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浏阳经开区蓝思新生产基地平地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浏阳经开区蓝思新生产基地平地项目施工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LYJK-ZB-2016-019招 标 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六月目 录第一卷1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31.总则132.招标文件143.投标文件154.投标175.开标186.评标187.合同授予19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纪律和监督2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7评标办法前附表27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正文部分301.评标方法302.评审标准303.评标程序3
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5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8第 二 卷68第六章 图 纸68第 三 卷6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8第 四 卷6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69(投标函部分)70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7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74 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需要)76四、投标保证金77五、项目管理机构77 六、拟分包计划表(本项目不需要)80七、资格审查资料81八、其他82九、承诺书83(商务标部分)8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5(技术标部分)87浏阳经开区蓝思新生产基地平地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第一卷第 一 章浏阳经开区蓝思新生产基地平地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
3、招标项目为浏阳经开区蓝思新生产基地平地项目,已经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浏经计【2016】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浏阳经开区蓝思新生产基地平地项目施工2.2 建设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翔路以东,利通路以西,柳冲路以南,金阳大道以北。2.3 建设规模:总平地面积约284亩,总挖方量约为33万方,总填方量约为12万方,总挖松方量约为16万方,平均运距为1500米,爆破施工的石方(为次坚石)量约为2万方。具
4、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2.4 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区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6 计划总投资:约1100万元,本次招标预算约800万元。2.7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
5、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3.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中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壹拾伍万肆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请从2016年6月11日2016年7月4日上午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工程招标”栏目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
7、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工程招标”“招标答疑”栏目以“浏阳经开区蓝思新生产基地平地项目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予以发布。6.4投标人应自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商会大厦四楼)。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浏阳经开区
9、招标审查中心 电 话:0731-83280520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因本项目采用湖南省住建厅2015年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版本,与以前的招标文件和要求有多处改变,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相关资料。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09号联 系 人:刘先生电 话:0731-8366661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109号联 系 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31-836666121.1.3招
10、标代理机构/1.1.4项目名称浏阳经开区蓝思新生产基地平地项目施工1.1.5建设地点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翔路以东,利通路以西,柳冲路以南,金阳大道以北。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 70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区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和信誉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11、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项目负责人资格:本省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
12、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其他资格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踏勘现场R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年 月 日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R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召开地点: 1.10.2投标人
13、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2016年6月24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的提问方式:R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1878356685进行提问,邮件内容不得透露投标单位信息。书面提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和修改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2016年6月27日17:00(北京时间)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R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工程招标”“招标答疑”栏目以“浏阳经开区蓝思新生产基地平地项目施工招标答疑纪要”为文件名予以发布。书面发布1.11分 包R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 离R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
14、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图纸、清单、补充公告、答疑纪要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1878356685进行提问,邮件内容不得透露投标单位信息。书面提问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4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2.3.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发布方式截止时间:2016年6月17日17:00(北京时间)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
15、方式:R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书面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国家级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拾伍万肆仟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开户名称: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浏阳永安支行 银行账号:8001 1684 9211 015 (
16、1)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蓝思新生产基地平地项目施工”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是“蓝思新生产基地平地项目施工”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及时到账,请各投标单位提前拨付,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为准。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本项目不作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13年6月起至2016年6月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13年6月起至2016年6月止)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17、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2)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汇总表处(见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并由负责编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为住建部门注册造价工程师,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无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
18、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签字盖章后的正本复印。3.6.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商务标、技术标文件分别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3.6.5装订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R分册装订,共分3册,分别为:投标函部分:包括投标函目录的内容; 商务标部分:包括商务标目录的内容;技术标部分:包括技术标目录的内容; 每册采用全本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
19、订,提倡双面打印。商务标部分中的综合单价分析表按以下要求提供:电子版 份, 密封。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的地址: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16年7月4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浏阳大道商会大厦四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R否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浏阳市浏阳大道商会大厦四楼)5.2(4)密封情况检查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互相检查。5.2(6)开标顺序开标顺序: 按投标
20、文件的递交先后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5人或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但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R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10%。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430015503610
21、59888999),以此作为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保留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不良行为记录的权利。履约保证金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分期退还(不计息)。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737207元,投标人的投标单价和投标总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提供的控制价清单中的单价和上限总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R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22、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R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R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身份验证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
23、负责人。 以上人员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10.7开标时要求提交的原件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如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合格证书;(5)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6)安全员的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7)施工员、质量员的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8)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由劳动保障部
24、门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10)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提供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中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查询结果所在页打印件(将本单位所在行突出显示并加盖单位公章);(11)投标保证金的转款凭证;(1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13)编制投标报价造价工程师的注册造价师证(住建部门);(1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15)工程造价委托编制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
25、(没有造价工程师的投标单位提供)。说明:(1)以上均为原件,如果因证照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式证明,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2)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装入资料袋内单独提交,原件需列详细清单,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原件不作密封要求。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按投标人实际配备的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核查,但投标人必须满足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最低岗位人员配备标准。(4)未按上述要求参加投标的一律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以上证件或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一旦核实有提供虚假证件或资料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
26、不予退还。(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10.8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9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0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
27、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1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2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3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
28、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4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发包方支付。10.1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
29、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允许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应分不同标段按要求分别列出)。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无在建情况进行承诺。招标人将对各投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0、)。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
31、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和其他有效途径查验为准。8、其他:无。10.15.2暂估价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10.15.3其他要求(1)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
32、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4)施工合同由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中标通知书及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招标单位签订(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5)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持本人
33、身份证及工程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近五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注册证书及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前来领取中标通知书。(6)中标人应当在开工通知发出后3日内按投标承诺委派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施工机械进场施工。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0.15.4招标人特别提醒:1、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工地到岗指纹考勤制度,对于缺勤情况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违约情况执行。2、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非法定原因不得中途变更,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慎重确定其组成人员,监理单位与招标人要求调换的除外。中标单位中途擅自更换关键岗
34、位人员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关键岗位人员的更换按长政办发20156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合同格式及条款、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将中标单位履约行为、施工质量、安全控制等纳入诚信考核系统,对于履约能力差、施工质量整改不力、安全意识差、管理水平低的单位将列入招标人投标单位的黑名单,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说明:本招标文件中复印件指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
35、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36、: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
37、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
38、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13)企业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 (14)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5)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
39、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
40、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问题发送至1878356685,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
41、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42、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和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15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予以发布;不足
43、15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上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三部分内容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函部分:(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投标协议;(4)投标保证金;(5)项目管理机构;(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资料;(9)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二)商务标部分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三)技术标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3.2 投标报价3.2.1所有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