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电镀工业园原址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和修复工程(一期)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QDZ[](S-DZ-009)
招 标 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改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
日期: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二、投标人须知 11
1. 项目概况 11
2、招标范围 11
3、投标人基础资质要求 11
4、日程安排 11
5、踏勘现场 12
6、投标费用 13
第三章 招标文件 13
7.招标文件组成 13
第四章 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 14
8.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4
9投标文件组成及其包含关键内容 14
10. 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15
11.投标报价 16
12.投标文件签署及数量要求 16
13.投标文件密封 17
14.投标截止时间 17
15.投标确保金 17
16.迟交投标书 17
17.投标书修改和撤回 18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18
18.开标 18
19.评标 18
20.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0
21.汇总投标人得分 21
22.相关编写评标汇报 22
23.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相关评标解释 22
24.中标通知 22
25.签署本项目治理承包协议 22
26.保密 22
第六章 协议 2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第八章 技术要求文件 49
附:资格后审申请材料(格式) 5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重庆市大足区龙水电镀工业园原址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和修复工程(一期)。
招标编号:CQDZ[](S-DZ-009)
1、招标条件
持有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外地投标单位须取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入渝立案手续),且经营(业务)范围包含场地修复治理承包范围或含有相关科学研究范围。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规模
2.1项目概况:
大足龙水电镀园搬迁后,原址场地部分区域继续作为工业用地,另一部分区域作为公共绿地。龙水电镀工业园原址土壤采样分析表明,该场地土壤中铬、镍、锌等重金属浓度超出了相关标准限值,存在显著环境风险,所以,需要对受污染土地进行污染范围确定并完成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及环境风险后评定工作。
具表现实状况详见图纸表明位置并进行现场实地踏勘。
2.2招标范围:
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及土壤污染修复。关键包含:针对现场实际编制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并报批;将12403.101㎡原址场地内共22961.392m3污染土壤稳定/固化满足填埋要求后转运,达标填埋;清运并处理场地上约30吨含铬废渣;修建渗滤液搜集池500 m3;修建截洪沟840m;铺设防渗阻隔2791.9㎡;清挖区域用净土4919.26 m3回填并绿化12403.101㎡;在垃圾场填埋修建6000㎡污染土壤存场及1000㎡稳定化作业场;实施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后评定工作。
投标人完成以上工作全部内容,其费用均全部进入投标报价之中。
如因多种不确定原因造成项目工程承包方无法按中标价包干上述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时,招标人同意中标方按实际情况调整修复技术方案、编制调整后工程实施方案。调整后工程实施方案应报市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若因调整后实施方案存在重大变更,取得新增补助或降低项目资金,其新增补助资金将全部用于本项目,且不再对调整工作内容进行招标;降低项目资金在总投资中扣除。
2.3项目规模:
项目治理总投资约2788万(含前期工作经费120万元、工程监理费50万元、工程环境监理费35万元。)。
3、投标人报名暨购置招标文件资质条件:
3.1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法人证书);
3.2持有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获取:
4.1持有以上资质条件投标人,可凭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于 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早晨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二号楼)27楼}购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册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恕不邮售。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2月20日周五14时30分,地点为: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200号)。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此次招标实施资格后审;此次招标接收联合体投标。
5.4此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重庆市大足区门户网、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同时公布。
6、联络方法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改
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83号
联络人:兰红军
电话:023-4376377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二号楼)27楼
邮编:400014
联络人: 熊德彬、周灵、汪阳
电话:61217759
传真:6121774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电镀工业园原址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和修复工程(一期)
2
建设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水电镀工业园原址
3
工程规模
图纸标明治理范围。
4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6
招标范围
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及土壤污染修复。关键包含:针对现场实际编制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并报批;将12403.101㎡原址场地内共22961.392m3污染土壤稳定/固化满足填埋要求后转运,达标填埋;清运并处理场地上约30吨含铬废渣;修建渗滤液搜集池500 m3;修建截洪沟840m;铺设防渗阻隔2791.9㎡;清挖区域用净土4919.26 m3回填并绿化12403.101㎡;在垃圾场填埋修建6000㎡污染土壤存场及1000㎡稳定化作业场;实施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后评定工作。
投标人完成以上工作全部内容,其费用全部进入投标报价之中。
如因多种不确定原因造成项目工程承包方无法按中标价包干上述招标范围内全部 工作内容时,招标人同意中标方按实际情况调整修复技术方案、编制调整后工程实施方案。调整后工程实施方案应报市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若因调整后实施方案存在重大变更,取得新增补助或降低项目资金,其新增补助资金将全部用于本项目,且不再对调整工作内容进行招标;降低项目资金在总投资中扣除。
7
工期要求
1、协议签署60天内,完成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报请市环境保护局审核、评定、同意。
2、协议签署210天内,完成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全部工作,并经过市环境保护局(国家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核、评定,综合验收合格。
8
资金起源
中央专题资金。
9
投标人
资质等级
负担污染场地土壤治理修复机构,应该满足下列资质条件:持有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外地投标单位须取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入渝立案手续)。
10
是否接收
联合体
是。
11
资格审
查方法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合格条件
1、持有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外地投标单位须取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入渝立案手续);
2、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加盖公章);
3、项目责任人为相关专业含中级以上职称;
4、技术责任人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尤其提醒:以上内容按第九章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格式目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事业章。
12
投标使用期
60天。
13
质疑和答疑
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12月5日北京时间12时前。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答疑。拟于12月6日16时前通知投标人领取。
14
投标确保金
1、投标确保金递交
金额:壹拾万元。
形式:从投标人开户银行基础帐户转帐或电汇划付。
提交时间:12月16日14:30时前汇到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账户
收款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
帐 号:
2、投标确保金收据领取
投标人递交投标确保金后,于12月17日至19月 日(除节假日)天天09:00-12:00和14:00-17:00之间,持进账单(回单)原件领取交款收据,重庆市大足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工作人员向经查实已抵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开取收据。
领取地点:
联络人: 电话:023-
3、投标确保金退还
公告期结束后且期间未接到有效投诉,非中标候选人凭投标确保金收据原件、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投标确保金退款手续。
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签定协议后五日内,投标人凭投标确保金收据原件、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办理投标确保金退款手续。
办理退还时间为工作日早晨9:00-12:00
退款一律退到基础帐户。
注: 1、投标人在填写进帐单或电汇凭证时,必需注明投标项目和标段名称全称。
2、若未按上诉所列条款办理,则视为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15
现场踏勘
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电镀工业园原址,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
费用赔偿
无费用赔偿
17
投标文件
组成及数量
1、投标函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函部分内容包含: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递交投标确保金收据复印件;
(3)投标报价函;
(4)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
(5)报价预算书(格式自定)。
2.技术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实施方案》
3、商务部分(即治理业绩及经验评价,单独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4、投标人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按后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单独成册)提供正本1份。
18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暂定2788万元(含前期工作经费120万元、工程监理费50万元、工程环境监理费35万元;如有调整,在开标前3天公布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低于最高限价70%为废标。
1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
收件人: 熊德彬、周灵、汪阳
提交地址: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200号)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12月20日周五14:00时至14:30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2月20日周五14:30时。
20
开标时间、地址
开标时间:12月20日周五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址: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200号)
21
评标方法
及标准
一、投标函部分70分
对全部投标人报价进行符合性评审,低于最高限价70%报价和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报价作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作为最优报价70分,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于评标基准价比,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扣0.25分,扣完为止。
二、技术部分10分,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实施方案》10分。
(1)编制土壤修复实施方案(包含确定土壤修复标准值、修复区域边界范围和修复量、推荐修复方法和修复工程概算方法),2分;
(2)土壤修复施工方案,2分;
(3)土壤修复工程验收方案,2分;
(4)第三方对土壤修复工程验收监测及后评定汇报方案,2分;
(5)评委综合评价,2分。
尤其提醒:开标后,招标人根据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次序,依次将技术部分《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实施方案》报送重庆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审查合格由环境保护部门出具合格书面文件(审查费用由中标候选人支付)。审查不合格取消其中标资格。如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方案均审查不合格,则其后中标候选依次补充。方案中包含评分内容子标题必需为宋体小四号字加粗。
三、商务部分(治理业绩及经验评价)20分
1、投标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资质”中含有“甲级固体废物项目类别”或“甲级污染土壤修复” 证书,3分;
2、投标单位在渝含有重庆市污染土壤修复治理主管部门批复成立污染土壤处理场地或由重庆市污染土壤修复治理主管部门出具在渝含有满足本项目实施成套污染土壤处理设施证实。10分;
3、投标人业绩:至今投标人负担过1000万以上重庆市内“污染土壤修复环境治理”项目,每提交一项协议得2.5分,最多5分;
4、派驻本项目经理业绩:至今负担过1000万以上重庆市内土壤污染修复环境治理项目(注:提交业主证实须和投标人业绩协议一致),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2分。
相关业绩证实材料包含协议原件亦须带到开表会现场直接递交,并接收评标委员会查验。招标人还保留对中标候选人业绩证实材料交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主管单位——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认定,若发觉假冒项目,将造成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确保金。
上述评分采取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以中标价格为准计算,计价措施按计价格【】1980号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二、投标人须知
1. 项目概况
1.1任务背景:见招标公告及前附表。
1.2 招标方法:公开招标。
1.3 资金起源:中央专题资金。
2、招标范围
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及土壤污染修复。关键包含:针对现场实际编制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并报批;将12403.101㎡原址场地内共22961.392m3污染土壤稳定/固化满足填埋要求后转运,达标填埋;清运并处理场地上约30吨含铬废渣;修建渗滤液搜集池500 m3;修建截洪沟840m;铺设防渗阻隔2791.9㎡;清挖区域用净土4919.26 m3回填并绿化12403.101㎡;在垃圾场填埋修建6000㎡污染土壤存场及1000㎡稳定化作业场;实施地块土壤环境风险后评定工作。
投标人完成以上工作全部内容,其费用全部进入投标报价之中。
如因多种不确定原因造成项目工程承包方无法按中标价包干上述招标范围内全部 工作内容时,招标人同意中标方按实际情况调整修复技术方案、编制调整后工程实施方案。调整后工程实施方案应报市级主管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若因调整后实施方案存在重大变更,取得新增补助或降低项目资金,其新增补助资金将全部用于本项目,且不再对调整工作内容进行招标;降低项目资金在总投资中扣除。
2.1报价范围
此次投标报价按招标范围实施中标价总价包干。
3、投标人基础资质要求
3.1持有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外地投标单位须取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入渝立案手续)。
3.2此次招标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
4、日程安排
4.1 11月28日至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早晨 9 时至 11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二号楼)27楼}购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恕不邮售。
4.2 质疑和答疑
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现场踏勘;12月5日12时(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递交书面质疑;12月6日16时(北京时间)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书面答疑及补遗书或发传真给投标人(投标人收到后立即回传回执)。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改
地址: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83号
联络人::兰红军
电话:023-43763772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地产大厦2号楼27层)
邮编:400014
联络人:熊德彬
电话:
传真:
4.3 12月20日14时-14时30分(北京时间)全部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200号)。
4.4 12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在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200号)。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4.2款要求时间、地点参与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方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需全部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协议项目标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足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资料和数据及地勘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使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推论、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 假如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尽可能提供方便。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负担和其投标工作相关一切费用,包含现场踏勘、资料搜集编制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六章 协议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八章 技术要求文件
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
7.2.1招标文件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深入了解和澄清投标人,均应按写明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收到对招标文件深入了解和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招标人书面回复(包含问题解释但不包含问题起源)将经过书信或传真送达每个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
7.2.2招标文件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前15天任何时候,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修改将组成招标文件一部分,而且将以书面或传真方法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并对其含有和招标文件一样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修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定。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自行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第四章 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
8.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和投标相关全部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汉字。使用其它语种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汉字译文。对资料了解将以汉字译文为准。
8.2除技术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及其包含关键内容
9.1投标函部分-关键内容:
9.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1.2递交投标确保金收据复印件;
9.1.3投标报价函;
9.1.4 联合体投标协议(如有);
9.1.5 报价预算书(格式自定)。
9.2技术部分-关键内容:
9.2.1《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实施方案》
9.3商务部分-治理业绩及经验。
9.4投标人资格后审申请文件。
10.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技术部分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关键技术规范、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中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4月1日施行)
中国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5月11日实施,1996年5月15日修正)
中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3月20日施行)
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03月01日实施)
中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93)
中国安全生产法(11月1日施行)
中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350-)国家环境保护总局6月15日颁布
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25-1999)
制订按风险而确定土地污染整改标准背景文件(初稿)(香港尤其行政区政府环境保护署,8月)
国家危险废物名目(发改委、环境保护部1号令)
危险废物判别标准(GB5085-1/2/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
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措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要求,(中国交通部令,第9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施行)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
城市扬尘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建设部令第15号,1991)
相关切实做好企业搬迁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通知(国环办[]47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相关加强关停破产搬迁企业遗留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保护工作通知》(渝环发[]59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加强本市工业原址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作通知》(渝办发[]208号文)
相关工业企业原址土壤污染风险评定及修复控制指标说明(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重庆市场地污染风险评定技术指南》(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
《污染场地风险评定技术导则》(送审稿)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规范》(报批稿)
《污染场地风险评定技术导则》(报批稿)
《污染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送审稿)
11.投标报价
(1)投标人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本)》、《相关调整本市环境监测服务费收费标准通知》(渝价[]771号)、《相关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相关问题通知》(计价格[]125号)、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等相关收费标准和文件通知,并结合国家相关评价监测收费标准,依据自己实力和市场行情自主报价。
(2)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88万元(最高限价如有改变,招标人将于开标前3天公布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com)”上)。低于最高限价70%报价和高于最高限价报价为废标。
12.投标文件签署及数量要求
12.1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必需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2.2投标文件正负本及数量要求
12.1投标函部分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2技术部分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3商务部分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4投标人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按后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单独成册)提供正本1份。
13.投标文件密封
13.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招标协会门市统一制订“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和“投标文件大袋”(注:投标文件袋可在购置招标文件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楼下招标协会门市购置)。
13.2 “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资格后审申请材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前述12.2内容装入统一“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前述12.3内容装入统一“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
前述12.4内容装入统一“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
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13.1款和13.2款要求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须知上述要求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14.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投标确保金
15.1 投标确保金:10万元,递交等具体内容详见前附表。
16.迟交投标书
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对在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后任何投标文件,全部将给予拒绝。
17.投标书修改和撤回
1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招标人必需在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书面通知。
17.2投标人修改通知书应按本须知要求编制、密封、标识和发送。撤回通知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撤回通知书应单独提交。
17.3除本须知要求情况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第五章 开标、评标、定标
18.开标
18.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要求时间或按通知延长时间和地址,对全部收到投标文件进行公开开标。
18.2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邀请相关监督部门派员参与。
18.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确保金收据原件出席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上述人员参与开标活动,事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认为该投标人完全同意开标评标结果。
18.4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已按本须知要求要求撤回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18.5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全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未按要求密封投标文件应由招标人退还给投标人,不予开标。经确定密封符合要求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并宣读投标承诺书中报价、工期等内容。
18.6招标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作周期及其投标修改、投标确保金是否提交等,工作人员将做好开标统计,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代表、相关工作人员及监标人应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19.评标
19.1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担。评标委员会组员由业主代表1名、发改委评标教授库抽取经济类教授2名、环境保护类教授2名,累计5名组成。
评标委员抵达评标室时应提供相关有效教授证或身份证,经核查无误后方介入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责任人由评标委员会自主推荐产生。评标委员会责任人负责评标活动组织工作。
19.2评标标准
19.2.1. 评标委员会应依法按下述标准进行评标:
(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老实、廉洁推行职责;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不正当竞争;
(4)定性结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依据少数服从多数标准,以无记名投票方法决定;
(5)评标活动及当事人应该接收依法实施监督。
19.3评标程序
19.3.1 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
(1)符合性评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条件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偏差、价格组成有没有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并验证投标确保金。
(2)初审中,对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标准修正:
a.假如单价和总价不符,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b. 假如以文字表示数据和数字表示有差异,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c. 投标人不一样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和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显著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些偏离不许可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许可修改投标中不组成重大偏离微小,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地方。
(4)对投标文件判定,评标委员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开标后任何外来证实。
(5)只有经过符合性评审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面具体评审。
19.3.2投标文件澄清
(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问询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需根据招标机构通知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等专门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必需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就需要澄清问题作书面回复,澄清不得更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内容。该书面回复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将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
(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
197.3.3废标条件: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项资格要求;
(2)投标人提供资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造成废标;
(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确保金或金额不足;
(4)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
(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6)投标文件(包含图纸)字迹模糊、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7)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最高限价,或低于最高限价70%。
20.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20.1投标函部分70分
20.1.1对全部投标人报价进行符合性评审,高于最高限价和低于最高限价70%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0.1.2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作为最优报价70分,全部有效投标报价于评标基准价比,每上浮1%扣0.5分,每下浮1%扣0.25分,扣完为止。
20.2 技术部分10分,具体包含以下三部分内容:
20.2.1 《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实施方案》10分。
(1)编制土壤修复实施方案(包含确定土壤修复标准值、修复区域边界范围和修复量、推荐修复方法和修复工程概算方法),2分;
(2)土壤修复施工方案,2分;
(3)土壤修复工程验收方案,2分;
(4)第三方对土壤修复工程验收监测及后评定汇报方案,2分;
(5)评委综合评价,2分。
尤其提醒:开标后,招标人根据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次序,依次将技术部分《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实施方案》报送重庆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查,审查合格由环境保护部门出具合格书面文件(审查费用由中标候选人支付)。审查不合格取消其中标资格。如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方案均审查不合格,则其后中标候选依次补充。两个方案中包含评分内容子标题必需为宋体小四号字加粗。
20.3 商务部分(治理业绩及经验评价)20分。
20.3.1投标单位“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中含有“甲级固体废物项目类别”或“甲级污染土壤修复” 证书,3分;
20.3.2投标单位在渝含有重庆市污染土壤修复治理主管部门批复成立污染土壤处理场地或由重庆市污染土壤修复治理主管部门出具在渝含有满足本项目实施成套污染土壤处理设施证实。10分;
20.3.3投标人业绩:至今投标人负担过1000万以上重庆市内“污染土壤修复环境治理”项目,每提交一项协议得2.5分,最多5分;
20.3.4派驻本项目经理业绩:至今负担过1000万以上重庆市内土壤污染修复环境治理项目(注:提交业主证实须和投标人业绩协议一致),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2分。
20.4相关业绩证实材料包含协议原件亦须带到开表会现场直接递交,并接收评标委员会查验。招标人还保留对中标候选人业绩证实材料交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主管单位——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认定,若发觉假冒项目,将造成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确保金。
20.5 上述评分采取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1.汇总投标人得分
21.1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文件由各评委独立评审打分,按汇总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中标候选人排序,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汇总得分排序情况,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三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1.2招标人将根据次序将第一中标候选人编制技术方案直接送市环境保护局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实施前教授审查,若不能一次经过教授评审会,其中标候选资格由第二名替补,送审程序不变,以这类推。假如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经过行政部门技术审查,则由第一中标单位,按教授评审会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修改,直至满足要求,但方案增加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担。
22.相关编写评标汇报
22.1整理评标过程统计,全体评委在评标过程统计上签字确定。
22.2编写评标汇报,并由全体评委在评标汇报上签字确定。
22.3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确定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在评标汇报中将按得分高低由高到低次序排列出前3名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
23.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相关评标解释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企图影响评标结果不符合招标要求活动,可能造成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24.中标通知
24.1招标人应该依据19.1、19.2要求确定中标人。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推行协议,候选人排序以此调整,对放弃中标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酌情没收其投标确保金。
24.2排名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均不能签署协议,应该重新招标。
24.3招标人应该在确定中标人后30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25.签署本项目治理承包协议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人安排,以本招标文件所附协议格式为基础(加上双方在协议谈判中确定条款和附件),和招标人签署本项目治理承包协议。
26.保密
26.1开标以后,直到签署协议协议书为止,凡相关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和评标工作,均属保密范围,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投标人也不得探询。
26.2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取消对其投标文件评定。
第六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协议书
发包人:重庆市大足区创佳环境整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袁多伦
法定注册地址:重庆市大足县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283号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实施重庆市大足区龙水电镀工业园原址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和修复工程(一期)(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收承包人提出负担本工程施工、完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点投标。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基础上,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重庆市大足区龙水电镀工业园原址污染土壤综合治理和修复工程(一期)
工程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电镀工业园原址
工程内容:招标文件明确治理范围。
资金起源:中央专题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图纸标明治理范围全部工程内容。
三、协议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总工期: 21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成合格标准及以上。
五、协议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六、 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1、本协议协议书
2、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3、中标通知书
4、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招标文件及补遗书
7、各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承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