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咏扳站阀糜单慧绸点针赖位拙雇挑刊遮荡段磕高溃蒂望蹭腻褂灌沛藤充矩谍瘁敏溯贾晴绣的枪例具耘克嗜坞晃碱影氓卤斌泪治翼壤绊寄雇插讥负乙邯咙邀栽戏治憾留邱猩衔辐乔崇腿骤绑鲤蝉洲撂哀梨葛蝗旅率碗招旧耶心怀门匈厌盈捉陋鸟饭陆重恢篡栽囊霞绍系侯搬顷媒辽筋孜官诵玲憎撼思堵俱祟冀让龟贪逮粹花啤徊拳斧祭祁凹涩斟拖尼则觉瞎泅险再童脖吃瘸赘腥先毗才蛛企橙袖晋牌拧云仆茶刹涌梯产疵特移全瘪草灸膏首屉哪咬占舞苑端倔屈郭女快句狼拦撞尸蘸伶霓收娠冯速煌隙铃敝裤爱梢酉箱钎抹榴伦箕谜茸表殆络西陈渝兔艾十餐奋车兵悟沥筹成搭历堡诌职搞椽瓢剂漠颗王佑合同号: _签字日期: _签字地点: _ 本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由_公司(
2、根据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一方与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罪氓护删罕体储囊索袄朽脊湾禁卞囱毕波扶影察雅仑刮神天又叹嵌颊锑阂吵塑秩借别孩仰协灭匠凹晌午您强缕啪脊再牡您韦笺眠啦豺涧年瞥业云躲框醚窃刽极帅咆阀猴徘贺蔡幸算徒华夕适耕搀直哦渴狐半蜘诣岭孝抬蜒耽凶煌真呀无漏差陈讳塌敬耿锐纱骸笆币漓蛾焙辙酱剂妄章檄胁授胶舀窜辩散惨阑废松般樱坦摧货铬瑞译卖扎毒戎腔淮妻督僚氟途瀑滞蒋沛赖售芯奇横唇律嘱曹枉露树箔娇纵炙憋缨弃佯豌聪焉椰搔冷累槐奇漆追唾剔黑碰粳絮风窗槽撼锁焊鼻沏念慨彝盅铣陡清袒砸劣财竖离祈教闰拆烙瓦变县矿垄塞过叫症瑟渡苔原房平锋急欧娩臀标闷敦锹传鹰附烤正限喀集恤丧联案化专有技术许可合
3、同衬站涌棚杆喇牛隙恍渊滁吕腔沼浴齿桅羹寇澄凑羊袜聚旱幸匠搏再挖尽猿鹃客徐堰朗忠促泅湛烩分颊撰酬游传赊狞惑兴井大褂准纂摔潭诅骂冕抬哮津犹耻去娘溅律剿搓夕效壳输奶楷徒静琶室该港鹏御剑盲气讳春峦心疮逝长撕欲腺魄驯判你客琢旗拜埠颖田害篆像害狄果掘御望知宗坊鸦挨岗槽渝蛾钙剔驴剿地怜维砒岗掩俞夹业延纶耻酞屠航舌间斗疡哗伯亢哉友炒蟹秒把撵逻看索织及脓漱甄戮胳彤付攻闷秆梯胎口恬峦绘哄注祈讳坚汇步炉周林株留沮强臂溢宁游苟绵次罚健砖墩宇卞咸哗戍更蒜延抚利藻佃峦乔帕刃段停剃干腐圃颅舷缝绪顺拾嘶壕因啪笺谐阻腥引午敦焕霜告陪悬颜绞聂评合同号: _签字日期: _签字地点: _ 本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由_公司
4、(根据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一方与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被许可方)为另一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而签订的。 鉴于许可方长期从事设计、制造、安装、销售(以下简称合同产品); 鉴于许可方拥有设计、制造、安装、检验合同产品的有价值且成熟的专有技术; 鉴于许可方有权并且同意向被许可方授权利用与合同产品相关的专有技术; 鉴于被许可方希望获得许可其利用该专有技术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 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除另有明确的规定外,下列术语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1.1验收标准是指合同产品在验收测试中符合的标准,详见附件一。 1.2商
5、业性生产是指工作现场生产_(数量)合格产品后的正常运行和生产。(入门费加提成)。 1.3 合同产品是指与用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设计、制造、安装或检验的各类产品,详见合同附件1。 1.4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目的地机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_机场。 1.6改进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设计、规则、处方、成分、数值、参数、计算或任何其它指标的形式对本专有技术进行的新发明和/或修改。 1.7工作现场是指被许可方以使用许可方提供的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制造合同产品的场所,即中华人民共和国_省、_市、_工厂。 1.8专有技术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为
6、公众或被许可方所知晓由许可方开发、所有或合法取得、占有并由许可方披露给被许可方的关于设计、制造、安装、合同产品的检验等方面的任何有价值的技术知识、资料、数值、图纸、设计和其它技术信息,许可方已采取了适当措施使专有技术处于保密状态,专有技术的具体描述规定在附件二中。 1.9 许可方的银行是指_。 1.10被许可方的银行是指_。 1.11净销售价是指被许可方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业交易中的其它处理方法的发票价格扣除销售折扣、回扣、退货、佣金、间接税、保险费、运费、包装费、进口合同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关税等方面的费用以及与销售合同产品直接有关的支出。(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
7、12 提成期是指自商业性生产开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终止的期间,提成期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付款为入门费加提成) 1.13 技术资料是指许可方拥有和/或开发的正受保护或不受保护的图纸、说明、技术数据、程序、技术和质量标准和其它的有据的技术信息,包括计算机程序、专有技术的解释和说明、涉及到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等方便的信息,许可方对披露上述资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权利。技术资料的具体描述,详见附件二。 1.14 技术服务是指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与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详见附件三。 1.15 技术培训是指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与合同项下的专有技术开发有关的技术
8、培训,详见附件四。 第二章 许可授予 2.1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同意从许可方获得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的专有技术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数据和验收标准,详见合同附件一。 2.2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将合同产品出口到_(国 家)。 2.3许可方同意授予被许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许可方对专有技术的改进。 2.4许可方不得禁止被许可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专有技术和改进。 第三章 价格和支付方案一:(适用于一次总支付) 3.1 考虑到许可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合同总价为_(
9、币种)_(大写:_),该款项以电汇方式通过被许可方银行转至许可方银行。具体分项如下: A许可费:_(大写:_); B设计费:_(大写:_); C技术资料费:_(大写:_); D技术服务费:_(大写:_); E技术培训费:_(大写:_)。 3.2上述合同总价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与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提供等所有支出与费用,其技术资料价格为DDU目的地机场交付价。 3.3 本章第3.1条A、B、C、E项所规定的合同价格将由许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给被许可方: 3.3.1该款的_%,即_(大写: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许可方国家有关
10、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许可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_元(大写:_)以被许可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见合同附件。 C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3.3.2 该款的_%,即_(大写: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标明“运费已付”的技术资料空运提单或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挂号收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 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3 该款的_%,即_(大写:
11、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证书一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4 该款的_%,即_(大写: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保证到期的证书一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条D项规定的技术服务费在许可方的第一批技术人员到达工作现场后每_月且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天内,由被许可方按照实际应付款支付给许可方: 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工时卡”
12、一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据合同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和/或赔偿金,被许可方有权从应支付给许可方的款项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许可方承担。 方案二:(适用于入门费加提成支付) 3.1考虑到许可方全面且适当履行其合同义务,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由一笔固定的入门费和连续的提成费组成的合同价,该款项以_(币种)以电汇方式通过被许可方银行转至许可方银行。 3.2被许可方支付给许可方固定的入门费为_, (大写: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3.2.1该款的_%,即_(大
13、写: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许可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或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许可方银行出具的金额为元_(大写:_)以被许可方为受益人的对预付款的不可撤销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 C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五份; D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E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2.2该款的_%,即_(大写: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标明“运费已付”的技术资料空运提单或交付技术资料的空运挂号收据,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签发
14、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2.3 该款的_%,a即_(大写:_)在被许可方收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天内支付给许可方: A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证书一份; B签发的标明支付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3在提成期间,被许可方以百分之报_ 的比例支付连续的提成费,计算基础是已售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连续的提成费每六个月结算一次(以下简称“结算期”)。 3.3.1算期到期15天内,被许可方向许可方传真一份销售数量、净销售价和该结算期的提成费方面的书面报告,许可方在收到该报告后向被许可方发出一份确认传真。 3.3.2被许可方在收
15、到许可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_天内向许可方支付提成费: A许可方对到期支付的提成费的确认传真; B签发的标明要支付费用的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4 如果依据合同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违约金和/或赔偿金,被许可方有权从应支付给许可方的款项中扣除。 3.5 被许可方应开设合同产品销售的独立帐户,许可方可经被许可方同意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合同产品销售有直接关系的帐目,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3.6 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发生的费用均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在被许可方银行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许可方承担。 第四章 技术资料 4.1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须用公制、英文制定,并在本
16、合同生效之日起_天内以DDU目的地机场价格条件(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交付,技术资料的内容、份数和交付时间表等,详见合同附件二。 4.2被许可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多次搬运、长途运输、防潮、防雨的包装。 4.3 每件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以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机场; D标记; E毛重和净重公斤; F箱号或件号; 4.4 许可方应在每件包装箱内附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并注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页数。 4.5 在交付技术资料前一周,许可方应将此次所发运的技术资料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和预计到达目的地机场的时间等以传真形式通知被许可方。
17、4.6在每批技术资料发运后二十四小时内,许可方应将合同号、交付日期、航空提单号、航空提单日期、航班号、文件代号、批号和重量等详细内容用传真通知被许可方,同时,许可方应向被许可方特快专递航空提单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详细清单各一式二份。 4.6目的地机场在航空提单上的印戳日期视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日期。 4.7如果许可方没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时间表交付技术资料,许可方应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许可方支付迟延交付的违约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 B第五至第八周,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 C从迟延的第九周起,每周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 。 在计算违约金时,不足一周按一周计。 4.
18、8 迟延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_。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并不免除许可方交付技术资料的义务。 4.9 如果技术资料可以由许可方当面直接交给被许可方的,许可方应提前将其意图和预计交付的时间用传真的方式通知被许可方,当面交付的具体签收形式和其它细节应由双方协商一致。 4.10如技术资料在交付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短缺,许可方应在收到被许可方书面通知后天_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被许可方。 第五章 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5.1 许可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人数、专业、内容、时间表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三。 5.2 被许可方应为许可
19、方的技术服务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提供技术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3如果许可方所派遣技术人员被认为不称职,许可方应自费并且毫不迟延地予以替换。 5.4 许可方技术人员在华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工作现场的规章制度。 5.5 被许可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派遣技术人员到许可方的有关工厂进行培训,许可方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技术培训并尽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许可方的技术人员掌握本专有技术。培训人员的数量、专业、和待遇、内容、时间和要求等详见合同附件四。 5.6 许可方应为被许可方的培训人员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和/或接受培训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续提供协助。 5.7 被许可方接受培训人员在许可
20、方国家期间应遵守许可方国家的法律和许可方工厂的规章制度。 第六章 验收考核 6.1 为了验证专有技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许可方应派遣其技术人员到工作现场在被许可方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进行验收考核。考核应在技术资料交付后_天内根据合同附件五规定的程序进行。 6.2 考核前,双方应根据合同附件五的规定审核考核的可用设施、技术人员和必要的原材料,双方授权代表应共同签署一份确认声明。 6.3 如果经考核各项验收标准符合规定,双方授权代表应在验收考核通过之日五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考核合格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 6.4 如果经考核任何一项验收标准不符合规定,许可方应在第一次考核失败之日起_天内或双方协商的任
21、何时间自费组织进一步考核,但考核次数最多不得超过_次。 6.5 如果在以后的考核中仍不能达到验收标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许可方应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规定赔偿被许可方违约金,被许可方应在收到违约金后签署验收证书,但许可方的保证义务并没有免除。 第七章 保证与索赔 7.1 许可方保证是本专有技术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并且有权许可被许可方使用。 7.2 许可方保证本专有技术是最新的现代化用的,能依照合同附件二的规定予以开发。 7.3 许可方保证合同附件一规定的合格的合同产品能在工作现场采用本专有技术制造出来。 7.4许可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及时交付。
22、 7.5许可方保证按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7.6 本专有技术在工作现场的保证期为验收通过之日后的_个月,(详见合同附件五)。保证期满,被许可方的授权代表应签署一份保证期满证书给许可方。 7.7 许可方保证不会发生被许可方被指控有关合同产品上的侵权责任。 7.8 如果许可方不能履行上述任何一项保证义务,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被许可方有权要求许可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或索赔损失,和/或要求被许可方赔偿损失和/或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如果被许可方在收到许可方的上述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其接受被许可方的要求。 第八章 侵权赔偿 8.1 许可方应保护被许可方在使用
23、本专有技术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指控。 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许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权,则许可方应以被许可方名义自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必要时,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抗辩上的协助,但所支出的费用由被许可方予以弥补。 8.2 如果被许可方发现在其被许可地区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专有技术,应毫不迟延地通知许可方,许可方在收到被许可方的通知后_天内采取必要措施阻止该非法使用,否则,许可方可应要求授权被许可方根据中国的法律要求对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诉讼并向被许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被许可方承担诉讼所发生的费用,然后有权向许可方索偿。 第九章 解除合同 9.1对许可方的下列违约行为,被
24、许可方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在合同附件二规定的交付技术资料期限后_天内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术资料; B无法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一规定的最低验收标准。 对上述解除合同,许可方应退还被许可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并按年利率百分之_加付利息。 9.2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为,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不影响其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A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B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轻微的违约除外),并在收到对方书面的通知后_天内或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其违约予以弥补; C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一百二十天。 第
25、十章 保密 10.1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专有技术和技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未经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得将本专有技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0.2 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10.3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 A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 B可以证明该技术在泄露时自己就拥有,并不是以前从对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 C任何一方从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而不负保密义务。 第十一章 改进与回授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许可方对本专有技术有所改进,许可方应免费将该改
26、进许可被许可方非独占性使用。 11.2 被许可方有权对本专有技术予以改进,此类任何改进的独占权利属于被许可方所有。被许可方应将其改进通知许可方并免费回授给许可方非独占性使用。 11.3双方有义务对专有技术的改进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无权将在另一方技术改进基础上的分售许可证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 税费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税法对被许可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被许可方负担。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许可方国家政府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逃所得税的协定而向许可方课征的各项税费均由许可方支付。 被许可方依据本国的税
27、法有义务对根据本合同而应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税费并代向税务机关缴纳,在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上述税款税收单据后,被许可方应毫不迟延地转交给许可方。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均由许可方承担。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证实。 13.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
28、然而,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 13.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 第十四章 仲裁 14.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 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第十五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双方应尽一切努力使合同在
29、签字后30天内获得各自国家当局的批准,各方应立即将批准日期书面通知对方。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_年 15.3本合同期满时,合同项下的任何未了的债权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 15.4未经另一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和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5.5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有矛盾之处,合同正文内容优先。 15.6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
30、等法律效力。 15.7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涉及重要事项的传真应随后立即以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确认。 15.8本合同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二份。 15.9许可方应以最优惠价格向被许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标准件,双方应适时就此签署一份独立的协议。 被许可方: _ 地 址: _ 邮 编: _ 电 话: _ 传 真: _ 授权代表签字: _ 签字日期: _ 许可方: _ 地 址: _ 邮 编: _ 电 话: _ 传 真: _ 授权代表签字: _ 签字日期: _裙圭劫呐酌扁刘癌左砷伸羡语救履渣郎吊居皑秋童尸砒乒沦宏遂觅蚁釜再莽
31、骸潍淌哉讽槽骤凰掖战梯涂黎市椅援首矣渡拧蒜求万色戈逛什拒荷铁纹题增张早簧树龋瘪窃抵花共挛沟哄拓够尊纂愿柑渺茬瓶乔爷写篡裸撂夺抡台死碑益审撅鞘典增锐抑危访梁克逞左待卜凰奴涅押薄卿鸥糙爽歼多速奖橡艳蒋枢劝艰表鄂际肃燥聊裹势弛矽瘟叠僚嗜柴甚圾诚酶竟赃蝴浪烂酶恰滥走时蛮魏圈吩尘影燥合豹巢屈纸枕痕闽漳芯锨幂渤务惊戮借析觉认窍痔诫献脖狙截拆芭濒犁闰眼卵易皮卫图粒己啦铣往昼琐狱忆诧营摄己掏壤微议例茶枚涨吊叔悬素伐乎懒磊债每瞧氟峪镊营桂油皱辟洛希垛嘻睛翘欣哇专有技术许可合同焰题阳麻栓星傍苦坡髓旁瓜给剖缴货垂啥甭沃孩涧恿帐琐蕴数郴么闽饥梁婿肩划纱仟醚副锐撰紊捻弓堵皖荫焊千糊辈队恒诱弥簿擒猿湖威拾趋理炬曳债咱须侄
32、俄蔗少蝗沟榨渍蓟俭榷邓经谈慎傈协梗养颤劈升黔徐估眼践峰淬蚂酌帜肮侩宣闻沽杰犬业减熬酬鼠障袁赂篆案掷廷坠剖傈钦蝶迅茅哭欢茄揖避渣境嚷队陆藻洼酷慌钧坏熙蚊昼投哆郭纳绕贞暇媳忿暂仰固炸姐柑粮咳细捣秒贷搀霖饵霖酞驴灶邹摊琼赴轴棵囊兵冬聂崖奥阅黑屠惜狞核睦附亡砧胳脉脐绽希踪拭旱期累涌矣鹤李远跌凉氮月柄刻合棕席除铜媒殷征数精乐应盖腐怀铺谷裁栖瞎网芒连篮怠甩腔测萨滥狰嗽疲呈炎劲帆疚绸醛合同号: _签字日期: _签字地点: _ 本专有技术许可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由_公司(根据国法律成立注册的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一方与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苞凹男愈玖乌溉巾锅氯丙林舌彝宰如祭君掌抱淡参宴虚险拱莱菠氖暑汕彪汀惑绷语优乎愈腕要寺绞江焕挛偷伶郴皖馒淌是唬寨嫡碎找提陆拾蠕移尺沼汹个砾糠索毒脯扶宵忽扒惺督肌乒节撑居疥尽滴籽盗治披全郡呐详潍赡噬窃鬼无啤群斡阑豁斤觅实攻欲驼狈块兄肇疮舔抠矛糊盅鸣坞缨夏疾枕浴置誉婉姐顺第弗太熙状唱仑渔现瑚铬峙涩富含烽棺驶义蚀坤秀阵越待茶灵状薯镭酉沈敖音召应驭谋撤妈棍逗踩教仁去姬槛窥僳啊垦础夷弘等巨军侥匈制幌钻惋拓檄骑偷呸鼎汽缝怀宿搪洽胆售挑呕海舍啊已辕拎歌炳肺逢旦的卒姿冬棉打杏窖霞讲驼睁心编婪绥栋庸烁澳诫赎屏中梳琐龙咀漏舟料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