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板微信红包可以任性发,会计账务处理勿任性做一、现金红包1.公司红包发给特定人群红包场景场景一:老板说:“出纳小丽呀,过年你在我们公司额群里发几千块红包让员工去抢枪,上班后你拿票报销一下。”场景二:老板说:“出纳小丽呀,你造个员工红包的表,公司每个人200元,今年就通过方式发给员工。”场景三:老板说:“各部门主管呀,今年咋们群抢红包,我给你们每个人1000元的权限发,超过一千的自己承担,年后拿票到财务部报销一下。”红包试析A:至于拿发票冲账的方式,此处不过多讨论,且冲且珍惜。B:本单位员工取得红包,无论何种方式取得,均应并入其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税。比如企业定向定额发红包(员工人数20,设定红包
2、个税20,每个红包200元),这个其实就是变换一个发红包手段,应该并入工资薪金计算个税的。但是如果企业发红包方式随机性(员工人数20,设定红包小于等于20个,金额随机),这个方式下红包金额的会有几百的,少的会有几分的,还有的手慢的可能抢不到的。此种方式下,有人认为几分的就不需要并入了吧,按照税法只取得所得都需并入工资薪金纳税的。如果抢到几分钱的同事,未抢红包之前计税工资小于3500,但是假如这红包几分钱,刚好超过3500.只能说太不幸运了,亏大发了。场景:小王2月工资计税3500,不需要缴纳个税.参加公司群抢红包活动,抢了个1元的红包。此时需要缴纳个税0.3元,立马被税了。C:筹划大师有话说:
3、“用发票冲账套取现金,来发红包的方式,我就不给你说了。不能体现我大师的含金量,我给你说说高大上的技术。你们公司不是都有一些低工资的员工吗?通过在他们工资表列支一些,不就行了。”大师说:“记住此技术的特点在走现金支付工资,且几个不需要缴纳个税的都利用起来,然后你需要发红包的钱就出来了”俺说:“大师真牛,可别把税局当傻瓜,侬家税局也不是好欺负的”。哈哈2.公司红包发给不特定人群税会处理方面:观点一:会计处理走“营业外支出”科目,所得税不能税前扣除。观点二:会计处理走“业务宣传费”科目,所得税方面:比如阿里发红包是为了让用户安装手机支付宝,发红包是为了让用户绑定银行卡,都是为了推广手机支付,让用户把
4、自己的平台变成支付习惯,增强用户粘性,所以发红包的资金就是市场推广费或业务宣传费,可以在收入的15%限额内税前扣除。个人分析:企业对于不特定人员发送红包,可以和营销模式,和生产经营相关扯上关系。但是在以票控税(除了发票冲账外),在税局人的眼中,你这个到底能否税前扣除,真的且沟通且珍惜。个人漫想:其实阿里和腾讯真正自己掏真金白银发红包吗?不是的,他们的操作模式是联合企业进行的商业运作。如腾讯手机QQ官方红包将会从小年夜一直持续到除夕,共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星红包,将有范冰冰、李晨、郑恺等十多位国内明星助阵,从小年夜开始到除夕前一天就会在手机QQ发放现金红包。另一种是企业红包,在除夕当天,会有合作
5、企业联合手机QQ一起发放红包,红包由现金和代金券组成。其实对个腾讯,还是各个商家都算的比谁都精,和的商业模式,商业价值比较,这点税钱算什么呢?个税方面:观点一:红包根据,非本单位员工抽奖取得奖金,奖品,应当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直接取得主办方赠送的奖金,奖品,应当按照“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税辩一:红包应该算是偶然所得项目中的其他偶然所得计算个税,至于个税税目的“其他所得”,其定义为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收的其他所得。而不是我们或者税局个人不能确定适用哪个项目,然后拿这个其他来使用的。观点二:认为红包从1分到几百不等,少量超过800元的。
6、就算作“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未到达起征点,所以无需缴纳个税。个人税辩二: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规定,偶然所得。1.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其个人所得税征免问题规定如下: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有奖发票中奖800元以下免征个人偶然所得税。3.其他均要全额征收所以没有所谓的偶然所得低于800元就不需要纳税之说(除了1.2.之外)。红包个税个人理解:“红包”所得具有较大偶然性,由于该项资金转移以“红包”之名,就不再只是单纯的资金转移,而是具有浓厚的民俗色彩的行为。对于民间红包赠与,我
7、国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对民间习俗采取容忍态度。但“红包”的参与人群范围更广,与传统的亲属间红包赠与行为也有一定差别。不过,考虑到征税带来的操作成本与社会效应,“红包”的所得税问题更多是一个理论问题。二:非现金红包1.消费券红包更多的是营销模A:如:某厂家网站送红包“这次XX摇一摇送千万红包的活动,既能有效拉动网友参与,也能XX实现品牌的深度传达,这是XX引领移动互联网营销的创新之举”B:红包模式:代金券红包,折扣券红包,消费券红包,卡券红包等。2.财税问题A:赠送时,不做业务处理但做备查登记记录。B:发生赠券消费时,直接作为折扣销售(商业折扣)。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
8、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三:公益红包腾讯公益宣布联合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新年送有爱红包”项目。网友可通过、手Q等发出公益红包,为山区孩子们送上新年大礼。企业和个人真心想做好事就别想着能否扣除捐赠这部分支出吧。任性去发公益红包吧。如果企业除了想做好事还真想扣除这部分捐赠支出,还是支付红包方式,则要注意捐赠支出扣除的要点。A: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
9、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B: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总局和地方税局每年都会公布一个名单。场景:老板看到公益红包,于是发了发了几万公益红包。于是立马分享到了自己发红包的好事。老板盘算着员工说我们老板多好的一个人呀,让朋友觉得自己事业做大了,都开搞慈善了。让自己的客户觉得和这样的老板做生意真好。老板心中盘算着“一包三鸟之技”。然后马上给公司会计说,我发了几万公益红包,年后给我报销下,对了我知道这个可以税前扣除的哦。会计说:“老板呀,你这个不符合税法上的公益性捐赠的几个条件,不能税前扣除的”老板说:“哎,你怎么不早说”。哈哈哈注:以上观点不一定正确,纯属个人思考,请各位纠正,讨论,指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