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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 2 X 350MW供热机组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招标人: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浩特热电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 评标办法.3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23第六章图纸.147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8)1 180第九章附件.203第十章 其他材料.208第一章招标公告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2X350MW 供热机组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2X350MW供热机组工程已由自治区发展 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建设(见“内发改能源字20151722号)。项目业主为能 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浩特热电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 工E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资金来源:由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独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 20%,资本金以外的工程资金由银行贷款。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本工程厂址位于自治区郭勒盟浩特市东部。厂址西南距市中心约7km,距 河水库18km,距浩特市污水处理厂约3km。厂址南距大道约400m,西南距浩特 机场约16km。厂址开阔平坦,地面标高在999.771011.44m之间,呈东高西 低之势。浩特市煤炭储量丰富,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决定在原热电厂预 留场地上扩建2X350MW超临界空冷机组,作为特高压外送的电源项目,并向城 市供热提供热源。(2)招标范围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2X350MW供热机组工程施工E标段(附 属标段一):具体如下:主厂房钢结构制作工程:包括A标段、B标段未包含的主厂房钢结构制作(包括主厂房柱间支撑、桁架;汽机房钢屋架、支撑、楝条;汽机房吊车梁;主厂房钢煤斗制作;汽机 大平台及泵坑顶板钢次梁;炉前低封;检修起吊轨道梁等)的加工制作。主厂 房钢结构安装另行招标在其它标段内。输煤系统:输煤系统区域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设施施工,包括条形煤场(不 含封闭)、汽车卸煤沟、输煤系统改造、汽车衡、汽车采样间等。本区域内安装(小专)部分的避雷、接地、上下水、一般消防、暖通、除 尘、照明。建筑工程范围界限内的全部安装工程,包括输煤系统的卸煤系统、煤场机 械、皮带上煤系统、除尘装置、原系统部分设备改造等,包括与各系统之间的 连接,及与输煤工艺相关的电气、热工装置的安装。包括输煤监控所用电缆敷 设、做头。除灰系统:灰库、除灰综合楼、气化风机房、渣仓间、除灰管道支架等的建筑安装工 程。水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车间及室外构筑物其室内、外 的各种水池、水箱、沟道、支墩、基础等,从土方开挖、地下和地上的全部结 构与建筑工程、防腐工程以及上下水、消防、采暖、通讯、空调与照明。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安装。供水系统:间接空冷系统包括循环水泵房、循环水泵房配电间、工业蓄水池等的建筑 安装工程。附属生产工程:工业水泵房、机组排水槽及泵房建筑及设备、工艺系统安装工程(包括保 温、油漆、防腐、电气、热控等)。与厂址有关的单项工程:拆除项目包含拆除原拉紧小间、拆除两斗轮机段、拆除原汽车卸煤沟地上 部分、拆除原防风抑尘网等。4、投标人资格要求(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施工过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主体或主 要附属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 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投标人所 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必须真实、必要时配合业主随时进行验证或实地考 查。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包括合同)与事实不符,业主可根据情况对投标人 进行处罚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终止合同或将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人(单位)纳 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9)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10)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 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必须严格按照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 知建办市20137号和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 通知内建建201424号的规定执行。5、投标报名5.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6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5.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通过CA证书登录郭勒盟服务和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人,须先办理诚信入 库注册,投标人须登录郭勒盟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悉办理诚信入库 注册相关流程,已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办理入库注 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8951132056/2694077910,电话:18951132056/151895032756、招标文件的获取6.1通过上述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 上银行在郭勒盟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支付招标文件费并下载招标文 件(含工程相关资料)。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0元(含工程相关资料),逾期不售,售 后款项不予退还。6.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6.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 网”上交易系统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 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6.5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表格,请将报名表打印并填写 完整,开标时单独递交。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 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 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8、投标文件的递交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7月22日上 午9:00(北京时间),地点为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浩特市北京路5号,顺达汽贸北)6楼6009开标室。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发布。10、联系方式招标单位: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浩特热电公司联系人:高文贵联系电话:0479-6985842传 真:0479-6985842招标代理机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78号华门世家写字楼14层联系人:张冉、木人联系电话:18686007515 18647391831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6月23日投标报名须知1.各投(竞)标单位可在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首页“招标公告栏目”查阅相关政府采购公告。2.确定参与本次招标后,各供应商须先办理企业入库注册。注册成功获 取用名和密码后,登陆系统进行本项目投标报名。已办理入库的单位可直接 登陆系统进行报名。3.各投(竞)标单位登陆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后,在采购 业务菜单下的网上报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后,填入报名所需 资料(标注*的为必填项),点击新增报名即可。4.报名供应商报名成功后,须在开标时携带企业资质(三证一照及各类 资质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到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比对上传资料 以完善企业入库注册信息。5.技术支持:联系人联系电话QQ号码刘晓磊0479-810439226940779106.投标保证金交纳事宜: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会员诚信系统报 名页面和招标文件下载页面的告知。特别提醒:(1)跨行大额转账,工作日16:30前均可以实时入账,16:30之后大 额关网,节假日关网;跨行小额转账,每日16:00前当日入账,16:00后次 日入账,星期六日的业务星期一到账;行内转账业务工作日实时入账,星期六 日不办理对公业务。(2)请预留充足的银行转账到账时间,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政府采购保证金截止时间具体见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还未到账的将无法 入账(银行挂账处理)。(3)每一个标段(分包)都会生成一个独立的保证金账户,各标段(分 包)保证金账户各不相同,投标人在一次投标多个标段(分包)时,务必确保 保证金转入对应的保证金账户中。(4)银行联系电话:0479-8280172 13304793020附件1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自治区 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为了维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 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 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自治区建筑市场。1、拒绝接受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 求报送的报表;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 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年 月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浩特热电公司 地址:浩特市大街161号联系人:局文贵电话:0479-6985842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78号 联系人:张冉木人联系 电话:18686007515 186473918311.2项目名称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2X350MW供热机组 工程施工E标段1.3招标范围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热电厂2X350MW供热机组 工程施工E标段:主厂房钢结构制作工程、输煤系统、除灰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附属生产工程及拆 除项目等属于E标段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资格审查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将以下资质原件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 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满足招标公告的资质要求)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区 内、区外施工单位均必须提供)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证明原件;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人员资质: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 造师证书原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 件与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开标后退还,复印件不退换);安全 员需提供安全考核证原件和上岗证原件;其它项目管理机构人 员需提供上岗证原件。以上所有人员均须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劳动合同书原件。2、以上原件必须由档案袋单独密封包装,并填写原件登记表,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照原件登记表点验并由双方签 字确认,评标结束后对照原件登记表退还原件,原件登记表格 式见投标人须知后附表4。3、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 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9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方自行安排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除特殊专业外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9:00时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澄清文件发出后2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修改文件发出后2日内3.3.1投标有效期12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肆拾万元整小写:400000.00 元;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07月20日16时3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名称: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银行锡盟分行营业部帐 号:登录会员诚信系统一-招标文件下载页面查看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其他要求:未按以上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其投标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2013 年、2014 年、2015 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2013 年、2014 年、2015 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3 年、2014 年、2015 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盖章要求L纸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要 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 委托人签字(一律使用碳素墨水亲笔签字)。2.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要 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加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电子手写签 名和单位电子公章。3.7.4投标文件份数、电子 版投标文件份数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电子版(采用U盘制作)投标文件1份;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hhhtT F)一份(上传至交易平 台)。3、纸质投标文件要求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直接打印(附二维码)、装订。如与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 所引起一切法律责任及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 担,并记入诚信档案。4、纸质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都要求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执 行。3.7.5装订要求1)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单独包封,壹式柒份,壹份正 本和叁份陆本,电子版U盘单独包封;并在封口加盖骑 缝章。2)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不得署有投标企业名称、人员,不 得有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内容,不得有更改内容,不可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活页装订。牢固装订成册是指投标人用线或金属丝等牢 固紧密扎紧或书脊涂抹粘合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致于 散开或用简单方法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情况下去 除或插入。(注意投标文件必须连续装订,不得出现替 换页,如用双面胶、固体胶水等方法粘结的均为无效标 书。)未按以上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不予备案存档并记入诚信 档案。3.7.5装订要求纸质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 活页装订。牢固装订成册是指投标人用线或金属丝等牢固紧密扎紧 或书脊涂抹粘合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致于散开或用简 单方法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情况下去除或插入。(注意投标文件必须连续装订,不得出现替换页,如用 双面胶、固体胶水等方法粘结的均为无效标书。)4.1.2封套上写明封套格式:商务部分封套:招标人名称:投桁人名称:_(项目名称)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在2016年7月22日时分前不得开启技术部分封套: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_(项目名称)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在2016年7月22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携带纸质投标文件至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6009房间(浩特市北京路5号,顺达汽车北);2、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hhhtT 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 准)上传至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处,同时须携 带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以供现场解密投标文 件,未携带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CA锁造成无法解密的 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否决其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承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09房间(浩特市北京路5号,顺达汽车北)5.2电子开标程序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1、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证书锁以供开标现 场解密投标文件。2、如投标人因未携带CA证书锁导致无法解密投标文 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3、如因系统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的,可使用非加密投标文件导入系统以完成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招标单位代表不超过1/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 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0%8工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0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07月29日备注:实际工期已签订合同为准9工程质量行业标准达标投产,确保创建省优或行业优质工程,争 创国优工程。10开标注意事项11、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 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2、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本 人到开标现场,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书原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与复上述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印件(身份证原件开标后退还,复印件不退换),以上证件必 须单独提供,不得与其他文件密封在一起;建造师注册证书的 注册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如果建造师本人未到场及四项证 书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将被拒绝。3、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必须严格按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和关于取得一级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 的规定执行。开标注意事项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凡涉及业绩、财务报表及荣誉证书 等商务资信方面的内容开标时均必须提供原件,同投标文件同 时单独递交,不提供原件评委不予计分。以上材料必须单独提 供,不得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原件必须由档案袋密封包 装,并填写进原件登记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企业报名表(需在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界面 打印)需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1.10 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本标段除特殊专业外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本标段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附件;(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前将需要答疑澄清的问题上传到郭勒盟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 上报名系统,在开标时,将需要答疑澄清的问题文件纸质版原件交招标代理机 构。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将需 要澄清的文件上传到郭勒盟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系统,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郭勒盟服务 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将需要修改的文 件上传到郭勒盟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系统。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郭勒盟服 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3.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原则3.2.1.1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 况,凭借自身的经验,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置以及制 定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按照本企业定额和市场价 格信息自主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按“营改增”后的一般计税方式及国家现行 其它相关税收政策计取税金。3.2.1.2投标人应充分预见到各种风险,其投标报价应为工程招标范围内全部 内容的体现,应包含但不限于为本标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竣工和维护、保 修而发生的各项应有费用,其中包括施工机械、劳务、材料(包括材差)、水、电、管理、利润、税金、政策性调整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调遣 费、施工单位参加整套启动、配合分部试运转费、交叉作业费、正常的冬雨季 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环境污染、试验费、药品、废物拆除及现场清理、正常的 施工措施增加费、钢材超径、材料和设备的二次搬运费、材料代用、水泥亏 吨、泵送碎费用、安装的设备及材料所有检验费用(包括复检费用)以及政府 有关职能部门收取的监督检测费等,以及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 费用均应包括在总价中。3.2.1.3投标报价中不计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费用。3.2.1.4各投标人必须实事求是地对工程量清单中每一项进行报价,对清单项 目中有价格明显偏高(超过2013版电力概算定额或电力概算定额缺项的按电力 预算定额、地方建筑安装定额相应价格的5%含此值),在评标时作为考核因 素。并在合同签订和工程结算时对畸高项目的单价按电力概算或预算定额及招 标文件发布时当地最新材料信息价(电力概算定额或电力预算定额中缺项的按地 方定额计算)进行调整。3.2.1.5投标报价中的每一项均需填写综合单价和合价。对没有填写综合单价 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的其他合价之中;对只填写综 合单价,没有填写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的其他合价之 中;对只填写合价,没有填写综合单价的项目,其单价按合价除以招标文件提 供的工程量确定。3.2.1.6投标文件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合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3.2.1.7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3.2.2投标价格采用方式及报价应酌情考虑的因素3.2.2.1本工程合同采用固定工程量清单单价的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原 则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国家税收政策调整除外)等因 素而变动。3.2.2.2本工程投标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原则上不再调整。合同价款可以调整 的部分仅限于:3.2.2.2.1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具并经招标人批准的设计变更,引起结算 时实际工程量与经施工图会审后的施工蓝图工程量的差异),采用以下处理方 式:每份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每项建安工程费(含直接费、间接 费、利润、价差和税金等全部费用,不包括设备费)增减总和在5万元以上的 予以调整,调整建安工程费(不包括设备费)超出5万元之外的部分(例如:某设计变更单引起建安工程费增加或减少6万元,则最终合同价款因此一项可 调增或调减1万元)。作价原则按以下顺序:(a)承包商在投标报价中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按其报价中的单价计 算。(b)承包商在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按招标时段使用版本 的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缺项采用同期当地地方定额)编制预算总价经审核后,土建工程下浮8%、安装工程下浮15%作为变更的价格。(c)建安工程费增减总和(不包括设备费)在5万元以内的单项设计变 更,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执行,招标人有权委托其 它单位执行,其价款按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值2倍的金额从合同中扣除。由招标人提出在原设计施工图基础上提高设计标准的变更设计按上述结算原 则不受5万元限制按实结算。3.2.2.2.2另委项目(招标文件范围以外由招标人另行委托项目),采用以下 方式处理:优先执行投标人报价中的相同综合单价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没有相同综 合单价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招标时段使用版本的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缺项采用当地地方定额)编制预算总价经审核后,土建工程下浮8%,安装工 程下浮15%作为变更的价格。3.2.2.2.3材料价差:从投标报价开始至合同执行完,期间只调整以下主材价 差,其他材料不因材料价格变化而做调整:(a)材料价差调整范围:指招标人指定价格部分材料、投标人自行采购 的建筑工程钢筋、型钢、水泥(预埋铁件除外);(b)调整原则:招标人指定价格部分的材料,价差归招标人指定供应商 所有,投标人只计取价差部分的税金,不得计取其他费用。投标人自行采购部 分的材料,价差归投标人所有,价差只计取税金,不得计取其他费用。(c)调整办法:以当期当地信息指导价(造价信息)与投标时当地信息 指导价(造价信息)及投标人在本期内(一个季度)经招标人确认的实物购买 量为依据,单价价差5%内不调整,仅调整单价价差5%以外的部分。考虑到 钢筋规格较多,结合各工程具体情况,选择35(4)类用量较多的钢筋类型,以一定的比例计算的加权平均综合单价进行调整,综合价格计算如下:(1)Pt=(PtlX10%+Pt2X30%+Pt3X20%+Pt4X40%)Pd=(PdlX10%+Pd2X30%+Pd3X20%+Pd4X40%)Pd与Pt价差在5%以内不调整,仅调整单价价差5%以为的部分。价差二(Pd-Pt-PtX5%)X各种规格的钢筋在半年或计算周期的实物购买总量 Pt:投标时各种规格的钢筋综合价格;Pd:当期各种规格的钢筋综合价格;PtL Pdl:投标时和当期中6.5-8线材的当地信息指导价(造价信息价);Pt2,Pd2:投标时和当期中10-25圆钢的当地信息指导价(造价信息价);Pt3,Pd3:投标时和当期中10-中14螺纹钢的当地信息指导价(造价信息 价);Pt4,Pd4:投标时和当期中16-中25螺纹钢的当地信息指导价(造价信息 价);(部分采用三级钢的项目,可适当调整上述比例)(2)Pt=(PtlXXl+Pt2XX2+Pt3XX3+PtnXXn)/(X1+X2+Xn)Pd=(PdlXXl+Pd2XX2+Pd3XX3+PdnXXn)/(X1+X2+Xn)1、2n:各种不同规格的钢筋;Pt:投标时各种规格的钢筋综合价格;Pd:当期各种规格的钢筋综合价格;PtL Pt2Ptn:投标时各种规格的钢筋的当地信息指导价(造价信息价);Pdl,Pd2Pdn:当期各种规格的钢筋的当地信息指导价(造价信息价);XI,X2Xn:各种规格的钢筋在半年或计算周期的实物购买量;(注:A、B调整办法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3.2.2.2.4清单漏项或设计漏项(施工图设计相对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增加 的项目,且按标段划分原则应为本标段施工的内容),采用以下方式处理:优先执行投标人报价中的相同综合单价或类似项目综合单价。没有相同综 合单价或类似综合单价的,按招标时段使用版本的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缺项采用当地地方定额)编制预算总价经审核后,土建工程下浮8%、安装工 程下浮15%作为变更的价格。3.2.2.2.5工程量差(经会审的或施工图交底时的施工蓝图工程量与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对应项工程量之差,施工图会审纪要为施工图的组成部分)调整。结算时,根据工程量差变化进行调整。调整方式如下:有工程量差的项目合价二招标清单工程量X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标合同报价)+工程量差X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标合同报 价)。3.2.2.2.6价款调整的时间:另委项目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款调 整在相应工程结算审定后1个月内进行。3.2.2.3投标人要加强现场实勘工作,如实投标报价,并对其正确性负责。3.2.2.4根据实际情况,项目法人有权调整投标方承担的标内部分项目,并按 照投标方报价相应调整价款。3.2.2.5凡在本工程工作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承包人必须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 承包人不经监理公司和发包人书面同意而不进行施工,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的 进展情况决定:(1)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并按该施工项目另行委托后合同价的300%扣减本 工程承包人的工程款(如为投标报价中某一部分,则按施工图预算价300%扣 除);(2)中止本合同中发包人向承包人应支付的一切款项;(3)终止合同、没收担保;(4)承包人承担其他相关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3.2.2.6本标段工程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建筑及安装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措施费以及招标人认为应计取 的各项费用(含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用)。本标段需要的施工生产、生活临时 工程费用。(2)其它(a)参加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配合费。参与调试和配合启动试运采取 的临时措施安装、拆除以及原系统的恢复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也 包括其中。(b)每份设计变更引起建安工程基本直接费(建安工程费,不包括设备费)增减在5万元以内的费用;(c)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项目施工及其人员相应的保 险;(d)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施工辅助材料、消耗性材料和建筑材料的价差及施工中一般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等发生的费用;(e)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施工方案发生的费用;(f)设备一般缺陷的消除;(g)施工机具拆装费及轨道铺设费;(h)在现场配合设备厂家发生的费用;(i)参与设备开箱验收、检验、现场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j)本标段的施工区域清扫、文明施工、施工环保、水土保持及安全保卫要 求发生的费用;(k)部分未翻译进口设备技术资料的正确使用由本标段中标单位负责;(1)根据采购分工,由投标人采购供货物资所发生的费用;(m)报价中还应考虑的费用:设备的安装费还应包括设备以散件形式提供时的二次组装费。施工电源从项目法人提供的施工用变压器引接(施工用变压器由投标方自 备),施工水源从项目法人提供的主干管上引接。施工水电费按招标文件约定价 格由项目法人从进度款中扣除。本标段范围内各项工程由于工期要求需增加的各项费用。本标段范围内由于交叉施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建筑工程上下水费用中应包括一般消防工程费用;所有按国家有关规范应做的常规检验项目费。(n)设备、压力容器的常规检测(o)按照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合同价中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应专款专 用,需由招标人批准后统一使用。(P)设备基础二次灌浆费;(q)基建P3e/c,MIS接口及分摊费;(r)各建筑物本体或设备基础钢筋根据施工图要求而采用各种钢筋接头;(s)混凝土添加剂;(t)成品保护、材料(含甲供材料)的检验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复检费用;(u)配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消防验收)、检测(电 梯检验、压力容器检验)、材料检验而发生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仪器仪 表等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监测费。(V)标段内汽水系统、润滑油系统中的中低压管道必须氯弧焊打底和碱洗。(W)沉降观测的费用。(X)其他不可预见费等。3.2.2.7以下项目需单独报价并提供报价组成明细:(1)特殊施工措施费是指定额中不包括,但现场施工可能发生的需特别采取 措施的费用,如工程防冻措施费、施工降水措施费等.投标人应谨慎分析,在投 标总报价表中列出所有需要的特殊措施项目及费用。在现场发生投标人未报出 的其他特殊措施费时,视为已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招标人不再额外补贴。(2)本工程锅炉清洗等分部试验及试运、整套启动试运所需材料,包括燃 油、燃煤、除盐水、蒸汽及整套启动试运厂用电由招标人提供,该费用不计入 投标报价。施工单位参加分系统调试及整套启动试运配合工作而发生的费用不 需单独报价,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水压试验、酸洗、冲管、油循环等临时措施 使用的设备、材料等由投标人组织供应,计入总报价。分部试运转、制水、吹 管、蒸汽严密性试验所需燃油、除盐水、酸碱、药品、整套启动试运厂用电、蒸汽及煤等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多次启动导致的增加量,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人可在各项综合单价及相应的合价之外,单独报一个风险包干费,风 险包干费本身不做调整,风险包干费无论在报价表中有无填写,均认为包含在 总报价中,其对应的投标人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3.2.2.8报价风险(1)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包干不调的其他费用,在合同 实施期间不因政策及建设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该风险为投标人报价风险。(2)投标人报价将被视为按招标工程量并根据企业经验和市场情况涵盖了本 标范围内容,同时被相应视为达到了本工程竣工条件所需的所有费用,并考虑 到本章所规定的报价风险。(3)风险包干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不限于此):(a)设计变更引起单位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工程费增减在5万元以内的费用;(b)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以及自然灾害所造成投标人所属财产及 人员的损失费用。(c)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赶工费,乙供设备、施工辅助材料、消耗性材 料和建筑安装材料的涨价及施工中一般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水泥亏吨等发生 的费用;(d)为确保工程正常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采取的施工方案发生的费用;(e)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招标人供应设备材料迟供,停水,停电,图纸影响 等造成可能出现的连续停工、窝工损失费。(f)政策性调价及其他不可预见费。3.2.3设备、材料供应方式3.2.3.1详见附件1物资采购划分原则。3.2.3.2本标工程中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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