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DB5106∕T 11-2022 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服务规范(德阳市).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221466 上传时间:2023-02-13 格式:PDF 页数:14 大小:316.3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DB5106∕T 11-2022 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服务规范(德阳市).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DB5106∕T 11-2022 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服务规范(德阳市).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DB5106∕T 11-2022 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服务规范(德阳市).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DB5106∕T 11-2022 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服务规范(德阳市).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DB5106∕T 11-2022 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服务规范(德阳市).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ICS03.080.01CCSA 005106四 川 省(德 阳 市)地 方 标 准DB5106/T 112022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服务规范2022-12-28 发布2022-12-28 实施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代替 DB5106/T 112020DB5106/T 11-2022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25 服务内容.36 服务要求.57 简易注销.68 监督和评价.8附录 A(资料性)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业务流程图.9参考文献.10DB5106/T 11-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2、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DB5106/T 112020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服务规范,与DB5106/T 112020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术语和定义增加了“企业开办”的定义;b)术语和定义删除了“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定义;c)增加了“基本要求”一章(见第 4 章),并将 2020 年版的有关场所的内容(2020 年版第 6 章)更改后纳入(见第 4 章 4.3);d)增加了“服务内容”一章(见第 5 章),并将 2020 年版的有关流程的内容(2020 年版第 4 章)更改后纳入(见第 5 章 5.3);e)将 2020 年版

3、第 5 章“服务”更改为“服务要求”(第 6 章),并增加了服务礼仪(2020 年版的 5.1.5)的具体要求;f)增加了“简易注销”一章(见第 7 章);g)将 2020 年版 7.1.2“方式渠道”更改为“监督方法”;h)增加了“检查内容”(见第 8 章 8.1.3)的条目内容;i)增加了附录(附录 A.1)。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文件由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龙武、赵勇、闫超群、梅峻、邓棹栩、杨露、仇玮玮、马畅、

4、赵俊杰、赖茂银、黄钢。本文件及其代替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20年首次发布为DB5106/T 112020;本次为第一次修订。DB5106/T 11-20221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德阳市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简易注销、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德阳市各级行政机关、政务服务机构开展“零成本小时办”服务工作。其他依申请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可参照使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5、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8894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32169.12015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 32169.22015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2部分:进驻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企业开办establishment of an enterprise企业从设立登记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涉税事务办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3.2零成本zero cost新开办企业的首套印章、税务Ukey、代开发票等业务环节实现零费用的开办形式。3.3

6、小时办finish in hours企业开办实行“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共享,全网通办”,实现以小时为单位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社保登记、首套印章刻制、涉税事项办理、银行开户预约、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业务。3.4一窗通a window channel运用“四川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的线上平台,完成用户注册认证,开办信息填报,在线受理、审核,实现企业开办。3.5营商通business communicationDB5106/T 11-20222运用企业开办掌上服务平台(手机APP),完成用户注册认证,开办信息填报,在线受理、审核,实现在线企业开办、银行授信及融资业务。3.6企业开办实施主体

7、implementation subject of enterprise establishment实施企业开办的单位,包括具有行政许可权、备案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其他机构。4基本要求4.1职责企业开办服务工作由企业开办全流程(设立登记、印章刻制、涉税事务办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银行开户)各环节的行业主管部门提供。4.2队伍建设4.2.1应组建满足工作需求的企业开办工作队伍,开展企业开办一窗式综合服务。4.2.2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a)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爱岗敬业、责任心强;b)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和服务能力,能够灵活处置各种突

8、发问题;c)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练掌握企业开办相关事项的办理方式和办事流程。4.2.3工作队伍规模应与企业开办工作量相匹配,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4.3场所要求4.3.1场所设置4.3.1.1企业开办实施主体的网络建设应符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规定。4.3.1.2企业开办实施主体应设置企业开办综合服务专区(窗口),并符合 GB/T 32169.12015 中6.2.1 的规定,建立服务事项办理规程,明确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办理程序。4.3.1.3企业开办综合服务专区(窗口)应为申请人提供以下服务:a)咨询指导窗口:应负责解答申请人办理相关事项的问题咨询。参照业务手册,根据办事情形、

9、工作要点等进行业务指导;b)自助服务区:应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为申请人提供互联网登录、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并安排工作人员提供咨询、指导,方便申请人自助申请和修改材料;c)综合受理窗口:应配备电脑、打印机等设施设备,为申请人提供受理服务;d)综合出件窗口:为申请人提供窗口颁发、免费邮寄、自助终端获取等不同方式送达结果服务;e)帮办代办窗口:为申请人提供个性化免费帮办代办服务。4.3.2场所管理4.3.2.1人员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a)应建立人员管理机制,明确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并开展相应的教育培训;b)对管理人员的管理应包括转岗调配、培训教育、服务规范、考勤考核等;c)对窗口人员的管理应

10、符合 GB/T 32169.22015 的要求。4.3.2.2财务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DB5106/T 11-20223a)应对管理机构的财务工作和窗口税费收缴工作进行规范管理;b)管理机构的财务工作主要包括自身财务预决算及账册、报表、凭证、票据、现金管理等;c)窗口的税费收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票据的管理、报表的管理等。4.3.2.3档案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a)应对管理机构和窗口的档案工作进行管理,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和相应设施;b)管理机构和窗口应对工作中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管理;c)电子档案的归档与管理应符合 GB/T 18894 的要求;d)档案信息公开、利用

11、和查询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保密规定。4.3.2.4安全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a)应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做好人、财、物等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理工作;b)管理机构应对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包括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培训教育;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监控装置、报警装置、应急照明灯、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制定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5服务内容5.1服务事项企业开办涉及的服务事项包括: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涉税事务办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注:具备条件的区(市、县)政务服务大厅宜提供银行开户服务。5.2服务方

12、式为申请人提供企业开办“1+N”服务。申请人可选择企业开办所有事项,也可以选择部分事项办理。注:“1”为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设立登记业务,“N”为其他企业开办事项,“N”可以为零。5.3服务流程5.3.1流程图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业务办理流程应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等,流程图见附录A。5.3.2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开办申请人应自主拟定企业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有关规则即可登录四川省名称自主申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5.3.3申请与受理5.3.3.1申请企业开办实施主体应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途径接收企业开办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应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申请材料。5.3.3.2受

13、理DB5106/T 11-202245.3.3.2.1准予受理。申请人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途径提交的企业开办申请,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即时受理。5.3.3.2.2补正。应符合以下要求:a)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人补正;b)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全部内容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c)网上受理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同一网上开办平台予以告知;d)申请人已按一次性告知要求补正申请材料的,应予受理。5.3.4审查与决定5.3.4.1审查5.3.

14、4.1.1审查实施,应符合以下要求:a)企业开办实施主体应按照企业开办全流程“零成本小时办”实施方案,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实行“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共享,全网通办”,避免重复提交材料、重复审查;b)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的,审查人员在线审查;申请人前往政务服务场所企业开办窗口现场提交申请的,审查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审查;c)登记事项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按有关规定办理。5.3.4.1.2审查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a)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b)经审查发现

15、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但经整改可达到法定条件、标准的,应通知申请人限期整改;c)应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作为审查的重要参考。5.3.4.2决定5.3.4.2.1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即时依法作出核准申请的决定。5.3.4.2.2经审查不符合法定条件、且不能补正齐全的,应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5.3.4.2.3企业开办实施主体作出决定后,应依照规定予以公开。5.3.5办件结果5.3.5.1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和需要,选择领取实体办件或电子办件。实体办件包括纸质营业执照、实体印章、纸质发票和税控设备等;电子办件包括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电

16、子发票等。5.3.5.2政务服务窗口应免费提供一套印章和税控设备以及寄递服务,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窗口领取、寄递服务、自助打印等方式,获取实体办件。5.4服务优化5.4.1环节5.4.1.1申请人发起企业开办申请,企业登记部门应在完成登记的同时,按照申请人的选择,将信息推送至公安、税务、人社、住房公积金部门和预约的商业银行。DB5106/T 11-202255.4.1.2各部门实现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涉税办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一表填报、一网申请,通过数据推送、信息共享,整合为一个环节办理,并同步启动银行开户在线预约服务。5.4.2时限5.4.2.1企业开办实施主体应按时限要

17、求完成审查,实现企业开办全环节、全流程 4 小时内完成。5.4.2.2申请人通过“一窗通”或者“营商通”提交开办申请,设立登记 2 小时内办结并同步完成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依申请人的选择同步完成银行开户预约。首套印章 2 小时内刻制完成,并联办结企业开办涉税事项。5.4.3成本5.4.3.1企业开办全流程“零费用”。5.4.3.2企业登记部门应为市场主体提供免费帮办、免费打印复印、免费邮寄服务,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一套实体印章(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电子印章、电子营业执照、发票及税务 Ukey,并根据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惠企政策文

18、件。5.4.4申请材料企业开办各环节的申请材料应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银行的相关要求。如企业设立登记的申请材料应符合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等要求。5.4.5办理方式5.4.5.1窗口办理。企业开办业务可通过市、区(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5.4.5.2线上办理。企业开办业务可运用“一窗通”或者“营商通”线上办理。5.4.6便利化措施5.4.6.1应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5.4.6.2应完善电子印章标准规范,推广电子印章应用场景,减少纸质材料和实体印章使用。5.4.6.

19、3应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和应用试点范围,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网上办事支撑。5.4.6.4应推广电子发票应用,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5.4.6.5应提供帮办代办服务。设置帮代办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免费帮办代办申请服务。各级登记部门应开展“政银合作”“政邮合作”“政企合作”,扩大企业开办服务网点覆盖范围。5.4.6.6有条件的登记部门应建立错时延时、周末值班等服务机制,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6服务要求6.1服务指南编制6.1.1企业开办实施主体应对企业开办事项编制完整版和简版的服务指南,以文字形式对企业开办流程及所包含的环节进行描述,并编制

20、流程图,同时应在政务服务网公开并提供文本下载。简版的服务指南应放置于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方便申请人取阅。6.1.2服务指南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受理条件、实施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服务指南DB5106/T 11-20226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6.2业务指导书编制企业开办实施主体应对企业开办事项编制业务指导书。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依据、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审批要求等。业务指导书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调整。6.3归档企业开办实施主体实施企业开办的过程应有记录、可追溯,形成的纸质或电子材料应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管理。6.4咨询服务6.4.1应提供现场咨询(如窗口咨询)和非

21、现场咨询(如网上咨询、电话咨询、邮件咨询)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并指定专人办理咨询服务。6.4.2应对咨询做出清晰明确答复,可提供相关事项的服务指南。工作人员现场不能答复的,告知申请人答复时间或其他咨询途径。6.4.3应提供智能咨询、留言咨询、人工在线咨询等,实现咨询服务从实体窗口向网上窗口延伸。6.4.4对常见问题解答、常见错误示例应建立知识库并及时更新。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其他咨询方式应及时、畅通。6.4.5应提供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排队取号、网上办理、电话预约等服务。6.5服务礼仪企业开办实施主体窗口人员服务礼仪应符合以下规定:a)仪容仪表:仪容整洁,讲究卫生;仪表端庄大方,统一着装

22、,亮牌上岗;b)行为举止: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姿稳重;微笑服务,态度温和、认真听取并记录服务对象诉求;言行得体自然真诚,及时发现并化解服务对象不满情绪;c)服务语言:应以协调适宜的自然语言和身体语言服务;提倡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言简意赅语调语速适当;对特殊需求的服务对象,宜使用与之相适应的语言进行沟通。7简易注销7.1一般要求7.1.1企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可申请简易注销,实行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a)未发生债权债务;b)不存在未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7.1.2企业有

23、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a)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b)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c)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d)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DB5106/T 11-20227e)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f)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g)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7.1.3企业存在以下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a)被列入企业

24、经营异常名录;b)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c)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7.1.4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无需重新公示。7.1.5符合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的纳税人,免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可直接申请简易注销。7.2办理时限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为20天(自然日),企业应当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20天内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7.3办理流程7.3.1简易注销公告企业申请

25、前应先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7.3.2提交申请材料公告期届满后,企业向登记部门正式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7.3.3申请审查登记部门在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可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申请企业进行检索检查:a)对存在适用简易注销程序限制条件或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不予受理,并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告知企业;b)对不存在适用简易注销程序限制条件和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当场予以受理,并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c)对可以补正后受理的,登记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注

26、:简易注销公告期内,企业可主动撤销公告,撤销后不能再提交简易注销公告、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7.4便利化措施7.4.1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依托四川政务服务网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实行各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7.4.2“1+N”套餐式注销DB5106/T 11-20228应建立企业“1+N”套餐式注销“集成办”模式,为企业提供自主选择的空间,实现“一窗受理、一套表格、一次办结”:a)建立企业“1+N”套餐式注销服务清单。将营业执照的简易注销与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等许可证进行注销整合;b)设立“套餐式”注销服务专区。公开“套餐式”注

27、销的办理流程、申请条件、办理时限等;c)优化“1+N”套餐式注销流程。企业可在综合窗口一次性完成“套餐式”注销资料提交,相关部门对资料进行分类流转,并联审批,实现企业注销同时办结,整体退出。8监督和评价8.1监督8.1.1一般要求8.1.1.1应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对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工作进行监督检查。8.1.1.2应建立内部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岗位职责、监督内容、方式程序、结果处理、处理期限、相关文书等具体内容。8.1.2监督方法8.1.2.1对企业开办实施主体的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查、抽点检查、定点检查。8.1.2.2采取现场巡查、电子监察等方式,或采

28、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组合方式开展检查。8.1.3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企业开办时限符合“零成本小时办”办理时限的最新要求,是否存在超权限、超时限现场;b)企业开办服务流程要素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变更调整等情况;c)企业开办服务指南和业务指导书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变更调整等情况;d)实施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审查是否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审核环节等情况;e)企业开办实施主体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权力寻租、恶意刁难、吃拿卡要等违规情况;f)咨询和投诉举报回复的时间及回复的质量等情况;g)企业申请简易注销是否符合简易注销要求。8.2评价8.2.1评价实施企业开办实施主体应开展

29、自我评价、申请人满意度评价、第三方评价或多方评价,以及接收国家统一开展的营商环境评价,并依据评价结果优化相关流程和服务,持续提高涉企服务质效。8.2.2结果运用评价结果应用于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纳入绩效考评和干部管理。DB5106/T 11-20229附录A(资料性)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业务流程图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业务流程图见图A.1。图 A.1企业开办“零成本小时办”业务流程图申请人申请全程网办窗口办理四川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掌上服务平台APP企业开办一窗式综合服务专区企业开办“一窗通”“营商通”平台综合窗口受理材料受理完成企业设立登记打印纸张营业执照、同步生成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办

30、数据库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银行预约开户接受推送信息接受推送信息即时推送完成登记即时推送完成登记提供免费印章免费税控和发票根据申请人选择,免费寄递或现场发放营业执照、印章、税控设备、发票等办理结果结束数据交换数据共享DB5106/T 11-202210参考文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3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统一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5号)4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关于更新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市场

31、主体登记文书规范的通知(市监注(司)函2022169号)5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市场监管部门行政许可服务便民化的通知(市监注201910号)6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企注函字2018158号)7 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1年第48号)8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省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川市监函 2018413号)9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面推广“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办 202031号)10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川

32、市监函2019350号)11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市场主体登记身份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11月25日印发)12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川市监办函2020236号)13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企业开办全流程“零成本一日办”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德办发201956号)14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面实施“一窗通”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的意见(德市监 2019137号)15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运用“营商通”掌上服务平台进一步促进企业开办便利化的通知(德市监函202080号)16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行“零成本小时办”的公告(2020年7月17日发布)17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通知(德市监函202128号)18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德阳市税务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深化德阳市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的通知(德市监2022116号)_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市场/行业分析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