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地税:税务行政复议听证(依申请)流程一、标题:税务行政复议听证(依申请)流程二、业务概述: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三、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2010年第21号)四、办理部门:行政复议机关。五、纳税人办理时限:在税务行政复议期间内。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在税务行政复议期间内。七、办理地点:暂时没有内容!八、应提供资料:暂时没有内容!九、办事程序:行政复议机构决定举行听证的,应当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等事项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2、。 第三人不参加听证的,不影响听证的举行。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行政复议听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听证主持人由行政复议机构指定。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应当确认听证笔录内容。 十、告知文书:暂时没有内容!十一、其他说明:行政复议听证笔录应当附卷,作为行政复议机构审理案件的依据之一。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