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1、会计规定 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资产减值如属于报告年度的调整事项,应相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其具体的核算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 2、税法规定 对于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属于报告年度调整事项的资产减值准备,税法规定应区别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该事项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则应相应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及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的调整指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如企业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当时的情况预计某项
2、资产可能发生减值,但对其具体金额无法准确估计,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日之间发现进一步的证据,从而能够对原资产负债表日的情况进行合理估计,应对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的资产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同时将应提取的减值准备增加当期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支出,如所得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则应相应调整利润表中体现的所得税费用。 (2)如果该事项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则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应调整的有关项目并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因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已经完成,不能再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的企业应调整
3、报告年度的所得税和递延税款金额。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有关资产减值事项涉及的纳税调整,应作为本年度的纳税调整事项,相应调整本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 3、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举例 例1:A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编制2002年会计报表时,因某客户B公司2002年度财务状况不好,根据当时的情况判断对应收该客户的款项1200万元计提了30的坏账准备,2003年2月5日,B公司因资不抵债宣布破产,根据法院宣告的破产财产,A公司估计其能够收回1200万元中的20。假定A公司200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于2003年2月15日完成,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税法
4、规定企业仅能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3至5计提坏账准备并税前扣除,A公司在其2002年12月31日的会计报表中已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5扣除并计算了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 (1)会计处理 根据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的调整事项,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如果A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其有关的会计分录为(不考虑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等项目的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管理费用) 6000000 贷:坏账准备 6000000 如果A公司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其与本例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管理费用) 6000000 贷:坏账准备 600
5、0000 借:递延税款(600000033) 198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980000 (2)纳税调整 因为按照税法规定对于企业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提取的准备金不能在税前扣除,本例中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有所区别,即税法规定对按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至5计算的部分可以在税前扣除,因为A公司在其2002年12月31日的会计报表中已按该数额进行了扣除并相应计算了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因此该日后事项期间发生的因资产减值引起的调整不影响A公司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 例2:甲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编制2002年度会计报表时,根据当时的情况判断某项已提取了减值准备的
6、固定资产其价值发生了恢复,恢复金额估计为100万元。2003年3月20日,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公开市场价格估计该固定资产价值在2002年12月31日恢复的金额应为150万元。甲公司200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3年2月15日完成,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假定该公司在对固定资产提取减值准备的当期,已按税法规定相应调整了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交纳了所得税,同时其已恢复的10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中已经完全恢复了因原考虑资产减值准备以后计提的折旧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提折旧的差额。 (1)会计处理 该资产减值的恢复属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取得了关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事项的进一步证据,
7、因此属于日后调整事项。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应对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 如果甲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为(假设不考虑对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相应调整,下同):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02年营业外支出)500000 如果甲公司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相关的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2002年营业外支出) 50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整所得税费用) 165000 贷:递延税款 165000 (2)纳税调整 因200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已于2003年2
8、月15日完成,而该事项发生于2003年3月20日,即在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后,因此,按照税法规定,不能够再调整2002年度的应交所得税金额。其所涉及的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应作为2003年度的调整事项。 根据本例中的情况,进一步假定甲公司2003年度不考虑该事项的利润总额为1200万元,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因素的影响,甲公司在计算确定其2003年度的所得税费用和应交所得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1200000033) 396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96000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