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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定价自主权的筹划
例如,甲、乙、丙为集团公司内部三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彼此存在着购销关系:甲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作为乙企业的原材料,而乙企业制造的产品的80%提供给丙企业。有关资料见下表: 企业名称增值税率 所得税率 生产数量 正常市价 转移价格
甲17%33%1000500400乙17%33%1000600500丙17%33%1000700700注: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假设甲企业进项税额40000元,市场年利率24%。如果三个企业均按正常市价结算货款,应纳增值税额如下: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500×17%÷(1+17%)-40000=72650-40000=32650(元)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600×17%÷(1+17%)-72650=87180-72650=14529(元)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800×700×17%÷(1+17%)-87180×80%=81368-69744=11624(元)集团合计应纳增值税额=32650+14529+11624=58803(元)但是,当三个企业采用转移价格时,应纳增值税情况如下: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400×17%÷(1+17%)-40000=58120-40000=18120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800×500+200×600)×17%÷(1+17%)-58120=75556-58120=17436(元) 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800×700×17%/(1+17%)-800×500×17%÷(1+17%)=81367-58120=23247(元)集团合计应纳增值税额=18120+17436+23247=58803(元)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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