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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统一核算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南(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192348 上传时间:2024-05-2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49.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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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总分机构统一核算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指南(老会计人的经验) 为保证统一核算企业正确填写申报表,顺利完成总机构及其所属分支机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根据鲁国税函[2016]169号文件确定,进行统一核算增值税的企业,按照本指南进行纳税申报. 二、信息传递 (一)统一核算企业所属分支机构(下称分支机构),在申报期内按照规定时限填写《分支机构信息传递单》,上传至总机构,以便总机构统一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二)统一核算企业总机构(下称总机构)根据各分支机构《传递单》数据,核算税款所属期内总分机构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根据文件要求形成《税款分配表》. (三)总机构将《税款分配表》报送至主管国税机关. (四)分支机构将《完税证明》传真至总机构备查. 三、税务机关数据维护 总机构主管国税机构根据《税款分配表》,对金税三期系统参数进行维护. 四、纳税申报 (一)各分支机构纳税申报 1.需要属地缴纳的销售额,填写至附表一对应栏次. 2.总机构分配的应税销售额,按照发票开具情况,填写至附表一13a. 3.取得的全部进项扣税凭证,分别填入附表二对应栏次. 由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做进项转出处理,填入附表二第17栏”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 (二)总机构纳税申报 1.销售情况填写 应税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全部应税销售额(不包括免税销售额),分别填入附表一”一、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对应栏次和主表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销项税额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填入《附表一》对应栏次和《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 免税项目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分支机构提供免税项目的销售额,填入《附表一》”四、免税”相应栏次. 2.进项税额填写 进项税额为总机构本部及分支机构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填入《附表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对应栏次. 3.进项税额转出填写 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应通过《附表二》”二、进项税额转出”对应栏次填写. 4.分支机构当期已缴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第2栏”分支机构预征缴纳税款” 5.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和技术维护费(价税合计额),由总机构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四)》第1栏”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按实际发生情况填入《主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五、总分机构申报顺序 (一)分支机构向总机构报送《传递单》 (二)总机构进行增值税统一核算,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分配表》 (三)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对金税三期系统进行维护 (四)分支机构按照总机构清分销售额和属地业务,填写申报表,进行纳税申报 (五)总机构进行纳税申报 六、其他未尽事宜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2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30号)相关规定执行.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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