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
1 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术语、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藏。
本标准适合于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条款经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通常注日期引用文件,其随即全部修改单(不包含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适用于本标准,然而,激励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最新版本。通常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中铅测定方法
GB/T 5009.15 食品中镉测定方法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测定方法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 6543 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
GB 9693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 14878 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测定方法
GB/T 14929.4 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测定方法
NY/T 470 鲜食葡萄
中国农药管理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适用于本标准。
3.1
外观
葡萄果穗、果粒外观性状定义遵照NY/T 470标准要求。
3.2
风味
果实肉质、酸甜口感、香味、汁液多少等品质内容综合评价。
3.3
成熟
果粒进入成熟期,每隔两天测量一次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当其含量不再增加时为成熟。
3.4
成熟度
果粒成熟达成该品种应有色泽、芳香及糖酸比程度。
3.5
缺点果
葡萄果粒展现多种缺点,包含日灼、刺伤、碰伤、压伤、病虫危害、药害、小青粒、裂果、雹伤、破损及药品、泥土污染。
3.6
水罐
葡萄果实一个非侵染性病害,多发生在穗尖部,水罐果粒属于病果。
3.7
二氧化硫伤害
果粒贮藏时因二氧化硫影响而形成漂白现象,二氧化硫伤害属于药害。
4 要求
4.1 感官要求
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感官要求
项 目 指 标
果穗 经典且完整
果粒 大小均匀、发育良好
成熟度 充足成熟果粒≥98%
色泽 含有本品种应有色泽
风味 含有本品种固有风味
缺点果 ≤5%
4.2 理化要求
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理化要求按NY/T470要求实施。
4.3 卫生要求
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卫生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无公害食品鲜食葡萄卫生要求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1 砷(以As计) ≤0.5
2 铅(以Pb计) ≤0.2
3 镉(以Cd计) ≤0.05
4 汞(以Hg计) ≤0.01
5 敌敌畏(dichlorvos) ≤0.2
6 杀螟硫磷(fenitrothion) ≤0.5
7 溴氰菊酯(deltamethrin) ≤0.1
8 氰戊菊酯(fenvalerate) ≤0.2
9 敌百虫(trichlorfon) ≤0.1
10 百菌清(chlorothalonil) ≤1
11 多菌灵(carbendazim) ≤0.5
注:依据《中国农药管理条例》,剧毒和高毒农药不得在果品生产中使用。
5 检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感官检验方法按NY/T 470要求实施。
5.1.1 成熟度
充足成熟果粒应在98%以上。
5.1.2 缺点果
在同一批次产品中,多种缺点果粒总数不得超出5%。
5.2 理化检验
按NY/T 470要求实施。
5.3 卫生指标检验
5.3.1 砷测定
按GB/T 5009.11要求实施。
5.3.2 铅测定
按GB/T 5009.12要求实施。
5.3.3 镉测定
按GB/T 5009.15要求实施。
5.3.4 汞测定
按GB/T 5009.17要求实施。
5.3.5 敌敌畏、杀螟硫磷测定
按GB/T 5009.20要求实施。
5.3.6 百菌清测定
按GB 14878要求实施。
5.3.7 溴氰菊酯、氰戊菊酯测定
按GB/T 14929.4要求实施。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6.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方面考评,即对本标准要求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前后两次产品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b) 因人为或自然条件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改变;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6.1.2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全部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含包装、标志及果实感官指标。卫生指标应依据土壤环境背景值及农药、化肥施用情况确定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产品方可交收。
6.2 组批规则
同一产地、同时采收葡萄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3 抽样方法
按GB/T 8855要求实施。
6.4 判定规则
6.4.1 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有缺点样品做统计,不合格百分率按有缺点果重计算。每批受检样品平均不合格率不应超出5%。
6.4.2 卫生指标中有一项指标检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6.4.3 为确保理化检验项目不受偶然误差影响,凡某项目检验不合格,应另取一份样品复检,若仍不合格,则判定该项目不合格;若复检合格,则应再取一份样品作第二次复检,并以第二次复检结果为准。对包装、标志、缺点果许可度不合格产品,许可生产单位进行整理后申请复检。
7 标志
根据GB 7718要求,包装箱上应明确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产品标准编号、储运注意事项等内容,字迹应清楚、完整,无错别字,具体标注按相关要求实施。
8 包装、运输
8.1 包装
8.1.1 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关键有包装箱、塑料袋、衬垫纸、捆扎带等。
8.1.2 包装箱:木条箱、纸制箱、钙塑瓦楞箱和塑料箱。
8.1.3 纸制箱选择双瓦楞纸箱,外形为对开盖,扁长方形。技术指标应符合GB/T 6543要求。
8.1.4 木条箱、塑料箱:规格为5kg~10kg果容量,纸制箱规格可分别为1kg~5kg不一样果容量,技术指标应符合GB/T 6543要求。
8.1.5 塑料袋:用于调气、保温塑料袋,必需采取食品包装许可使用无毒、清洁、柔软塑料膜制作,技术指标应符合GB 9693标准要求。
8.1.6 衬垫纸、捆扎带、胶水等物应清洁、无毒。衬垫纸应清洁、柔软,质量符合GB 11680标准要求。
8.1.7 果穗放入果箱中不宜放置过多、过厚,通常放置1层~2层为宜。
8.1.8 同一批货物包装件应装入品种、等级和成熟度一致葡萄产品。
8.2 运输
8.2.1 装运时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
8.2.2 铁路、水路或公路长途运输时,应使用冷藏车或冷藏集装箱,运输中注意防冻和通风散热,避免日晒、雨淋。
9 贮藏
9.1 长久贮藏葡萄必需进行预冷,在短时间内把葡萄体温降到0℃~1℃,以利于贮藏。
9.2 临时存放必需在阴凉、通风、清洁、卫生地方,严防日晒、雨淋、受冻,预防有异味物质和有毒物质污染和病虫害侵染。
9.3 长中期贮藏保鲜,应在冷库中进行,库温保持在0℃~1.5℃,相对湿度90%~95%。不得和有毒、有异味物品一起贮藏,并采取无公害保鲜剂处理,库内堆码应确保气流均匀地经过。葡萄出售时应基础确保品种果实含有原有色、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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