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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1380-2022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要求(上海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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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2 2 0.01CCS C 80市 地上海方标准DB31/T 13802022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要求Quality management requirement of swial fire protection technical service provider2022-11-09 发布2023-02-01 实施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出版中国标准.DB3 1/T 13 802 02 2目 次前言.DI引言.IV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质量管理体秀.34.1 基本要求.34.2 基于风险的思维.34.3 质量方针.34.4 质量目标.34.

2、5 服务声明.44.6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5从业人员和职责.45.1 一般规定.45.2 职责.45.3 知识和能力.55.4 评价.56 工作场所和设备管理.56.1 工作场所.56.2 设备管理.67项目评审和合同管理.67.1 项目评审.67.2 合同管理.78技术交底和服务计划(方案).78.1 技术交底.78.2 服务计划(方案).79委托单位财产和备品(件).89.1 委托单位财产.89.2 备品(件)管理.810 从业过程.810.1 现场作业控制.810.2 书面结论文件.1010.3 项目质量监督.11IDB3 1/T 13 802 02 211信息管理.1211.1 信息

3、.1211.2 文件管理.1211.3 记录和档案管理.1212 检查、评价和改进.1312.1 服务满意度调查.1312.2 内部审核.1312.3 管理评审.1312.4 持续改进.1413 评价工具.14附录A(资料性)质量管理体系创建指南.15附录B(资料性)记录表单参考模板.18附录C(资料性)程序文件和记录清单.25附录D(资料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要求评价工具.29附录E(资料性)判定准则.49参考文献.50DB3 1/T 13 802 02 2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

4、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出。本文件由上海市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分中心、应急管理部上海消防研 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伟民、谈迅、吴亮、宋飞、熊立、吴蔚、边福利、闻逸馨、周小扬、王蕾、丁斌斌、吴旭静、郝晓琳、黄佩、徐放、李夫良、赵庆松、刘赛、陈征洪、刘秀亮、何乾、丁正华。DB31/T 13802022引 言随着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市场日益壮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已成为社会消防安全治理的重要 社会力量。在国家提出高质量发展和消防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国家和上海市相继推

5、出了 相关政策法规,始终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作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作用。本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为机构开,过程控制体系,提升消防技术1 从业条件的重要一环,目的是确保机构的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切实发挥其在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中的重要供技术依据001;顾客满意信息,!.活动的结果的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体.基本要求持续改进(12.4)检查、j(12,承,壁港 mm里则则 泰赢寇嘉I质量管理原则、过程方法和建全烈殿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 原则和前路。为进一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件结构在PDCA循环场,强化从业活动监督管本文件遵循GBg PDCA循环中的展#1是本文件结构在W

6、DB3 1/T 13 802 02 2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从业人员和职责,工作场 所和设备管理,项目评审和合同管理,技术交底和服务计划(方案),委托单位财产和备品(件),从业过 程,信息管理,检查、评价和改进,评价工具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规范其消防设施维 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以下简称“消防技术服务”)的质量管理活动,也适用于主要相关方(监管 部门、社会单位等)对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有效运行的监督,及认证机构对 机构质量管理体

7、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运行符合性的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5907.1消防词汇 第1部分:通用术语GB/T 5907.5消防词汇 第5部分:消防产品GB/T 19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 2 52 012 010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XF 1157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设备配备XF/T 3 005-2 02 0单位消防安全评估DB3 1/T 113 4-2 019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技术规程3术语

8、和定义GB/T 19000,GB/T 5907.1、GB/T 5907.5和XF 115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social fire protection technical service provider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3.2消防设施fire facility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火灾报警、灭火以及发生火灾时用于人员疏散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 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防火分隔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等固定消防系 统和设备。来源:GB/T 5907.12014,2.

9、6313.3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maintenance of fire facility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运用牟业知识、技能和设备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测试,对已损坏或 1DB3 1/T 13 802 02 2无法实现规定使用功能等的部件进行维修、保养,以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活动。3.4消防设施检测 inspection and test of fire facility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设备对消防设施的外观、安装质量和功能等 进行的检查和测试,并出具书面结论文件的活动。3.5消防安全评估 fire safety assessment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

10、标准,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设备,对区域消防安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大型活动消防安全等进行分析、预测、评价、咨询,并出具书面结论文件的活动。来源:XF 1157-2 014,3.3,有修改3.6服务质量 service quality组织能够满足规定、约定以及客户需求的特性的程度。来源:GB/T 367332018,3.513.7期间核查 intermediate check机构自身对其设备含计量器具(参考标准器)、标准器、测量仪器仪表及测量/检验/测试设备在两 次校准或检定之间的时间间隔内,多次使用适当技术校核方法进行检查,以确保这些设备在使用期间一 直维持良好状态的活动。3.8消防技术服务管

11、理系统 fire technical service management system用于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平台。3.9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 fire protection technical service practitioner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按照有关 规定取得相应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亚资格,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人员。3.10技术负责人 technical director经机构任命,负责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监督管理,对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实施技术审核的 人员。

12、注: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邮资格.3.11项目负责人 project leader经机构指定,负责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并承担项目质量责任的人员。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3.12注册消防工程师 certified fire engineer取得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 和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3.13消防设施操作员 fire facility operator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从事建(构)筑物消防设施运行、操作和维修、保养、检测等工 2DB3 1/T 13 802

13、 02 2作的人员。来源:GZB 4-07-05-04,1.3,有修改:3.14最高管理者 top management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机构的一个人或一群人,特指机构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通常为机构法定代 表人、总经理、首席执行官或其他实际履行经理职责的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行政负责人。来源:GB/T 190002016,3.1.1,有修改4质量管理体系4.1 基本要求4.1.1 机构应识别、确定并掌握国家和上海市的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充分考 虑社会单位需求、市场环境、内部资源和绩效等因素,确保机构依法合规从业并可持续发展。4.1.2 机构及其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以

14、下简称“从业人员”)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应遵循客观独 立、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4.1.3 机构应按本文件要求,建立、实施、保持、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见附录A)o4.1.4 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变更时,应考虑变更目的、潜在后果、管理过程 的完整性、资源的可获得性、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的再分配等。4.2 基于风险的思维机构应及时识别、防范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确定应对措施,在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 过程控制体系的过程策划中整合并实施这些措施,验证措施的有效性。机构宜考虑本文件附录B中表 B.1列出的风险点。4.3 质量方针4.3.1 最高

15、管理者应制定、实施和保持质量方针,质量方针应至少承诺满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要求、增强委托单位满意度和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活动。4.3.2 质量方针应醒目公示于机构工作场所,在全体员工中得到沟通和理解。4.4 质量目标4.4.1 最高管理者应建立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并可测量。4.4.2 质量目标应考虑以下方面:a)从业合规;b)服务合同履约;c)服务应急响应及时;d)书面结论文件的准确和及时;e)设备检定/校准;f)服务满意情况(包括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的评价、机构开展的满意度调查);g)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有效运行。4.4.3 质量目标应在全体员工中得到

16、沟通、理解和实施。4.4.4 技术负责人应至少每半年对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见附录B中表B.2)并记录。3DB3 1/T 13 802 02 24.5 服务声明4.5.1 最高管理者应对机构提供的消防技术服务做用服务声明,至少考虑以下方面:a)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b)消防技术服务活动遵循的原则;c)机构的服务承诺。4.5.2 服务声明发布后应在全体员工中得到沟通、理解和实施,可为相关方所获取。4.6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6.1 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建立三级质 量管理体系文件,包含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4.6.2 质量

17、手册的内容应至少包含:a)机构概况;b)体系覆盖的业务类别,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c)服务声明,d)质量方针;e)质量目标;f)组织架构;g)技术负责人任命;h)岗位职责和权限;i)机构符合本文件的承诺;j)基于本文件要求的机构质量管理职能对照。4.6.3 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程序文件,明确相关过程的目的、范围、部门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记录表 单等,可参考附录C中C.1。4.6.4 机构应根据从事的业务类别、不同消防设施和使用的设备,建立相应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 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作业指导书,包含消防设施和设备操作规程,满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要求。5从业人员和职责

18、5.1 一般规定5.1.1 机构应配备并保持符合从业条件要求、与业务规模和承接项目数量相适应的从业人员。5.1.2 机构应建立人员管理程序文件,对人员选择、资格确认、聘用、授权、知识和能力保持、评价等进 行规范管理。5.2 职责5.2.1 最高管理者应制定机构的组织架构,明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消防设施操作员等岗位职 责,至少任命1名技术负责人和指定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5.2.2 技术负责人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a)机构质量监督管理及绩效改进;b)收集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贯彻执行;c)组织实施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修订、审核及批准;d)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培训及能力评价;4D

19、B3 1/T 13 802 02 2e)组织实施设备监督管理;f)对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和签署;g)组织实施重大投诉、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置;h)组织实施服务满意度调查;i)组织实施项目质量监督、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当机构设置2名及以上技术负责人时,宜明确1名技术负责人负责落实上述各项职责。5.2.3 项目负责人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a)项目团队的组建、人员分工和管理;b)组织实施项目现场勘察和项目评审;c)项目的技术交底、服务计划(方案)编制;d)项目从业过程质量和风险控制;e)项目现场沟通、档案管理和应急管理;f)书面结论文件编制和签署。5.2.4 消防设施操作员应履行以下主要

20、职责:a)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实施;b)消防技术服务基础数据的采集和记录,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5.3 知识和能力5.3.1 机构应指定专人收集、更新、积累为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有效运行以及 实现服务符合性所必需的知识,由技术负责人确认内容、获取来源、时效性等,形成清单。注:知识获取的来源考虑以下几个方面:a)从项目中得到的经脸教训,b)从政府部门、委托单位、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相关方获取知识;c)机构内部现有的知识,包括集体经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个人经验;d)标杆对比。5.3.2 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项目负责人、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从

21、业人员在内部共享机构所积累的知 识,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组内定期组织开展知识共享,消防设施操作员应积极主动参与知识共享。注:知识共享形式为培训I、宣传、经验交流等。5.3.3 机构应按照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消防设施操作员等岗位职能确定各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 力要求(见附录B中表B.3)。5.3.4 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见表B.4),明确培训对象、教师、内容、方式、时间等,通过 培训确保相关岗位人员保持相应能力,并保留培训记录(见表B.5)。5.3.5 机构应确保所有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5.4 评价5.4.1 技术负责人应对从业人员能力

22、进行评价,评价的方式可包括笔试、面试、记录审查、意见反馈、观 察操作等,经技术负责人能力确认后上岗。技术负责人的评价由机构最高管理者组织实施。5.4.2 当发现从业人员能力不足、工作质量下降时,机构应采取专人辅导、专项培训等措施。6工作场所和设备管理6.1 工作场所6.1.1 机构的工作场所应符合从业条件要求。DB3 1/T 13 802 02 26.1.2 机构的工作场所应设置专用的设备、档案存储区域,宜设置独立的设备室、档案室。6.1.3 机构应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工作程序、收费标准、从业守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 册证书、投诉电话等信息。6.2 设备管理6.2.1 机构应配备并保

23、持符合从业条件要求、与业务规模和承接项目数量相适应的消防技术服务基础 设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6.2.2 机构应建立设备管理程序文件,对设备购置、计量校准、标识、维护保养、领用、报废和档案等实 施管理。6.2.3 机构应指定设备管理人员,建立设备台账(见表B.6),至少包含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编号、制造 商、生产日期、购入日期、设备状态,针对需检定/校准的设备还应包含检定/校准日期和检定/校准周期 6.2.4机构购置设备后,设备管理人员应查验合格证、说明书,确保状态完好后编号登记入账,填写设 备履历表(见表B.7)o6.2.5 技术负责人应确定依法需要计量检定/校准的设备

24、,检定/校准周期和方法。6.2.6 设备管理人员应在设备检定/校准期满前完成计量检定/校准,确认结果。确认内容应包含检 定/校准要求和结果、报告日期,需要时保留记录。6.2.7 检定合格或校准后的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标识有效期。6.2.8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处于完好状态,保留记录(见表B.7)。对设备状 态进行标识,至少包含合格、准用、停用等。6.2.9 技术负责人宜根据设备精度、使用频率、稳定性,确定需要期间核查的设备、频率、方法。6.2.10 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期间核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保留记录(见表B.8)。6.2.11 当设备检定/校准或期间核查结果不满足要求时,

25、应能追溯至已维护保养、检测、评估过的消防 设施,必要时,应对这些项目重新进行维护保养、检测、评估。6.2.12 技术负责人应制定当设备功能失效时操作人员需要采取的措施。6.2.13 设备使用人员应履行设备领用、归还手续,记录使用前后的完好情况,保留记录(见表B.7)。7项目评审和合同管理7.1 项目评审7.1.1 机构宜考虑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特点、难度、复杂性,开展项目评审,保留评审记录。7.1.2 项目评审时宜通过现场勘查或文件审查方式掌握以下项目信息:a)项目概况;b)消防设施状态;c)工程质量遗留问题;d)委托单位及第三方的技术支持能力;e)消防技术服务作业条件;f)项目合规性情况。7.

26、1.3 通过项目评审应至少明确以下内容;a)项目服务范围、预计周期、涉及的系统和数量;b)项目适用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O机构满足项目的能力。7.1.4 当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要求或内容发生变更时,机构宜再次评审。6DB3 1/T 13 802 02 27.2 合同管理7.2.1 机构承接业务,应与委托单位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服务的类型、地点、场所、系统、范围、遵循的技术标准、方式、期限、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书面结论文件要求、双方责任和义务。7.2.2 机构应至少对以下责任和义务做出承诺:a)遵守消防相关法律法规;b)根据服务计划(方案)在受委托的服务范围内公正、客观、专业地开展消

27、防技术服务活动;c)派遣符合资格和能力要求的从业人员按照技术标准实施消防技术服务活动;d)按照约定的服务计划(方案)实施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如实出具书面结论文件。7.2,3 委托单位应至少对以下责任和义务做出承诺:a)提供完整、真实的资料和信息;b)配合机构现场从业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c)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或影响机构现场从业活动和结论的客观性;d)对机构发现的任何异常及时响应。7.2.4 当采用委托单位的合同模板时,机构应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内容进行评审(见表B.9),适用时,可签订补充协议,保留评审记录。7.2.5 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变更,合同相关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认,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7.

28、2.6 机构应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基本信息录入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7.2.7 机构应指定专人将合同原件归档。8技术交底和服务计划(方案)8.1 技术交底8.1.1 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应向委托单位获取以下文件并妥善保存:a)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适用时);b)竣工图纸(适用时,如建筑平面图、系统图等);c)消防设施状态(如系统信息表、系统描述、消防设施清单等);d)合规性证明文件;e)备品(件)供应商目录;f)其他合规性证明文件等。8.1.2 项目负责人应将技术交底文件形成清单,双方签字确认。8.2 服务计划(方案)8.2.1 应根据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

29、、技术交底文件编制消防技术服务计划,计划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方法(检测和评估项目应明确抽样比例)、人员(项目负 责人、项目组人员配备)、时间、频次、编制/修订日期、编制和批准人等。8.2.2 项目负责人宜考虑项目特点、难度、复杂性,编制消防技术服务方案。8.2.3 消防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可包含:a)项目名称;b)项目概况(建筑概况、消防设施概况、相关方情况等);c)目的;d)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e)服务原则;7DB3 1/T 13 80-2 02 2f)服务程序(依据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编写);g)作业保障条件(相关方的配合度、技术支持能力等);h)服务过程风险提示;i)

30、安全防护措施;j)服务计划。8.2.4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开展前,确保消防技术服务计划(方案)在项目组内得到充分沟通、理解。8.2.5 针对维护保养业务,项目负责人应将消防技术服务计划信息录入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9委托单位财产和备品(件)9.1 委托单位财产9.1.1 机构应确定、验证、保护和防护消防技术服务项目中委托单位的设施设备、资料、图纸、数据信 息、备品(件)、知识产权等财产。9.1.2 若发生损坏、遗失委托单位财产等情况,机构应及时告知委托单位。9.2 备品(件)管理9.2.1 针对维护保养业务,机构应建立设施备品(件)管理程序文件,对由机构采购的备品(件)进行管 理,包含对供应商

31、的选择和评价、备品(件)采购和验收等。9.2.2 机构应进行供应商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见表B.10)并定期评审、更新,保存相应记录,评 价(见表B.11)内容至少包含:a)企业资质、经营状况、信誉;b)产品质量和技术性能;c)供货能力和协作水平;d)价格。9.2.3 机构应根据项目要求与委托单位确认采购需求,保留采购凭证。S.2.4机构应对采购的备品(件)进行验收,核对品牌、规格型号、外观、数量、合格证明等信息无误后方 可登记接收。9.2.5备品(件)贮存期间应保持“账、卡、物”一致,领用时应符合“先进先出”原则。10从业过程10.1 现场作业控制10.1.1 作业要求10.1.1.1

32、机构应建立现场作业管理程序文件,对现场从业人员的操作、防护、过程记录等进行管理。10.1.1.2 项目负责人应确保消防技术服务作业过程的有效实施,至少满足以下要求:a)现场实际从业人员应与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公示信息一致,如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b)机构承接同一委托方的维护保养和检测项目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其从业活动的公正性;c)从业人员应携带、使用有效的检查和测试设备,并做好安全防护;d)从业人员应按照服务计划(方案)、作业指导书、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操作,如发生人员变更应 做好项目交接;e)针对检测、评估业务,从业人员应按照服务计划(方案)、作业指导书要求的抽样比例进行检杳 和测试;8DB3

33、1/T 13 802 02 2f)当发现消防设施问题,从业人员应及时记录,告知委托单位予以确认处理,对可能造成重大火 灾隐患的,应立即报告服务项目所在地的消防救援机构;g)从业人员应对消防技术服务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完整记录,与实际从业活动一致,经双方签字 确认后保存相应记录表;h)记录表中应注明使用的设备名称、编号、使用状态;i)从业人员应履行机构的服务承诺。维护保养服务记录信息应满足GB 2 52 01-2 010中附录的要求,检测服务记录信息应满足 DB3 1/T 113 42019中附录的要求。评估服务记录信息应满足XF/T 3 0052020中附录的要求。记 录可包括原始记录、整改记

34、录、复检记录、复测记录等,数据载体可为纸质或电子。10.1.2 维护保养信息10.1.2.1 针对维护保养业务,机构现场首次从业时应制作包含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固定标识,并在项 目现场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信息应及时更新,内容应至少包括:a)机构名称;b)项目负责人和操作人员实名信息(证件照片、姓名、手机号码、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号 和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编号);c)维护保养责任期限;d)维护保养责任范围;e)投诉电话;f)公示日期。10.1.2.2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现场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存消防技术服务档案,至少包括:a)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b

35、)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可隐去涉及商业内容);c)项目负责人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d)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e)年度维护保养计划;f)每次维护保养记录(实时更新);g)书面结论文件(实时更新)。以上档案文件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10.1.3 维护保养计划实施10.1.3.1 机构应按照制定的维护保养计划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0.1.3.2 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每月向委托单位反馈维保计划实施情况和消防设施现状。10.1.3.3 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监督计划的实施情况。10.1.4 沟通现场从业期间,项目负责人应就以下信息与委托单位及时沟通确认:a)服务计划(方案)及相应现场从业人员;b)需委托单

36、位配合的要求和陪同人员;c)项目进程;d)项目变更(含人员变更);e)服务结果和需要整改的问题;F)任何影响项目进展的情况。9DB3 1/T 13 802 02 210.1.5 应急准备和响成10.1.5.1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机构应至少针对火灾、爆炸、停电、漏电、停水、水侵、泄漏、疫情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10.1.5.2 应急预案内容应至少包含适用范围、部门和岗位职责、响应启动程序、处置措施、应急保障等。10.1.5.3 机构应每年对从业人员开展应急预案培训。10.1.5.4 机构应对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评估,适时更新。注:评估方式一般包括演练、专家评审

37、、突发事件后应急预案评价等。10.1.5.5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从业人员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响应。10.1.5.6 机构应保留应急预案培训、评估记录。10.2 书面结论文件10.2.1 机构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应真实反映委托单位实际情况和消防设施现状,维护保养业务应当 至少每半年出具一次书面结论文件。10.2.2 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对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和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10.2.3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的书面结论文件内容应包含:a)封面;b)项目概况;c)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范围;d)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频次信息;e)消防设旅统计信息;f)消防设施位置信息;g)项目组成员信息

38、;h)维护保养使用的设备名称、编号;i)消防设施检簧信息;j)消防设施功能测试信息;k)消防设施联动试验信息;1)消防设施问题与处理建议信息;m)与维护保养对象有关的声明;n)其他。10.2.4 消防设施检测服务的书面结论文件内容应包含;a)封面;b)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c)书面结论文件的唯一性标识和每一页上的标识;d)检测的起始和结束日期;e)书面结论文件编制完成的日期;f)被检测项目的名称和地址;g)检测项目基本情况;h)检测的范围;i)检测的依据;j)检测使用的设备、编号;k)检测项目中各系统的概述;10DB3 1/T 13 802 02 21)检测项目提供的技术资料情况(适用时,如调

39、试报告、竣工图纸、设计和施工记录、消防产品清 单等);m)检测人员;n)检测内容、数量、数据和结论;。)与检测对象有关的声明;P)其他。10.2.5 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书面结论文件内容应包含:a)封面;b)评估机构的名称和地址;c)书面结论文件的唯一性标识和每一页上的标识;d)评估的起始和结束日期;e)书面结论文件编制完成的日期;f)被评估对象的名称和地址;g)评估对象基本情况;h)评估的范围;0 评估的原则及程序;j)评估的依据;k)评估使用的设备、编号;1)评估人员;m)评估的实施过程;n)评估的结果和建议(应指明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问题和整改建议);o)与评估对象有关的声明;P)附录;q)

40、其他。10.2.6 书面结论文件应由项目负责人编制、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由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技术审核、签 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加盖机构印章。10.2.7 机构应在项目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结论文件录入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10.3 项目质量监瞥10.3.1 机构应建立项目质量监督程序文件,以实现全流程跟踪检视和质量责任倒查。机构技术负责 人应策划、组织和实施项目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监督,至少包含以下内容:a)从业人员携带、使用及操作设备的规范性;b)从业人员对作业指导书、设备操作规程的使用符合性;c)消防设施及环境条件的可控性;d)业务操作和判断的准确性;e)原始记录的规范性;f)书面结论文件的完整

41、、规范和客观性。10.3.2 质量监督方式可包含:a)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日常检杳;b)独立于项目的人员实施项目质量抽查;c)适用时,可利用音视频发备、物联网系统。10.3.3 技术负责人应负责编制项目质量抽查计划,编制时宜考虑:a)新开展的项目或新变更技术标准的项目;11DB3 1/T 13802022b)可能偏离程序文件的项目;c)以往项目服务过程中的常见问题;d)新进人员、换岗人员;e)消防设施有较大变化;)使用的设备发生了变更。10.3.4 机构对项目质量监督、委托单位反馈、监管部门监督检餐或其他相关方检查发现的机构自身服 务或结果不满足质量管理要求,应根据其产生的影响,选择以

42、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控制措施,并保留记录:a)纠正;b)标识或隔离;c)暂停;d)返工/复检/复评;e)扣发/召回/修正书面结论文件;f)通知委托单位。11信息管理11.1 信息11.1.1 机构宜通过多种方式获取信息,如经验、反馈、观察、预测和专家判断等,获取的信息包含消防 技术服务各类基础信息、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处理、行政处罚、本文件要求的所有成文信息、机 构所确定的为确保质量管理有效所需的信息等。11.1.2 机构应加强信息共享和应用,预判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中潜在的重大风险和主要业务动态,提高 服务质量、管理效率、快速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11.1.3 机构应使用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

43、录入、分析、验证、传递、报告消防技术服务的各类基础信 息,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实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信息数据,实现消防技术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11.1.4 机构应采用信息化手段,运用数字化技术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实现消防技术服务全程检 视、预警预测和风险管控。11.2 文件管理11.2.1 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建立文件管理程序文件,对质量管理活动文件实施管理,至少包含文件的创 建、更新、评审、批准、分发、作废要求。11.2.2 技术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活动文件在正式实施前得到批准,定期评审和修订。11.2.3 技术负责人应确保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外来文件的适用版本,并控制其发放。11.3 记

44、录和档案管理11.3.1 质量管理记录见B.2。11.3.2 档案包含人员档案、设备档案和项目档案。档案内容包含:a)人员档案应至少包含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消防设施操作员等从业人员的个人简历、教育、职业资格、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劳动合同、保密声明、能力评价、岗位调整等记录;b)设备档案应至少包含设备履历表(见表B.7)、发票、合格证、说明书、维护保养记录、计量检定 或校准记录(如需要)、期间核查记录(如需要)等记录;c)项目档案应至少包含项目评审记录(如需要)、合同、技术交底文件(如需要)、服务计划、服务方 案(如需要)、过程记录、书面结论文件等记录。11.3.3 记录管理应至少满足

45、以下要求。12DB3 1/T 13 802 02 2a)记录应客观、真实、完整、字迹清晰。b)记录的修改应可以追溯到前一个版本或原始结果,应保存原始的以及修改后的数据和文档,包 括修改的日期、标识修改的内容和负责修改的人员。修改经注册消防工程师签名盖章的消防 安全技术文件,应当由原注册消防工程师进行;因特殊情况,原注册消防工程师不能进行修改 的,应当由其他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修改,并签名、加盖执业盖章,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c)记录的储存应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d)记录应至少保存6年,具有相关人员签字的书面记录,可以制作成电子文档保存使用,原件应 妥善保存。电子形式

46、的记录宜注意防病毒和非法复制。注:记录的储存采用纸质的形式和(或)电子的形式。11.3.4机构应指定专人建立并管理档案,档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档案宜一人一档、一设备 一档、一项目一档。12检查、评价和改进12.1 服务满意度调查12.1.1 机构应策划并制定服务满意度调查方案,明确调查对象、内容、方式、时间、统计分析方法等。12.1.2 调查的内容应至少包含服务质量、项目进度、服务响应(维护保养)、履约、投诉处理、人员态度、人员着装、人员行为规范性(见表B.12)。12.1.3 机构可通过信息系统、调查问卷、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12.1.4 机构应至少每12个月收集和分析

47、服务满意度调查结果,保留调查记录、统计分析记录。注:GB/T 190142019附录D和附录E提供了服务满意度调查的洌量和分析的指南。12.2 内部审核12.2.1 机构应至少每12个月进行一次内部审核,评价机构质量管理满足本文件的要求,验证质量管 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12.2.2 内部审核应采用文件记录审查和项目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审核前技术负责人应编制审核 计划,明确审核依据、时间、人员及分工、对象(过程或部门或项目)等。12.2.3 机构应制定内部审核检查表实施内审。12.2.4 机构应确保实施内部审核的人员满足以下要求:a)熟悉本文件要求且接受过审核能

48、力培训,如1 GB/T 19011)b)不审核自己的工作。12.2.5 内部审核结束后由审核组长将发现的不符合项(见表B.13)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审核部门或相关 负责人,被审核部门或相关负责人应在商定的期限内采取纠正措施予以改进。12.2.6 审核组长在审核结束后应形成内部审核报告以说明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 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12.2.7 机构应保留审核计划、检查记录、不符合报告和内部审核报告等记录。12.3 管理评审12.3.1 机构最高管理者应每年组织实施管理评审,对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的 实施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在

49、内审结束后进行。12.3.2 最高管理者通过管理评审应至少对本文件的10.3,12.1.12.2输出的信息和结果进行评审,形成13DB3 1/T 13 802 02 2评审结论,应至少包含:a)服务过程和质量的改进需求;b)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所需的变更;c)人员和设备等资源需求计划;d)人员能力提升计划;e)职责的再分配(适宜时)。12.3.3 机构应保留管理评审报告。12.3.4 当发生法律法规变化、机构重大人员变动、业务扩项等重大变化时,机构应增加管理评审频次。12.4 持续改进机构应充分利用项目质量监督、服务满意度调查、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方式,针对从业人员管理、设备

50、管理、合同管理、现场作业控制、书面结论文件、档案管理等方面提出改进需求,采取措施并跟踪实 施结果,保留记录。13评价工具13.1 本文件第4章第12章给出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的要求,其评价参照附录D中表D.1 给出的评价工具实施。13.2 各指标的判定参照附录E的判定准则实施。13.3 机构可采用评价工具实施内部审核。13.4 监管部门、社会单位可采用评价工具对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有效运 行进行监督。13.5 认证机构可采用评价工具对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运行的符合性进行 评价。14DB3 1/T 13 802 02 2附录A(资料性)质量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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