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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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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题研究75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4 年第 4 期“一带一路”战略下的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研究张宇婷摘要: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各国间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使得国际重复征税问题日趋严重。国际重复征税问题成为加强“一带一路”战略推进路上的一大阻碍,因此,对于国际重复征税的研究刻不容缓。本文通过对在“一带一路”战略下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产生原因、与“一带一路”战略的相互影响以及我国对于解决国际重复征税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研究,为解决“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国际重复征税提供相关完善建议。关键词:国际重复征税 所得国际化 税收管辖权冲突 抵免制 税收协定一、国际重复征税及产生原因(一)什么是国际重复征税

2、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个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课税相同或相似的税收。其基本要素包括了几个“同一性”。也是一个纳税主体就其一份收益,向多个征税主体缴纳税款。国际重复征税可以说是重复征税的一个特殊情况,所谓特殊情况也即是将重复征税的范围进行限制,将其限制在国际化所得这个范围内。(二)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目前大部分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所得国际化是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基础。税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随着收入国际化的出现,国际税收应运而生。1在经济全球化的作用下,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来往更加频繁,各个国家的居民或

3、者企业为了寻求更高的经济利益开始将经济活动的范围扩大至其他国家,在其他国家劳务、做生意。此时,这些人或企业就拥有来自几个地方的收入和财产,拥有一份具国际化特征的所得。对具有国际化特征的所得,会出现两个或两个国家对其拥有税收管辖权的情况,当对其行使税收管辖权时,便出现了国际重复征税。2.国家主权是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基本原因。基于国家主权原则,各国家管理本国而不受他国干涉或侵犯。这包括经济领域的主权,国家在进行经济活动时不受他国干涉,可以自主地进行。同时,经济主权在税收方面表现为国家税收主权。据此,一个国家可以自主决定要向哪些主体征税,要征收什么税,以及对于征税的对象要征收多少税,只要是属于这个国

4、家管辖的事项,这个国家可以自由地行使管辖权。根据国家主权原则,一国享有独立经济主权、税收主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行使其税收管辖权也是合法的,国家税收主权的存在是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而其源泉则是国家主权。23.国家间税收管辖冲突是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重要原因。只有存在这种税收管辖的冲突,才会在问题研究76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4 年第 4 期依据税收管辖权进行征税时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1)各国之间的税收制度不同。国家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的社会因素的特点来制定相关税收制度,各个国家之间的税收制度存在差异。有的国家采用单一税制,如马来西亚;有的国家采用双重税制,如中国;有的国家采用三

5、重税制,如美国。除此之外,各国对于纳税主体的标准又不同,对于税收尤为重要的来源地的标准也不同。(2)税收管辖权的适用存在冲突。各个国家行使的税收管辖权主要包括来源地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这两种,二者之间出现冲突形成了重复征税现象。同时,这两种税收管辖权分别组合,形成了目前主要的三种税收管辖权冲突形式:第一,居民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此两种税收管辖权形成的冲突从本质上来说是属人原则之间存在的冲突。国家根据属人原则,对于具有本国的纳税居民身份的主体进行征税,每个国家对于本国纳税居民都以法律进行相关规定,只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就是本国的纳税居民,可以对其征收相关的税。当一纳税主体满

6、足两个国家以上对于纳税居民规定的条件时,基于居民税收管辖权,这些国家可向其征收相关的税,则出现重复征税情况。第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冲突。此两种间的冲突本质上来说是属地原则的冲突。所谓的属地原则,通俗点来说就是只要你人在此地,就可以根据此地的法律来管你。它在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上主要表现为只要某一份所得或者财产是在来自某个国家,该国便可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征收税款。而二者的冲突主要源于各国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的标准和细节不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于所得来源地的认定不同。3当同时满足了两个以上国家对于所得来源地的认定标准时,便可能会出现因为一份所得同时向几个国家缴税。第三,居民地税收管

7、辖权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从本质上来说,二者的冲突实则是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地的冲突。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国家可以一个人具有纳税居民身份向其征收税款;另一个国家可以根据其所得是来自本国要求其缴纳税款。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个纳税者拿一份收入却向两个国家缴纳税款,从而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二、“一带一路”战略与国际重复征税的相互影响”(一)“一带一路”战略对国际重复征税的影响1.“一带一路”战略的推进对国际重复征税产生了正面影响。“一带一路”战略提出后,我国将国际重复征税提到了一个新的重视高度,旨为“走进来”和“走出去”提供一个更好的环境。如 2016年至 2020 年 9 月,国家税务总局与有关国

8、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开展双边协商 497 例(次),为跨境企业消除重复征税 145 亿元。(1)2.“一带一路”战略推进给国际重复征税带来的负面影响。“一带一路”战略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外国企业“走进来”。在这种情况下,无疑会增加经贸往来、人员往来。在“一带一路”战略诸多优惠政策的帮扶下,我国投资者到外国投资的人数增多,必然因为相关国家税收政策而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外国投资者到我国投资也是如此。总的来说可以将其归于所得国际化现象加剧,从而为国际重复征税埋下了伏笔。(二)国际重复征税对“一带一路”战略的影响1.国际重复征税在对外开放方面会减弱投资者的对外投资。国际投资与国

9、际贸易的融合越来越多,跨国投资者必然会充分利用世界经济发展来获得越来越多的收益,重复性的征税项目只会打击这些巨头的投资热情。4正常的投资者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利益,赚取利润。因此,在进行投资时必然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来评估投资是否值得。其中,国家税收政策是投资者对外投资时考虑的重要因素。我国的基本税率实际上是与大多数国家差不多,处于一个中等的水平,纳税者的负担也并非很重,因此跨国投资者的盈利空间还比较大。但是,因为相关的税收政策,投资者不得不同时缴纳几份税款。国际重复征税缩小了跨国投资者的盈利空间,增加了投资者的负担和投资成本,进而抑制了投资者的投资意愿,极大地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52.国际

10、重复征税抑制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一带一路”战略的使命之一就是鼓励国内居民企业“走出去”,但由于中国和“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国际重复征税的不利影响,我国居民企业“走出去”意愿被大大削弱。6例如,我国居民企业在税率较低的国家进行投资,按照这些国家的税法缴纳了税款,这部分税款根据我国的税法可能得不到抵免,有的时候还得根据税法规定补税。这无疑使我国居民企业享受不到其他国家优惠的税收政策,同时,还增加居民企业的税务负担,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我国居民企业走出去的积极性。除此之外,还会有许多居民企业为了规避税务风险而直接放弃对外投资的机会,不愿意“走出去”。问题研究77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2024

11、 年第 4 期三、我国应对国际重复征税存在的不足之处(一)抵免法存在的不足目前,我国应对国际重复征税采用的方式主要是抵免制。根据这种制度,纳税居民在纳税时,可以将他在其他国家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其应缴份额内根据一定标准进行抵免。这种方式无疑可以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但是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前文所述,当我国投资者在那些税率比我国低的国家进行投资时,会出现得不到抵免的情况,甚至还会有需要补税的情况。这种情况就会使得企业的纳税负担变得很重,获得的利润比较小,大大打击了企业对外投资的积极性。(二)相关条约签订不够完备我国积极与其他国家签订税收协定,以此来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但签订的条约仍有不足。主要

12、表现为签订的条约不够完备。官方数据显示我国已经对外正式签署了 109 个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协定。但是这些税收协定并未全部生效。并且,签订的税收协定也并未全面覆盖到“一带一路”所有的沿线国家,如缅甸、伊拉克、约旦、黎巴嫩等国家皆未签订避免重复征税协定。同时,很多税收协定签订的时间较早,导致了税收协定可能无法满足现阶段的需要。除此之外,我国和沿线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存在执行力不够的问题。在税收执行过程中,会因为对于这些国家情况了解不足,税收执行政策存在问题。又或者因双方信息缺乏对称从而无法起到良好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效果。四、相关完善意见(一)完善税收抵免法现行的抵免法计算比较复杂,一定程度上给税

13、务机关和纳税人带来额外税收成本,而简化抵免法的计算和操作程序,可以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率。7,应考虑适用综合抵免法,计算方式简单,可大大提高我国税务机关的工作效率。同时,应制定更加公平的税收抵免制度,更加公平的税收政策,减少对外投资者的投资税务风险和负担。(二)签订完善的国际税收协定目前,我国与“一带一路”战略沿线国家签订的国际税收协议并不完备,与一些国家并未签订相关的税收协定,因此,我国应该加强完善税收协定的签订,使其更加全面。同时,对还不具备签订税收协定条件的国家进行充分考察,做好之后签订的准备。除此之外,对于比较久远的税收协定,应该对其进行更新完善,使其适应现阶段的需要。避免出现因

14、年代太过久远而无法适应发展的需要,对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形成阻碍。(三)建立信息情报共享平台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存在执行力不足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信息的对称性,对此,可以通过建立信息情报共享平台来实现。我国可以带头联合其他国家共同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制定相关具体的制度。可以将信息共享作为加入此平台国家的义务,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还应该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制定违反保密义务的惩罚措施。可以考虑只将信息共享给平台的参加者,对违反保密义务的国家加以惩罚,保证信息的保密安全。有效的税收信息情报共享平台无论是对于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还是对促进各国企业到他国投资都有很大的帮助作用。五、结语“一带

15、一路”战略与国际重复征税的相互影响,不利于我国企业“走出去”和他国企业“走进来”。我国应对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还存在许多不足,单纯的抵免法以及不够完善的税收协定都无法有效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应该通过完善税收抵免法的适用,尝试采用综合的抵免法来提高税务机关的效率,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同时,加强信息交换平台的建设,及时更新税收协定,避免税收协定过于陈旧。此外,还需要充分掌握有关国家的税收制度信息,保障税收协定的执行力,扫清“一带一路”战略面临的国际重复征税障碍,大力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进程。注释(1)回眸“十三五”:深化税收合作 携手互利共赢参考文献1 李晓阳.有关国际重复征税的法律问题研究 J.河北企业,2017,0(12):135-1362 刘显娅.国际重复征税原因分析 J.经济研究导论,2012,(34):32-333 李涛.国际重复征税的法律问题研究 J.法制博览,2019,(16):2104 李亚男.国际重复征税对中国对外开放的影响基于“一带一路”战略视角 J.国际商贸,2017,(6):61-625 汪峰.“一带一路”战略下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研究 D.南昌:南昌大学法学院,20186 刘晓婕.浅谈“一带一路”战略下对国际重复征税问题的认识 J.法制博览,2016,(11):15-16(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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