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博罗县东山省级森林公园E地块20-21栋住宅楼工程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一、应急求援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1
二、应急预案启动涉及的事故内容 1
三、项目应急组织机构和联系电话 1
四、应急机构的职能、职责 2
五、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3
六、主要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4
1. 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4
2. 支模安装工程事故应急措施 8
3. 支模拆除工程事故应急措施 9
4. 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11
5. 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14
6.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16
7. 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18
8. 龙门架、井字架使用、装拆应急措施 19
9. 外用电梯使用、装、拆应急措施 20
10. 塔式起重机使用、装、拆应急措施 22
11.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24
12. 火灾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26
13. 中暑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30
14. 中毒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31
15. 发生粉尘事故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34
16. 交通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36
七、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37
八、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工作 38
一、应急求援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为贯彻我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制定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工程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从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映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的、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捷、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预案启动涉及的事故内容
1、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火灾事故;
3、特大施工机械设备事故;
4、食物中毒与高温中暑事故;
5、台风、暴雨袭击等自然灾害;
6、其他生产性重大安全事故和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事件。
三、项目应急组织机构和联系电话
1、项目应急组织机构:
事故现场总指挥:项目经理
现场指挥:安全主任
物资抢救组
组长
施工员
抢险物资供应组
组长
仓管员
现场临时医疗组
组长
医疗员
伤员营救组
组长
安全员
保卫疏导组
组长
保安班长
消防灭火组
组长
消防员
2、应急联系电话:
总 指 挥:项目负责人 何木强 电话: 13928341308
现场指挥:安全主任 陈科明 电话: 13539203496
安 全 员 吴福效 电话: 15812516641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四、应急机构的职能、职责
1、总指挥的职能、职责:
(1)所有事故现场操作的指挥与协调;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3)事故现场评估;
(4)及时地、如实地上报事故情况。
2、现场指挥的职能、职责:
(1)听从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安排,调动应急小组人员及时应急处理,协助总指挥作应急救援处理及转化后的移交协调工作。
(2)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
3、伤员营救组的职能、职责:
(1)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2)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4、物资抢险组的职能、职责:
(1)抢运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2)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品到安全地带。
5、消防灭火组的职能、职责:
(1)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2)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6、保卫疏导组的职能、职责:
(1)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通道畅通工作;
(2)疏散场区内外的居民撤出危险地带。
7、抢险物资供应组的职能、职责:
(1)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2)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配备;
(3)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8、现场临时医疗组的职能、职责:
(1)对受伤人员作简易的抢救和包扎工作;
(2)及时转移重伤人员到医疗机构就医。
五、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必须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等报告,以便最快地得到妥善处理。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1、保护事故现场,一定要首先抢救伤员和财产,尽量降低各方面的损失,尽快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
2、迅速成立安全事故调查组;
3、事故现场情况调查。
事故调查原则:应尊重科学、实事求是、以客观事实为根据。
4、分析事故产生原因;
5、确定事故的性质;
6、撰写事故报告;
7、事故的处理和结案。
事故处理原则:坚持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
六、主要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1. 坍塌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建筑施工中离不开基坑作业,当前高层建筑较多,深基坑作业常有出现,特别市区作业建筑物密度大,环境不理想,施工条件差,所以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必须层层落实。严格贯彻执行建设部新修订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强制性标准,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行业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和《广州市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按照各自的职能和责任做好各项工作,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有关设计、施工等方面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防护,管理人员按照标准严格进行检查督促。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在基础施工时,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有关注意事项:
1.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的交底,对有关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如《建筑法》、《刑法》等)以及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基坑结构支护设计要求及有关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实行技术交底、自检、工序交接、工程隐蔽验收等制度,使工程质量和安全得以控制。
1.2 基础施工应具备下列资料:
1.2.1 施工区域内建筑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勘察报告中,要有土壤的常规物理力学指标,必须提供土的固结块剪内磨擦角Ψ、内聚力C,渗透系数K等数据和有关建议。
1.2.2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图。
1.2.3 场地内和邻近地区地下管线图和有关资料,如位置、深度、直径、构造及埋设年份等。
1.2.4 邻近的原有建筑、构筑物的结构、基础情况,如有裂缝、倾斜等情况,需作标记、拍片或绘图,形成原始资料文件。
1.2.5 基础施工组织设计。
1.3 施工方案:基础施工要有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坑壁支护、施工抢险应急措施等根据有关的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计算。施工方案要经过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4 基坑开挖前应对边坡稳定(无支护基坑),支护形式(有支护基坑),降水措施,挖土方案,运土路线,推土位置编制。布置地面和坑内排水系统,防止雨水对土坡、坑壁冲刷而造成坍方。
1.5 土方开挖:无论是采用人工或机械开挖,都要严格按照土石方施工中的技术规程要求去做。挖掘土方应由上而下进行,不可掏空底脚,不得上下同时开挖,也不得上挖下运,如果必须上下层同时开挖,一定要岔开进行。挖土分层计划,高差,软土地区的基坑开挖,基坑内土面高度应保持均匀,高差不应超过1m。
1.6 在土质较好施工现场地下水位较低(低于坑槽底面标高)的坑槽,可以做成不支撑的直壁,但为了避免塌方和保证安全,基坑开挖深度不能超过以下规定。
1.6.1 在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内深度为1m。
1.6.2 在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深度为1.25m
1.6.3 在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土深度为1.5m。
1.6.4 在坚硬的粘土内深度为2m。
1.7 坑边荷载及上下通道:坑边一般不宜堆放重物,如坑边确须堆放重物,边坡坡度和板桩墙的设计须考虑其影响;基坑开挖后,坑边的施工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规定的荷载值。坑边堆土、料具堆放及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应根据土质情况、基坑深度进行计算确定。作业人员上下应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挖土的土方不得堆置在基坑附近,应离基坑1.5m以上,高度1.5m。机械挖土时必须有足够措施确保基坑内的桩体不受损坏。
1.8 排水降水:由于对地下水的控制是保证基础施工安全的重要一环,因此,在制订施工方案时,应着重采取措施进行排水降水。基坑开挖后,应在基坑底做好排水盲沟、集水井,周围降水的相应措施应维持工作。另外要尽量避开雨季,在枯水期施工。
1.9 深基础工程在施工全过程中,对降水、板桩墙、地下边疆墙等位移,要定期观察测试,并作好记录。对于较重要和较危险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也要定期观察记录。
1.10 深基础施工,由于降水,土方开挖等因素,影响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的使用安全时,应事先采取有效措施,如加固、改迁等,特别是各种压力管道要有防裂措施,以确保安全。
1.11 临边防护及坑壁支护:深度超过2m的基础施工要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在基坑周围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侧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无法放坡的基坑照施工方案进行支护。防护及支护设备完成后要及时进行验收。施工过程中如果支护设施产生变形、位移,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整或加固。
1.12 当基础结构施工采用砖砌体模板时,对砖砌体承受浇灌混凝土或用回填土充填砖砌体与基坑边之间的空隙,对所产生的侧向压力进行验算,防止出现砖砌体的坍塌。
1.13 作业环境:基础施工属于危险作业场所,要对施工现场设施及周边环境做好变形监测。监测要做好记录,主要是对基坑支护设施、周边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的沉降、位移、变形情况及时掌握。当发生异常时,及时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坑内人员不得在未加固处理的坑壁下方操作、走动、停留,要离开坑壁一定的距离。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质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时,作业人员要迅速撤离并及时加固处理。夜间施工要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并备足够的照明和警示灯。
1.14 严禁在高边坡及危险地段搭建工棚。
1.15 土方开挖事先要做好必要的地质条件(如土质结构,地下水位等调查),根据了解的情况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2. 土方坍塌应急措施:
2.1 基坑支护结构和土方开挖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与有关设计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有施工抢险应急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2 建设单位应提供周围地下的电信、电缆、煤气管、给排水管、沟渠等设施和场内障碍物的情况,负责委托房管部门对周围邻近房屋技术的检测,作出鉴定报告,特别是天然基础的低层旧建筑房屋。以便使施工单位能了解周围环境的状况。对周围地面上邻近的变压器、高压电线杆等,亦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必要时须对邻近危房作先装顶等加固措施处理。
2.3 做好应急措施,配备足够的应急抢险器材物资和应急电源使用。
2.4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有专人对支护结构进行检测、观测,并做好记录。对无支护基坑,或边坡,设观测固定水平标记,每天观测不小于两次。
2.5 对支点结构,在支撑结构未达到使用要求或锚杆张拉锁定前,不得超挖下层土方。
2.6 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碰撞工程桩等已完的结构物,或者破坏基底原状土。
2.7 基坑开挖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查清原因,并立即采取措施,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2.8 发现变形状态(如裂缝、下沉,特别支护变形)应撤离作业人员离开危险区域,并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加固。
2.9 土方突发性坍塌时,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同时断电源,防止触电。
2.10 发生坍塌时指挥人员往两侧分开疏散,尽快离开危险区域。
2.11 当有地下水时,坡顶和坡脚建造排水沟和集水井,以利排水。基坑周围地面排水畅通,不漏水,不渗水,严格防止基坑内排出的水和地面雨水倒入基坑内。当土层中有可能发生流砂现象时,应采用管井降水。
2.12 当发现边坡有失稳迹象时,应立即采取削坡、坡顶减荷、坡脚用砂(土)包压载,或者打钢管或杉木桩压脚,防滑坡和坑底土体降起。
3. 抢险加固
3.1 基坑开挖前,应作好基坑加固准备工作:
3.1.1 坑底降水应有充分的时间保证。
3.1.2 储备止水堵漏的必要器材。
3.1.3 基坑的位移和沉降检测措施。
3.1.4 加固用的钢材、水泥、砂、纺织布袋等。
3.2 土方开挖时,不得碰撞损伤支护构件及降、排水设施。土方随挖随运,不得随意堆置于基坑周边。施工用料应均匀堆放,不得超过规定的荷载值。施工机械的行驶路线和停放位置与坑边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3 当支护结构墙后出现渗漏水的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堵漏止水措施,防止渗漏发展。
3.4 当基坑支护结构变形超过允许值或有失稳前兆时,应立即采取加固措施,加固方法有撑、拉、压、灌、堵、减等,加固原则如下:
3.4.1 当支护结构变形过大,明显倾斜时,可在坑底与坑壁之间加设斜撑,如基坑周边场地允许,可设置拉锚。
3.4.2 当坑边土体严重变形,且变形速率持续增加时,应视为基坑整体滑移失稳的前兆,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可用砂包或其它材料回填基坑,待基坑稳定再作妥善处理。
3.4.3 当坑壁漏水渗砂时,可用粘土或水泥土阻塞夯实,在加混凝土封砌,渗漏严重时应灌注速凝浆液。
3.5 当基坑周围建筑物严重开裂、倾斜、下沉时,应立即疏散人员,补强加固或拆除。
3.6 当基坑隆起时,应加灌浆或砂包堆荷。
2. 支模安装工程事故应急措施
支模安装施工是建筑行业必不可少的工序,施工过程高处作业、临边作业的机会时有出现,它的条件差,有一定的危险因素,要避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及支模变形坍塌的事故,施工过程必须按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1. 有关注意事项
1.1 支模安装必须按施工设计进行,严禁任意变动。安装完成后必须办理验收,合格才可交下一道工序作业。
1.2 楼层高度超过4m或二层以上的建筑物安装支模时,周围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加设防护栏杆。
1.3 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标识,并设专人监护,防止伤及行人。
1.4 浇灌整体式的多层构筑物砼,安装上层楼板及支架时,下层楼板砼强度必须达到1.2Mpa以后,才能上料具,料具要分散堆放,不得过分集中。
1.5 下层楼板结构的强度要达到能承受上层支模系统和新浇筑砼重量时方可进行上层楼面砼的浇筑。否则下层楼板结构的支撑系统不能拆除,同时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垂直线上。
1.6 如采用悬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其支撑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必须有施工设计。
1.7 支模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
1.8 模板支柱纵横向水平、剪刀撑等均应按设计的规定布置,当设计无规定时,一般支柱的网距不可大于2m,纵横向水平的上下步距不可大于1.5m,纵横向的垂直剪刀撑间距不可大于6m。
1.9 当支柱高度小于4m时,应设上下两道水平撑和垂直剪刀撑,以后支柱每增高2m,再增加一道水平撑,水平撑之间还需增加剪刀撑一道。
2. 支模坍塌应急措施
2.1 施工项目在班组作业前必须要结合工作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保持出入口畅通。
2.2 当发生支模意外坍塌时,不要慌张,保持镇静的情绪,视坍塌的方向及受影响位置,有序指挥员工疏散。
2.3 在坍塌过程中不要盲目抢险,应立刻切断电源,确认未有继续坍塌危险的情况下,组织抢救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工作,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再抢救集体财产。
2.4 立刻设危险区域,并设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保护事故现场。
2.5 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3. 支模拆除工程事故应急措施
支模拆除是砼结构物必须的工序,施工过程时有高处作业和临边作业,它的条件差,有一定的危险因素,同时在拆除过程中,模板会出现不规则的脱落,拆除的工序比安装的工序危险因素更大,所以必须要按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
1. 有关注意事项
1.1 模板拆除应经施工技术人员按试块强度检查,确认砼已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拆除。
1.2 拆除应按方案要求进行,大模板拆除应先拆穿墙螺栓和铁件等,并使模板面与接触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起吊前认真检查固定件是否全部拆除。
1.3 起吊时应先稍微移动一下,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起吊。
1.4 大模板的外模板拆除前,要用吊机事先吊好,然后才准拆除悬挂扁担及固定件。
1.5 台模(飞模)拆除必须有专人指挥,不能随意操作,升降台模要同步进行。
1.6 当不采用专用的悬挑起飞平台时,结构边沿的地滚轮一定要比里面高出1~2cm,以免台模自动滑出。并将台模的重心位置用红漆标识在台模侧面明显位置。
1.7 台模挂钩前,严格控制其重心不能到达外边沿第一个滚轮,以免台模外倾。
1.8 台模尾部要绑安全绳,安全绳另一端绕套在施工结构坚固的物体上,徐徐放松。
1.9 滑动模板拆除必须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的规定。
1.10 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1.11 拆除模板一般采用长撬杠,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下。在拆除楼板模板时,要注意防止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
2. 支模拆除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2.1 施工项目在班组作业前必须要结合工作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2.2 设危险区域悬挂对口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按规定设防护措施。
2.3 保持出入口畅通,有计划清理拆除下来的材料,严禁阻塞通道。
2.4 如使用某机具拆除时,过程中机具不得带病运行。
2.5 当支模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大面积倒塌、坍塌,不要慌张,保持镇静,注意事态的发展情况、方向及受影响的位置,有序指挥员工疏散。
2.6 在倒塌、坍塌过程中不要盲目抢救,有危及用电安全的,立刻切断电源。确认未有继续坍塌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集体财产。进行抢救工作时,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再抢救集体财产。
2.7 立刻设危险区域,并设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保护事故现场。
2.8 按规定上报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4. 触电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触电事故和其他事故比较,其特点是事故的预兆性不直观、不明显,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当流经人体电流小于10mA时,人体不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但当流经人体的电流大于10mA时,人体将会产生危险的病理生理效应,并随着电流的增大、时间的`增长将会产生心室纤维性颤动,乃至人体窒息(“假死”状态),在瞬间或在两三分钟内就会夺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护设施不完备的情况下,人体触电伤害事故是极易发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须做好预防工作,发生触电事故时要正确处理,抢救伤者。
1. 防止触电伤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据安全用电“装得安全,拆得彻底,用得正确,修得及时”的基本要求,为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在日常施工(生产)用电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用电的安全要求。
1.1 用电应制定独立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盖有企业的法人公章。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敷设,竣工后办理验收手续。
1.2 一切线路敷设必须按技术规程进行,按规范保持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1.3 非电工严禁接拆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气设备、电灯等。
1.4 根据不同的环境,正确选用相应额定值的安全电压作为供电电压。安全电压必须由双绕组变压器降压获得。
1.5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隔离防护。
1.6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或容易产生误判断、误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现场,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提醒人们识别、警惕危险因素。
1.7 采取适当的绝缘防护措施将带电导体封护或隔离起来,使电气设备及线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触电。
1.8 采用适当的保护接地措施,将电气装置中平时不带电,但可能因绝缘损坏而带上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外露导电部分(设备的金属外壳或金属结构)与大地作电气连接,减轻触电的危险。
1.9 施工现场供电必须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线的保护接零系统,把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通过保护接零作为防止间接触电的安全技术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时存在TN-S或TT两个供电系统。注意事项有:
(1)在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系统中,不得将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而将另一部设备做保护接地。
(2)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总电房配电柜两侧做重复接地,配电箱(二级)及开关箱(三级)均应做重复接地。其工作接地装置必须可靠,接地电阻值≤4Ω。
(3)所有振动设备的重复接地必须有两个接地点。
(4)保护接零必须有灵敏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配合。
(5)电动设备和机具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一箱保护,严禁一闸多机,闸刀开关选用合格的熔丝,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熔丝。按规定选用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
(6)电源线必须通过漏电开关,开关箱漏电开关控制电源线长度≯30m。
2. 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2.1 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2.2 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3)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4)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5)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6)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3. 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3.1 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3.2 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3.3 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3.4 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3.5 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4. 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5. 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抢救措施:应使其舒适地平卧着,解开衣服以利呼吸,四周不要围人,保持空气流通,冷天应注意保暖,同时立即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或心跳失常,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脏挤压。
6. 对“假死”者的急救措施:当判定触电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方法如下:
6.1 通畅气道。第一,清除口中异物。使触电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开其领扣、围巾、紧身衣和裤带。如发现触电者口内有食物、假牙、血块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迅速用一只手指或两只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从口中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入。第二,采用仰头抬颊法畅通气道。操作时,救护人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颏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随之抬起、气道即可畅通。为使触电者头部后仰,可于其颈部下方垫适量厚度的物品,但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触电者头下。
6.2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使病人仰卧,松解衣扣和腰带,清除伤者口腔内痰液、呕吐物、血块、泥土等,保持呼吸道通畅。救护人员一手将伤者下颌托起,使其头尽量后仰,另一只手捏住伤者的鼻孔,深吸一口气,对住伤者的口用力吹气,然后立即离开伤者口,同时松开捏鼻孔的手。吹气力量要适中,次数以每分钟16~18次为宜。
6.3 胸外心脏按压。将伤者仰卧在地上或硬板床上,救护人员跪或站于伤者一侧,面对伤者,将右手掌置于伤者胸骨下段及剑突部,左手置于右手之上,以上身的重量用力把胸骨下段向后压向脊柱,随后将手腕放松,每分钟挤压60~80次。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宜将伤者头放低以利静脉血回流。若伤者同时拌有呼吸停止,在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时,还应进行人工呼吸。一般做四次胸外心脏按压,做一次人工呼吸。
5. 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令人担忧的问题就是机械伤害事故的增加。机械伤害、起重吊装伤害已排在“四大伤害”之中。应引起安全、设备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机械伤害事故原因虽比较复杂,但采取相应的措施是可以减少或避免事故发生,按机械的特点和工程特点提出危险环节和重点部位,多方把关。
1. 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
1.1 操作人员需体检合格(即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同时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1.2 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1.3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的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工作状态。
1.4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带安全带等。
1.5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和合理使用,严禁超负荷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1.6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停用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时的机械不得使用。
1.7 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应先关闭电源,待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8 新机或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使用说明书或改造后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并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方可投入使用。
1.9 停用一个月以上或封存的机械应认真做好停用或封存前的保养工作,并做好预防风沙、雨淋、水泡、锈蚀等措施。
1.10 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应设置消防器材;空气压缩机房、发电机房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及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
1.11 各类型的机械机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其润滑部位的油路是否畅通,特别是液压系统,其压力表是否正常,密封环是否有效,刹车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12 带有切削的机械、机具必须控制刀具的间隙,应按需切削的工件的厚度来调整其间隙(按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调整)。
1.13 焊机设备必须有防护罩,二次降压保护开关、初级、次级的防护罩必须齐全有效,焊机导线要具有良好的绝缘,绝缘电阻不少于1MΩ。
1.14 所有建筑施工机具(包括大型设备、金属加工设备)必须建立台帐,做好维修档案,自检记录档案,并造册备案。
2. 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措施
2.1 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应立即切断动力电源,首先抢救伤员,观察伤员的伤害情况,如手前臂、小腿以下位置出血,应选用橡胶带或布带或止血纱布等进行绑扎止血.
2.2 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处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3 出现颅脑损伤,必须保持呼吸道畅通。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移动。遇有凹陷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邻近的医院治疗。
2.4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移动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导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移动过程中,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2.5 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移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以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板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2.6 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2.7 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2.8 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设置危险区域,专人监护,拍摄事故现场照片。
6. 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建筑行业施工过程中,高处作业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在四边临空的高处进行作业,施工条件差,危险因素多。多年来,高坠伤亡事故占全部事故的比例高达40%,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应作为全建筑行业的突出问题引起足够重视。为了避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对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使他们熟悉操作及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同时,在安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 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以预防坠落事故为目标,对于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特定施工环境,在施工前,制订防范措施,并应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加以确认。
1.1 凡身体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定期体检。
1.2 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
1.3 作业人员严禁互相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1.4 不得攀爬脚手架及跨越阳台。
1.5 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
1.6尚未砌砖封闭的框架工程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边、楼梯口,井架、人货梯与建筑物通道、跑道(斜道)两侧,卸料平台外侧边、基坑周边等,必须设置1.2m高且能承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的临时护栏,护栏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
1.7 建筑物周边与外脚手架之间,从首层开始张挂一道安全平网,以后每隔10m张挂一道安全平网。脚手架外侧全部用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封闭。电梯井内每隔两层或每隔10m张挂一道安全平网。所有操作层均张挂一道安全平网。
1.8 边长大于250mm的边长预留洞口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面用木板作盖板加砂浆封固;边长大于1500mm的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并围密目式(2000目)安全网,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1.9 电梯口(包括垃圾口)、施工用人货梯口、钢井架口必须设置规范化、标准化的层间闸(栅)门。
1.10 各种架子搭好后,项目经理必须组织架子工和使用的班组共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准上架操作。使用时,特别是台风暴雨后,要检查架子是否稳固,发现问题及时加固,确保使用安全。
1.11 施工使用的临时梯子要牢固,踏步300~400mm,与地面角度成60~70度,梯脚要有防滑措施,顶端捆扎牢固或设专人扶梯。
2.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2.1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2 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2.3 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2.4 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剌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2.5 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1)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2)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3)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2.6 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7. 物体打击事故的预防及其应急措施
物体打击伤害是建筑行业常见事故四大伤害的其中一种,特别在施工周期短,劳动力、施工机具、物料投入较多,交叉作业时常有出现。这就要求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对机械运行、物料传接、工具的存放过程中,都必须确保安全,防止物件坠落伤人的事故发生。
1. 防止物体打击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1 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帽。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内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位置行走。
1.2 安全通道上方应搭设双层防护棚,防护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坠落物穿透。
1.3 钢井架、施工用人货梯出入口位置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长度以钢井架、施工用人货梯外边沿两侧各超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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