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车安全协议书甲方(车主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友好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搭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具备驾驶与本车相应的驾驶资格。负责承保车辆自身保险险种与费用。2、甲方在驾驶途中发生的本车维修费用、事故责任和费用、违章罚款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驾驶前、中,不得喝酒、不得食用、饮用含有乙醇、神经类食品、药品等。 4、乙方在行驶途中不得发生与甲方攀谈、指引观看、观赏等与驾驶无关、分散注意力的言行。5、乙方在车上不得发生吸烟、吐痰等非文明行为。因乙方过失或过错使人员伤害、车辆发生事故及车辆、设施
2、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6、甲、乙双方自行承担意外事故的人身伤害费用,车辆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二、其它条款1、参与者是在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出行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导致的责任事故以及损失,本车驾乘人员之间互不承担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2、本搭乘车为非赢利行为,双方不得为此引发商业行为,如:过分强调按时乘坐与到达、向他方提出投诉、索要发票等。 3、双方约定,各方须申明无传染病、心脏病、严重晕车及不适宜乘坐车辆出行的疾病与缺陷。 4、双方约定,不得携带危险品等法律法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5、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主张权利。 6、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解决。 7、本协议签字即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时间: 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