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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发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年产800件造纸脱水箱及800块真空脱水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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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 项 目 名 称:年产800件造纸脱水箱及800块真空脱水板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河南中发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0年10月 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明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9 三、环境质量状况 14 四、评价适用标准 18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0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8 七、环境影响分析 29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41 九、结论与建议 42 附件: 附件1 委托书 附件2 营业执照 附件3 项目备案证明 附件4 入驻证明 附件5 土地租赁合同书 附件6 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附件7 油漆检验报告 附件8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意见书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边环境图 附图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4 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照片 附图5 环评网络公示截图 附图6 用地规划图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河南中发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年产800件造纸脱水箱及800块真空脱水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800件造纸脱水箱及800块真空脱水板项目 建设单位 河南中发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石林大道京台建材园区东北1号 联系电话 1523693 传 真 / 邮政编码 458000 建设地点 鹤壁市山城区石林工业集中区新石林大道东侧鹤壁京台建筑材料产业园内(E:114.256376841°,N:35.938042455°) 立项审批部门 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码 2020-410603-38-03-088019 建设性质 新建R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000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6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08%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 日期 2020年1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建设背景及由来 随着国内教育办公行业的快速发展,纸张需求量也逐步增大,而随着教育办公对纸张的需求量巨大,变相的对造纸设备需求增加。面对良好的市场前景,河南中发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拟在鹤壁市山城区石林工业集中区新石林大道东侧鹤壁京台建筑材料产业园内建设年产800件造纸脱水箱及800块真空脱水板项目,该项目不新增用地,建设单位利用现成厂房进行建设。本项目产品可根据用户的需要,量身定做,经济适用、性价比高,能适应造纸行业多元化市场发展的需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本项目占地面积8000 m2,根据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书(见附件5土地租赁合同书),可知本项目厂房产使用权属河南中发机械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科所有;根据鹤壁市石林工业集中区办公室批准的项目入住证明(见附件4入驻证明),可知本项目占地属于建设用地,项目的建设符合鹤壁市石林镇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二、金属制造业;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中的“其他”类别和“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7、塑料制品制造”中的“其他”类别,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河南中发机械装备有限公司的委托(见附件1委托书),河南爱维安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环评技术人员对项目拟建地址进行勘察,考察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状况,并收集相关资料,走访调查,分析评价,在此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该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该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Ⅲ类,项目占地规模为小型,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所在地周边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故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金属加工和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属于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和塑料制品制造,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 因此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于2020年10月10日在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020-410603-38-03-088019”(见附件3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工艺、产品及所有设备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3、项目概况 3.1 项目建设地点及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石林大道京台建材园区工业园区内,中心坐标E:114.256376841°,N:35.938042455°,项目北侧及西侧是空地,东侧是陶瓷厂,南侧是钢结构厂。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周边环境及敏感点见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图。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见附件5土地租赁合同书),根据鹤壁市石林工业集中区办公室出具的入驻证明(见附件4入驻证明),该项目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鹤壁市石林镇土地利用规划。 3.2 项目组成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30平方米,包括标准化生产厂房一座3500平方米,办公用房一座230平方米,喷漆房一间120平方米,喷砂房一间70平方米,危废暂存间一间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组成见表1-1。 表1-1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组成 类别 主要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厂房 生产厂房1座,钢结构,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高10m 新建 辅助工程 办公 办公室位于厂区南侧,4m高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30平方米 拟建 喷漆房 1间4m高烤/喷漆房紧邻于厂房东侧,建筑面积共120平方米 喷砂房 1间4m高喷砂房紧挨于喷漆房东侧,建筑面积70平方米 公用工程 供电 由石林镇供电所供电 / 给水 由当地自来水管网供给 / 排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三格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不在厂区内居住,厂区内设有防渗冲水厕,粪污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 依托原有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经三格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循环利用,底泥定期清理外运,不外排 依托原有 生活废水 防渗冲水厕所 依托原有 噪声治理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拟建 固废治理 边角料 分类收集,定期外售 拟建 沉淀池底泥 定期清理 拟建 危废暂存间 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油漆桶 1间高3m占地面积1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维修过程产生的的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防渗系数不大于10-7cm/s 拟建 废气处理 喷砂废气 建设喷砂房+袋式除尘+15米高排气筒(P1),喷砂房为全封闭式 拟建 焊接废气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购买 喷漆废气 建设喷漆房,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15米高排气筒(P2),喷烤漆房为全封闭式。 拟建 粘接废气 粘接车间+UV光氧催化+活性炭+15米高排气筒(P2)粘接车间为全封闭式(与喷漆废气共用一套设备) 拟建 3.3主要产品及原辅料 本项目以外购不锈钢和碳纤维基材为原料,建设有两条生产线,购置龙门铣、折弯机、剪板机、水切刀、电动刨、压力机、磨床、锯床、汽泵、切割机、电焊机、烤箱等生产设备,采用切割、折弯、焊接、校正、铣面、喷砂、安装工艺,形成年产800件造纸脱水箱的生产能力;采用组装、上丝、粘接、磨面、抛光、喷漆、安装工艺形成年产800块真空脱水板的生产能力。 表1-2 项目主要产品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规模 备注 1 造纸脱水箱 件/年 800 / 2 真空脱水板 块/年 800 /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1-3。 表1-3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名称 单位 用量 备注 1 不锈钢 吨/年 800 外购 2 碳纤维 吨/年 8 外购 3 陶瓷板 吨/年 5 外购 4 油性漆(采用无苯稀释剂稀释) 吨/年 0.2 外购 5 焊条 吨/年 1.6 外购 6 钢砂 吨/年 5 外购 7 环氧树脂胶 吨/年 0.4 外购 8 水 吨/年 120 市政供水 9 电 万千瓦时/年 1 市政供电 主要原辅材料的理化性质 (1)油性漆和无苯稀释剂 油性漆是一种含油较多的油漆,起到很好的装饰及保护作用,但在制作中还会添加一些有害物质,气味也很重,对人体会产生一定的伤害。本涂料由广东省清远市保鸿涂料有限公司提供。根据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油漆检验报告(见附件8),项目所用涂料中VOCs结果见下表: 表1-4 项目所用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表 样品名称 检验项目 检验结果 本项结果 2K色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g/L 283 合格 2K清漆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g/L 323 合格 3.4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5 表1-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1 龙头铣动力头 4 LXD2350 2 折弯机 1 WC67K-400/6000 3 剪切板 1 QC12Y-16×4000 4 永达水刀 1 YD-3020 5 利王机床 1 GB4028 6 液压机 1 YQ79-100 7 螺杆空气压缩机 2 DSR-30A 8 活塞式空气压缩机 4 / 9 卧轴距台平面磨床 4 M7130H 10 300毫米卧轴距台平面磨床 4 磨7130 11 锯床 3 / 12 等离子切割机 4 LGK8-100A 13 汽泵 6 / 14 电动刨 3 / 15 电焊机 6 ZX7-400 WS-400 16 烤箱 2 / 17 钻铣床 1 2X7550CW 18 摇臂钻床 2 23040*13型 23030*10型 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设备、工艺均不涉及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5 工作制度及劳动定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其中生产管理人员1人,实行一班制生产,单(白)班工作时间8小时,夜间不工作,年工作日300天,厂房内不设职工食堂和宿舍。 4、公用工程 4.1 给排水 供水:本项目用水来自鹤壁市石林镇自来水管网。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用于切割、铣面、磨面和抛光工段水幕作业,起到降尘和冷却作用,项目利用现有三格沉淀池,生产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每日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0.4m3,项目年运营300天,则生产用水量为120t/a。 排水:本项目雨水排至雨水管网;生产废水经三格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厂区内设有防渗冲水厕和化粪池,粪污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石林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依据上述用水及排水分析,本项目的水平衡情况见下图。 新鲜水 三格沉淀池 水幕作业 90 损耗 循环 蒸发 80 10 10 生活废水 30 注:(生活洗涤用水入三格池) 园区污水管网 30 120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a) 4.2 供电 本项目年耗电量为1万kW·h/a,由当地供电所供电,可满足项目用电需求。 5、 项目总平面图布置 项目所在地邻近新石林大道与省道302(葛嘴线),交通便利,位于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石林大道京台建材园区工业园区内,项目西南角朝向西设置一个大门,办公室挨着厂房布置在项目南侧,生产厂房布置于北侧,生产厂房内南北两侧布置有两条生产线,东南角是粘接工段车间,西南侧是办公和仓库,厂房中间为成品区。整个生产厂房设备布置合理,方便生产,提高了工作效率,喷漆房和喷砂房一线式建于厂房东侧,半成品区在其对面空地,厂房外东南侧已建设有三格沉淀池,为生产过程提供生产用水,旁边设有防渗冲水厕,南侧是原料区,建议危废间建于喷漆房旁边,并接废气管道与喷漆废气共用一套设备,管道安装开关阀,定期将危废间产生废气通过处理设备处理。项目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城区总体规划,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 6、“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6年10月26日《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文中“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以下简称“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本项目结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三线一单”要求进行分析,详见表1-6。 表1-6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石林大道京台建材工业园内,该地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不达标区,声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本项目切割、铣面、磨面和抛光工序采用水幕作业,产生粉尘被水带走,喷漆废气经过过滤棉+UV光氧催化+活性炭+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粘接废气+UV光氧催化+活性炭+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砂废气经过袋式除尘+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产生的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处理达标排放,所以运营生产产生的废气对污染大气的贡献很小;项目废水不外排,噪声采取相应措施后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项目主要生产为不锈钢和碳纤维基材加工,生产过程消耗一定量的水电,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 本项目所在位置目前没有划定负面清单。 根据上表内容,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部2016年10月26日以环评【2016】150号文《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中“三线一单”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对项目建设地进行调查,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无珍稀野生动植物;项目用地范围内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58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东麓向华北平原过渡地带。地理坐标东经113°59′-114°45′,北纬35°26′-36°02′。南北长67千米,东西宽69千米,总面积2182平方千米,其中市区面积513平方千米。北与安阳市郊区、安阳县为邻,西和林州市、辉县市搭界,东与内黄县、滑县毗连,南和卫辉县、延津县接壤。 本项目位于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石林大道京台建材园区东北一号,中心坐标E:114.256376841°,N:35.938042455°,项目北侧和西侧是一片空地,东侧为陶瓷厂,南侧为钢结构厂。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图见附图2。 2、地形、地貌 (1)地形 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东麓向华北平原过渡地带。地理坐标东经113°59′~114°45′,北纬35°26′~36°02′。南北长67km,东西长69km,总面积2182km2,其中市区面积513㎞2。北与安阳市郊区、安阳县为邻,西和林州市、辉县市搭界,东与内黄县、滑县毗连,南和卫辉县、延津县接壤。全市地貌类型有山地、丘陵、平原、泊洼四类。其中山地集中在太行山东麓低山地带,海拔高度一般在450—200m,约331k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5.2%;丘陵集中在太行山东麓山地与东部平原交接过渡地带,海拔高度一般为200—100m,约646平方千米,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9.6%;平原集中在淇河平原、卫河平原和黄河平原,海拔高度一般为100—56m,约1153k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2.8%;泊洼地集中在淇县良相滞洪区,约52km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4%。 (2)地质 鹤壁市位于华北坳陷区,县城东部有大坯山、南部有浮丘山。土壤为沙质亚粘土,两山中间有一地震断裂带,市区地震烈度为七度。第三系断续分布于卫贤东至翟村火花岗一带。第四系出露较全。 3、气候气象 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东麓和华北平原的过渡地带,属暖温带半湿润型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温差较大。春季多风少雨,夏季炎热湿润,秋季秋高气爽,冬季寒冷多雾。年平均气温13.7℃,年降水量349.2~970.1mm,7月最热,平均27.3°C;1月最冷,平均0.2°C;年平均降雨量645毫米,无霜期208天期,全年日照时间约2400小时。雨热同期、干冷同季、气象灾害频繁。随着四季的明显交替,依次呈现春季干旱多雨,夏季炎热多风,秋季晴朗日照长,冬季寒冷少雨雪的基本气候特征。降水量居河南省中偏下水平,年内降水多集中在7~8月份,该时段降水量占全年的50~60%。风向、风力因季节和地区差异交大,主导风向冬季多北风和西北风,夏季常为东南风和南风。 4、水文 (1)地表水 鹤壁市96%的地区属海河流域卫河水系,境内流域面积100km2以上的河流11条,主要河流依次为:淇河、永通河、汤河、羑河、金线河、泗河和恒河,均属于海河流域卫河水系。除淇河为常年性河流外,其他均为季节性河流,因受地形影响,多为自西向东流向。 淇河:俗名山河、石河、响河、清水河,是鹤壁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发源于山西省陵川县方脑岭,流经三市二县,流经长度约161km,面积2118km2,途经鹤壁境内77km,由浚县的淇门入卫河,在鹤壁市境内流域面积为250km2。其径流量约占鹤壁市地表水总量的79%,季节水量变化较大。水质类型属Ⅱ类。 卫河:发源于山西省陵川县夺火镇,全长347km。自卫辉以淇门入鹤壁境内,在鹤壁市流经79.5km,由浚县苏村入安阳界。卫河在鹤壁市流域面积为961.4km2,其水质类型属V类。 羑河:发源于鹤壁市鹤山区石碑头村,在鹤壁市境内长21km,经山城区罗庄入汤阴县界。流域面积96km2。 共产主义渠:该渠是引黄济卫人工渠,由新乡市卫辉大李庄闸入鹤壁境内,在鹤壁市流经48.0km,从浚县老观嘴并入卫河。共产主义渠在鹤壁市流域面积为112km2。 泗河:发源于鹤壁南荒附近,流经大峪,寺湾、水营后,在故县入汤河,为季节性河流,境内长约40km,河宽不足1m。 工农渠:是引淇入鹤的一项中型水利工程,其始建于1973年,建成于1976年。由1条总干渠和18条支渠组成,干、支渠总长90.53km。自南荒分水闸向东南跨越沟壑,经凉水井、水泉、西鹿楼、上庄到柴厂渡槽,长9.03km,设计流量4m³/s。除农田灌溉用水外,工农渠南干渠还承担着鹤壁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电厂、鹤壁市自来水公司、河南同力水泥有限公司、鹤壁万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生活和工业用水,担负着鹤壁市山城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多年平均引水量0.5~1.0亿m³。 汤河:汤河发源于鹤壁市姬家山乡崔村沟村,流经汤阴、内黄,于内黄县西元村汇入卫河,流域面积1190km2,境内219.32km2,境内长25km,境内枯季流量很小(主要是城市工矿、生活污水),枯水期平均流量为1.0~1.5m³/s,丰水期100m³/s,河道坡降1/2800~1/7500,河宽30~50m,50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3947m³/s,水位119.73m,500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7550m³/s,水位121.30m,后营以西为间歇性河流,以东为常年性河流。汤河原为季节性河流,随着工业及城市建设的发展,汤河已经成为一条横贯市区的排污河流。本项目厂区不设员工餐厅、宿舍,设有防渗冲水厕,生活废水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经石林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目前汤河功能区划为地表水Ⅴ类水质。 (2)地下水 鹤壁市地下水较丰富,非承压的泉水一般埋深3m左右,山岗和沙丘区埋深8 ~ 10m。总趋势为西部向南流,东部向北东流。单井出水量在15 ~ 20m3/h。承压含水层在30 ~ 40m和8m深处,流向东南,单井出水量在15 ~ 20m3/h。含水民支的地层性质属于砂砾、石和沙,埋深在3 ~ 13m左右。其厚度,上层为1 ~ 2m,下层大于3m。地下水位1~3m。表层水矿化度高,水质不太好,不适于灌溉。在沿卫河4 ~ 5km的地带,往往是盐碱化严重的地段。地下水来源主要是大气降水补给为主,河流渗漏补给小部分。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较丰富,其存在于30米和100米以下的两层含沙水层,其中30米处沙层10米,100米以下水沙层30米左右,深层水位150米和180米处沙层均在10米左右。 5、植被特征 鹤壁市属暖温带落叶林地带,植物种类繁多。全市高等植物有114科、300多属、800余种,其中栽培植物有200多种。植物以禾本科、蔷薇科、玄参科、杨柳科、豆科、菊科、莎草科居多,植被类型属阔叶落叶林和针叶混交林带。木本植物共有乔木400余种、灌木40余种,现有植被主要有杨、柳、桐、槐、榆、侧柏、油松、枫树、合欢、橡树、黄连木、栎类等主要用材林树种,以荆条、胡枝子、鹅耳栎、虎榛子、黄栌、连翘、绣线菊、马角刺、酸枣、黄刺梅、锦鸡儿等为主的灌木丛,以黄背草、白草、羊胡子草、芦草、蒿类等为主的地被物组成。成材林木主要是四旁植树和农林间作,丘陵区和东部沙区有成片林。经济林多分布在低山、丘陵及黄河故道沙区地带,平原地区也有一定规模,主要品种有大枣、苹果、柿子、梨、杏、桃、山楂、核桃、花椒、葡萄、板栗等。栽培灌木主要有供编织用的白腊条、荆条、紫穗槐等。野生灌木有酸枣、黄荆等30余种。境内药用植物分野生和人工种植两部分,分属70余科、160多种。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地植被类型和植物成分较简单,无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动植物。 6、项目建设与水源保护区规划相符性分析 一、盘石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取水口周围1000m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嵴线以内沿岸200m范围内的陆域;从取水口至水泉前进渡槽南水厂支渠入口的工农渠两侧100m的区域。 2、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淇河与淅河汇合处至盘石头水库大坝内的水域及正常水位线以上、山嵴线以内鹤壁市境内沿岸3000m范围内的陆域。 3、准保护区:盘石头水库二级保护区外的所有淇河流域水体范围和所有陆域汇水区范围。 二、寒波洞饮用水源保护区 1、一级保护区:淇河Ⅰ桥至取水口下游300m的水域及河岸两侧50m的陆域。 2、二级保护区:淇河Ⅱ桥上游1000m至取水口下游500m的水域及河岸两侧8000m的陆域。 3、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之外,盘石头大坝下游的淇河汇水区范围。 三、鹤壁集井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第二水厂厂界外100m所围的区域。 表7 鹤壁集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红线坐标情况详见 保护区级别及范围 拐点序号 拐点坐标 备注 水源地 / 114°8′47″ 35°58′27″ 1 号井 水源地 / 114°8′47″ 35°58′28″ 2 号井 一级保护区 1 114°8′50″ 35°58′23″ 2 114°8′43″ 35°58′23″ 3 114°8′43″ 35°58′31″ 4 114°8′50″ 35°58′31″ 本项目厂址位于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石林大道京台建材园区内,距盘石头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21.0km;距寒波洞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19.5km,距鹤壁集井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9.6km,即项目均不在上述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导则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优先采用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环境质量公告或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或结论。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采用2020年6月3日《鹤壁日报》发布的2019年鹤壁市环境状况公报,环境状况公告如下: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2019年鹤壁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为轻污染,综合质量指数为6.062,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二氧化硫:2019年全市二氧化硫年均值为13μg/m3。 二氧化氮:2019年全市二氧化氮年均值为 38μg/m3。 可吸入颗粒物:2019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99μg/m3。 细颗粒物;2019年全市细颗粒物均值为61μg/m3。 一氧化碳:2019年全市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2.0mg/m3。 臭氧:2019年全市臭氧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98μg/m3。 表3-1 鹤壁市2019年大气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年均值) 监测因子 PM10 (μg/m3) SO2 (μg/m3) NO2 (μg/m3) PM2.5 (μg/m3) CO第95百分位数(mg/m3) O3第90百分位数(mg/m3) 公报数值 99 13 38 61 2.0 198 标准 70 60 40 35 4 160 达标情况 超标 达标 达标 超标 达标 超标 根据2019年鹤壁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除了SO2年均值、NO2年均值、CO第95百分位数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外,PM10、PM2.5、及O3第90百分位数均无法满足要求,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不达标区。 二氧化硫2019年与2018年相比,全市二氧化硫污染程度有所下降,全市年均值由19微克/立方米下降到13微克/立方米,下降了31.6%。 二氧化氮2019年与2018年相比,全市二氧化氮污染程度有所下降,全市年均值由44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8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3.6%。 可吸入颗粒物2019年与2018年相比,全市可吸入颗粒物污染程度有所下降,全市年均值由108微克/立方米下降到99微克/立方米,下降了8.3%。 细颗粒物2019年与2018年相比,全市细颗粒物污染程度有所上升,全市年均值由55微克/立方米上升到61微克/立方米,上升了10.9%。 一氧化碳2019年与2018年相比,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浓度由2.5毫克/立方米下降到2.0毫克/立方米,下降了20.0%。 臭氧2019年与2018年相比,臭氧第90百分位数浓度由199微克/立方米下降到198微克/立方米,下降了0.5%。 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显著。 2019年2月27日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发布的《河南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攻坚办〔2019〕25号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多措并举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区域污染排放负荷。 主要任务:①打好煤炭消费减量战役。②打好产业布局优化战役。③打好运输结构调整战役。④打好生态扩容提速战役。⑤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战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加强大气、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有效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鹤壁市三年行动计划”计划。 计划目标:2019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55μg/m3以下,PM10年均浓度达到100μg/m3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30天以上。2020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53μg/m3以下,PM10年均浓度达到100μg/m3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40天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达到国家规定目标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为汤河,根据河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汤河属V类功能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本次环评引用《河南省环境质量月报》(2019年第6-12期)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责任目标汤河耿寺断面监测数据,水质监测信息如下: 表3-2 2019年6-12月汤河耿寺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单位:mg/L 监测日期 COD 氨氮 总磷 是否超标 超标因子 超标倍数 2019年6月 34.0 0.36 0.170 否 / / 2019年7月 33.0 0.07 0.180 否 / / 2019年8月 18.0 0.05 0.200 否 / / 2019年9月 16.0 0.75 0.180 否 / / 2019年10月 14.0 0.93 0.160 否 / / 2019年11月 17.0 0.71 0.070 否 / / 2019年12月 21.0 1.68 0.110 否 / / 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 40 2.0 0.4 / / / 由监测结果可知,汤河耿寺断面在2019年6月到12月COD的监测数据在 14.0mg/L~34.0mg/L之间,氨氮的监测数据在0.05mg/L ~1.68mg/L之间,总磷的监测数据在0.070mg/L~0.200mg/L之间,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限值要求(COD 40mg/L、氨氮2mg/L,总磷0.4 mg/L),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较好。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石林大道京台建材园区内,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噪声划分原则,项目位于京台建材园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属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区域。经现场调查得知,本项目厂界均在京台建材园区工业园区范围内,即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属3类功能区,执行3类标准。为了解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单位委托河南爱维安环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四周厂界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噪声监测,监测时段:按环评技术导则规定,分别测定昼间(06:00~22:00)和夜间(22:00~06:00)环境等效A声级,监测结果见表3-3。 表3-3 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序号 监测地点 监测 时间 监测值dB(A) 标准 达标情况 10月29日 10月30日 N1 项目东侧厂界 昼间 57.4 57.2 3类区(昼间65,夜间55) 达标 夜间 46.5 48.5 达标 N2 项目北侧厂界 昼间 58.1 57.3 达标 夜间 49.5 48.4 达标 N3 项目西侧厂界 昼间 56.1 56.6 达标 夜间 47.9 47.7 达标 N4 项目南侧厂界 昼间 55.2 58.2 达标 夜间 47.0 47.3 达标 从表3-3可知项目厂界噪声、项目南侧居民点分别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表3-4 项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一览表 保护内容 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级别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环境 空气 南唐宋村 居民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西南 550 陶源西区 居民区 西 350 北唐宋村 居民区 西北 750 陶源一区 居民区 南 750 西马村 居民区 东 600 前马村 居民区 东南 900 东石林村 居民区 西 700 中石林村 居民区 西 1300 小寨沟村 居民区 西 2000 东马村 居民区 东 1570 小岗洼村 居民区 南 1920 小河村 居民区 东南 2410 黑家岗村 居民区 东北 2370 西石林村 居民区 东南 1100 时丰村 居民区 北 2340 施舌道村 居民区 北 2360 张家窑村 居民区 北 2080 水环境 汤河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 / 声环境 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 四、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要素 分类 标准名称 适用 类别 标准限值 参数名称 浓度限值 大气 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 SO2 日平均0.15mg/m3,小时值0.50mg/m3 NO2 日平均0.08mg/m3,小时值0.20mg/m3 PM10 日平均0.15mg/m3 PM2.5 日平均0.075mg/m3 非甲烷总烃 厂界 日平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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