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项目(招标)编号:
某·项目A2地块地产项目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人:
海南某某置业
日 期: 年 8 月 11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投标书
第三章 咨询服务协议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占地面积:110644.70平方米
建筑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57468.6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7233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04701.66平方米。
室外面积:[红线内]约90728.65平方米。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现在进度:总包招标已完成,桩基础、消防、电梯指定分包招标已完成。
1.1相关业态计划指标以下:
建筑类别
单栋建筑面积(m²)
栋数
总建筑面积(m²)
备注
联排别墅
住宅I-2-N
530.44
2
1060.88
2联排
住宅I-2-S
505.06
3
1515.18
2联排
住宅I-3-N
751.02
1
751.02
3联排
住宅I-3-S
736.54
7
5155.78
3联排
住宅I-4-N
959.93
8
7679.44
4联排
住宅I-4-S
964.07
5
4820.35
4联排
住宅I-4C-N
972.83
1
972.83
4联排
住宅I-5-N
1174.43
1
1174.43
5联排
小计
28
23129.91
双拼别墅
住宅III型
626.89
6
3761.34
小计
6
3761.34
洋房
住宅II小户型
1231.76
4
4927.04
住宅II小户型
1233.97
8
9871.76
住宅II大户型
1638.02
1
1638.02
住宅II大户型
1658.13
8
13265.04
小计
21
29701.86
会所
875.55
1
875.55
地下室
47233
1
47233
车库及储藏室
累计
104701.66
备注:以上建筑面积为暂定面积,最终止算面积以完工核实面积为准。
1.2建设周期:
项目分期开发,计划8月开工,12月完工,建设周期约为16个月。
2.招标范围
某·项目A2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咨询服务协议中内容)
3. 投标人必需含有基础条件
a)投标人应含有足够资产能力来有效地推行协议;
b)必需含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c)投标人含有和此次招标工程相同工程业绩。
4.招标方法
本招标采取邀请招标。
5.报价之费用
不管中标是否,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上所负担全部费用及开支均全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招标人不会向投标人做任何赔偿。
6.完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内容齐全。
7.联合体投标
此次招标不许可联合体投标。
8.报价要求
要求投标人依据后附(附表1)按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报价。
9.投标使用期
投标使用期系指从截止投标之日起计60天。在此期限内,全部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10.投标人工地现场勘查及对本本招标文件了解
10.1投标人在呈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工地现场勘察,对可能对投标事宜组成影响一切相关事项,取得透彻了解,并在其报价中充足地考虑为本工程提供顾问服务所需一切费用,在以后不会对报价有任何变动或追加。
10.2对于项目多种业态计划指标,招标人不排除以后变更和调整可能。此次所报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结算时以实际建筑面积进行结算。
10.3考虑到本项目整体开发周期较长,有很多不确定原因,投标人了解并同意:招标人于任何其认为合适时候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投标人暂停本协议实施,招标人无须所以向投标人赔偿任何损失;项目重新开启,双方仍将按本协议相关双方权利义务继续实施。
10.4中标人须在招标人帮助下自行完成海口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如有)公开招投标程序并负担相关费用。
10.5中标人须根据海南省及海口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为承接本工程协议所需一切相关手续并负担相关费用。
11.投标文件形式和签署
11.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第6条要求,准备1份投标文件正本(以下简称“正本”)和3份投标文件副本(以下简称“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处以正本为准。
11.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一个或多个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方法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11.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12.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
1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信封中。
12.2投标书信封外应写明投标文件递交场所名称和地址。投标书密封须用一张专用封条在投标书信封后面上方开口处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各两枚,投标书信封正面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各壹枚。
13.呈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提供完整投标文件一式四份,每份包含内容以下:
a)投标书;
b)附表1 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表;
c)附表2 投标人为本工程配置合格专业人员名单;
d)相关资质证书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e)投标人过往代表性项目经验;
f)服务方案及其它有利于提升中标单位本身竞争力文件或承诺。
14.投标工作安排
发标日期:8月11日
发标地点:成本合约部
工地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安排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8月18日11:00
回标地点:海南省海口成本合约部
15.评标方法
招标人依据投标人人员配置;实施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对招标文件响应度;项目经理及项目组其它组员能力、素质、履历、态度;服务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标准见下表:
序号
评审原因
分值
评审标注
备注
1
服务报价
60分
报价最低者为满分,每高1元/m²扣1分
2
招标文件响应度
5分
无违反招标文件要求条款为满分
3
服务方案
10分
合理性、可行性,是否含有优于通常工作模式新型、有效管理方法
4
企业资质及类似项目经验
10分
资质等级满足,已完或正实施类似项目标数量、完成质量及项目本身影响力
5
海南地域经验
10分
在海南地域设有分支机构或近三年有类似项目数量、完成质量及项目本身影响力
6
项目经理及组员资历
5分
团体责任人及全部些人员资格、资历及业绩符合项目实施要求
累计
16.其它说明事项
16.1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将招标文件内容对外泄露,不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泄露招标文件内容所造成招标人任何损失进行索赔,投标人负有没有限赔偿责任。
16.2投标方一旦中标,不得提出和标书相抵触任何要求。
16.3本招标书各项条款是后续协议关键组成部分,如无异议,即视为生效。
16.4若回标报价少于三家或全部回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成本控制价,此次招标作废,招标人无须向投标人解释或支付任何费用。
16.5本招标书解释权在招标方。
16.6投标单位请在仔细阅读本招标书后,确定是否参与投标。如决定参与投标请在收到本招标书48小时内经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法知会此次招标招标联络人,以确定投标。
16.7如对本招标书中条款有疑问,请联络招标联络人。
此次招标联络人:
联络电话:
传 真:
邮箱地址:
第二章 投标书
某·项目A2地块地产项目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
投标书
致:
海南某某置业 (以下简称招标人)
经了解本项目和视察本项目标工地现场,和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后,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要求,自签署正式合约起,以下列投标价格负担本项目标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文件制作即提交相关汇报等工作: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1. 鉴于本项目开发周期较长,有很多不确定原因,我方了解并同意:招标人于任何其认为合适时候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我方暂停本协议意愿,招标人无须所以向我方赔偿任何损失;协议恢复实施后,将按原协议要求继续推行完成。
2.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项目责任人姓名)作为本工程项目责任人,按投标文件之承诺向招标人提供优质服务。
3. 我们同意从要求回标之日起60天内本投标书有效,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将一直对我们含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招标人接收。
4. 直至签署签署正式合约为止,假如本投标书被招标人接收,本投标书连同贵司书面接收文件,将成为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协议。
5. 我们了解,你们不一定要接纳最低标价或任何投标价,也不需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单位原因。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 期:
附表1
全过程造价咨询报价表
项目
计价基数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综合单价 (元/m²)
服务价格
备注
联排别墅
23129.91
双拼别墅
3761.34
洋房
29701.86
地下室
47233.00
会所
875.55
累计
104701.66
备注:
1、联排、双拼、洋房、地下室及会所等单体按施工图建筑面积为计价基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国家颁布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准。
2、以上服务费为固定综合单价,不因建筑面积、计划、建筑结构等调整而调整。
3、以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报价已包含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及要求,报价包含劳务费、差旅费、复印费、电讯费、加班费、保险费、施工期间派足够人员住现场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投标人依据协议要求进行工作一切费用。
4、本项目总包及桩基础、消防、电梯等分包工程已完成招标工作,但其预算工作包含在上述报价范围内。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2
投标人为本工程配置合格专业人员
专 业
姓名
专业年限
资格证书
备注
项目总责任人
项目经理
土建造价师
机电造价师
装饰造价师
景观造价师
常驻代表
(其它请在下列列明)
(人员简历请投标人自行附表说明)
上述人员中应有:投标人为本工程配置不少于1人常驻现场土建、机电、精装等造价师,并根据项目进展要求分阶段派驻不一样专业工程师。
附件3
服务方案
自拟,要求:
以文字、图表等形式叙述怎样开展本项目标造价咨询服务,包含编制时间描述;
第三章 咨询服务协议
编号:
某·项目A2地块地产项目全过程
造价咨询服务协议
委托人:海南某某置业
地址:
咨询人:
地址:
工程项目:某项目A2地块地产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位置:海南省海口市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
签约地点:
协议编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标准条件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专用条件
第四部分 协议附件
附件A:咨询工程项目简述
附件B:咨询人提供服务范围
附件C:委托人提供设备和设施
附件D:咨询费用和支付
附件E:委派关键造价咨询人员名单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
本协议由海南某某置业(以下简称委托人)和 (以下简称咨询人) 协商一致签署。
一、基础概况
1.1委托人委托咨询人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概况,详见本协议附件A。
1.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和内容在本协议附件B中给予确定。
1.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协议签署后开始,至最终止账完成并按施工协议签发终期付款后终止。
1.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暂定金额为 元(大写 整),由委托人按专用条款中要求向咨询人结算支付。
二、本协议组成文件及其澄清次序为:
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实施中共同签署补充协议;
2.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
2.3协议附件;
2.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专用条件;
2.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标准条件;
2.6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投标书;
2.7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三、协议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按前述澄清次序进行解释。
四、咨询人向委托人承诺,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五、委托人向咨询人承诺,根据本协议约定支付酬劳。
六、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正本两份,副本两份,正本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副本由委托人持有,各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委托人(公章): 咨询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标准条件
1.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含有以下含义。
1.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一方,和其正当继承人。
1.2“咨询人”是指负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一方,和其正当继承人。
1.3“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和本咨询业务相关当事人。
1.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时间段。
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适用是中国法律、法规,和专用条件中议定部门规章、工程造价相关计价措施和要求或项目所在地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1.6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一样语言文本发生不一样解释时,以汉语协议文本为准。
2.咨询人义务
2.1向委托人提供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关资料,包含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及负担本协议业务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协议附件中约定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2咨询人在推行本协议期间,向委托人提供服务包含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2.2.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附件B”中约定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2.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附加服务。
2.2.3“额外服务 ”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依据协议标准条件6.1条、第8.2条和8.4条要求,咨询人应增加额外工作量。
2.3在推行协议期间或协议要求期间内,不得泄露和本协议要求业务活动相关保密资料。
3.委托人义务
3.1委托人应负责和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相关第三人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2委托人应无偿向咨询人提供她能取得并和本项目咨询服务相关资料。
3.3委托人应立即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回复事宜做出书面回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相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该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3.4委托人应该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代表,负责和咨询人联络。
4.咨询人权利
4.1委托人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汇报。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和本咨询业务相关问题进行查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权利。
5.委托人权利
5.1 委托人有以下权利:
(1)有权向咨询人问询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内容。
(2)委托人有权叙述对具体问题意见和提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协议推行其职责,或和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协议并要求咨询人负担对应赔偿责任。
6.咨询人责任
6.1咨询人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使用期。如因非咨询人员责任造成进度推迟或延误而超出约定日期,双方应深入约定对应延长协议使用期。
6.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该推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中约定义务,因咨询人单方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应该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出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6.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问题不能立即查对或回复,造成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推行,咨询人应负担责任。
6.4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赔偿因为该赔偿或其它要求所造成委托人多种费用支出。
7.委托人责任
7.1委托人应该推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约定义务,如有违反则应该负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损失。
7.2委托人假如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它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赔偿因为该赔偿或其它要求所造成咨询人多种费用支出。
8.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8.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因为委托人或第三人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至增加了工作量或连续时间,则咨询人应该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影响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时候应该对应延长,并得到额外酬金。
8.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则应该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8.4咨询人因为非本身原因暂停或终止实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恢复实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时间和酬金。
8.5变更或解除协议通知或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新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9.咨询业务酬金
9.1正常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酬金,根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专用条件约定方法计取,并按约定时间和数额支付。
9.2假如委托人在要求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要求支付之日起,应该向咨询人赔偿应支付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要求支付期限最终一日银行活期贷款利息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9.3假如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该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标支付。
9.4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货币币种、汇率由协议专用条件约定。
10.其 她
10.1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需要,咨询人在协议约定外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10.2咨询人如需外聘教授帮助。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负担;在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10.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协议约定权利和义务。
10.4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约定以外和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相关任何酬劳。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和协议要求和委托人利益相冲突任何活动。
11.协议争议处理
11.1因违约或终止协议而引发损失和损害赔偿,委托人和咨询人之间应该协商处理;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专用条件
1.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1.5本协议适用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措施和要求:
(1)国家和当地现行相关工程建设造价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2)工程图纸及相关文件;(3)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4)《GB50500-清单计价规范》(5)按海南省建设厅琼建定()81号公布《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及海南省建委和海口市相关政府文件要求计算标准计算。
3.委托人义务
3.1委托人根据附件C内容无偿向咨询机构提供办公场所。
5.委托人权利
5.1委托人有以下权利:
(3)委托人发觉咨询人安排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有权要求咨询人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这类人员调离本项目,同时咨询人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安排经委托人同意合格人员替换上述调离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
a.委托人认为无法胜任工作人员,包含不熟悉本专业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提交结果常常出现错、漏等瑕疵、常常缺席、迟到人员等;
b.和委托人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人员;
c.收受委托人以外单位、人员好处费、宴请及其它利益人员;
d.不能主动配合委托人正常工作或服务态度恶劣人员。
5.2委托人按协议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但假如咨询人未根据委托人要求进度提供对应咨询服务,则委托人有权对应顺延支付时间。
5.3委托人在咨询人提供服务中对重大问题拥有决定权。
5.4委托人有权查看咨询人服务结果,并可随时对咨询人咨询服务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咨询人给解答。
5.5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提供服务范围内各关键工作步骤、表格、样本格式文件,并帮助委托人约束各方严格实施。
5.6假如因为咨询人不能立即或正确提供各造价咨询服务,委托人有权立即中止推行本协议。
6.咨询人责任
6.5咨询人应依据委托人对该项目标服务要求,组织有经验及能力专业团体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咨询人对派遣人员履历真实性负责,咨询人须确保参与本项目标造价咨询人员全部为全职职员。
6.6由咨询人指派来从事项目工作人员均应接收资格、资质审查使其适合并胜任她们工作。她们资格证书应能被委托人接收(应依据需要向委托人提供履历表)。
6.7假如委托人认为咨询人提供服务人员不能胜任服务工作,并据此提出调换要求,咨询人应立即安排胜任人员进行调换。由此原因引发人员调换发生费用,由咨询人负担。
6.8咨询人应将咨询服务相关文件以书面形式递交委托人。
6.9咨询人应为整个工程项目提供完整、专业服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立即进行。咨询人应确保编制文件正确性、合理性、有效性、科学性和现实性。
6.10咨询人应严格遵守保密法则,并采取对应保密方法以防泄露咨询服务结果或机密。若查证咨询人人员有如上述过失且造成委托人损失,咨询人应赔偿由泄密造成委托人全部损失。
6.11咨询人应按时提供咨询结果文件,并依据委托人及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对结果文件进行必需调整补充。
6.12咨询人和除委托人以外第三方交换资料、文件均需经过委托人同意,并经过委托人交付第三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委托人提供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文件等技术经济资料、商业秘密和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全部结果资料。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在本协议推行完成后,私自复制并保留上述资料中委托人所提供部分。
6.13咨询人应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完成服务。假如有不属咨询人负责情况出现,而且这种情况使咨询人不可能依据要求推行全部或部份服务时,咨询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咨询人必需在中止该服务之前证实“不可能性”。
6.14咨询人在推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应从事可能和委托人利益有冲突任何活动。
6.15咨询人不应利用委托人多种名义,因签署、推行本协议而取得任何条件和其它第三方作出承诺、签署文件或签订协议。
6.16委托服务工作完成后,咨询人负责将委托人提供图纸及相关文件、资料和咨询人留存存档文件(装订成册)如数退还委托人。
6.17咨询人应采取多种科学管理和复核制度确保提供结果文件正确性, 具
体要求以下:
6.17.1预结算文件
(1)委托人许可咨询人预结算文件总体正确度偏差小于+3%, 超出上述要求属于咨询人违约。
(2)每份预结算文件咨询人同施工方查对完成以后,必需经过委托人审核确定以后方为有效,所以,全部咨询人在预结算查对后签署时一定要注明上述字样以确保委托人审核和最终定案权利,避免和降低委托人同施工单位经济纠纷风险。全部咨询人编制和查对完称提交预结算文件需要有咨询人经办人、复核人和咨询人项目小组责任人署名及盖企业公章。
(3)每份预结算文件委托人将随机或指定抽查其中10%且不少于10个项目,咨询人预结算结果必需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A、误差超出±3%项目数量小于抽查数量20%。
B、误差超出±3%项目数量小于2个。
C、预结算文件中钢筋总量误差小于最终确定钢筋总量±3%。
说明:
正误差表示咨询人提交结果文件数量(价格)大于最终确定结算数量(价格);负误差表示咨询人提交结果文件数量(价格)小于最终确定结算数量(价格)。
同时满足以上三点要求时,则视为咨询人结果基础满足要求,但只要抽查发觉有错误(正误差),咨询人必需对该错误进行修正及重新查对,复核完成后再交给委托人审核。上述三点要求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则视为咨询人违约,咨询人必需全方面复查及查对,并再交委托人抽查,直到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并修正完成全部误差和错误为止。
6.17.2工程量清单编制(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时)
(1)委托人许可咨询人编制工程量清单正确度偏差小于±3%,超出上述要求属于咨询人违约,委托人有权索赔。
(2)每份工程量清单咨询人编制完成以后,必需经过委托人审核确定以后方能够作为招标清单,但不免去咨询人负担工程量清单正确性责任,全部咨询人编制工程量清单需要有经办人,复核人和咨询人项目小组责任人署名及盖企业公章。
(3)每份工程量清单委托人将随机或指定抽查其中10%且不少于10个项目,咨询人清单结果必需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A、误差超出±3%项目数量小于抽查数量20%。
B、误差超出±3%项目数量小于2个。
C、清单中钢筋总量误差小于最终确定钢筋总量±3%。
说明:
正误差表示咨询人提交结果文件数量(价格)大于最终确定结算数量(价格);负误差表示咨询人提交结果文件数量(价格)小于最终确定结算数量(价格)。
同时满足以上三点要求时,则视为咨询人结果基础满足要求,但只要抽查发觉有错误(正误差),咨询人必需对该错误进行修正及重新查对,复核完成后再交给委托人审核,咨询人必需确保修改时间满足委托人要求,不然,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索赔。上述三点要求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则视为咨询人违约,咨询人必需全方面复查及查对,并再提交委托人抽查,直到同时满足以上要求,并修正完成全部误差和错误为止。
8.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8.1 协议终止后,咨询人应交回全部原属于委托人材料及文件,提交本协议约定结果或文件(含相关电子文件),并提供全部合理帮助及帮助,使移交工作顺利完成。
8.2因为委托人或第三人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至增加了工作量或连续时间,则咨询人应该将此情况和可能产生影响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书面确定后,由此增加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时候应该对应延长,并得到额外酬金。
8.3 在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委托人保留单方解除协议权利。假如委托人决定解除本协议,则委托人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咨询人并明确相关理由,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足额支付咨询人收到解除通知时已实际完成工作结果费用。
8.4咨询人因为非本身原因暂停或终止实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恢复实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经委托人书面确定后,有权得到额外时间和酬金。
9.咨询业务酬金
9.1咨询人根据附件D要求细则向咨询人支付服务费。
9.3假如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该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标支付。
9.4本协议包含币种均为人民币。
11.协议争议处理
11.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和咨询人应立即协商处理;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相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二)种方法处理: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1、对咨询人委派造价咨询人员要求
(1)为确保本协议顺利推行,咨询人必需就协议内项目最少派一名常驻现场造
价人员。
(2)咨询人派驻委托人造价人员应有良好道德素质和熟练技术水平,且为咨
询人专职人员,在协议项目施工期间(开工到完工期间)需要每七天来委托人公
司或项目部工作最少两天,并能做到委托人有疑问时随叫随到;该造价人员人必
须含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它帮助本项目算量和结算人员由咨询人依据本身
人员安排,能够灵活调动,但必需确保工作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及进度。
(3)咨询人派驻委托人造价人员职责:负责协调安排委托人交给全部造价咨询
工作,是本协议实施咨询人业务经办代表人,总对接人;要求熟悉土建、机
电安装、市政园林专业造价业务,在协议项目施工期间(开工到完工期间)需要
每七天来委托人企业及项目部最少两天,专职为委托人服务,处理变更签证资料以
及相关工程测算(估算)、合约解释工作,参与工地现场周例会;负责招标资
料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协调,预算查对及协调,并接收委托人工作安排,按
月总结、汇报完成情况和原因分析。来委托人办公需要登记工作时间(同委托
人企业作息时间要求),假如咨询人派驻委托人造价人员迟到或出现其它违反
考勤制度情况,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索赔500元/次。如委托人工期紧急需要加
班,咨询人选派人员需要加班以完成委托人交付工作。
(4)咨询人派驻委托人造价人员在完成本协议工作前,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
不得更换,不然,视为咨询人违约,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索赔人民币壹万元/次,
以后双方重新协商合作;或委托人单方解除本协议。
(5)咨询人应将派驻委托人造价人员联络方法包含手机号码通知委托人,协议履
行期间天天早晨8点至20点,委托人应能够联络到上述人员, 不然委托人将有权向
咨询人索赔100元/人*次。咨询人驻委托人人员必需经过委托人面试同意后方可
确定, 咨询人选派驻委托人造价人员如需请假必需经过委托人同意并安排好
后续工作后方可休假,不然委托人将有权向咨询人索赔500元/次。
(6)委托人有权随时对咨询人工作进行检验。
2.违约责任
(1)假如咨询人不能提供本应由咨询人提供服务,委托人有权自行安排第三方完成,由此发生费用从委托人应付咨询人费用中直接扣除。
(2)咨询人应确保所提供工程量清单正确无误;若委托人在复核咨询人完成工程量清单时,发觉有工程量计量算术误差,则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更正所提供工程量清单。假如上述误差超出图纸工程量±3%,咨询人每次应向委托人支付对应工作阶段服务费2%违约金,但最高赔偿限额为本协议总价20%,不过咨询人有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除外,同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不需向咨询人负担任何责任。
(3)若本项目完工结算需经审计单位审计,则咨询人需给予配合及协调相关工作,在有需要时,咨询人需对其工作结果作出解释。若审计单位审定结算金额(A)比咨询人审定完工结算额(B)低5%以上(即A≤B*95%)情况下,咨询人应赔偿上述超出部分金额(该金额=B*95%-A),其最高赔偿限额为本协议总价20%,但咨询人存在有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除外。
(4)咨询人如未根据本协议约定提供对应服务,则委托人有权暂停支付费用,并要求咨询人限期更正。若发生咨询人严重过失、渎职或其它损害、侵害委托人利益之情况,委托人应书面通知咨询人,若咨询人拒不整改,应向委托人赔偿,且委托人可停止支付费用,随时终止咨询人服务协议,并保留深入索赔权利要求。
(5)如未经委托人同意,咨询人超出委托人要求合理时间(以委托人书面通知、电子邮件、快递、传真等形式注明时间为准)延迟提交结果或意见,咨询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元/日逾期违约金,逾期超出7日,委托人有权终止协议。
(6)因咨询人和承包商串通造成造价汇报、结算汇报结果严重失实,咨询人应向委托人赔偿全部损失,其最高额为本协议咨询费。
(7)咨询人应确保文件编制正确性、合理性、科学性和现实性和标底正确性和合理性,咨询人应负担编制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咨询人发生失误,但还未造成委托人较大经济损失时,委托人有权每次扣除咨询人1万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并要求咨询人给予补救和继续推行协议,同时,委托人还保留解除本协议权利。咨询人失误无法补救,或已经给委托人造成较大损失,委托人有权解除协议且咨询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受到全部损失,其最高额为全部咨询费20%,但咨询人有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除外。
(8)因为咨询人专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或工作失误给委托人造成一切损失,委托人有权要求咨询人更换其委派工作人员,同时咨询人应该负责,并对由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给予赔偿。咨询人因上述原因给委托人造成重大影响或较大损失,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协议且咨询人应向委托人赔偿由此造成委托人全部损失。
3.工程进行过程中委托人因合理原因,需停止实施本协议时间超出三个月,应提前30天向咨询人发出暂停协议通知。
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实施时,本协议双方经协商并须结清依据本协议要求已完成技术服务量所应支付各项费用后,本协议终止。
5.咨询人提交全部书面工作结果均应为可编辑电子文档如WORD,EXCEL等。
6、咨询人最少安排项目常驻代表一名,进行组织安排项目日常工作及沟通交流等
7.咨询人在扩初图阶段编制工程量清单后,按委托人要求在施工图阶段另行编制工程量清单,此种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费用已含在协议总价中。
协议附件A:咨询工程项目简述:
1.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占地面积:110644.70平方米
建筑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57468.66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47233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04701.66平方米。
室外面积:[红线内]约90728.65平方米。
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现在进度:总包招标已完成,桩基础、消防、电梯指定分包招标已完成。
1.1相关业态计划指标以下:
建筑类别
单栋建筑面积(m²)
栋数
总建筑面积(m²)
备注
联排别墅
住宅I-2-N
530.44
2
1060.88
2联排
住宅I-2-S
505.06
3
1515.18
2联排
住宅I-3-N
751.02
1
751.02
3联排
住宅I-3-S
736.54
7
5155.78
3联排
住宅I-4-N
959.93
8
7679.44
4联排
住宅I-4-S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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