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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将自有办公用房部分出租并收取跨年租金-有哪些涉税问题?如何账务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229103 上传时间:2024-05-23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5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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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纳税人将自有办公用房部分出租并收取跨年租金,有哪些涉税问题?如何账务处理?(老会计人的经验)【案例】A企业自有办公用房1000平方,购入总价值1200万元,原为该企业办公自用。2017年9月1日,该企业为了压缩办公成本,将其中的500平方办公用房分割,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并一次性收取了该企业自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共12个月的房屋租金328500元。假设A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该办公房屋取得的时间为2014年12月,上述业务发生后,A企业应该做哪些工作,如何进行涉税事项调整,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纳税人应及时采取哪些工作?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至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A企业拥有的房屋在2017年9月前,全部自用,应该从价计征;2017年9月开始,A企业将部分房屋出租,出租部分应该从租计征。A企业应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变更房产使用信息,将房产税的征收方式进行变更,由单一的“从价计征”变更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进行相关信息变更时,要注意把出租部分的面积换算成“建筑面积”,否则,纳税人从

3、价计征的部分会多缴纳房产税。举例:假设A企业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实际使用面积为800平方;如果A企业用以对外出租的部分500平方为实际使用面积,则A企业进行房产信息变更时,应把出租面积换算成建筑面积。对外出租的面积=500(8001000)=625平自用面积=1000-625=375平。则:A企业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为1200(3751000)(1-30%)1.2%=3.78万元如果则A企业进行房产信息变更时,没有把出租面积换算成建筑面积,而是按照使用面积进行调整,则:该企业从价计征的房产税为:1200(5001000)(1-30%)1.2%=5.04万元两种情况下,A企业出租部分的

4、房产税都是从租计征,缴纳的房产税完全一样。两者相比,如果A企业没有把出租部分的面积换算成建筑面积进行调整,A企业多缴纳房产税1.26万元。纳税人有哪些涉税问题?A企业将自有办公用房的部分分割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涉及以下税种:1、房产税企业将自有房屋分割出租,房产税的征收由单一的“从价计征”变更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7条的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固定纳税期限。A企业一次性收取跨年租金,可以一次性计算缴纳房产税,也可以分两次计算缴纳房产税。2、增值税A企业改办公房屋取得时间为2014年12月。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

5、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因此A企业出租办公用房的行为,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营改增36号文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预收租金不能按月(季度)分摊计税,应当在收到租金的当月(季度)全额计入销售总额。因此,A企业应该在2017年9月份,收到租金时,一次性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其他个人”出租房屋的增值税征收有特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

6、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营改增36号文对于采取预收款提供租赁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是对“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规定,不是对该行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

7、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此条款规定,A企业一次性收取跨年房租,可以分期确认所得税应税收入。然而,该条例第十九条又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根据此规定,A企业一次性收取的跨年租金,应一次性确认所得税收入!纳税人到底应该如何核算所得税收入才是正确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对此做出了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

8、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好吧,纳税人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确认所得税收入,有了选择确认纳税义务时间的权利。4、印花税A企业出租不动产,应按照“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赁金额1进行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载明的“购销金额”。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购销合同中的“购销金额”有的包括增值税税金,有的不包括。企业计算缴纳印花税,应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1、如果购销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2、如果购

9、销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3、如果购销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一、如果A企业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将收取的跨年租金一次性确认所得税收入,企业应进行如下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328500贷:其他业务收入房租312857.14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5642.86二、如果A企业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将收取的跨年租金分期确认所得税收入,企业应进行如下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328500贷

10、:其他业务收入房租104285.71(4个月)递延收益房租208571.43(8个月)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5642.86次年:将2018年应分摊的租金收入计入收入借:递延收益房租208571.43贷:其他业务收入208571.43注:有企业将待确认的收入计入“预收账款”科目或者”其他流动资产损益”科目,个人认为都可以。三、房产税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应按照自用面积,换算出对应的房产价值,从价计征;根据出租部分取得的租金,从租计征。企业从租计征的房产税,企业可按照上面的分析,一次性计算缴纳或者分期缴纳,不一一阐述。四、印花税需要根据租赁合同的签约内容,在合同签约后,一次性贴花。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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