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题汇编专题一:【适用范围】一、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具体指标如下:(一)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是指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107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的企业。(二)工业企业与其他企业工业企业是指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103所属行业明细
2、代码”为06*至4690的企业。其他企业是指除工业企业以外的企业。(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在年度汇算清缴时,主表(A100000)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四)从业人数与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是指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104从业人数”的数据。资产总额,是指年度汇算清缴时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105资产总额”的数据。注意该项指标的单位为万元。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
3、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三、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四、非居民企业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题二:【预缴申报】一、申报表选择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二、办理时限季度或月份
4、终了后15日内;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三、政策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1.按照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含,下同)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二)定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
5、半征税政策。(三)定额征收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四)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缴时预计当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五)年度内新成立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专题三:【年度申报】一、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
6、二、办理时限:(一)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二)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为自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三)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三、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表填写:(一)2015年度汇算清缴需区分以下情况: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20万元时,A100000表第23行15%的积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与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当A100000表第2
7、3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A100000表第23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为简化计算,2015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
8、税优惠比例查询表(见表1)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二)2016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时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30万元时,A100000表第23行15%的积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与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四、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表填写:(一)2015年度汇算清缴需区分以下情况: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第11行或第14行20万元时,第11行或第14行15%的积填入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
9、得税额”与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第11行或第14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第11行或第14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第11行或第14行5%(2015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填入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第11行或第14行15%(2015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填入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为简化计算,2015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不超过
10、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见表1)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二)2016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时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第11行或第14行30万元时,第11行或第14行15%的积填入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与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表1:20-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查询方法说明:1.本表由2015年度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查询使用。2.“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根据其不同成立时间所在行次,查询申报税款所属期的对应
11、优惠比率。3.“优惠率、其中减半”:优惠率主要指企业同时享受20%、10%(减半征税)的综合优惠情况;“其中减半”指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情况。查账征收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优惠率”的乘积,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其中减半”的乘积,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核定征收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优惠率”的乘积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与“其中减半”的乘积,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
12、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专题四:【管理要求】(一)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二)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预缴时已享受优惠政策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三)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四)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
13、批准。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同时,企业需妥善保管以下留存备查资料:1.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性行业的说明;2.优惠年度的资产负债表;3.从业人数的计算过程。(五)小型微利企业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但预缴时未享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计算享受,并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退税需报送资料:1.退(抵)税申请表3份;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完税(缴款)凭证及复印件;3.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申请退税时应书面
14、说明理由,应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并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退税的基本流程:注:汇算清缴期间也可办理该项退税业务。专题五:【政策依据】【政策概述】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减低税率政策和减半征税政策。减低税率政策是指企业所得税减按20%税率征收。减半征税政策是指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文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15、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
16、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