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一、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二、 权限管理第三条 人事部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工作;第四条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觉接受人事部考勤监察;第五条 人事部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将各部门考勤情况发至各部门负责人核对,如有疑问者及时到人事部核实。三、 考勤时间(一) 办公室内勤工作时间(适用于办公室工作人员)1、工作日正常考勤时间如下秋冬季: 8:301
2、7:30 夏季: 8:0017:30 2、 周末实行双休制度。3、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二)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四、 考勤规定第六条 公司使用钉钉考勤打卡;办公室人员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据考勤使用钉钉打卡2次,分别为上午上班1次,打卡时间不晚于上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1次,打卡时间不早于下午下班时间;中午上下班暂定不需要打卡。第七条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办公室考勤范围内实施WIFI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实施外勤打卡,以钉钉考勤为有效考勤。第八条 员工若出现遗忘打卡情况,可在4小时内在钉钉软件中申请补卡,原则上每人每月申请补卡次数不得超过3次,申请补
3、卡3次以上者,乐捐50元/次。如未按时补卡者视为旷工,旷工者乐捐300元/次;第九条 实际迟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补卡。 第十条 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乐捐50元/次。第十一条 不服从公司安排、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乐捐50元/次。第十二条 上班时间内,监察人员实施不定期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三次以上者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予以开除警告;五、 迟到、早退与旷工第十三条 迟到与早退凡未经上级批准,超过公司规定最迟上班时间上班即为迟到,在公司规定最早下班时间之前下班即为早退。1、 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含)以内者,乐捐50元/次;2、 迟到或早退30 分
4、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乐捐100元 /次;3、 迟到或早退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六次者,计旷工一次。 年度内旷工五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1、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强行休假的;2、 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无故脱岗,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的;3、 超过假期又未续假的;4、 迟到60分钟以上或早退60分钟以上的;5、 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6、 每月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将对该员工予以除名,永不录用。六、 请假请假、调休应在钉钉上按要求提交申请,由上级领导进行审批,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至少在实施前半日之内申请审批通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申请的,需电话告知行政部,同时在实施前半小时内在钉钉系统提交相关申请完成审批后生效;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的,乐捐300元/次。七、 乐捐第十五条 所有乐捐仅用于公司集体活动开支。第十六条 乐捐款项由被乐捐人于乐捐发起24小时内交至行政部,逾期未交或拒不缴纳者于工资中双倍扣除。第十七条 行政部必须建立乐捐收支台帐。八、 附则第十八条 公司其他考勤规定与本制度中相关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制度为准。第十九条 本制度于*年*月*日生效施行。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