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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实际出资与享有股份比例不一致的处理.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343872 上传时间:2024-05-2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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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实际出资与享有股份比例不一致的处理【问题】公司原来注册资本100万,净资产150万,新股东增资100万,因公司发展前景良好,协商确定给新股东20的股份,增资之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应该是多少?【解答】如果所述“协商确定给新股东20股份”的含义是不用公司净资产中除实收资本以外的项目转增实收资本(下称“以盈余转增”)的情况下,新股东投入资金中计入实收资本的数额占增资后全部资本的20,那么增资后公司的实收资本应该是125万元(10080),新股东投入资金的其余部分75万元(10025)属于资本溢价,记入资本公积。 如果“协商确定给新股东20股份”的含义是公司要同时将原净资产转增资本,然后确定新股东的股权比

2、例为增资后实收资本的20,那么企业先要按规定做盈余分配(注意:按规定这种情况下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之后,重新计算实收资本可以达到的数额。假定可以以盈余转增30万元,那么新股东投入资金中计入实收资本的部分应该是32.5万元(1308020),而其余67.5万元(10032.5)计入资本公积。 还有一种情况是,将新股东投入的资金全部或者超过多于25万元(如50万元全额)计入实收资本,那么虽然名义上新股东的股权比例超过20,但按协议约定,新股东只能按增资后公司股权的20分配红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所以这种情况也是法律允许的,不过还是按前两种方式处理更方便后续管理。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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