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应关注问题(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1、关注本纳税年度已发生成本费用、支出的发票问题; 2、本年度应确认的收入、收益问题; 3、应计提、应摊销的成本费用问题; 4、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差异的备查记录问题; 5、会计人员及企业发生的相关变动会计及相关资料移交的完整问题; 6、相关税务审批或备案手续的办理汇算清缴的常识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
2、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汇算清缴的常识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核、审批的税前扣除、投资抵免、减免税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 汇算清缴的常识纳税人(包括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及成员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
3、其附表;(二)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三)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四)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汇算清缴的常识纳税人在规定的年度纳税申报期内(5月31日以前),发现纳税申报有误的,可在年度纳税申报期内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按照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纳税人补缴税款确因特殊困难需延期缴纳的,按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汇算清缴的常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主要纳税调整事项 *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涉及的事项 *不合法支出涉及的事项 *会计处理的期限与税收处理的期限不一致涉及的事项 *不合法票据列支或发票事项处理不当涉及的事项 *弥补亏损涉及的事项 *营业收入、成本确认涉及的事项 *会计差错、变更涉及的事项 *债务长期桂账涉及的事项 *因税收审批或备案涉及的事项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