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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单位职工住房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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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评价证书类别:乙 级 环评报告-2014              评价证书编号:第3604号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 单位职工住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目 录 前 言 I 1 总论 1-1 1.1 编制依据 1-1 1.2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1-3 1.3 评价思路 1-4 1.4 评价标准 1-4 1.5 评价工作等级 1-6 1.6 评价范围 1-7 1.7 评价重点 1-7 1.8 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筛选 1-8 1.9 污染控制与保护目标 1-8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2.1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及建设性质 2-1 2.2 地理位置 2-1 2.3 工程建设内容 2-1 2.4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2-2 2.5 公用工程 2-3 3 工程分析 3-1 3.1 污染工序 3-1 3.2 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3-2 3.3 运行期污染源分析 3-4 3.4 拟建地原有建设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3-11 3.5 改扩建前后“三本帐” 3-13 4 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4-1 4.1 自然环境 4-1 4.2 社会环境 4-3 5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1 5.1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1 5.2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2 6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主要环保措施 6-1 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内容及特征 6-1 6.2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1 6.3 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 6-8 6.4 小结 6-12 7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7-1 7.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7-1 7.2 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3 7.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6 7.4 固体废物预测分析 7-7 7.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7-8 7.6景观影响分析 7-12 7.7 日照影响分析 7-13 7.8 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7-13 8、产业政策与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8-1 8.1 与相关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分析 8-1 8.2 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8-2 8.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8-2 9 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评述与建议 9-1 9.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9-1 9.2 水污染防治措施 9-2 9.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9-2 9.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9-3 9.5 绿化 9-4 9.6 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 9-5 9.7 清洁生产、节能建议 9-5 10 总量控制与环境管理 10-1 10.1 总量控制 10-1 10.2 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议 10-1 10.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单 10-5 11 公众参与 11-1 11.1 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 11-1 11.2 调查方法和原则 11-1 11.3 调查咨询内容 11-1 11.4 调查结果 11-3 11.5 调查结果分析 11-3 11.6 信息公开 11-4 11.7 调查结论 11-4 12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2-1 12.1 工程经济指标 12-1 12.2 社会效益 12-1 12.3 环境保护投资分析 12-1 13.4 环境效益分析 12-2 13 结论 13-1 13.1 项目概况 13-1 13.2 环境质量现状 13-1 13.3 项目建设与相关规划的相容性分析 13-1 13.4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3-2 13.5 环境影响预测 13-2 13.6 环境保护措施 13-4 13.7 污染物排放总量 13-6 13.8 公众参与调查 13-6 13.9 总结论 13-6 13.10 要求与建议 13-7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3:建设项目规划区域日照分析图 附图4:西安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附图 附件 附件1:立项文件 附件2:项目委托书 附件3:陕政函[2012]77号 附件4:土地使用证 附件5: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6:公众参与调查表 附件7:公众参与调查人员统计表 附件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附件9:公众参与采纳承诺 附件10:日照承诺 iii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单位职工住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前 言 1、项目由来及简况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校前身是陕西教育学院。陕西教育学院于1963年由陕西省西安师范学校(1906年建立)和陕西省教师进修学校(1956年建立)合并成立,设有教育系、中文系、政法系、人文环境系、外语系、数理工程系、生命科学系、化学系、计算机科学系、体育系、音乐系、艺术设计系12个系,是陕西省人民政府直属、教育厅主管的一所综合性高等师范本科院校,是陕西省培养和培训基础教育师资与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的重要基地。2012年4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学院改制为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并更名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陕政函[2012]77号)。学院现有雁塔校区和长安校区,其中长安校区为学院主要的教学基地,雁塔校区为学院主要的培训基地。学院现设有14个系(部),4个培训机构。目前开设六个普通本科专业,32个普通高职专业。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单位职工住房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69号,规划净用地面积2.06ha,总投资额约2.25亿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内容为4栋住宅楼(A# 住宅楼26F、B# 住宅楼33F、C# 住宅楼33F、住宅楼24F)、配建公建、地下停车场及地下人防。项目总建筑面积1012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818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20418平方米。容积率3.92,建筑密度14.9%,绿地率30%。项目预计2016年2月底建成。 项目已取得《关于下达西安市2011年第一批单位职工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结转计划的通知》(市发改投发[2011]239号)及《关于下达西安市2013年第一批单位职工住房项目建设新增计划的通知》(市发改投发[2013]106号)。项目用地性质为教育。 2、建设项目特点 该项目的污染因素单一,且主要体现在施工期。 施工场地扬尘对外环境影响较大,主要是在土方阶段,施工场地采取定期洒水抑尘、围栏遮挡、遮盖等措施;本着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项目循环经济水平的原则,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洒水,重复利用;施工期选用环保型低噪声设备,尽量将施工设备安置到距离附近学校及家属楼较远的一侧,以避免扰民现象;施工期产生的弃土方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项目中的居民生活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排放;卫生站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公共设备均布置于地下设备间内,并采用减、隔振垫进行隔振处理,对产生噪声的重点构筑物周围采取绿化吸音、隔声等措施,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医疗废物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3、评价工作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规定,以及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要求,2014年5月6日,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正式委托我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单位职工住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院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本项目的现场进行了踏勘和调查,收集了相关的基础资料,同时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资料收集,并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在工程污染因素分析、环境现状和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的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我们得到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环保局雁塔分局等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和施工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 (2)项目建成后地下车库尾气、生活污水、公用设备噪声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3)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评价与建议。 5、报告书主要结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应为“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选址符合西安市总体规划、西安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西安市排水规划等规划的要求,建成后产生的环境影响小,项目选址可行。 (3)项目总投资22500万元,环保投资为15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67%,环保投资用于项目污水、噪声治理、地下车库换气、生活垃圾、环境绿化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可有效预防项目污染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将其环境污染降至最低。 (4)92%的公众表示支持项目建设,认为项目的建成有利于生活环境。没有人对本项目持反对意见。 综上所述,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和建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对周围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II 1 总论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10.28);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1.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1.1);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10.28)。 (10)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 (11)西安市市发(1999)第16号文《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12)西安市政府市政告字[2008]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通告》; (13)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办发(2009)36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09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14)陕政发[2001]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的通知”; (15)市政发〔2005〕163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05年11月30日; (16)陕政发[2004]1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17)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西安市节约用水条例》,2006年8月4日。 (18)市环发[2013]24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切实加强涉及大气污染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 (19)市环发〔2010〕73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20)《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 (21)《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1月1日; (22)《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2005年9月; (23)《西安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24)《西安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2007年4月; (25)《西安市土地利用规划》; (26)《西安市供热规划(2004~2020年)》; (27)《西安市排水规划(2004~2020年)》。 (28)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1.1.2 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 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 (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 (7)《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 -1994); (8)《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四版; (9)《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年; (10)建设部《城市垃圾产生源及垃圾排放》(CJ/T3033-1996); (11)《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1.1.3 委托书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委托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单位职工住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评委托书,2014年5月6日。 1.1.4 项目依据 (1)项目立项文件及相关文件 项目已取得《关于下达西安市2011年第一批单位职工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结转计划的通知》(市发改投发[2011]239号)及《关于下达西安市2013年第一批单位职工住房项目建设新增计划的通知》(市发改投发[2013]106号)。项目用地性质为教育。 (2)技术文件资料 建设单位提供的由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改造规划项目说明书及相关图件。 1.2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1.2.1 评价目的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贯彻和推行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对项目拟建地和周围环境现状的调查,收集现有监测资料和进行必要的环境监测,掌握评价区的空气、声环境现状和特征; (2)通过工程分析,确定本项目施工期和建成入住后的污染源源强,污染物排放方式及处理方法等,对本项目实施后给所在地区环境造成的影响作出正确的分析和评价。 (3)根据环境特征和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论证项目建设的选址合理性、环境相容性及主要环境问题,预测建设项目对自然、生态、景观、社会环境以及生活环境产生影响的程度、范围和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状况,从而提出消除或减少不利影响的对策建议; (4)根据环境容量及达标排放的要求,评价项目规划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以及合理性,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该项目的可行性,为项目的优化设计和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2.2 评价指导思想 环评工作首先按照已批准的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环境规划,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点以及地区环境特征和环境保护对象,在空气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有效背景资料收集的基础上,预测和评价项目对周围环境的潜在影响及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提出有效的环保措施,使工程的生态、噪声、废水和固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程度,具体的思路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倡导人文与自然的和谐共存,遵循生态规律,合理利用环境资源; (2)坚持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 (3)建设开发行为必须与当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协调一致。开发计划应符合西安市总体发展规划,并符合当地资源、环境、社会经济的承受能力,保证区域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1.3 评价思路 建设项目与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相比,项目的污染因素单一,且环境对其具有较好的接纳能力,各类污染源不占主导位置,鉴于此,本评价确定如下的评价思路: (1)分析建设项目与该地区总体规划的相容性; (2)调查拟建地周围的自然、社会环境现状; (3)评价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周边环境对项目的影响,分析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 (4)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及环保建议。 1.4 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拟执行的评价标准见表1.4-1和表1.4-2。 表1.4-1 环境质量标准 环境要素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执行标准 项目 标准值 类别 限值 单 位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 PM10 年均值 70 μg/m3 24小时平均 150 SO2 年均值 60 24小时平均 150 1小时均值 500 NO2 年均值 40 24小时平均 80 1小时均值 200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1类 等效声级Leq 昼间 55 dB(A) 夜间 45 表1.4-2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 染物 标准名称 标准号 执行标准 项 目 标准值 限 值 单 位 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级 COD 500 mg/L BOD5 300 SS 400 动植物油 10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43-2010 A等级 氨氮 45 噪声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 1类 等效声级Leq 昼 间 55 dB(A) 夜 间 45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 等效声级Leq 昼 间 70 dB(A) 夜 间 55 废气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二级 NOX 0.12 mg/m3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20891-2007 / 130≤P≤560 CO 5.0 g/KWh HC 1.3 NOX 9.2 75≤P<130 CO 5.0 HC 1.3 NOX 9.2 37≤P<75 CO 6.5 HC 1.3 NOX 9.2 18≤P<37 CO 8.4 HC 2.1 NOX 10.8 8≤P<18 CO 12.3 HC / NOX / 0≤P<8 CO 12.3 HC / NOX / 扬尘 〖市政告字(2008)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通告》、〖市政办发〔2009〕36号〗《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09年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年)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3〕20号)中相关规定 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发[2010]73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中相关规定。 1.5 评价工作等级 1.5.1 环境空气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由于本项目无工业废气污染源排放,无锅炉废气污染,仅有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居民炊事废气等排放源,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环境空气进行一般性分析。 1.5.2 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本建设项目所排废水水质成份“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卫生站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与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依据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中“地面水环境质量评价分级判据”,确定地面水环境质量评价进行一般性分析。本评价不对地表水环境进行预测评价,只对废水总排放口水质进行达标分析。 表1.5-1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情况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 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排放去向 135566.26m3/a 简单 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 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1.5.3 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建设项目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地下停车场风机、备用发电机等,其次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项目建成后区域噪声净增量小于3dB(A),且受项目噪声影响人口变化不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有关规定,将环境噪声评价工作级别确定为二级(见表1.5-2)。 表1.5-2 环境噪声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判别依据 环境噪声标准 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的变化程度 受噪声影响范围内的人口 二级评价标准判据 1类、2类 增高量3-5dB(A) 较多 本项目 1类 增高量≤3dB(A) 小 评价等级 二级评价 1.5.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确定 本项目位于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内,项目施工占地产生的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水土流失,但影响程度有限。依据HJ/T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影响范围<20km2,土壤理化性基本不变,生物量减少小于50%,且项目实施后绿化率为30%,总体上工程有利于区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因此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一般性评价。 1.6 评价范围 1.6.1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的确定 由于本项目无工业废气污染源排放,仅有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等排放源。因此,根据工程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情况,确定其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 1.6.2 地表水评价范围的确定 本建设项目所排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废水,污染物主要是COD、BOD5、SS、氨氮,污水水质成分为“简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不直接进入地表水体。因此,本评价不对地表水环境进行预测评价,只对污水总排放口水质进行达标分析。 1.6.3 环境噪声评价范围的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6.1中规定,本次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项目场界外200m,并适当延伸至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 1.6.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 本项目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占地产生的水土流失,但影响程度有限。因此,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区域范围内。 1.7 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确定本次评价的重点为: (1)施工期及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2)项目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相容性分析; (3)项目选址布局的合理性分析; (4)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评价与建议。 1.8 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与筛选 1.8.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按照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阶段考虑。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建设工程的土石方开挖对植被等生态环境、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其特点是短期影响;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气、生活污水及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空气、水等环境的影响,其影响的时间是长期和不可逆的。 1.8.2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项目的特征,所在区域的环境及项目环境影响因素的性质与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影响因子进行筛选。 本项目施工期分别对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固体废弃物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因子筛选结果见表1.8-1。 表1.8-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子筛选表 类型 污染源 环境影响因子 大气环境 场地开挖、工建工程及物料装卸过程 施工扬尘 水环境 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 COD、SS、氨氮、动植物油 声环境 施工机械活动、车辆运输等 施工噪声 固体废物 弃土、弃渣、建筑废料 建筑垃圾 运行期对地下车库尾气、餐饮油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设备噪声等进行分析评价。建设项目现状评价因子及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见下表1.8-2。 表1.8-2  运行期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筛选表 类型 现状评价因子 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SO2、NO2、PM10 SO2 、NOx、烟尘、CO 水环境 / COD、BOD5、SS、氨氮 声环境 等效声级Leq 等效声级Leq 生态环境 / 景观、绿化等 社会环境 交通、生活配套设施等 交通、景观、生活质量等 1.9 污染控制与保护目标 1.9.1 污染控制目标 (1)施工期主要控制施工噪声和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污染控制内容与目标见表1.9-1。 表1.9-1 施工期污染控制内容与目标 控制对象 控制因素 控制内容与目标 废 气 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施工车辆尾气 对施工场地采取设围栏、定期洒水等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2013年)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3〕20号)中相关规定。 污 水 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设置临时沉砂池,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依托学校原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噪 声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对施工场地设围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机械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固体废物 弃土、弃渣、建筑废料及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到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生态影响 压占土地、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 限制施工范围,物料及土石方设置维护结构,保存表层土壤,及时平整场地尽快恢复植被 (2)运行期主要控制“三废”和噪声的排放。具体污染控制内容与目标见表1.9-2。 表1.9-2 运营期污染控制目标 污染物 主要污染物 污染物控制内容 控制目标 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 COD、BOD5、SS、 氨氮 卫生站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及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A等级标准 废气 地下车库 汽车尾气 CO、HC、NOX GBZ2.1-2007《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及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备用柴油 发电机燃烧废气 CO、NO2、HC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固废 生活垃圾 袋装分类收集 固定地点堆放 每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填埋 医疗废物 固定地点存放 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噪声 空气动力性 采用低噪设备,将高噪音设备放置地下室,并对设备采用吸声、消音、减振及隔音等措施 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 1.9.2 环境保护对象及保护目标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内容是项目拟建地周围人群相对集中的居民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等。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详见图1.9-1,项目周围区域主要环境保护对象是居民,其保护目标详见表1.9-3。 表1.9-3  主要环境保护对象及其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 相对方位 距场界最近距离 保护人口 保护内容 保护目标 学生公寓 西北 30m 约50人 环境空气 声环境 1、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标准 3、《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日照要求 西安雁塔妇产医院 西南 27m 约100人 育才中学 西侧 15m 约1500人 长安大学校本部西院教学区 西南 110m 约100人 蓝溪都市花园 南侧 50m 约200人 陕西历史博物馆 东南 230m / 省委家属院 东侧 130m 约200人 长安大学家属院 北侧 30m 约1000人 图1.9-1 项目四邻关系图 1-10 2 建设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单位职工住房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69号 建设单位: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2.2 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东街69号,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原陕西教育学院)雁塔校区内。项目北侧为长安大学家属院,东侧为省委家属院,南侧为蓝溪都市花园,西侧为育才中学。地理位置见附图1。 2.3 工程建设内容 2.3.1 建设规模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雁塔校区单位职工住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0123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818㎡,地下建筑面积20418㎡。主要建设内容为4栋住宅楼(A# 住宅楼26F、B# 住宅楼33F、C# 住宅楼33F、住宅楼24F)、配建公建、地下停车场及地下人防。居住总户数960户,居住总人口3072人。建筑密度14.9%,容积率3.92,绿化面积30%。 2.3.2 建设内容 项目总平面布置见附图2,项目组成见表2.3-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依据市发改投发[2011]239号《关于下达西安市2011年第一批单位职工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结转计划的通知》及市发改投发[2013]106号《关于下达西安市2013年第一批单位职工住房项目建设新增计划的通知》(见附件1),为两个文件中建设规模的总和。 表2.3-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组成 主要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住宅楼 4栋住宅楼(A# 住宅楼26F、B# 住宅楼33F、C# 住宅楼33F、住宅楼24F),居住总户数960户,建筑面积76818m2 辅助工程 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 附设1处,建筑面积594m2,其中党员活动室50m2 治安联防站 附设1处,建筑面积50m2 便民店 附设1处,建筑面积650m2 卫生站 附设1处,建筑面积300m2,门诊量约为20人/天 公厕 附设1处,建筑面积50m2,独立对外 综合商业 附设1处,建筑面积2356m2。拟引入商业项目的性质为服装、超市、酒店等,不允许引入含有有毒有害物品的经营、包装、加工的商业,不允许引入餐饮、游戏厅、网吧等娱乐类项目 地下车库 建筑面积17622m2,停车位801个 地下人防 建筑面积2796m2 公用工程 给 水 由市政管网集中供给 排 水 设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供 电 由城市10千伏中压电网供给,规划区内设独立变配电,经变电室降压后送至各用户,敷设方式采用埋地敷设 供 热 市政集中供暖,热源为明德门供热站 供 气 由天然气管网接入,年天然气用量17.28万m3。 环保工程 废气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采用机械通风排气,废气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备用发电机产生的废气经楼内排风管道外排;炊事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楼顶排放。 废水 项目卫生站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于地下设备间内,并采取密闭隔音、吸声和消声等措施,对有振动设备机组设柔性连接。 固废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西安市垃圾场填埋处理,医疗废物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绿化 绿化率30%。 2.4 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根据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总平图,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4-1。 表2.4-1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单位 1 规划净用地面积 2.06 Ha 2 居住总户数 960 户 3 居住总人口 3072 人 4 户均人口 3.2 人 5 规划建筑面积 101236 ㎡ 地上建筑面积 80818 ㎡ 其中 住宅建筑面积 76818 ㎡ 配建公建建筑面积 4000 ㎡ 地下建筑面积 20418 ㎡ 其中 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 17622 ㎡ 其中 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 17622 ㎡ 非机动车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 -- ㎡ 地下人防建筑面积 2796 ㎡ 4 容积率 3.92 5 机动车停车位 817 个 其中 地上停车位 16 个 地下停车位 801 个 6 非机动车停车位 2120 个 其中 地上停车位 2120 个 地下停车位 -- 个 7 建筑密度 14.9 % 8 绿地率 30 % 表2.4-2 配套公建一览表 配建设施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 -- 594㎡ 附设1处,其中党员活动室50㎡ 治安联防站 -- 50㎡ 附设1处 便民店 -- 650㎡ 附设1处 卫生站 -- 300㎡ 附设1处 公厕 -- 50㎡ 附设1处,独立对外 综合商业 -- 2356㎡ -- 机动车停车场库 480㎡ 17622㎡ 地面按照30㎡/车位计算,地下按照22㎡/车位计算,地下2层每层机械式停车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1696㎡ -- 地面按照0.8㎡/车位计算 防空地下室 -- 2796㎡ 地下一层 垃圾收集点 150㎡ -- 设3处 2.5 公用工程 2.5.1 给水 项目给水由城市自来水公司通过市政供水管网提供,用水量为169457.82m3/a,主要为生活及商业用水;中水回用主要供给绿化浇洒、车库冲洗及停车场洗车等,中水回用量为8270.9m3/a,中水回用全部由市政中水管网引入。 2.5.2 排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形式。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卫生站医疗废水经消毒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日排放量为371.41m3/d,年排放量约为135566.26m3/a。 2.5.3 供热 市政集中供暖,热源为明德门供热站。 2.5.4 燃气 项目天然气气由西安市天然气公司通过供气管网经调压后送至项目。预计项目天然气年消耗量为17.28×104m3/a。 2.5.5 电信 电信电缆由城市电信网就近引入,经交接箱后送至各用户。 2.5.6 电力 用电由城市10千伏中压电网供给,规划区内设独立变配电,经变电室降压后送至各用户。 2-3 3 工程分析 3.1 污染工序 项目污染影响时段主要为施工期和运营期,其基本工序流程,如图3.1-1所示。 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运行使用 图3.1-1 建造工序流程图 从污染角度分析,可将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的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见图3.1-2和图3.1-3。 建筑垃圾 填埋场 大气环境 声环境 原有化粪池 简易沉淀池 回用 建筑废水 少量建筑垃圾 工地生活污水 扬尘、废气 噪声 装饰工程 主体工程 基础工程 工程验收 设备安装 回填 建筑 弃土 工程运营 建筑垃圾 填埋场 图3.1-2 施工期产污环节图 项目运营 垃圾收集 医疗垃圾 有资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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