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标编号:HSDCFJ--117
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2×330MW亚临界燃煤
空冷抽汽凝汽式发电机组
主厂房6kV开关柜
设备招标文件
招标方: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设 方:新疆电力设计院
7月
总 目 录
第一卷 商务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 招标书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经济协议基础条款
第二卷 技术部分
附 件
新疆西部合盛热电2×330MW热电工程
主厂房6kV开关柜
设备招标文件
第一卷 商务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新疆西部合盛热电2×330MW热电工程辅机电气设备
招标编号:HSDCFJ--106
招标范围:主厂房6kV开关柜
2
招标人: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3
企业注册资金要求5000万以上,最少5台300MW及以上发电厂以上供货业绩。
投标确保金:50万元人民币(可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或电汇)
4
投标文件使用期:90天
5
投标截止时间:9月7日10:00 (北京时间)
6
投标文件数目: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版一份U盘)
7
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石河子北泉镇清泉集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8
开标日期:9月7日11:00 (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新疆石河子北泉镇清泉集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10
数量调整:
11
交货期: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第二卷”。
12
付款方法:详见协议条款。
13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假如在投标资格、商务、技术等方面有偏离,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列出,不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另外,投标人应对字体置黑条款、注有“可能造成废标”或“投标无效”字样条款、和加注“*”号条款引发重视,如不满足这类条款要求,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14
备注:开标时,投标人应在密封投标文件之外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以备现场查验。标书不收取费用,不过现场要交800元评标费用。如不满足此项要求,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第一部分 招 标 书
新疆西部合盛热电现对其所需新疆西部合盛热电2×330MW热电工程辅机,主厂房6kV开关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标书编号:HSDCFJ--106
一、 招标内容:
1.本标书招标内容为主厂房6kV开关柜设备及其指导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各投标商应提供项目标供货及安装调试范围清单。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要求详见第二卷技术部分。
2. 设备及材料制造标准按国家现行要求(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标或行业标准)。
三、相关说明
1.项目所需原材料、外协件、配套件、外购件等均由投标商负责。
2.项目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应包含:原材料、生产制造、检验、保险、利税、管理、运输、材料费及招标文件所要求其它服务事项等全部费用,该设备由投标方负责供给。
3.质量及验收:本招标文件中项目按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行业标准制造;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及协议约定进行验收。
4.项目地点:新疆西部合盛热电2×330MW热电工程建设工地。
5.要求交货期:详见设备需求一览表。
四、招标文件价格:
采取邀请招标,招标文件不外售。
五、投标地点:新疆石河子北泉镇清泉集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六、投标截止日期:9月7日早晨10:0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9月7日早晨11: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新疆石河子北泉镇清泉集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九、联络电话及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
行 号:
E-mail:
电 话:
传 真:
联络人:邓华 李建春 蒲云飞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1.定义
(1)项目法人/建设方:指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2)招标人: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3)投标人:由项目法人认可符合投标资格参与本工程投标单位,它应能按招标书要求提出投标书,中标后实施协议,即招标阶段卖方。
1.1招标范围和要求
1.1.1 本招标书对下列设备进行招标。
本招标文件仅针对新疆西部合盛热电2×330MW热电工程配套主厂房6kV开关柜设备。
1.1.2 投标单位应提供随机供给备品备件规范、数量清单。
1.1.3 投标单位应提供安装、检修用专用工具规范、数量清单。
1.1.4 投标单位应说明提供设备水平和已售出相同参数、容量设备买方单位,安装、投产情况和曾经发生过缺点和提供给本工程设备已做及要做哪些改善,预期效果怎样。
1.1.5 卖方应负责对提供设备进行包装、发运、交货。
卖方应按设备特点进行包装,达成防雨、防潮、防霉、防锈、防震、防腐蚀等要求,对大型结构零件、部件用油漆标识,同时要符合装卸、铁路、公路运输要求,以确保安全无损地运到现场。
1.1.6 卖方需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买方按卖方技术资料、图纸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在投产验收过程中处理其中属于制造方面问题。
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应具体说明在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中提供技术服务内容。上述技术服务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内。
1.1.7 设备制造过程中,业主将派出含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工程技术人员,按国家电力企业国电电源()267号文相关《国家电力企业电力设备监造实施措施》参与对设备制造和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并监造,但这并不替换和减轻卖方对质量责任。
1.1.8 根据本工程计划投产期限和本招标书要求日期提交设备材料,并列出交付进度表。
1.1.9 投标单位须在每份投标书中附满足电厂初步设计所需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投标同时提供二套包含上述文件光盘)。卖方应在协议生效后3天内,为买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力设计院做施工图设计所需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7天内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台14份、电子文档3份),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分别列出上述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清单及交付进度表。其费用已包含在设备总价内。
1.2 招标书解释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了解不清或有疑问时,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回复并分送各投标单位,或由招标单位组织答疑会给予解释。
1.3 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
招标期间,招标单位为了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中对应内容发出全部补充通知,均为本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内,招标单位不再发任何补充通知。
1.4 投标单位资格
1.4.1 投标单位应含有设计、制造主厂房6kV开关柜设备经验并附有说明或证实文件。
1.4.2 投标单位应是国家专业定点生产主厂房6kV开关柜设备工厂,主管部、委审查认为含有生产该设备能力和技术条件工厂。投标单位须在投标书中提供其资格证实文件。
1.4.3 凡投标厂商扩散或分包产品,必需在投标时携带扩散厂家资格证实文件和责任说明书。
1.4.4 投标单位应提供配套厂及扩散厂名字并应得到买方认可,投标单位对配套厂扩散厂产品及相关后果负全部责任。
1.4.5 投标单位应说明设计、制造加工、试验等专业人员和设备情况。
1.4.6 投标单位应说明所采取标准和要求及标准规范具体清单(按部套及专业)。
1.5 投标书内容及要求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书次序及标号逐项逐条回复招标书要求并可增加说明或描述性说明,投标书对招标书未提出异议条款,均视为投标单位同意招标书要求。全部投标书和招标书要求有偏差之处,应统一汇总,列出差异表。招标单位将对投标单位对招标书响应程度进行评定。
投标书一式二份,一正一副, 投标同时提供一套全部投标文件光盘(含图纸)。 “价格表”、“投标确保金”1份应分别单独密封,封面上标明“价格表”、 “投标确保金”和“保密”字样。
1.5.1 投标书内容
投标书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对经济协议基础条款响应
(2)技术规范
(3)投标人承诺函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确保金
(6)投标报价表
(7)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
(8)经使用单位确定近三年300MW发电厂以上机组销售业绩证实(要求业绩标明供货断路器、真空接触器、智能操控、综保、过压保护器等关键器件品牌型号及数量)。
(9)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及报价。
(10)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1) 技术服务和联络
(12) 分包商情况
(13) 大件部件情况
(14) 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文件
(15) 差异表
(16) 投标人要说明其它内容
1.5.2 投标价格
1.5.2.1 投标单位应认真填写招标书要求价格表和多种分项价格表,若单价、分项总价和投标总价之间有差异,则以单价或分项价累计为准。
1.5.2.2 投标价格:报建设单位现场交货含税价格,投标报价在标未变更情况下只能做为协议最高限价,经商务谈判确定后价格在协议使用期内固定不变。
1.5.2.3 凡投标单位单项报价项目全部有可能单项中标,各单项设备中标单位相互之间有主动配合责任和义务并应接收用户协调且不应有任何费用问题,如对一些单项,投标单位拒绝单项中标或单项中标时价格不一样,应在招标书中给予明确。
1.5.3 投标货币
投标所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5.4 投口号言
标书及相互往来信函文件编写均为汉字,假如投标单位提供印刷文件用是另一个语言,则需有汉字译本并附有对应页码,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以汉字为准。
1.5.5 投标单位确保金
1.5.5.1 投标单位投标确保金为50万元人民币,可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或电汇、现金支付。
1.5.5.2 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或应招标单位要求而延长日期。
1.5.5.3 投标确保金用以赔偿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因为投标单位出现下列行为时遭受损失: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2)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署协议(即不按预中标时要求技术规范、供货范围和价格来签署协议)。
当出现上述2条中之一时,招标单位可不向投标单位退还确保金或向投标单位担保银行兑现投标确保金。
1.5.5.4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招标人将通知未中标单位,并于5日内退回投标确保金。招标人无义务解释落标原因,对于全部投标人投标文件均不给予退还,但对其负担保密责任。
1.5.6 投标书使用期。
投标书使用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或应招标单位要求而延长。
1.5.7 投标费用
不管投标单位是否中标,投标单位相关本项目投标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己负担。
1.5.8 投标书提交
投标人应派专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开标现场。
1.5.9 投标书修正和补充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单位可经过向招标单位递交书面文件来修正或补充已送出投标书,该文件应密封,封皮上注明“补充投标”。补充投标书面文件应由原投标代表签字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方生效,并应按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前递送到,逾期无效。
招标单位在投标书截止日期后3天内就投标书内容向投标单位进行质询,并许可投标单位在要求日期,依据质询要求以书面文件形式,对该文件价格部分应密封,封皮上注明“补充投标”。
1.5.10投标单位提议
投标单位可对技术规范提出补充提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书要求更为适宜提议方案,但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各方面影响,并列出规范差异表附于附件中。
1.6 开标
1.6.1 除非招标人另外书面通知,本标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时间和地点开标。
1.6.2 开标时,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投标人应在密封投标文件之外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投标确保金(或被招标单位认可缴纳凭证,单独密封)、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以备开标前做初步审查,确定其是否已含有提交投标文件资格。初步审查经过,开启投标文件并交由唱标员唱标。但该初步审查并不妨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深入资格具体审查。
1.6.3 开标时唱《报价汇总表》内容。如投标人对投标价格有说明或调整,须和《报价汇总表》附在一起,在唱标时一并唱出。
1.6.4 唱标完成后,假如投标人对所唱《报价汇总表》内容有异议,应该场立即提出。经现场监标人员确定,认为有必需重新唱标,由唱标员重新唱标。
1.6.5 全部唱标均统计在案,并经监标人员或公证人员签字,作为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1.7 评标和定标
1.7.1 评标标准
1.7.1.1 本标评标遵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标准。
1.7.1.2 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要求》(国家发改委第1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措施》(国家七部委第2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正当权益。
1.7.1.3 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
1.7.1.4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全部有相同机会参与竞争。
1.7.1.5 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意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任何活动。
1.8 评标方法
1.8.1 此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少于组员总人数三分之二。
1.8.2 评标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依据或标准。
1.8.3 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单位协议止,通常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评标资料和授标提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人员透露。
1.8.4 在评标整个过程中,投标人所进行意在影响评标结果活动,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1.8.5 本标采取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1.8.5.1 当采取资格后审方法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中必需提供“附件”要求申明和文件以下:
1.8.5.1.1 经过当年年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1.8.5.1.2 生产许可证(假如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请说明)、或省部级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产品检测或检验汇报及相关判定材料;
1.8.5.1.3 工厂介绍(包含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1.8.5.1.4 质量确保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实;
1.8.5.1.5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汇报;
1.8.5.1.6 资信证实;
1.8.5.1.7 业绩及现在正在实施协议情况(包含完成情况和出现关键质量问题及改善方法);两项相同或以上机组类似业绩协议复印件或运行汇报。
1.8.5.1.8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1.8.5.1.9 其它文件和资料。
1.8.5.2 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1.8.6 此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定法进行评标。评标分初步评审和具体评审两个阶段。其中,具体评审又分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两个部分。只有经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才可进入具体评审阶段。
1.8.7 初步评审是指对投标文件符合性检验,以判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最基础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有效性、真实性、协议供货范围、质量、性能和规格等内容在实质上和招标文件形成了重大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纠正或认可这些偏离将会对该投标人和其它投标人合理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和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评审内容系指:
1.8.7.1 投标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相关对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要求;
1.8.7.2 投标人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或所提供投标确保金有瑕疵;
1.8.7.3 投标文件使用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8.7.4 投标文件没有根据要求在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全部要求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
1.8.7.5 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1.8.7.6 投标文件针对每一个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
1.8.7.7 显著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对招标设备技术规格和标准要求;
1.8.7.8 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交货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1.8.7.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其它条件;
1.8.7.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1.8.8 对经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差错给修正。修正标准以下:
1.8.8.1 当以数字表示金额和文字表示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有明细报价和单价,应以明细报价和单价累计为准);
1.8.8.2 当单价和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假如单价有显著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给予修正;
1.8.8.3 当各明细部分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
1.8.8.4 按以上标准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投标人同意,并确定修正后最终投标价。假如投标人拒绝确定,则其投标文件将不给予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
1.8.8.5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投标,投标人不能经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1.8.8.6 评标委员会将许可投标中有微小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组成重大偏离。
1.8.9 经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投标文件将进入具体评审阶段。
1.8.9.1 具体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将采取综合评定法中打分法,以投标文件能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1.8.9.2 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原因进行量化,并依据评委会每个组员对投标文件评审和了解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商务部分权重占60%,其中投标报价满分为45分,商务条件满分为15分;技术部分权重占40%,满分为40分。投标人两部分分值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综合评定分。具体分值见下表:
A、商务部分(60分)
评审项目
分值
内 容
商务部分
投标报价
45
报价得分=45*[1-(投标报价-最低报价)/报价平均值],最低分25分。
商务条件
付款方法
5分
是否符合、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交货期
7分
在招标文件交货期限内,是否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标函质量
3分
标书制作是否完整、合理,犯错率是否高。
B、技术部分(40分)
评审项目
分值
内 容
技术部分
配置
3
设备配置是否合理,产品质量认证、获省、部级名优产品等情况。
材质
7
设备材质情况,选材是否优质、合理,质量是否可靠。
工艺
5
产品生产或制造工艺水平、技术力量及技术装备情况。
运行成本
5
综合评定产品使用和维护成本:是否合理,是否降低易损件更换和维修费用,是否有利于长久效益。
功效
3
设备功效性、整体配套性、经济性、优异性、稳定性是否最好化。
品质
2
产品档次、品质确保评定。
企业管理
2
企业综合管理水平、信用等级、商业信誉等是否良好。
生产能力
3
企业生产能力怎样,能否满足购货方需要。
售后服务
2
服务承诺内容、具体方法及其可行性、用户评价等。
业绩
3
投标企业相同及以上机组类似业绩,以确定投标人类似项目标建设经验及组织管理能力。
企业信誉
2
企业信用等级、商业信誉,和其履约评价。
财务情况
3
财务情况关键考虑投标人近两年财务收入及盈利能力、银行资信等情况,以此推断投标人履约能力。
1.8.9.2.1 在价格评审中,若评标委员会发觉投标人以显著低于市场或成本价格投标,而投标人又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力证据证实其报价合理,评标委员会能够认定该投标以低于成本价格投标。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格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8.9.2.2 在技术评审中,产品性能应该考虑设备配置、材质、生产或制造工艺水平、使用或维护成本等原因,和设备功效性、整体配套性、经济性、优异性、稳定性、产品档次、品质确保等原因;售后服务应该考虑其服务承诺内容、具体方法及其可行性、用户评价等原因;在疆业绩应该考虑投标企业近三年类似销售业绩,以确定投标人类似
项目标建设经验及组织管理能力;财务情况关键考虑投标人近两年财务收入及盈利能
力、银行资信等情况,以此推断投标人履约能力等。
1.8.9.3 各评标委员会组员对每个投标人上述指标打分(除报价外)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最终综合评定分。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次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次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次序排列。得分最高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1.8.9.4 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唯一依据。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投标人。
1.8.9.5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人承受能力项目,能够不确立中标单位,做为流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澄清
1.9.1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
1.9.2 投标人对要求澄清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回复,并应有法人授权代表签署。
1.9.3 投标人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并替换投标文件中被澄清部分。
1.9.4 投标文件澄清不得改变投标实质内容。
1.9.5 假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对招标文件中条款或参数要求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投标人同意、确定或接收招标文件全部或对应部分要求。
1.10 中标单位确实定
1.1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评标措施负责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有权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拒绝全部投标人投标。评标委员会组员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相关对评标任何解释工作。
1.10.2 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推行协议,或招标文件要求应该提交协议履约确保金而在要求期限内未能提交,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要求一样原因不能签定协议,招标人能够确定排名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
1.11 中标标准
1.11.1 资格审查文件完整无缺;
1.11.2 已交纳投标确保金;
1.11.3 报价合理;
1.11.4 满足设计、技术要求和产品功效,技术规格和招标文件无重大偏离;
1.11.5 有优异生产设备及检测手段,能确保产品质量,确保交货期;
1.11.6 能提供最好服务,有很好社会信誉。
1.12 中标通知
1.12.1 招标人依据评委会评标汇报和招标人定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1.12.2 在定标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招标人将通知未中标单位,并于7日内退回投标确保金。招标人无义务解释落标原因,对于全部投标人投标文件均不给予退还,但对其负担保密责任。
1.13 拒绝一些或全部投标权力。
1.13.1招标人或招标人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投标人,由此对相关投标人造成损失不负责任。
1.14 协议授予、签署
1.14.1 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由中标单位通知其担保银行。
1.14.2 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要求日期内,或在招标单位认可延期内,和招标单位约定签定协议,逾期则该中标单位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其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1.14.3 在中标单位未按要求时间和投标条件签定协议,被取消中标资格后,招标单位将根据评标结果次序,递次另行选定中标单位并签定协议。
第三部分 经济协议基础条款
新疆西部合盛热电2X330MW热电工程
主厂房6kV开关柜设备
经济协议
买 方: 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卖 方:
协议号: HSDCFJ--106
协议签字时间及地点:新疆石河子市
协议生效日期:
协议双方: 新疆西部合盛热电(以下简称买方)
(以下简称卖方)
协议审核单位: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以下条款签署本协议
0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含义在此给予确定。
0.1 “买方”是指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包含法人继任方和法人受让方。
0.2“卖方”是指 ,包含法人继任方和法人受让方。
0.3 “协议”是指本文件中全部部分。
0.4 “协议价格”是指在本协议中要求部分。
0.5 “生效日期”是指本协议中所要求协议生效日期。
0.6 “技术资料”是指协议设备及其和电厂相关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含图纸和多种文字说明),和本协议附件要求用于协议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文件。
0.7 “协议设备”是指卖方依据协议所要供给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全部多种物品。
0.8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设备性能确保值按要求所进行试验。
0.9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结果表明已达成了协议附件要求确保值后,买方对每台机组协议设备验收。
0.10 “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每一机组协议设备确保期满后验收。
0.11 “日、月、年”是指公历日、月、年。
0.12 “电厂”是指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0.13 “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和设计、制造、检验、施工、安装、调试、性能验收试验、验收直至最终验收证书签发相关技术指导(包含人员培训)服务。
0.14 “现场”是指在新疆西部合盛热电热电工程现场,由买方为建设电厂所选定地方。
0.15 “备品备件”是指依据本协议提供 备用部件。卖方需分项、分部件报价,交买方认可。
0.16 “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或设备进行试运行。
0.17 “机组”是指汽轮机、锅炉、汽轮发电机和隶属设备组成一个完整机组。
0.18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有印章和/或署名文件。
0.19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将协议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供货分包给其它法人及该法人继任方和该法人许可受让方。
0.20 “最终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协议设备已交付货物总价值达成协议设备价格98%以上,而且余下未交设备不影响机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
0.21 “开始日期”是指协议生效后,由买方通知卖方使用本协议设备工程项目已被列入(相关部门)开工计划通知之日。
0.22 “设备缺点”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及外购设备所引发本协议设备(包含部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协议要求性能、质量标准要求情形。
0.23“监造代表” 是指由买方自行派出技术人员或委托有监造资质监造单位派出对协议设备进行监造人员。
1 协议标
本协议所定设备将适适用于新疆西部合盛热电热电工程项目。
1.1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设备名称: 主厂房6kV开关柜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2(套)
1.2 凡卖方供给设备应是全新、技术优异而且是成熟可靠。
1.3 设备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部分”。
1.4 卖方具体供货范围按招标文件“第二卷”。
1.5 卖方供给技术资料按本招标文件“第二卷”。
1.6 本协议包含为确保所供给设备安全可靠、高效正常运行和维护所必需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技术服务(其中也包含技术配合和现场技术服务)及技术资料(其中包含图纸、资料、说明书等等)。
2 供货范围
2.1 协议供货范围详见“第二卷”。
2.2 本协议供货范围包含了全部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但在实施协议过程中如发觉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而且是满足协议附件对协议设备性能确保值要求所必需,均应由卖方负责将所缺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服务及技术指导等补上,且不发生费用问题。
3 协议价格
3.1 本协议价格即协议总价为 万元(大写 )。
本协议价格包含协议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设备相关卖方所应纳税费、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含协议设备税费、运杂费(从制造厂至买方现场)、保险费等和本协议相关全部费用。
卖方按买方货物明细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协议金额不变。
3.2 协议投标报价表见“附件1”。
3.3本协议总价在协议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4 付款方法和付款百分比
4.1 本协议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4.2 付款方法:电汇或汇票
4.3 协议价款按下列方法支付:(对以下付款方法,投标单位能够提出异议,但有利于买方付款方法将会增加投标单位中标可能)
4.3.1协议生效后30天内,凭卖方开具相同金额确保金,买方支付给卖方协议设备总价款10%做为预付款。
由卖方开户银行开具金额为设备总价10%不可撤销以买方为受益人履约确保金。
4.3.2 货款支付
4.3.2设备到货款:卖方按交货次序在要求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交给指定运输部门,在办理好全部运输手续后,应将全套该批设备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实、货运提单提供给买方,买方在现场验明上述文件并开箱检验无误后, 凭卖方开具相同金额财务收据支付该批货物货款50%。
4.3.4每套协议设备经过168小时可靠性运行试验及性能试验后卖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协议设备价格30%收款收据(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 并将该套设备商业发票(金额为该套设备价格10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经审核无误后1个月内,买方支付给卖方该套协议设备价格30 % (付款总额达成该套协议设备90%)。
4.3.5协议设备总价10%做为设备质量确保金,待每套协议设备确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在卖方提交该套协议设备最终验收证书影印件一式五份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应在30天内支付给卖方该套协议设备价格10%,并退还履约确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对应部分)。
4.4付款时间以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
5 交货
5.1 本协议设备交货期及具体分部套交货时间详见“第二卷”。
5.2 交货地点:
设备交货地点:新疆西部合盛热电2X330MW热电工程建设工地,车板交货。
交货期: ***月***日
假如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因建设需要必需修正工程建设进度时,由此引发交货期变动,买方应提前通知卖方,卖方应依据买方要求进行调整,而且不所以增加任何费用。
5.3 协议生效后30天内卖方应根据“第二卷”要求向买方提供估计每批货物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协议项下货物总清单。在每批货物估计启运[60]天前及[10]天前,卖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5.6条中各项内容通知买方。
5.4 每批协议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站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本协议10.9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依据。
5.5 买方可委托卖方负责代办设备运输,运杂费、保险费等均由买方负担。卖方需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运输工具计划。
5.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火车车辆发出[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以下内容通知买方。
(1) 协议号;
(2) 机组号;
(3) 货物备妥发运日;
(4) 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 货物总毛重;
(6) 货物总体积;
(7) 总包装件数;
(8) 交运车站名称、车号和运单号;
(9) 重量超出二十吨或尺寸超出9×3×3米每件货物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需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 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原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设备或物品)必需尤其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方法、保留方法和处理意外情况方法。
5.7 发货计划中没有开列货物应根据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5.8 在确保期内和在确保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因为卖方过失或疏忽造成供给设备(或部件)经双方确定损坏或潜在缺点,而动用了买方库存中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设备或部件,则卖方应负责无偿在3个月内将动用备品备件补交,运到指定地点,而且通知买方。
5.9 卖方应按招标要求,向买方分批提供满足做电厂设计所需厂家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按附件要求提供全部安装图纸、资料、技术文件每套协议设备[15]套、电子版图纸两套。应分别列出上述图纸技术文件清单及符合附件要求交付进度。对附件没有要求,但在设计过程中所必需技术资料,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应立即提供,对急用,应在三天内提供。
5.10 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12]小时内将技术资料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具体清单、件数及重量、协议号等以传真通知买方。
5.11 技术资料以买方所在地邮政部门包裹通知单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协议10.10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依据。假如技术资料经买方或买方代表检验后发觉有缺乏、丢失或损坏,且非买方原因,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无偿向现场补充提供缺乏、丢失或损坏部分。如因买方原因发生缺乏、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4]天内[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向现场补充提供缺乏、丢失或损坏部分,费用由买方负担。
5.12 买方可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验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卖方应提前[15]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假如买方代表不能立即参与检验时,卖方有权发货。上述买方代表检验和监督不能免去卖方应负责任。
5.13新疆西部合盛热电2X330MW热电工程建设工地,车板交货。
5.14 收货单位:新疆西部合盛热电
6 包装和标识
6.1 卖方交付全部货物要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要求,按(79)机电联字第1029号文及国家主管机关要求含有适合长途运输数次搬运、装卸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保护方法,以确保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情况下安全运抵协议设备安装现场。产品包装前,卖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验清理,不留异物,并确保零部件齐全。
6.2 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识清楚。
6.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油漆以显著易见汉字字样印刷以下标识:
(1) 协议号;
(2) 目标站;
(3) 收货单位名称;
(4) 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 箱号/件号;
(6) 毛重/净重(千克)
(7) 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吨或超出二吨货物,应在包装箱侧面以运输常见标识和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位置,方便于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特点,装卸和运输上不一样要求,包装箱上应显著地印刷有“轻放”、“勿倒置”和“防雨”等字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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