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福建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样本.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367253 上传时间:2024-05-28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25.5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福建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福建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福建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福建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福建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样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相关印发太原贵全部百货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通知各部门、各商场:为切实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降低火灾危害,保护广大用户职员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商场营业顺利进行,特制订太原贵全部百货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望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实施。二三年六月十七日福建医科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降低火灾危害,保护广大用户及职员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保障商场营业顺利进行,依据中国消防法、公安部颁发机关、团体、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山西省消防条例,结合我商场实际,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商场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将

2、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商场发展总体计划,使消防安全工作和商场发展相适应。 第三条 商场消防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标准,实施董事会领导下逐层防火责任制,董事长为学校防火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各楼层关键行政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责任人。第四条 商场设置由企业领导和各相关部门责任人组成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总经理担任防火领导小组小组长。防火领导小组下设防火安全办公室。各部门各楼层成立防火工作小组或指定专员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第五条 商场任何单位、个人全部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阻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和要求行为、预防火灾、汇报火警和参与有组织灭火工作义务。 第六条 商场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法制安全教育计划

3、,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师生职员消防意识。 第七条 商场管理范围内全部单位及个人,必需遵守相关消防法规和本要求。 第二章 火灾预防第八条 商场防火小组将对商场营业有重大影响和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场所或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关键部位。 第九条 主管单位应制订严格安全管理方法,张挂于显见地方。要配足灭火设备,并有专员管理,不含有安全使用条件,应停止使用。(一)应有足够安全出口,并设有应急灯及显著标志,疏散通道须保持通畅。(二)电气设备要有专员负责,线路要定时检修。(三)对楼内消防设施要加强管理,分工明确,定时检验。高位消防水池要确保水源充足,应急照明系统要保持良

4、好状态。 (四)楼道内严禁堆放物品。 (五)消防控制室要有专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做好日常检验和统计(六)商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随意违章装修;不得随意拉线、改线、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明火。 (七)夜间除值班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在企业内停留。 (八)各办公室、库房等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空调及各类电器电源。 (九)严禁在电梯内吸烟,不准学龄前儿童单独乘坐电梯。第十条 商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必需报经公安消防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新建工程必需根据消防要求设置公共消防设施。工程完工后,必需经过公安消防机关验收方可投入使用。相关验收合格证实(复印件)报送商场防火领导小组立案。 第十一条

5、在商场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事前应到公安消防机关办理建筑物内部装饰装修防火审批手续。施工中必需严格实施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工程完工后,必需经过公安消防机关验收方可投入使用。相关验收合格证实(复印件)报送商场防火领导小组立案。 第十二条 含有易发怒灾危险性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需采取严密防火方法,切实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举行大型集会、文艺晚会等活动,主办或承接单位应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方法,并于举行日三天前报商场防火领导小组,经消防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举行。 第十六条 加强用电、用气管理。电器产品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设计、敷设,必需选择质量符

6、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产品,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必需指定含有对应资质单位施工。任何单位、个人不准违章用电、用气,不准私自接线、变更管道、换表和随意拆卸控制装置;出现用电故障要立即向学校相关部门报修。 进行电焊、气焊等含有火灾危险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消防组织第十七条 学校成立防火委员会及各级消防组织,经过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增强预防和扑救火灾能力。 第十八条 学校防火委员会职责: (一)认真落实实施中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福建省消防条例,制订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计划,确定学校消防安全关键单位; (二)实施防火安

7、全责任制;代表学校和各单位签定防火安全部门领导责任书; (三)依据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特点,制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验,就改善和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提出意见;(五)依据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配置、更换、维修等做出计划,提出专题经费预算; (六)依据学校相关要求,对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 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调查研究科),既是学校防火委员会办事机构,也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职能部门。防火安全办公室接收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指导和监督,其职责是: (一)依据中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本要求及学校防火委员会要求,确定消防安全工作

8、计划,制订消防安全工作方法,并组织实施; (二)对学校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向有火灾火险隐患单位发出火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检验落实整改情况; (三)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标志设置、配置、更换、维修、报废提出意见,定时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等进行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四)建立和规范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尤其是消防安全关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五)开展多个形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六)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指导义务消防队工作,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 (七)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组织或帮助上级

9、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验; (九)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校园内发生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根据相关要求就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十)定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防火安全工作情况,重大问题立即汇报。 第二十条 各单位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确定本单位及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学校安全防火委员会签定防火安全部门领导责任书; (三) 针对本单位特点对所属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 (四)按相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时进行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五)常常进行防火安全检验,立即消除火灾隐患;本

10、单位不能处理问题,应立即上报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 (六)支持、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推行消防安全指导、检验、监督职责,认真、立即整改本单位存在消防安隐患,并将整改情况向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汇报; (七)发生火灾立即报警并组织扑救,帮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八)帮助相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消防安全关键单位防火领导小组除应该推行本要求第二十条要求职责外,还应该推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防火档案,设置防火标志,严格防火关键部位安全管理; 必需操作规范文字内容,应在设备周围显著处上墙通告。(二)建立逐层防火安全责任制; (三)对职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11、; (四)建立义务防火组织,组织义务消防员学习消防知识,接收消防技能训练,参与灭火演练,了解和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和发生火灾时处理方法,能够快速扑灭早期火灾或采取有效方法控制火情; (五)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四章 火灾扑救第二十二条 任何人发觉火灾,全部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和校保卫处值班室电话报警。任何单位、个人必需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二十三条 失火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快速组织力量扑灭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物,并派人接应和引导消防车辆。 第五章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装备配置和维护资金列入消防安全预算,专款专用

12、。 第二十五条 校内承包单位和经济实体所需配置灭火器材,由该单位出资。并根据防火安全办公室要求统一配置、更换、维修。 第二十六条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使用、更换,必需符合防火部位物品性质,必需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第二十七条 消防器材应放在消防箱内,置于通风、干燥、便于取用位置,并设有显著指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消防器材要定时保养、检修、更换;要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档案,立即统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使用、更换、检修等情况。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配置灭火器材,由单位防火领导小组指定专员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配置灭火设施、器材,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员管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

13、个人不得损坏或私自移动、拆卸、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标志,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水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特殊情况须报经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变动。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一) 防火组织健全并主动开展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方法得到有效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保管完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立即发觉和消除火险隐患,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二)立即组织扑灭火灾或主动支援其它单位、居民扑灭火灾,避免了重大损失,表现突出; (三)立即发觉和消除重大火险、火灾隐患,阻止犯罪分子破坏活动,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四)主动

14、参与扑灭火灾,抢救伤员和公共财产,表现突出。 第三十二条 违反消防安全要求,有下列问题之一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造成后果及应负担责任,给通报批评、取消优异、优异评选直至处分、处罚。 (一)施工人员不按防火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引发怒险、火灾; (二)防火工作责任人不认真推行职责,未落实相关规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立即整改火险隐患,致使发生火险、火灾; (三)值班人员渎职或擅离职守,责任区发生火险、火灾; (四)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引发怒灾; (五)损坏或私自动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六)其它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造成火灾事故者。 第三十三条 违反中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条款者,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责任人对应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四条 校属各单位(含隶属医院)、驻校各机构和企业,均须依据本要求,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做好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可依据本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和业务性质,制订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本要求由学校防火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