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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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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完整版)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 四、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每日进行防火检查,每月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一、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第四条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一、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科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第五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每月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安全科审查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六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四、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六、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七条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科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第八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一、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第九条 燃气的检查和管理 一、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二、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三、对使用燃气的有关人员,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条 仓库防火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三、严禁使用电热器。 四、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五、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六、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七、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第十一条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第十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一、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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