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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需补税.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346570 上传时间:2024-05-2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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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需补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实施条例第83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问题:如果被投资方为小型微利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其税率低于投资方的税率,投资方分到的股利是否要补交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投资方从被投资方取得的股利不是“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那么为免税收入,不用对分得的股利按税率差补缴税款。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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