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河南地税:单位纳税人登记(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193978 上传时间:2024-05-2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河南地税:单位纳税人登记(老会计人的经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河南地税:单位纳税人登记(老会计人的经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河南地税:单位纳税人登记(老会计人的经验).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河南地税:单位纳税人登记(老会计人的经验)一、业务概述如果您属于以下情形之一,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具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从事生产、经营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您应当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一)各类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三)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该项业务由综合服务窗口税务登记管理岗受理。二、流程图三、纳税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序号名称备注1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DJ001)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

2、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章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章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章5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章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章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

3、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章8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需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章9改组改制企业需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章10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章11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需提供: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12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签章国地税联合办证的纳税人,上述表格和资料复印件提供2份

4、;纯地税管理的纳税人,上述表格和资料复印件提供1份。四、温馨提示(一)时限要求如果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纳税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提交以上表格中所列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资料,来办理税务登记。(二)如果您有以下行为,将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1、逾期办理税务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提供虚假资料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

5、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三)请您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生产、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公开悬挂。同时,在办理下列事宜时,请您提供税务登记证:1、开立银行帐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