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业企业所得税自查重点1、有否不按规定的结算方式及时结转工程结算收入。 2、有否虚记或重记外购材料业务,导致虚增材料数量和成本。 3、有否违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将不属于材料成本的费用、支出或损失挤入材料成本,虚增材料成本。4、有否将材料成本部分费用提前挤入生产成本(如将采购保管费等直接列入“管理费用”或“辅助生产”等)。 5、有否不按规定归集和核算加工改制材料的成本。 6、有否不按规定的方法正确核算发出材料的数量和成本。 7、有否虚构工程成本项目的“材料量”、“人工费”、“机械施工费”以及其他直接和间接费用。 8、工资费用等工程成本有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列支。 9、是否按规定的核算程序和
2、方法对工程成本与期间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 10、是否工程结算收入与工程结算成本不对应,有否将当期未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未完工程成本提前结算成本。 11、有否重复列支税金。 12、有否出现税金串户,将个人所得税等项目挤入税前列支,挤占利润的现象。 13、“坏账损失”、“业务接待费”等期间费用有否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列支。 14、投资收益中属于税后利润的联营企业分回利润和股息收益(股息、红利),在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接受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下,有否计算补缴企业所得税。 15、有否将购建“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在税前扣除。 16、有否将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在税前扣除。 17、有否将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在税前扣除。 18、有否将税收滞纳金、罚款在税前扣除。 19、有否将非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各种赞助支出在税前扣除。 20、灾害事故损失的赔偿有否从实际损失中扣除后才在税前列支。21、有否在税前扣除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