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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栏次怎么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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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新增的“加计扣除 农产品进项税额” 栏次怎么填? 为配合增值税税率的简并,真正落实维持农产品原扣除力度不变的目标,2017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栏次。笔者结合个人的理解,谈谈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栏次在实务中的运用。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附件3:《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调整事项》第二条规定,第(二)项第1至3点及第(四)项第2至5点中涉及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包含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但购进农产品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情况除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解读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1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分析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1. 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票面增值税额(税率11%)为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1~3栏(或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税额栏,加计部分按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13%-11%)计算税额填入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额栏,不填写份数金额。2.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1%计算进项税额,填入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税额栏,加计部分按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13%-11%)计算税额填入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额栏,不填写份数金额。观点:虽然此时不按票面税额抵扣,但一定要及时认证,否则如果发生折扣折让或销货退回行为,将无法正常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同时如果该种专用发票对应的农产品无法分清用途的,须要填入1~3栏的税额栏,均需要认证。3.取得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11%计算进项税额,填入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税额栏,加计部分按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11%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11%×(13%-11%)计算税额填入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的税额栏,不填写份数金额。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非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1. 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票面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1~3栏(或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税额栏。2. 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取得(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及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1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1%,填入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税额栏。未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1. 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1~3栏(或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税额栏,不得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观点:此种情况下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专用发票要按票面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笔者认为不妥:一是这么处理对纳税人来说显失公平。纳税人无法分清农产品是用于17%税率还是11%税率货物的,只能按票面税额(3%)抵扣进项,反而不如用于11%税率货物,即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1%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多。二是这么处理加大了纳税人申报的难度,因为当初纳税人自认为能够分清用途而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1%计算进项税额填入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税额栏;当无法分清用途时,须要冲减第6栏,再按票面注明的增值税额填入1~3栏,大大增加了核算及申报的工作难度,建议即使无法分清用途,仍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1%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既能维持同行间的税收公平,又能简化纳税人申报程序。2.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填入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税额栏,不得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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