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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送及留存备查资料、优惠政策取消备案后的12个问题解答(2017天津国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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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送及留存备查资料、优惠政策取消备案后的12个问题解答(2017天津国税) 一、纳税人在办理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应报送哪些相关资料?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报送的资料内容如下: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务报表; 3.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5.企业应自搬迁开始年度,至次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包括: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搬迁重置总体规划、拆迁补偿协议、资产处置计划;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应同时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及相关材料;汇缴申报时报送《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的,无需重复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 6.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报送房地产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 7.应报送依据计税成本对象确定原则确定的已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确定原则、依据,共同成本分配原则、方法,以及开发项目基本情况、开发计划等专项报告; 8.企业税前扣除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9.申请享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企业,在汇算清缴时需附送: ①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③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担保业务情况(包括担保业务明细和风险准备金提取等), ④财政、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保险公司提取巨灾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的,应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同时附送巨灾风险准备金提取、使用情况的说明和报表; 11.企业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时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如下书面资料: ①与境外所得相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不同类型的境外所得申报税收抵免还需分别提供: 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需提供境外分支机构会计报表;境外分支机构所得依照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及说明资料;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关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 取得境外股息、红利所得需提供集团组织架构图;被投资公司章程复印件;境外企业有权决定利润分配的机构作出的决定书等; 取得境外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所得需提供依照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的资料及计算过程;项目合同复印件等。 ③申请享受税收饶让抵免的还需提供: 本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在境外所获免税及减税的依据及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披露该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的复印件; 企业在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的参股比例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间接抵免税额或者饶让抵免税额的计算过程; 由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 ④采用简易办法计算抵免限额的还需提供: 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需提供企业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来源国(地区)政府机关核发的具有纳税性质的凭证和证明复印件;取得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需提供企业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条件的有关股权证明的文件或凭证复印件。 以上提交备案资料使用非中文的,企业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已向税务机关提供的,可不再提供;上述资料若有变更的,须重新提供;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译本须注明与原本无异义,并加盖企业公章。 1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应报送: 总机构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和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分支机构应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同时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015年版)》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1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的建筑企业总机构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14.在本市境内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由总机构报送规定的相关资料。 15.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适用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 16.相关文件规定需报送的财务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或涉税鉴证报告; 17.按照《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0号)、《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8号)等文件规定,企业发生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资产(股权)划转时需要于汇算清缴申报时一同提交的报表。 二、企业发生资产损失,还需要报送相关资料吗? 自2017年度起,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具体资料明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纳税人在办理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需要留存备查哪些资料? 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差旅费管理制度; 2.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留存备查资料; 3.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相关留存备查资料; 4.不征税收入相关证明资料; 5.企业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情况时,应将变更具体情况及处理情况相关资料留档备查; 6.税务机关要求企业留档备查的其他资料。 相关解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政策问答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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