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实务
1.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1)应付税款法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此方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
公司按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上缴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将“所得税”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结转后“所得税”账户无余额。
[例]某公司全年税前会计利润为900万元,本年计税工资170万元,实发工资为200万元。本年发生赞助费支出10万元,收到国库券利息收入6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假设本年内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则会计处理如下:
纳税调整数=200-170+10-6
=34(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900+34
= 934(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934 x33%
= 308. 22(万元)
公司按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3 082 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 082 200
实际上缴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3 082 200
贷:银行存款3 082 200
年末结转“本年利润”账户:
借:本年利润3 082 200
贷:所得税3 082 200
(2)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纳税影响会计法具体又可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
递延法是把本期因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开征对“递延税款”金额的影响。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各期发生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
公司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出所得税后,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按照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与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则:
借:所得税
贷:递延税款
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转销时如为贷方余额,则:
借:递延税款
贷:所得税
实际上缴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例]某公司某项设备按照税法的规定使用年限为10年,公司自己选定的折旧年限为5年,即从第6年起,该项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1000万元(不考虑净残值的因素)。假设该公司前5年每年实现利润8000万元,后5年每年实现利润9000万元。1一4年公司所得税税率为33%,从第5年起,所得税税率调整为30%,则公司应做如下会计处理:
第一年:
按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10年)计算每年应提折旧额=1000/10=100(万元)
按公司选定的折旧年限(5年)计算每年应提折旧额=1 000/5 = 200(万元)
时间性差异=200-100=100(万元)
按照税前会计利润计算的应交所得税=8 000 x33% =2640(万元)
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8 000 + 100) x 33 % = 2 673(万元)
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2 673-2640=33(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26 400 000
递延税款 33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 730 000
第二至四年的有关会计处理同上。
第五年:
按照税前会计利润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8 000 x30% =2 400(万元)
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8 000 + 100) x 30%=2 430(万元)
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2 430-2400 =3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24 000 000
递延税款 30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4 300 000
第六年:
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9000-100) x30%= 2 670(万元)
在转销时间性差异时,仍然按33%的税率计算,即应转销的时间性差异为100 x33% =33(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 27 030 000
贷:递延税款 330 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 700 000
第七至九年的处理同上。
第十年:
转销的时间性差异为100 x 30%=3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27 000 000
贷:递延税款3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6 700 000
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变化时转销。在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时,递延税款的余额要按照税率的变动或新征税款进行调整。递延税款余额也可按预期今后税率的变更进行调整。
如上例:第一至四年的处理不变,第五年的处理如下:
调整由于前四年按33%的所得税率计算对纳税的影响:
影响额=400 x33%-400 x 30%=12(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24000000
递延税款300 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4 300 000
同时:
借:所得税120000
贷:递延税款120000
或:
借:所得税 24 120 000
递延税款 18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4 300000
第六年:
按税前会计利润计算的应交所得税=9 000 x 30% = 2 700(万元)
按纳税所得计算的应交所得税=(9000-100) x30% = 2 670(万元)
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3 300-3 270=30(万元)
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27 000 000
贷:递延税款3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26 700 000
第七至十年的处理同上。
此外,应注意在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时,为了慎重起见,如在以后转销时间性差异的时期内,有足够的纳税所得予以转销的,才能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否则,也应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些都是公司在纳税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2.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年终计算出应补缴的所得税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公司补缴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公司所得税减免税的账务处理
公司在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时,应将减免的应纳税额计算人账,并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公司按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上年利润调整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1)调增上年利润
调增上年度利润时:
借:有关科目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根据调增利润计算出应补交所得税税额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调减上年利润
调减上年利润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有关科目
根据调减利润计算出应退回所得税税额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收回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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