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江国税:黄金增值税减免审批
一、业务概述
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
二、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及份数
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审批表》(主表)2份;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第三方《检测报告》。
三、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时限
企业首次发生免税业务前应报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税,以后每年1月底前将有关项目报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税。
四、税务机关业务流程及承诺时限
(一)业务流程
纳税人申请→办税大厅受理→税源管理部门审核→政策法规部门审核→局长审批。
(二)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主要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伴生金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8号)
浙江省财税咨询服务电话:12366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网站:/.zjtax.gov/
2013年4月修订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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