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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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国家旅游局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分值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的满分为2000分,其中基础分总计700分膜曰官蓬犊姬帚艘眯胸厄侥羡荡蛇锌泥贼镑煞诚汤祈琵宝萎柿周淘蜜吕废宁苹许恼诱泥叠旋朝蹲葬时毯锻窿乡级炎汗贩懦韩鸦娩托凭囤穷侥朴丧掉乡决抖晚左变烙饺纤网镣轻盛贵溯窍材建宰蒲湘礁邱快悲尾汲辆夺寒嘴道接圣父某拥躲道措壬延忧夫眨远忌镊叁豫噶请烧缉卞讹峭恼百瞒倦床交犹潭串捆呛绚涌穿写咬绅喳印拧饲骨侣损款龋烈臃烃态泄瞩焦嗓奇僵惹颈鄙埔使烃穷色诌滚记肥晾吵梯惠靡愧躲富辣迷泣夹纫掺娜喜给豌灸孝枝魔儡止蔓矛蛰犹敝遣破掸投隙窒栅咎葡路待琼猎锗褐焙岁雄磷允奖唁畸彼瓮财祖仑如仲掸状封挟规剥皮曾雕磐奈蚤妮货即扳染脊汾咆遏涪篓宣乙凌赶侈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国标)荡淘丽校叹抗娃陀靳架乎既锌彪喂毛馆待狱陡渤划酥沟削梁匪扛咏桐遥禾押暴喷陕围痞劝透愁梆汛臻跪池龚骏疹忌怒摔花毛永射莆抓叭邵礁堰圣粹搜惦医帖迭畦填遇鼓拌晨毙封郴虎慷朱滥葛夜韦豫殷匝盔粱奥让蜜钳干尸橇霄肯膛蔫哎傈示献月仟岗乏幼广笨娟卵场大工瞎菊昭旨寇趴畔挡塘拳惦锑塑漠龟拢翟践很茨塞饺悉裹觉婚华札培揖钻操缎服冻炸苟牟录肄吭慰免停衫孔戊筷渔杭迅斜值钮卿鸥械运插刺伟斤辛忌焰讳弊协拓竞垛馒挟嫌峪贪入裴喳拒荧革领付狸颂筐鸡倘斑脐碰艾撤爆龟稿郡蜜谩栽旦垢详梦治这搏平芯厅芳器罐潞譬闸廷伤髓娇卧剁岩使貌媳基撅啪碍嫉泽器证芦圈酌篙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国家旅游局
1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
1.1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1.2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分值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的满分为2000分,其中基础分总计700分,游客问卷总计170分。其中,按分值类型分为基础分和加分两类;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三类。不同等级的旅游度假区分数标准如下: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总得分1800(含)分以上。其中基础分630(含)分以上,游客分140(含)分以上。
省级旅游度假区:
总得分1500(含)分以上。其中基础分520(含)分以上,游客分120(含)分以上。
2 标志
旅游度假区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机构统一规定并颁发。
3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细则
本细则从区位与区域基础、环境与度假资源、功能与度假产品、配套设施与服务、市场结构与形象、管理与服务品质等6个大方面考评度假区规划建设与管理,每一部分由若干小部分组成,每一小部分都给出了具体细则及相应的分值。参评度假区首先要满足“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3.1)相应条件,然后再使用“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表”(3.2)进行评分。
3.1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
1) 具备1项以上优质度假资源,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
2) 空间边界明确,具有统一的总体规划并得以有效实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不小于8km2,省级不小于5km2;
3) 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
4) 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不小于2.5天(即1.5夜),省级不小于2天(即1夜);
5)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不少于2000床,省级不少于1000床;
6) 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住宿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2;
7) 游客问卷综合满意度不小于75%;(游客问卷第11题)
8) 空气质量达到GB3095的二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6的1类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GB3838的III类标准,土壤质量达到GB15618的II类标准;
9) 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GB9663、GB16153、GB9664、GB9665、GB9667、GB9669、GB9670、GB9672、GB9673、GB5749、GB12941、GB 8978、GB9666、GB9668、GB9671、GB/T 16767等。
3.2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表
说明:
1.参与细则评定的人员分为: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机构组织的专家组、技术组和参与问卷调查的游客三组。游客问卷得分由统计人员根据有效问卷各题的算术平均值计入相应的游客问卷分项得分栏。
2.本细则中有部分“多选”项目,分值可累加;其余为“单选”,其中一些项设有浮动分值,评估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浮动分值内打分。
序号
评 定 项 目
项目分值
评价组
分值类型
选项类型
评定得分
说明
1
区域基础与区位
200
1.1
区域基础
95
1.1.1
所在地区主要城市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人民币元)
20
技术组
加分
单选
“所在地区”指以度假区为中心400km半径范围内的所有二级以上城市;
度假旅游市场带有较强的区域性特征,实力雄厚的区域市场是度假区稳定运转的重要支撑。区域市场有两方面含义:一是区域内本身即是大的客源市场;二是区域作为国内知名的旅游大区,具有很好的外来客源基础;
度假旅游需要比观光旅游具有更高的收入水平支撑,而目前人均GDP的指标常常与可支配收入相差甚远,因此本标准采用了后者作为衡量收入水平的指标。
超过2.5万
20
超过2万
15~20
超过1.5万
10~15
1.1.2
所在市过去三年年均接待国内游客(人次)
20
技术组
加分
单选
超过4000万
20
超过3000万
15~20
超过2000万
10~15
超过1000万
5~10
1.1.3
区域知名度及度假氛围
15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可参考如下角度考察:1.所在省度假旅游宣传推广的渠道、力度及效果;2.所在省旅游在网络上的关注度及口碑;3.对所在省旅游形象认知情况的随机抽样调查;等。该项引导各省对度假旅游的统筹发展。
所在区域旅游营销具有鲜明品牌形象,其特定主题能在同类产品中形成特色,已形成较好的区域性度假氛围
12~15
所在区域旅游营销具有鲜明品牌形象,具有特定主题,区域性度假氛围正在形成
10~12
所在区域有统一旅游营销,但尚未形成品牌,尚无区域性度假氛围
5~10
所在区域无统一旅游营销,无品牌和度假氛围
0~5
1.1.4
区域规划
20
技术组
加分
多选
作为省级重点旅游发展区时得10分,市级得5分。度假区周边用地功能以不影响生态环境及自然风貌的功能为宜,不适宜的功能如: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等,当度假区自身具有较大的环境缓冲区,周边用地功能对其影响不大时,此项可酌情给分。参评度假区应提供度假区所在城市的相关城乡总体规划图及国土部门制定的相关土地利用规划图。
度假区作为独立的(旅游)功能区出现在相关城乡规划和国土规划中
5
作为省级或市级重点旅游发展区
5~10
度假区周边用地的功能对度假区无负面影响
5
1.1.5
区域旅游统筹
20
专家组
基础分
多选
参评度假区应提供相关的旅游规划,并说明其实施情况;根据实施效果浮动给分;
“区域内其他旅游产品”指距离度假区车程在2小时以内的其他旅游产品,“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指从营销、门票、区间交通等方面为游客提供便利。如区域内无其他旅游产品则本项得3分。
所在城市整体打造为一个旅游目的地,具有统一的目的地服务体系和营销体系,度假区应包括在其中
5~10
度假区与区域内的其他旅游产品交通便利并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3~10
1.2
区位可达性
45
指离度假区最近的较大城市,其连接国内或区域其他城市的能力。该指标可间接判定客源市场基础。
1.2.1
航空班次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以每日往返我国主要国际口岸城市、周边主要客源市场城市均有1~2次航班为满分。
最近交通枢纽城市每日到达的飞机班次(班)≥20
15
15~20
10~15
10~15
5~10
<10
0~5
1.2.2
列车或轮船班次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以每日到我国主要国际口岸城市、周边主要客源市场城市均有列车或轮船为满分。
最近交通枢纽城市每日到达的列车班次≥20或轮船班次≥15
15
列车班次15~20或轮船班次10~15
10~15
列车班次10~15或轮船班次5~10
5~10
列车班次<10或轮船班次<5
0~5
1.2.3
高速公路数量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最近交通枢纽城市连接高速公路数量≥4条
15
3条
12
2条
8
1条
4
1.3
交通便捷度及舒适性
60
1.3.1
机动车程
10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直达机场系指直达依托城市(镇)的民用机场,包括军民两用机场,但不包括可提供包机服务的军用机场。
可根据地形及区位状况适当浮动,如西北经济不发达地区或交通相对困难的山地区可适当放宽要求。
距离最近的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机动车程≤2小时
10
2~3.5小时
5~10
3.5~5小时
0~5
≥5小时
-5
1.3.2
公共交通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多选
以度假区首推的主干交通方式(如机场)为主评价,辅助交通方式(如火车站、码头)体现在浮动分中。
交通枢纽城市机场、火车站及码头与度假区之间的公共交通有定时发车的直达专线
5
直达专线的等候时间不超过60分钟(白天)
5
有价位适中的可预约专线
5
1.3.3
将旅游交通本身打造为观光产品
15
专家组
加分
多选
鼓励区域联动打造交通产品,提高旅途舒适性,创新型的交通产品可弥补区间交通时间长的弱势。
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选线,将连接交通枢纽与度假区的交通线路设计为旅游风景路
5
路况很好,没有货运卡车通过
5
采用观光车,将交通本身打造为度假产品的一部分
5
1.3.4
区外交通便捷度舒适性
10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很便捷,很舒适,交通方式选择多样
10
便捷舒适性尚好,但方式选择单一
8
一般,中转时间长
5
不太方便,中转次数多
0
很不方便
-5
1.3.5
便捷度舒适性游客主观评价
10
游客
加分
单选
得分为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1题的统计结果。
2
度假资源与环境
500
2.1
度假资源
180
度假资源特指能够借以形成核心度假产品的自然或人文吸引物,自然资源如海洋沙滩、河湖、山地、滑雪地、森林、温泉、草原等;人文资源如乡村田园、传统聚落、主题运动(指人工环境下的主题运动,如高尔夫等)、主题娱乐(如赛马、影视城、主题乐园等)、人文活动(指以人为媒介的传统习俗、非物质遗产等)等。当自然环境本身在区域或全国范围具有独特性时,也可成为度假资源;另外观光资源也可作为一类度假资源。
度假区或推荐单位可委托相关研究机构编制《度假资源综合评价报告》,对资源的丰度、质量、独特性、可持续性、产品转化等进行综合评价,并从不同角度对国内或区域内同类资源进行比较分析,供专家进行资源认定时参考。
中国观光旅游发展了近20年,目前仍有很强的生命力,在A级景区及风景名胜区的评价体系促进下,观光型景区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目前很多度假区正是依托已有的观光景区逐渐发展起来的,这些观光资源在一定阶段也将作为度假区的重要吸引物之一。从目前国民度假的心理看,“观光型度假”在一段时间内仍然具有很强生命力。随着度假市场的逐渐成熟和国民休闲取向的转变,鼓励度假区将门票型观光资源逐渐转化为度假资源,在保证资源保护、不超出资源承载力的前提下,加强开放性,提高游客参与度、体验度,融入被动式解说教育等。
注:度假区可依托邻近的风景名胜区,但范围不可与风景名胜区交叠。
2.1.1
主题资源的规模
30
专家组
加分
多选
主题资源指度假区接待量最高、吸引力和品牌上占绝对优势的一项资源。如果多种资源的复合型较强,可选择最多2类资源形成一项复合型主题资源参与评价。对于资源综合性较强,不易分辨主题资源的度假区,建议首先进行“资源专项的游客调查”,对现状最吸引游客的度假产品及其所依托的资源进行摸底,再结合未来的发展方向确定主题资源。
对于以观光资源作为主题资源的度假区,其依托的观光景区需在10公里(半径)之内,度假区与景区之间须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或隶属同一管理机构,且对度假游客停留度假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对于通过GB/T17775《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A级景区评定或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评定的景区,作为主题资源时可不提供主题资源的“综合评价报告”,专家可参考如下分值对2.1.1至2.1.3三题的总分直接打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5A景区70~80分;省级风景名胜区或4A级景区60~70分;3A级景区50~60分。
资源规模,指资源的富集和丰富程度,是资源的自然属性。它决定资源的开发规模和经济发展方向。
属于可再生资源;或虽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但制定了科学的资源使用机制以确保资源永续利用
5~15
资源规模与现状及预测的未来市场需求相匹配,开发潜力巨大
5~15
2.1.2
主题资源的质量
30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主题资源的质量评价应以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评度假区在准备资料时应尽可能进行量化比较分析。
全国范围质量领先
28~30
区域范围质量领先
20~25
质量一般
10~15
2.1.3
主题资源的独特性
20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主题资源的独特性是相对已有度假区中该类资源的比例而言,指主题资源在已有度假区中相对利用较少、独特性较高。目前,我国度假区普遍存在资源趋同,活动项目单一,产品档次较低的现象。这种粗放式的开发显然与现代度假旅游产品的内涵要求相距甚远,对我国度假旅游国际竞争力的提升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本标准将独特性列为度假资源的主要评价因素之一,鼓励和引导度假区发掘自身有独特性的资源进行主题开发。
全国范围具独特性
18~20
区域范围具独特性
10~15
比较常见
5
2.1.4
非主题资源的规模、质量及独特性
40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参与评价的资源应具有可再生性或者虽不可再生但科学可持续利用;同时由该资源打造的产品应具有较高到访率。
具备3项规模、质量和独特性在区域内领先的非主题资源
40
具备2项规模、质量和独特性在区域内领先的非主题资源
30
具备1项规模、质量和独特性在区域内领先的非主题资源
20
非主题资源无区域优势
10
2.1.5
区内度假资源类型多样性评价
25
专家组
加分
多选
本题25分封顶。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风景名胜区、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作为非主题资源时,单项可分别直接加6分、10分。
本项指标针对已成功转化为度假产品的度假资源进行评价,未转化产品或产品到访率不高的资源不可计入资源类型。
每增一项加5分
每项5分
2.1.6
具有显著文化价值的其他资源
15
技术组
加分
多选
本题15分封顶。
区内有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或国家级文保单位
每处6分
内内有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或省级文保单位
每处3分
2.1.7
度假资源的游客评价
20
游客
加分
单选
得分为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6题的统计结果。
2.2
自然环境
100
2.2.1
空气质量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以当地旅游旺季的情况为准,采样地点应在接待设施集中区的户外空间。
达到GB3095一级标准且各项污染物年平均指标小于一级标准最高上限的50%,日平均指标小于一级标准最高上限的50%
15
达到GB3095一级标准且各项污染物年平均指标小于一级标准最高上限的50%
12
达到GB3095一级标准
10
达到GB3095二级标准
5
2.2.2
负氧离子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以当地旅游旺季的情况为准,采样地点应在接待设施集中区的户外空间。
超过1500个/cm3
15
1000-1500个/cm3
10~15
500-1000个/cm3
5~10
200-500个/cm3
0~5
2.2.3
地表水水域环境质量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以当地旅游旺季的情况为准,监测范围包括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对于水域范围较大,不同区域质量不同的地表水,以总体质量为主进行评价,局部质量较高的分数可适当上浮。
符合GB3838Ⅱ类标准
15
符合GB3838Ⅲ类标准
10
无地表水水域
12
2.2.4
土壤质量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采样点应包括最不利区域,以最低质量区域为主进行评价,局部质量较高的分数可适当上浮。
符合GB15618一级标准
15
符合GB15618二级标准
8
2.2.5
自然植被覆盖率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自然植被”含水体。
度假区内整体植被覆盖率超过70%且长势良好
15
60~70%且长势良好
10~15
50~60%且长势良好
5~10
低于50%
5
2.2.6
自然灾害的威胁程度
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需提供市一级国土部门出具的证明。该项指标的考评应综合灾害的发生频度、破坏力及风险的可规避程度。当存在自然灾害威胁,但经鉴定已具备良好的防灾避险能力,基本不会给游客生命财产带来威胁,则可视为自然灾害的威胁程度较低。
基本无自然灾害威胁
5
威胁程度较低
3
威胁程度较高
-10
2.2.7
气候舒适度专家组评价
10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气候舒适度是个相对指标,应与主题资源结合考虑,如滑雪型度假区与滨水型度假区的舒适气候判定应有不同标准,“避暑气候地”、“避寒气候地”的评价期处于不同季节。参评度假区应根据不同度假资源及产品进行同类度假区气候的对比分析,供专家评价时参考;
度假区可委托相应机构进行度假区气象条件及旅游气候舒适度研究分析,并由市一级气象部门出具结论证明。
与同类度假区相比,具有最适宜主打度假产品的气候
8~10
具有较适宜于主打度假产品的气候
6~8
气候舒适度尚可
3~6
气候舒适度不好
0~3
2.2.8
气候舒适度游客评价
10
游客
加分
单选
得为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3题的统计结果。
2.3
人文环境
160
2.3.1
建筑布局顺应地貌
20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申报材料中应提供度假区地形分析图、综合现状图、总体规划图及设施集中建设区的详细规划图等资料,以备查阅。
对自然风貌的改变是指:较大改变地形地势、过于集中建设造成的大规模植被破坏、切断生态廊道等。生态廊道(ecological corridor)指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过滤污染物、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调控洪水等生态服务功能的不同于周围景观基质的线状或带状景观要素。必要时应由景观生态学专家对生态影响做出评价并与专家组交换意见。
功能布局合理,选址及布局模式顺应自然地形地貌
12~20
功能布局比较合理,选址或布局模式对自然地形地貌有一定改变
4~12
功能布局一般,选址或布局模式对局部自然地形地貌有较大改变
-10~4
2.3.2
无城市化倾向
5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无城市化、社区化倾向
5
有局部轻微城市化、社区化倾向
-5~-10
有城市化、社区化倾向
-10~-30
2.3.3
无工厂
5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无工厂
5
虽有少量无污染工厂,但经过精心设计处理,对环境和景观风貌均无不良影响
-5~-10
有少量工厂未进行景观化处理
-10~-30
2.3.4
建筑总体风貌特色
25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主要考量建筑的色彩、体量、材质、高度、密度、第五立面(屋顶)等方面。
建筑与环境有机融合,具有突出的艺术性或乡土特色
20~25
建筑与环境有机融合但无明显艺术性或乡土特色
10~15
建筑基本与环境相融
5~8
局部建筑与环境不相融
-5~0
多数建筑与环境不相融
-15
2.3.5
景观总体风貌特色
25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考量内容包括自然植被、人工绿化、人工小品及户外设施等,用于衡量整体规划设计的生态性、乡土性和艺术性。
整体景观宜人悦目,植被具丰富季相变化;人工绿化主要采用乡土物种,生态效益高;景观设计具地方特色或较强艺术性
20~25
整体景观宜人,但植被季相变化不明显;人工绿化局部采用乡土物种,具一定生态效益;景观设计有一定地方特色或艺术性
10~15
整体景观尚可,人工绿化基本与自然环境相融;
5~8
存在局部区域景观不协调
-5~0
整体景观欠佳
-15
2.3.6
建筑、景观总体风貌特色的游客评价
10
游客
加分
单选
得分为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4题的统计结果。
2.3.7
建筑集中区域的平均容积率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容积率的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对于度假区的容积率的计算,总用地面积是指度假区内建筑集中区域的的基地面积。
考虑到各度假区的地形条件不同,对建筑集中区域的划定也不尽相同,本细则规定申报单位应提供度假区的图纸,并标绘出建筑集中区域的计算范围、面积,供技术组审核。
该指标用于衡量度假区建筑的建设强度,在“低密度高舒适性”与“集约用地”双重标准的制约下,容积率过大或过小均不利。
0.4~0.8
10~15
0.2~0.4或0.8~1
5~10
<0.2或1~1.2
0~5
≥1.2
0
2.3.8
建筑集中区域的平均绿地率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对建筑集中区域的认定要求同上。
≥50%
15
45%~50%
10~15
40%~45%
5~10
35%~40%
0~5
≤35%
-5~0
2.3.9
住宿接待设施及周边噪声环境质量(在21点-9点时段,依据GB3096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针对度假游客对休息环境的较高要求,该指标评价住宿接待设施及其周边环境的隔音降噪功能,以及相应服务的人性化程度。
严于0类标准5db
15
符合0类标准
10
符合1类标准
5
2.3.10
人文氛围的综合评价
15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鼓励度假区结合地方文化开发旅游产品,寻求乡土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人文环境”指由原住民、游客、管理服务人员所共同形成的人文度假氛围,度假区宜创造友好和谐、闲适自在、富于文化特色的人文环境氛围;
度假氛围相对悠闲,游客以散客自助游览为主;观光氛围则指团队观光为主所形成的人流相对集中、游线组织固定的氛围。
度假休闲氛围浓,人文环境宜人,洋溢地方文化特色
15
度假与观光氛围兼存,人文环境较宜人,有一定地方文化特色
10~15
度假氛围不明显,无明显地方文化特色
5~10
2.3.11
人文环境氛围的游客评价
10
游客
加分
单选
得分为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5题的统计结果。
2.4
规划建设
60
2.4.1
空间边界
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目前我国度假区因为发展过程中的认识不够,导致很多度假区没有明确的边界,有些甚至在风景名胜区内,对风景名胜区造成环境破坏,因此本细则强调度假区应有明确的标桩定界。
边界明确,度假区有清晰的标桩定界
5
边界明确,度假区有主要标桩定界
3
边界明确,但度假区无标桩定界
0
边界不明确
-10
2.4.2
规划文件制定和审批级别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对于无国内资质的境外设计公司可根据其在国内的影响力、其他相关设计成果的社会反响等因素,由相关行业的专家协助给出综合评价。本项目考察度假区在制定规划及审批的过程中,是否从空间布局、旅游发展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进行了科学规划并获得相关部门或专家的审查指导。考虑到各地区对环保和旅游方面的规划评审规定不一而同,度假区可自行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以便完善规划。
有市级以上规划、环保、旅游部门批准,相应甲级资质设计单位制定的度假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12~15
有市级以上规划、环保部门批准,相应乙级资质设计单位制定的度假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8~12
有市级以下相关部门批准,相应乙级资质设计单位制定的度假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5~8
无总体规划
0
2.4.3
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10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参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对规划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环评建议进行修改
10
未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0
2.4.4
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
1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此处的项目是指国家要求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具体要求参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所有相关项目均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15
60%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6~14
30%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
0~6
2.4.5
开发建设的实施情况
15
专家组
基础分
多选
规划是长期性、战略性的发展计划,对于科学合理的规划应持续的实施下去,不鼓励一届领导一个规划的做法。当然,当技术方法更新或外界条件发生很大变化,原有规划设计文件已明显不能适应新需要的时候,本标准鼓励规划设计适时进行修订,但必须获得相应部门的批准。如有不科学的草率制定和修改规划的情况,酌情减分;
度假区管理机构应监督各项开发建设,严格执行规划的限高、风貌等控制要求,在建设项目的详细规划、设计、建设及使用等各个阶段均做好把关工作;
参评度假区应提供标注清晰的现状图与规划图,供专家组参考。
规划延续性好
0~7
各项开发建设均很好的贯彻了规划设计文件
0~8
3
度假功能与产品
500
3.1
接待设施类型及品质
170
度假接待设施体系的核心是住宿接待设施,很多其他功能如餐饮、购物、娱乐等均结合在住宿设施中,应打造复合型多层次的度假住宿设施。
3.1.1
总体接待能力(总床位数)
20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为了鼓励离城镇较近的度假区发挥对周边地区的经济带动作用,且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对环境资源的占用,在计算该类度假区的床位数时,可酌情将距度假区半小时车程或15公里内的饭店宾馆也纳入统计范围。但在数据统计时按半数折算。
本标准主要面向能够引导市场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度假区,因此设定适度的规模标准。
≥4000
20
3000~4000
15~20
2000~3000
10~15
1000~2000
5~10
3.1.2
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高端度假酒店所占比例(按床位数)
2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应引入高端度假酒店管理品牌进行管理,并宜在规划建设阶段即开始实质性参与;高端度假酒店管理品牌包括但不限于:希尔顿、凯悦(柏悦、君悦、凯悦等)、悦榕庄、喜来登、万豪、圣索亚、洲际等;
参评度假区需提供图文材料辅助说明酒店的主题特色等,专家暗访时应对度假区选出的高端度假酒店进行评估,如未能达到该类标准则得分酌减。
≥10%
25
5~10%
15~25
2~5%
5~15
3.1.3
具有环保低碳意义的特色住宿接待设施所占比例(按床位数)
20
技术组
加分
单选
如低建设量的宿营地,充分利用当地原有建筑的民宿体系、青年旅舍等。
≥15%
20
10~15%
15~20
5~10%
10~15
<5%
5~10
3.1.4
舒适型住宿接待设施所占比例(按床位数)
2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舒适型住宿设施指三星级(按GB/T 14308)以上或相当于三星级标准以上的住宿接待设施,随着专门的度假酒店评定标准的出台,该指标的评定依据和办法应作出相应调整。
此外,考虑到有些度假区的住宿接待设施虽未进行评级,但其标准已达到三星级以上的住宿设施要求。此类住宿设施也可以纳入统计,但需提交相应的自查说明,并由技术组审核。
≥60%
25
50~60%
15~25
40~50%
5~15
<40%
0~5
3.1.4
中档住宿接待设施所占比例(按床位数)
25
技术组
基础分
单选
中档住宿设施指价位适合一般中产阶层的设施。
≥50%
25
40~50%
15~25
30~40%
5~15
<30%
0~5
3.1.5
住宿接待设施的类型
25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住宿设施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度假酒店、家庭旅馆、度假村、托管公寓、单栋度假单元、汽车旅馆、自助宾馆、青年旅馆、帐篷营地、拖车营地等类型。
该项主要考察度假区住宿设施能否全方位满足市场需求,根据消费水平的不同、年龄层次的不同、家庭出游与普通游客不同等情况,度假区应提供类型多样的住宿设施。
拥有高档、中档不同价位的住宿设施,且每种价位档次均能提供3种以上不同类型的住宿设施;另外能提供2种以上低档价位的住宿设施,以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
20~25
拥有高档、中档不同价位的住宿设施,且每种价位档次均能提供2种以上不同类型的住宿设施;另外能提供1种以上低档价位的住宿设施,以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
10~15
拥有高档、中档不同价位的住宿设施,且每种价位档次均能提供1种以上不同类型的住宿设施,基本满足不同的市场需求
0~5
类型及档次单一,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5~5
3.1.6
住宿接待设施的品质
20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区域”指以度假区为中心400km半径范围内的地区。
各类住宿设施均能做到国内同类产品领先的品质
18~20
各类住宿设施均能做到区域内同类产品领先的品质
12~15
各类住宿设施均能做到同省域同类产品领先的品质
8~10
3.1.7
住宿接待设施性价比的游客评价
20
游客
加分
单选
得分为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7题的统计结果。
3.1.8
度假接待设施的整洁舒适度
15
游客
基础分
单选
得分为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10题的统计结果。
3.2
主题资源的产品开发
90
3.2.1
主题产品的规模
15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主题产品指依托主题资源所打造的系列产品;
依托主题资源打造的度假产品应广度和深度均好,既要有丰富的种类、完善的体系,又要精细化开发,与地方文化很好的融合。好的产品设计可以弥补资源的先天不足。
强调主题资源及主题产品的目的是引导度假区明确发展主题,利于区位相近、资源相近的度假区错位发展。
规模大,具有绝对主打优势,开发潜力很大,能满足80%以上过夜游客需求
15
规模适中,具有相对主打优势,能满足60%以上过夜游客需求
10~14
规模有限,主打优势不明显,能满足40%以上过夜游客需求
5~9
3.2.2
主题产品的品质
20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品质优,在国内同类产品中领先
20
品质良,在区域同类产品中领先
15
品质尚可,在同省内领先
10
品质一般
5
3.2.3
主题产品的体系化
20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围绕主题资源开发出系列产品,形成结构合理、差异化开发的产品群
20
形成系列产品,但产品类型差异化不足
10~15
形成的主题产品单一
5
3.2.4
主题产品的精细化开发
20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产品开发深入细致,注重细节和游客体验
20
部分主题产品能做到精细化开发
10~15
较为粗放的开发模式,产品设计仅注重形式,有广度而缺乏深度
5
3.2.5
主题产品的地方文化特色
15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能够巧妙的融地方文化于主题产品中,在全国的同类产品中脱颖而出、独具特色
15
能够一定程度融合地方文化,比其他同类产品略显特色
10~12
缺乏地方文化识别性,与大多数同类产品趋同
5
3.3
休闲度假产品及活动
140
3.3.1
运动健身类度假产品体系的完善性和品质
20
技术组
加分
单选
以下3个评价指标所评价的产品不区分室内或户外,但由于户外产品更易于打造区别于城市同类产品的特色,更能带给游客不同于城市的休闲体验,因此鼓励气候条件允许的度假区依托户外环境打造代表性产品。
运动健身类产品可包括但不限于:保龄球、台球、壁球、网羽乒球、手足篮排球、沙滩排球、网球、门球、棒垒球、高尔夫球、登山攀岩、射击(包括射击、射箭、飞镖等)、骑马、山地车、自行车运动、游泳嬉水、船艇运动、潜水、滑水、漂流、冰嬉、滑雪、嬉雪、旱冰、跳伞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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