原件和资料必需真实、有效。
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1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应单独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2 投标文件封包上应清楚地标识 “技术标书”、“商务标书”字样。
2投标文件递交
2.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2.2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3.1投标人能够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但对修改投标文件必需在开标截止前递交。
3.2商务标书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修改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交资料(证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实)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本人有效(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社确保明。
(说明:青岛当地企业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当地企业,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实)。
4.2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
4.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4经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企业最新章程原件或股权结构证实文件(和营业执照上所标明注册资本金一致);
4.5投标单位须提供和取得市市政公用局颁发《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同意证书》或持有市市政公用局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招标《入围中标通知书》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署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原件;或投标人提供自己含有《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经营单位同意证书》或《入围中标通知书》原件。
上述4.1~4.2条在开标现场须单独提交(这类证件、资料无需密封)。
上述4.3~4.5中须提交资料原件一起装袋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标明“**单位投标资料原件”字样。
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不予受理。
5.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八、开标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
1开标程序(合理范围低价中标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主持人按下列程序主持开标会;
1.1主持人宣告开标会开始,并宣告会场纪律;
1.2宣告参与开标相关单位;
1.3公布投标人名单;
1.4核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项目经理等参与开标会情况;
1.5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互检,签字确定;
1.6评标教授进行资格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1.7宣告资格审查意见;
1.8评标委员会进行技术标书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1.9招标人代表抽取报价下限;
1.10各投标人根据提交投标文件前后次序逐一唱标,并签字确定报价;唱标价在开标室大屏幕公告;
1.11评标委员会进行商务标书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人;
1.12宣告中标结果。
九、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要求
1.1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2在资格审查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实施歧视性待遇。
1.3经资格审查,招标项目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招标人应该重新组织招标。
1.4投标人提供各项材料必需是原件,复印件等一律无效,相关内容必需真实可靠,因投标人弄虚作假等引发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5对审查情况,出具资格审查意见。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投标资格,并在资格审查意见中写明原因。
2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投标无效,取消投标资格。
2.1投标人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
2.2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参与本工程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单位参与本工程投标。
2.3投标文件:未密封;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4资料原件:未装袋密封;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上未标明投标人名称。
2.5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未按时参与开标会议;未提供法人委托书(或法人证实);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未提供有效社确保明原件。
2.6项目经理:未提交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项目经理开标时缺席;和商务标书标明不一样一人;未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7未提交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8未提交经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盖章企业最新章程原件或股权结构证实文件原件(和营业执照上所标明注册资本金一致);
2.9未足额、按时从基础账户缴纳投标确保金(以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证实为准);
2.10提交垃圾运输材料不符合第七大条4.5款要求
2.11提供虚假证件、资料;
2.12未提交企业上五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标工程协议、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工程完工验收文件或立案文件、招投标管理部门立案中标通知书(网上公告项目书面提供该项目中标公告官方汉字网站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网上无公告项目标业绩不予认可)。
十、评标、定标
1评标措施
1.1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此次评标实施“青建管字〔〕7号”文件进行,实施合理范围低价中标。
“青建管字〔〕7号”文件和“技术标书评分标准”附后。
1.2合理范围低价评标程序根据技术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等步骤进行。
2经评标委员会对标书评审,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全部投标,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技术标书评审
3.1评标委员会依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评审标准根据“技术标书评分标准”进行)。
3.2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对投标人技术标书进行评审,分别打分。依据教授评分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值在6.6分以上(包含6.6分)为合格;6.6分以下为不合格。
3.3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施工工艺和技术根据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工要求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判定不合格。
3.4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废标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废标汇报。
3.5技术投标文件分数只作为评审技术投标文件是否合格标准,不计入投标人最终得分。
3.6技术标书评审结束后,对合格投标人进行商务标书评审。
3.7技术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废标处理。
3.7.1标书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标书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7.2技术标书封皮内折页部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未密封;
3.7.3投标人递交2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技术标书;
3.7.4技术标书有显著或特殊标识;
3.7.5未载明计划工期和开完工时间;
4商务标书评审
4.1确定评标基准价:本措施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
4.1.1第一步确定报价均值。
当n(投标人个数,下同)﹤5时,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5≤n﹤7时,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1个最低后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7≤n﹤9时,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2个最低后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9≤n﹤11时,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2个最高、3个最低后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11≤n﹤13时,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3个最高、4个最低后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13≤n﹤15 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4个最高、5个最低后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当n≥15时,全部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5个最高,6个最低后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均值。
4.1.2本工程投标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90%至110%(含90%和110%),超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4.1.3第二步计算评标基准价。
去掉超出投标报价有效范围投标报价后,对剩下投标报价,根据第一步计算报价均值规则进行再次平均,所得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4.2随机抽取报价下限:相关监督部门或公证部门在投标人唱投标报价前公开从评标基准价96%、97%和98%三个数值中随机抽取报价下限。
4.3商务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按废标处理。
4.3.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投标函、投标总价表等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无项目经理无在建证实承诺书;
4.3.3商务标书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4.3.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商务标书;或在一份商务标书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注明哪一个有效;
4.3.5商务标书中投标总价表未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专用章或山东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章;加盖造价员执业资格章不是市政专业或超出职业范围;
4.3.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公布招标控制价和招标综合单价;
4.3.7随招标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更改。不按招标人提供清单编制次序编制;
4.3.8未按要求计取不可竞争费用和不单列;
4.3.9提供虚假证件、资料。
4.4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废标商务标书,应出具书面废标汇报。
5评标委员会
5.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位教授(技术和经济类)组成,从评标教授库中采取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和名单密封打印方法产生。
5.2评标委员会组员回避根据要求实施。
6投标文件澄清
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相关澄清说明和回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投标报价和实质性内容不得更改。但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觉算术错误进行核实修改不在此列。
7评标过程中错误修改
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7.3假如数字表示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7.4当单价和数量乘积和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5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和报价书不一致时,以报价书为准。
7.6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确实定
8.1投标人排序:投标报价高于随机抽取报价下限为有效报价。在此有效报价范围内,根据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其报价最低排序第一。
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推荐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评标汇报由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签字。
8.2.1当投标人报价相同时,技术标得分高作为中标人。
8.2.2当2家投标人报价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且排序第一时,均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中标人。
8.2.3当2家以上投标人报价和技术标得分均相同且并列第一时,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签决定两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中标人。
8.3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人放弃中标时,招标人重新招标。
十一、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办理
1项目定标后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公告三个工作日,公告结束无异议后,招标人于7日内签发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报城阳区招投标管理部门审查立案并办理中标通知书。
2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需进行招标项目标评标结果有异议,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告期间提出。招标人应该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复;作出回复前,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要求,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投诉,投诉应该有明确书面请求和必需证实材料。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处理投诉期间,招标人应该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二、协议授予和协议关键条款
1办理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后,按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等相关内容,招标人于60日内依据《中国协议法》、《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管理措施》,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人签署施工协议,并报城阳区城建部门登记。
2施工过程中包含到材料价格调整,根据“青建管字()47号”、“青建管字()4号”文件实施。
3工程款支付:在协议中约定。
十三、其它事项
1招标人自律要求
1.1招标人不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保密情况和资料,不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正当权益。
2对投标人纪律要求
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若发觉有串通投标行为,按“青建管字()46号文”处理。
2.2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对评标委员会组员纪律要求: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教授评标行为考评措施》实施。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纪: 职务: 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实。
投标人(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 (姓名)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企业*******工程投标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代理人全权代表。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纪: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3: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一、投标人已具体阅读 工程招标文件 ,愿意以清单总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小写),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协议、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承接上述工程施工、完工、保修任务:
二、投标人愿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工期、质量要求及施工协议、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完成施工任务,完工并向招标人移交整个工程。
三、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在要求投标使用期限之内皆具法律效力。在要求投标使用期限之内,假如中标,投标人愿意接收投标文件约束。
投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4:投 标 总 价 表
招标人: 工程名称:
投标总价(小写): (大写):
投 标 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5:不可竞争费清单和计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
规费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
1
环境保护费
2
文明施工费
3
临时施工费
4
工程排污费
5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6
住房公积金
7
安全施工费
8
社会保障费
合 计
注:本工程安全施工费、工程排污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单独列项。上述费用均不得让利和优惠。
违反本条要求,其投标无效,投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两次平均计算。
附件6: 技术标书编写格式
目录
一、************……………………………………………**
1***************……………………………………………**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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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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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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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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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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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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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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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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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青岛市城镇建设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措施
青建管字()7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活动,维护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保障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正当权益,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青岛市行政辖区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统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本措施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隶属设施和和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措施所称市政工程,是指城镇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景观亮化、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等及隶属设施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凡采取本措施评标、定标工程项目,均实施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公开公布制度。公告、公告期间无异议或投诉,期满准予办理各项手续;期间若接到异议或投诉,经查属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作出对应处理。异议或投诉处理期间,应该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 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行政行为、工作人员执法行为接收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第五条 工程施工单项协议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应该进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国家、省、市另有要求从其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发包采取施工总承包招标制度,同一立项或同一计划许可文件内工程内容标准上需整体招标,确需分开招标,须含有充足理由,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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