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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注意厘清政策“变化点”(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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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生活服务业营改增,注意厘清政策“变化点”(老会计人的经验)2016年5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生活服务业也纳入了缴纳增值税的范畴。生活服务业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等方方面面,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今天将为您介绍与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相关的税收政策。劳务派遣企业:缴税方法可选择近日,某劳务派遣公司财务人员张会计致电税务机关,询问“营改增”后劳务派遣行业差额征税是否有变化。税务人员告诉张会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

2、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文第一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3、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税务人员提醒张会计,“营改增”相关规定给予了纳税人更多的选择权,如果纳税人选择差额征税方法计算销售额,差额扣除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文第三条的规定,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部分生活服务支出:不得进项抵扣江北高新区的一家公司,为了方便住在市区的职工上下班,从客运公司租了一辆大客车长期接送职工上下班。“营改增”后,

4、对于向客运公司支付租车费用,收到增值税发票并产生的增值税税款能否做进项抵扣,公司财务小李有些拿不准,于是习惯性地拨通了地税局的咨询电话。接到小李的电话后,税务人员核实了小李提供的企业基本情况,然后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特别是“营改增”的衔接政策,详细解答了小李的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文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

5、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待遇,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由此可见小李公司的租车开支属于职工福利费范畴。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该条款,小李公司支付租车费用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此外,需要特别引起“营改增”企业财务人员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

6、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产生的进项税额都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而这些行业都属于生活服务业的范畴,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本身的联系并不紧密,多属于一些福利性、消费性的支出,所以这些支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都是不可以抵扣的。旅游行业:差额优惠范围扩大会计张先生是一家旅游公司的税务主管。旅游公司之前缴纳营业税时可以实行差额征税,公司为旅客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只就其差额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以后,是否仍按差额缴纳增

7、值税?张先生带着疑问来到地税局咨询。税务人员向张先生介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是指根据旅游者的要求,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服务的业务活动。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因此,旅游公司可以继续按差额缴纳增值税。但税务人员提醒张先生,对于旅游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8、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也就是说接受旅游服务的公司不能将旅游服务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小规模纳税人:可采用简易计算方法张医生在南京高新区开了一家牙科私人诊所,被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张先生感到很困惑,不知道如何进行增值税的缴纳。税务人员解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

9、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该私人诊所的年营业额没有超过500万元,所以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所以,该私人诊所发生的“营改增”的应税行为应该采用简易计算方法。税务人员告诉张先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第十六条的规定,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

10、定的除外。随后,税务人员根据实施办法中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帮助张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张先生的私人诊所的本月营业额为20万元,这个月他需要缴纳的应纳税额=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即:200000元(13%)3%5825.24元。其中的销售额为含税销售额,即张先生本月营业额20万元。税务人员提醒,张先生从这个月开始就需要到主管国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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