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事业单位的材料对外投资的财务处理 关于事业单位以材料对外投资的账务处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中级会计实务(一)是这样表述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和应交的增值税额,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贷记“材料”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和应交的增值税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笔者认为,以上账务处理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
2、料,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账务处理: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2.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
3、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现举例如下:某事业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一批甲材料向A公司投资。甲材料的账面价值为2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协议确定的价值为25万元。按中级会计实务(一)所讲的,其账务处理为:借:对外投资 28.4万元(25+2017)贷:材料 2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万元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5万元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3.4万元(20+2017)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3.4万元这样处理是错误的,不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其账务处理为:借:对外投资 25万元贷:材料 20万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万元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1.6万元同时,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20万元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 20万元这两种处理方法的结果相差是比较大的:对外投资账面余额相差3.4万元,事业基金投资基金账面余额相差6.8万元。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