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问:您好!我公司因涉及的业务较多,签订了各种合同,为便于判定印花税的适用范围?能否请列举常见的不需缴纳印花税的合同范围?同时,咨询如下合同是否不适用印花税征收范围?1、IT年度维护费(日常设备保养,如遇损坏,更换备件);2、售后服务合同;3、营销活动的代理合同;4、新车上市代理合同 答: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法规缴纳印花税。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
2、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帐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十四、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是否属于应税凭证?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749号)三、经销商、销售代表为安利公司提供代理销售服务,由于安利公司与经销商及销售代表之间只
3、存在代理服务关系而不存在购销关系,不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根据上述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不需要贴花。企业所签订的IT年度维护费(日常设备保养,如遇损坏,更换备件)合同、售后服务合同均不属于所列举的应税凭证。营销活动的代理合同、新车上市代理合同,如果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存在购销关系,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