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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农村土地新规制度变革历程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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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历程 摘要: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物质基本,马克思指出:“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生存源泉。”毛主席曾说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问题就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就土地问题。”理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程是开展国内当前土地研究前提和基本,建国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重大变革,但是土地问题仍是困扰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之一,并由此引起了一系列农村问题,成为国家解决农村问题重点。分析农村土地变革背景、内容、影响及吸取经验教训,对推动国内农村土地改革,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农村当代化建设有着重大意义。 核心词:农村土地制度 土地改革 人民公社 家庭联产承包 Abstract:The land is the material basis for human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Marx pointed out:" the land is the source of all production and survival. "Chairman Mao said:China is the issue of farmers,farmers' problem is the land problem. To understand the rural land system reform process is the premise and foundation of research of China's current land,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rural land system has undergone several major changes,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problems but the land problem is still troubled by China's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and thus triggered a series of problems in rural areas,become a national key to solve the rural problems. The background,content,analysis of rural land change impact and lessons learned,to promote the rural land reform in our country,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accelerate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areas “三农”问题始终是困扰国内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之一,而当前“三农”问题焦点又聚焦于农村土地问题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滞后已成为解决“三农”问题重要制约因素。纵观当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土地可种植率越来越少,而更多是被公司征来开发,刺激经济,谋取利益,如房地产、人工景观、娱乐城等等。农民从土地获得经济来源越来越少,因此不得不外出谋生,导致了诸多问题,如农业总产量剧减,留守小朋友个教诲问题,老人赡养问题,农民工问题,农村经济问题,贫富差距问题等等。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土地制度得到不断改革,在改革道路上共产党经历诸多挫折也获得了大量成就。当下,国内农村面临着新发展机遇和挑战,积极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农村当代化进程必由之路。 一、建国后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历程 第一阶段:1949~1953年,农民土地所有制阶段 1.第一阶段土地改革背景 在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封建土地所有制长期居于统治地位,农村土地分派权极不平衡,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手中,大量农民只能通过租种地主土地方式进行生产,长期处在地主残酷压迫下,生活苦不堪言。此外农村生产资料配备也是很不平衡,地主不但占有大量土地,并且还占有大量耕牛、农具、房屋等重要生产要素。地主拥有大量生产资料却不耕田,这种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状态,不但难以保证土地生产效率,更导致了一系列社会矛盾,致使土地问题几乎成为社会矛盾焦点。因而,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便不久地开始实行了。 2.第一阶段土改内容 早在1946年,在全面内战即将爆发之际,为了组织和动员广大农民保卫解放区,支持革命战争,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土地问题批示》,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党土地政策实现了 从抗日战争时期减租减息到实行耕者有其田转变。建国后为了推动新解放区土地改革,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6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规定和阐述了土地改革路线、方针和 政策,指引全国开展土地改革,提出了“废除土地阶级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化开辟新道路”总方针,这是本阶段标志性法规。 土地改革基本内容就是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分派给无地少地农民。重要任务是重新调节土地占有状况,实现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与农民结合,重新实现生产要素合理配备,借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土地改革详细办法是以乡或相称于乡行政村为单位,在原有耕地基本上按土地数量、质量及其位置远近,用抽补调节办法按人口统一分派。土地改革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即变“地主所有、租佃经营”土地产权制度为“农民所有、农民经营”。到1952年终,全国除了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集聚地区外,基本完毕了土地改革任务。1953年初,全国基本上完毕了土地改革、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直接结合,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大大地增进了农村经济恢复和发展。 3、第一阶段土地改革特点 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于农民,农民既是土地所有者,又是土地自主经营者;土地产权可以自由流动,容许买卖、出租、典当、赠送等交易行为;国家通过土地登记、发证、征收契税等方式对土地进行管理。 4.对第一阶段土地改革评价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不但完毕了从地主土地所有制向农民土地所有制巨大转变,实现了数千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梦寐以求“耕者有其田”抱负,并且带来了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社会巨大变革。它不但变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社会构造、组织形式和社会政治构造,并且使农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活习俗和精神面貌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社会变革。这样深刻社会变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发展奠定了坚实基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刻影响。 一方面,土地制度变动与农业生产变化。土地改革后农村土地,农具和耕畜等生产资料得到了重新配备,土地投资力度和劳动力明显增长,农业生产力得到解放,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增进了农业生产回答和发展,从而使农作物产量也明显增长。 另一方面,土地制度改革后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提高。随着着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必然带来翻身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民购买力增强,生活承担减轻;土改运动后,农村开始普及教诲、兴办学校,广大农民掀起了学习文化热潮,积极扫除文盲,开办农村剧团,提高和丰富了农民文化生活水平;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初步改进和妇幼保健水平提高,医疗技术进步和新药生产和应用,大大提高了医疗效果和治愈率,使农村人口得患病率和死亡率减少,提高了农民健康水平; 再次,土地制度变革使封建宗族制度解体。封建家长式宗族制度、国民党保甲制度构成了土改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社会基本组织机构,农村宗族制度和宗法实力不但普遍存在,并且在乡村社会政治生活中有着很大影响力,占有大量“公田”。名义上归宗族或慈善机构所有,实际被宗族内有权势者把持,变成有权势者“私田”。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中,中央以强大政治威慑力,强制性地介入广大农村,不但没收了宗族势力占有大量土地,摧毁了封建家族制度经济基本,并且打到了把持乡村政治权力族长,没收了祠堂,焚毁了家谱,彻底摧毁了封建宗族制度。在中共和人民政府宣传和启发下,农民宗族观念开始淡薄,阶级意识取代宗族观念,并逐渐成为广大农民主流思想意识。 第四,土地改革之后,乡村政治格局发生了变化。土地改革意义不但在于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更在于地主自身也变成了自耕农,从而使农村成了清一色自耕农。土地改革中农民体现出来高涨政治热情和空前政治参加意识,保障了反封建斗争胜利,中共中央一方面废除了保甲制度,在乡村普遍建立各级农会,将权力从地主控制保甲长手中转移到农村协会手中。在建立农村协会基本上,中共注意吸取和重用土改中涌现出来积极分子,在实际斗争中教诲和培养她们,使之成为新乡村基层政权骨干力量,积极推动乡村民主建设工作。 第五,土地改革后乡村社会习俗也发生了重大变革。土地改革不但是一场土地制度变革,并且也是一场深刻社会变革,随着土地制度变动,建立在其上旧社会规范及社会风俗随之动摇。老式社会规范收到剧烈抨击并被改造,对农民约束力不断弱化,与新土地制度和政治经济状况相适应新社会规范、新风俗潮流和新价值观念逐渐形成。妇女解放限度是衡量一种社会文明限度标尺,男女平均分派土地,使妇女在政治经济上获得了独立保障;新婚姻法颁布及实行,废除了封建不合理婚姻制度,从政治上保障了妇女合法权益,是男女平等得到实现。除此之外,随着着土改运动中反封建斗争,新生人民政权对旧乡村社会污垢进行了剧烈涤荡,封建迷信受到批判,巫婆、神汉遭到取缔,早婚、溺婴等许多陋习恶习得到革除,婚姻自由之风开始盛行,农村新风尚、新习俗开始形成,农民政治意识和社会价值观念开始转变,一种迥异于旧社会新农村逐渐呈当前人们面前。 尽管土改运动后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很高,农村商品经济也开始活跃,农业生产力有了很大恢复和切实提高,但这些都是通过变化农村生产关系来解放被束缚劳动生产力而获得。土地改革并未实质性地提高农村社会生产力,农业生产并没有达到很高水平。土改后农民土地所有依然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小农经济延续和发展,任然存在很大局限性。一是农民虽拥有土地所有权,但由于农业生产力极其落后,个体农民拥有生产工具严重局限性,生产资料和资金也十分缺少,不少农民在生产中遇到了很大困难单靠自身力量难以得到主线解决。二是以一家一户为农业成产单位分散个体经营方式,生产与在生产能力相称薄弱,积累率较低。三是农民抵抗自然灾害能力也十分薄弱,遇有自然灾害,便会导致农作物减产。 第二阶段:1953~1978年,合伙和集体经营阶段 1.第二阶段土地改革背景 土地改革后农业生产恢复发展和农民生活得到改进同步,某些新问题也随之浮现。由于农民劳动能力、经营水平和农业技术各不相似,因此农户收入水平必然有差别,也就不可避免导致贫富差距,因而农村中浮现了富者买地贫者卖地现象,农村阶级有了新分化。此外,土改后生产手段趋于分散,为了生产发展,农民在客观上迫切规定组织起来。1953年,中共中央依照毛泽东建议,提出了“一化三改”过渡时期总路线。这时,通过土改建立起来以农民土地所有制为基本小农经济,生产规模小,经济实力单薄,经营分散,不能满足实现国家工业化对粮食和原料规定,同步国家也很难对大量分散个体农户进行筹划指引,这就使农民私人土地所有制同国家工业化之间产生了严重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制度再一次变革已无法避免。第二次土地所有制改革是把土地农民私有制改革为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土地制度。 1.互助组 针对土改后农村浮现新状况、新问题,党中央通过讨论后发出了开展互助合伙标语,推出互助组和初级农业合伙社。同步这也是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一种重要构成某些,即实现国家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农业生产互助组阶段,农民只有在详细生产过程中打破了家庭界限,在各个生产环节上实行互助,而属于各户土地并没有合到一起,各户土地上收获农产品,还是贵各户所有,只是需要依照地亩来分担生产共同费用,以及结算互助间互助费用。这是一种不变化生产资料归属,劳动者通过生产过程协作,来解决生产要素分布不均匀经营形式。 随着1951年《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伙决策(草案)》正式下发,农村互助合伙运动开始加快。1952年一年中,全国新增农业互助组335.1个,参加农户达4536.4万户,占全国农户比重上升到39.9%。1953年10月-11月,全国第三次互助合伙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上毛泽东规定,国内农村互助合伙运动中心浮现转移,即从发展互助组为中心转向了发展农业合伙社。 2.1953~1956年,初级社阶段。 1956年3月通过《农业生产合伙社示范章程》,标志着全国基本实现了初级合伙化,农民将土地等重要生产资料作股入社,由合伙社实行统一经营。因而经营权已离开农民家庭,与农户初步分离,即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该时期土地制度改革宗旨是将农民土地私有转变为公有制,将农民个体所有制改导致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将农民分散家庭经营变成集体统一经营。 特性:第一,土地入股分红。入社农户将土地以入股方式,归合伙社统一经营,社员仍拥有对土地和其她生产资料所有权,并按规定比例参加分红。第二,对土地和农具等生产资料统一使用,对社员劳动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第三,共有因素增多。第四,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自愿互利是农业合伙社开办所遵循重要原则。由此可见,初级农业合伙社没有变化土地和其她重要生产资料私有性质,但已有了公有生产资料和公共积累,在分派中既有按生产要素分派成分,也有按劳分派因素,是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合伙经济组织。 优越性:1.初级社在土地私有基本上统一经营,因而在一定限度上克服了个体经营缺陷,可以再较大范畴内,依照国家建设和合伙社实际状况,合理制定种植筹划,因地制宜安排种植农作物,充分运用土地潜能,突破了过去吃什么种什么小圈子。2.由于合伙社统一使用劳力,因而可以按照劳力强弱和技术特长实行合理分工,这样可以发挥每个社员特长,提高劳动效率和农活质量,也为开展各种经营创造了条件。3.多劳多得,成为分派果实重要办法,先后耕作矛盾得到克服,生产资料对劳力剥削大大减少,社员土地和其她生产资料也能合理分红,大大提高了社员劳动积极性和关系全体利益集体观念。4.实现了粮食增产,农民增收。5.社员集体性不断加强,便于进行政治和文化教诲,社员关怀国家政治,对远景结识更清晰,农村布满了朝气活力。 3.1956~1958年,高档社阶段。 为扩大规模经营,中央实行"小社并大社",进而又履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制,并社过程中,自留地、零星果树等都逐渐"自然地变为公有".一种月内即结束了农民土地私有制,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归于合伙社,农户家庭经营主体地位被农业基层经营组织与基本经营单位取代。把农民土地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土地制度改革为集体统一所有、统一经营土地制度。 高档社性质:高档农业生产合伙社是劳动农民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和协助下,在自愿和互利基本上组织起来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合伙社按照社会主义原则,把社员私有重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伙社集体所有,组织集体劳动,实行‘各尽其能,按劳取酬,不分男女老少,同工同酬’。 关于土地和其她重要生产资料:《高档农业生产合伙社示范章程》规定入社农民必要把私有土地和牲口、大型农具等重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伙社集体所有,社员私有生活资料和零星家畜、小农具等家庭副业工具仍归社员所有,都不入社。 关于股份基金:高档社为了让筹集生产费用和售卖社员私有生产资料,可以按照生产需要和社员承担能力,向社员征集股份基金。 关于劳动组织劳动报酬:高档社依照生产经营范畴、生产上分工分业需要和社员状况,把社员分编成若干个田间生产对和副业生产小组,指定专人肩负会计、技术管理、牲口饲养、公共财产保管等专业工作,以便实行生产当中责任制。 优越性:1.由于取消了土地报酬,实行完全按劳取酬分派制度,就可以充分发挥社员劳动积极性,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2.高档社规模比初级社大,大型合伙社可以集中更多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大规模生产和各项基本建设,同步也为实现农业机械化准备了条件;3.高档社由于取消了生产资料私有制,能更多地扩大公共积累,提高扩大再生产能力。4.高档社规模大增产高,可以有力量有办法安排和照顾老弱孤寡生产和生活。5.高档社可以更好贯彻和实行国家生产筹划,更够更多增长粮食、棉花、油料和其她农产品商品量,大大加强农业对工业增援,加快国家工业化速度。6.随着生产资料私有消灭,社员社会主义意识也在不断增长,旧生活方式在逐渐变化,社会上布满热爱劳动团结生产气象。 4.1959~1978年,人民公社阶段。 1958年8月中央发出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决策》指出:农村土地归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公社统一经营,由公社在生产队之间或生产大队之间进行调拨。之后,党中央依照“三级所有、队为基本”作为整顿和建设人民公社基本方针,把本来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产权分派权由公社一级下放给了生产队一级,克服了人民公社初期弊端,一定限度上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土地收益分派权虽然由公社一级下放到了生产队,制止了当时共产风,但是并未完全杜绝分派中平均主义。 人民公社制度基本特性是一“大”二“公”和政社合一。所谓一“大”就是规模大,一乡一社,几千农户,几万人口为一种公社。“公”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化限度高。通过人民公社话运动,除了农户自有生活资料,整个农村所有生产资料都已转为公社集体所有。“政社合一”就是以乡为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政府合一,事实上就是乡政府行使管理农村经营活动权力。 评价:咱们要辩证地看待人民公社化运动,一方面,咱们也要看到它积极一面,不断借鉴经验,完善自我,结合社会实际发展完善决策方略,从而更好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共产主义事业服务。一方面,咱们既要看到它悲观一面,以此为鉴,不断努力改正,避免重蹈覆辙, 积极影响: 第一、人民公社是实现“公占农利”重要保障。人民公社化运动为工业生产提供了巨大资金支持,使得国内实现了从农业到工业过度。 第二、 公社化时期,国家对农业政策由攫取改为扶持,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进,农业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从而农业经济也有了很大提高。 第三、 有助于人民公社制度与农村社会稳定。大规模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人民生活在同一行政管理下,在一定限度上保证了农村稳定。 第四、 人民公社是实现“公占农利”重要保障。人民公社化运动为工业生产提供了巨大资金支持,使得国内实现了从农业到工业过度。 第五、 公社化时期,国家对农业政策由攫取改为扶持,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进,农业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从而农业经济也有了很大提高。 第六、 有助于人民公社制度与农村社会稳定。大规模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得人民生活在同一行政管理下,在一定限度上保证了农村稳定。 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质就是企图在生产力不发达基本上建立一种所谓平等、平均、公平合理社会。但这只是一种超越阶段空想,它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带来了重大影响。 第一、 大大减少了共产主义在人民心中原则,使共产主义抱负庸俗化,助长了小资产阶级平均主义倾向,不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发展。 第二、 人民公社化运动极大地破坏了农业生产,使得全国农业生产总值急剧下降,导致市场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困难。 第三、 助长了“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对生产瞎指挥风,破坏了干群关系,也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导致人力物力很大挥霍,严重挫伤了群众积极性。 第三阶段:1978年~当前,家庭承包经营阶段 1. 第三阶段土地改革背景 第二阶段土地改革,基本上实现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集体所有制转变,将农民分散家庭经营变成集体统一经营,使亿万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为国家完毕工业化原始积累任务作出了不可磨灭贡献。但是 ,人民公社体制实行自身是脱离实际,尽管通过调节已经缩小到“三级所有,队为基本”,一定限度上增进了农业生产发展,但是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公有化限度过高,合伙社规模过大,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过度强调集中统一,助长了命令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等等。所有这些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生产积极性。据记录,人民公社时期,全国农村为工业化建设总共输送了5400亿元资金,年均高达到210亿元。长期过度对农村剥夺,使人民公社生产效率十分低下,1957-197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个农业劳动力净产值由355元降为317元,同期全国农村人均收入60元如下生产队占38%,50元如下占27%,40元如下占16%,全国年均约有1亿4千万农民处在半饥饿状态。因而,变化这种土地产权制度已是迫在眉睫。1978年后,随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确立,如何克服人民公社土地制度安排下制度缺陷,成为中央和地方亟需解决问题。 2.第三阶段土地改革内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种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它事实上是在不变化土地所有制前提下,对土地产权进行重构;即在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前提下,变化了以往人民公社集体经营体制,变化了农村土地集体使用、统一经营、集中劳动方式,建立起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统分结合、双层经营农村土地制度。 第一阶段(1978-1999),恢复和拓展农业生产责任制,逐渐确立“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勉励合法流转”新型农村土地制度。1978年12月,安徽凤阳县小岗村搞起了大包干,被日后誉为揭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改革序幕壮举。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对包产到户予以积极必定后,包产到户逐渐挣脱了搞资本主义罪名,并在全国逐渐推广。1982年,中共中央指出当前农村实行各种责任制,涉及包产到户、包产到组、包干到户、包干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性质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央又下发了文献,指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在党领导下国内农民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伙化理论在国内实践中新发展。1991年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必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国内农村一项基本制度,指出这一制度是集体经济自我完善和发展,一定要长期坚持,不能有任何踌躇和动摇。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又明确指出:要把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责任制,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作为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至此,国内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真对的立下来。 第二阶段(~),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沿两条主线展开:一是继续完善并用立法规范承包土地制度;二是摸索和推动土地征用制度及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农村土地制度30年变迁采用了农民自发制度创新与国家强力履行相结合方式,沿着“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使用权,保障收益权、尊重处分权”途径前行,至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和成型新型土地制度。这一制度基本精神是充分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利益同步,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土地使用权;这一制度政策内容涉及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长期不变,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长期不变,容许农户在承包期内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容许集体经济组织拍卖荒山、荒地、荒坡、荒滩经营权,在具备条件地方可以通过有偿转让集中土地经营权来实行适度规模经营。这些精神和政策以法律形式载入了《农村土地承包法》。 3.第三段改革评价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没有变化国内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它仍是国内社会主义性质集体经济,但是它打破了分派上大锅饭,实现了农村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使农民生产积极性、积极性、创造性大大提高,适应了国内农村实际,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绩效性非常明显,既能适应分散经营小规模经营,也能适应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因而增进了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及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生活水平。 一方面,这一经营模式符合自古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特色农业模式构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式农业特点相适应,积极性得到极大改进,于是生产力有明显提高。另一方面,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大大提高了农民们对季节资源配备效率,从而增长了家庭收入,丰富了农村物质文化生活。第三,这一经济制度是双层经营体制,即家庭分散经营模式和集体统一经营模式并存。个人劳动服从于集体组织协调和资产积累,而组织也能在较大范畴内协调和统筹人力物力财力,有效运用本地资源,减少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益。 固然,每种制度均有利有弊,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解放农村劳动力、发展生产力方面曾起着重要作用。而作为一种生存关系,它不一定总与生产力发展相协调,随着时间推移,它必将发生变化。首要任务就是完善法律制度,界定好农民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这是为了让农民成为合法经济人,能代表组织与集体利益与规定,参加管理自己农业生产适当,并能通过某些合法途径解决某些法律层面问题。另一方面,就是想办法改进独立生产模式,吸取联合经营模式经验,由于“人多力量大”,联合经营或者组织化经营可以更好地整合市场资源,有助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才技术、信息流通组织与融合,这样才干增进农村经济发展。最后,咱们终极目的应当是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成规模化农业,并用高科技设备与技术来装备农业生产。 6、参照文献: [1]廖洪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制度六十年[M]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陈锡文、赵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制度变革60年[M] 人民出版社 10 [3]罗平汉:农业合伙化运动史 [M] 福建人民出版社.4 [4]王瑞芳:土地制度变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社会变革[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8 [5]温铁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M]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出版社 [6]秦剑军: 建国以来国内农村土地制度嬗变[j] 经济问题摸索,(2 [7]罗重谱 :国内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与创新研究--基于制度经济学视角[j].地方财政研究,(3). [8]乔军:1978年以来国内农地产权制度变迁及启示,[j].攀登,(4). [9]李岳云、冯继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地政策历史嬗变及逻辑启示[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第1期。 [10]毕宝德:《国内农村土地制度现状分析与改革构想》,[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0年第6期。 [11]樊兴丽、布海东:建国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及启示 [j]《学术理论与摸索》(4) [12] 刘广栋、程久苗:1949年以来这个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理论和实践 [j]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观测 第8期 [13]牛凤瑞:国内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几点思考 [14]党国英: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现状与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所 [15]张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学分析. [j]理论前沿..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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