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会计分录可以增加进项税额抵扣?【会计实务经验之谈】近日看到两篇公众号文章,说的都是超标住宿费如何抵扣进项税额的问题。公司某员工出差发生住宿费106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票载金额1000元,税额60元。但依照公司费用管理制度规定,该员工出差的住宿费只能报销1000元。单从费用报销的角度讲,员工花了1060元,交给公司一张发票,公司根据费用管理制度给员工1000元现金。至此,公司与该员工之间的费用代垫与报销流程已经结束。接下来的问题是,这张专票上诱人的60元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如何才能抵扣,最好是全额抵扣?两篇文章不谋而合的提
2、出了如下全额抵扣方案,也就是用会计分录来增加抵扣。借:管理费用 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贷:其他应付款某员工 1060这笔分录做完,就代表1060元都是公司承担的费用了,因此其对应的60元进项税额就可以全额抵扣,其他应付款是公司对该员工一项负债。借:其他应付款某员工 1060贷:银行存款 1000营业外收入 60第二个分录代表的意思是,其他应付款科目的贷方余额1060元,根据公司制度,其中的60元不得支付,属于无法支付的负债,因此可以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如此筹划的方案真是令人惊叹不已!1、从会计的角度看,在确认费用的同时确认收入(利得),笔者才疏学浅,不知道是以哪个会计制度为
3、依据?2、从税收政策的角度看,纳税人的支出,你无论做什么样的花样,拢共就1000元,其承担的进项税额也就只有1000(1+6%)6%=56元,凭什么要抵扣60元?3、用一个蹩脚的会计分录,增加一个其他应付款中转科目,就可以使纳税人承担的费用凭空增加60元,既是对税收政策的蔑视,也是对会计制度的蔑视,更是对纳税人的误导。如果这种方案可以被税务机关认可的话,那进项税额筹划的空间就大了去了。第一步,公司发出通知,各位员工发生的各种费用,只要可以取得专票,一律拿到公司来。第二步,财务部门认证发票并申报抵扣,同时做会计处理如下:借: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其他应付款 第三步,公司根据公司不得承担个人的费用等规定,将其他应付款作为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转入利得。借:其他应付款贷:营业外收入。这样真的可以吗?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