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标缴存住房公积金要纳税最近,某厂工人方师傅打电话给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国税局反映,说他1月初领工资时又被厂里扣掉不少钱,厂财务会计说“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要扣税。”方师傅认为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一律免税,以前缴存的也不纳税,为啥现在缴存公积金就要纳税了呢?那多少算超标?以后领取原存的公积金时是否还要再缴一遍税呢?税务人员向他解释,按规定缴纳的公积金不纳税,但超过标准缴存的部分要缴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款明确指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
2、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方师傅超标准多缴存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