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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发票“备注”栏的注意事项(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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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填写发票“备注”栏的注意事项(老会计人的经验)发票“备注”栏的作用发票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而发票中的“备注”栏则是对某一交易事项进行补充注解说明的信息。发票“备注”栏的设置发票“备注”栏下方有“销货单位(章)”,发票专用章应该盖在此处,即“备注”栏。其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发票“备注”栏应如何填写运输事项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

2、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作出了如下相关规定:差额征税开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

3、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备注”栏信息可作报销凭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问题的公告(国

4、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1号)规定,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代开发票岗位应按以下要求填写专用发票的有关项目。“备注”栏内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以上列举“备注”栏应填写的信息,也是取得发票的纳税人需要重点审核的内容,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

5、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包括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综上所述,增值税发票要按照现行相关税收法规要求,开具或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对经常发生以上交易事项加以关注,规避由此带来的未按规定开具处罚和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风险。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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