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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制度第十次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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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一 学习制度………………………………………………(5) 二 例会制度………………………………………………(5) 三 考勤制度………………………………………………(6) 四 结对帮扶制度…………………………………………(7) 五 常规管理制度…………………………………………(7) 第一章 前言……………………………………………………………(7) 第二章 教学管理………………………………………………………(8) 第三章 教师管理………………………………………………………(11) 第四章 学生管理………………………………………………………(12) 六 安全制度………………………………………………(13) 七 财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公用经费管理办法……………………………………………(14) 第二章 收费管理办法……………………………………………… (15) 第三章 预算编制制度……………………………………………… (16)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6) 第五章 物品采购验收登记制度…………………………………… (17) 第六章 物品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 (18) 第七章 会计岗位职责……………………………………………… (18) 第八章 出纳岗位职责……………………………………………… (19) 第九章 票据审批及管理制度……………………………………… (19) 第十章 民主理财制度……………………………………………… (20) 第十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 (21) 第十二章 宁远学区财务管理细则…………………………………… (22) 第十三章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24) 八 监督制度……………………………………………… (25) 第一章 举报…………………………………………………………… (25) 第二章 评议…………………………………………………………… (26) 第三章 问卷调查……………………………………………………… (26) 第四章 重点教师……………………………………………………… (26) 第五章 检查评比……………………………………………………… (27) 九 安全管理制度………………………………………… (27) 第一章 门卫…………………………………………………………… (27) 第二章 安全巡逻……………………………………………………… (28) 第三章 冬季取暖……………………………………………………… (28) 第四章 交通安全……………………………………………………… (29) 第五章 公共娱乐场所………………………………………………… (29) 第六章 实验(实习)………………………………………………… (29) 第七章 安全监督……………………………………………………… (30) 第八章“问题生”“学困生” ………………………………………… (31) 第九章 安全隐患检查………………………………………………… (31) 第十章 安全责任……………………………………………………… (32) 第十一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4) 十 考核制度……………………………………………… (34) 第一章 教师考核补充规定………………………………………… (34) 第二章 班主任考核细则……………………………………………… (35) 第三章 学生评优制度………………………………………………… (37) 第四章 班级评优制度………………………………………………… (39) 第五章 班级日常工作评分标准……………………………………… (41) 十一 营养早餐制度………………………………………… (42) 第一章 学生营养早餐管理制度……………………………………… (42) 第二章 营养餐进校验收制度…………………………………… (42) 第三章 企业配送营养餐学校存放及发放制度……………………… (43) 第四章 营养餐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43) 第五章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44) 第六章 营养餐食品试尝和留样制度………………………………… (44) 第七章 营养餐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制度……………………… (44) 第八章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 (45) 第九章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45) 第十章 营养早餐工程加工制度……………………………………… (46) 第十一章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46) 第十二章 民主监督制度…………………………………………… (46) 第十三章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47) 一 学 习 制 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学习行为,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科学文化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学习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丰富知识、增强能力的重要手段。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坚持经常学习,不断充实自己。 2、教师学习可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在岗培训与离岗进修相结合、专业学习与学历达标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 3、教师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学习和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阶段性培训,努力完成学习任务。学校对教师的培训学习给予一定的支持和帮助。 4、学校组织的集体学习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分别由学校党支部和教导处负责。集体学习时,组织者要事先做好准备,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程序,保证学习效果。党支部和教导处应分别做好教师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记录。 5、集体性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每周各进行一次,分别安排在每周星期一和每周星期三(文科)星期四(理科)教研会议后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小时。集体学习时,全体教师都要参加,不得随意缺勤,组织者应做好出勤统计。 6、教师要积极订阅党刊党报,特别是要积极订阅业务报刊,做到至少人手一份教育类报纸或杂志。 7、教师在学习过程中应认真书写学习记录,每学期完成政治学习笔记6000字以上,心得体会4篇以上;完成业务学习笔记10000字以上,并积极撰写小论文。 8、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对教师的学习从出勤、学习笔记、学习效果、报刊订阅、论文撰写等方面进行评估,并纳入教师考核。 二 例 会 制 度 第一条 为了在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及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扎实地搞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依据教体局和学区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周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各级文件(通知、通报、电传等)精神,让全体教师认识形势;总结上一周工作,让全体教师知道得失,安排部署下一周工作,让全体教师明确要求;组织集体政治学习,让全体教师提高觉悟。 第三条 例会面向全体教师,积极发挥集体会议的统筹职能。 第四条 例会于每周星期日下年七时准时在校会议室召开。 第五条 参加例会的成员包括全体在编教师。 第六条 每周例会由全体校务会成员组织。 第七条 例会程序由学校校长负责安排并主持。 第八条 主持人必须做到程序明确、分工具体,对其他组织人员(校务会成员)分配的会议任务的完成情况要履行监督职能,确保每次会议高效、圆满地结束。 第九条 严格考勤制度,每周例会对参会人员的考勤工作由主持人负责,到例会时间准时开始一次性点名,不再重复,点名不在者依据个体情况记入考勤记录。全体成员若无特殊重大事情,不得请假,若有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向校长书面请假,口头请假或事后补假视为无效。例会一次事假记一天事假,一次病假记一天病假,无故缺勤一次记一天旷职,学期未(年终)累计从考核中扣分并按《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扣发津贴。 第十条 每周例会由校务会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工整、有次序、有条理、有重点地做好每次会议记录工作,每次会毕,送会议主持人审查签字。 三 考 勤 制 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根据安教发[2005]112号《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和宁远学区《管理制度》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教师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提前请假,请假时,教师持自已与相关教师妥善安排相关班级课程的〈〈离岗协议书〉〉才可允许请假。凡因事病假对教学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假期满后要按时上班,需延长假期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除特殊情况外,事后补假视为无效。 第二条 教师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到值周领导处签到[签到时间随季节有调整],不签到记一次迟到;教师必须准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要累计,三次迟到或早退为一课时,累计六课时为一天旷职。 第三条 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周既停发工资,如15天内自动返回工作岗位,并认识了错误,可以准其继续工作,但应批评教育,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的教师,按自行离职处理。 第四条 教师请假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教师请假在一周以内由学校校长审批;半月以内的,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加注意见后由学区校长审批;半月以上逐级加注意见后,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未按请假权限批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教师请病假,一周以上须持乡(镇)卫生院以上证明,半月以上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不能按病假对待。一次请假时间最长两个月,续请病假的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第六条 教师计划生育假按《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执行。女教师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符合晚育条件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产假100天。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延长50天。教师婚假一般为7天,如配偶在外地工作,需到配偶所在地结婚的,可另加路程假。教师丧假直系亲属为3天,在外地的另加路程假。超期和非直系亲属按事假对待。上述假期均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 第七条 婚、丧假(含经批准的路程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工资及各种津贴、补贴全额计发。 第八条 教师请事病假均要扣发津贴。事假每天扣发日平均津贴。病假在一月以内,教龄20年以下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3%,教龄20年以上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2%;病假在一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的,教龄20年以下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4%,教龄20年以上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3%;病假在三月以上,教龄20年以下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5%,教龄20年以上的,每天扣发月津贴的4%。病假津贴扣发当月津贴,扣完为止。连续病假超过半年,仍不能正常上班且符合病退条件的,要劝其病退。 因公负伤和患癌、精神病的不在岗教师,职务工资和各种补贴津贴全额计发,但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第九条 旷工每天扣除日平均工资(工作日每月按21.5天计算)。值周领导对全体教师出勤要进行日考核,周小结,例会公布。并要求教师做到无事不请假、有事少请假。 第十条 学校校长要严把考勤关,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将学校教师的考勤情况汇总上报学区,由学区纳入年终考核并统一扣款。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四 结 对 帮 扶 制 度 为了让刚走上教育工作岗位的教师和已走上教育工作岗位但教学基本功还不硬、教学效果一般的教师在我校教学基本功硬、课堂教学艺术、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骨干教师的带动下,能在短时间内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从而提高我校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实现“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三年创优秀”的目标,特制定我校接对帮扶制度。 一、 组织确定学校骨干、优秀教师 (一)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1、 组长:丁福荣 2 、副组长:郭文军 3 、组员:李国俊 姜 强 杨斌 贠振东 马喜霞 (二)评选依据 1 、根据上一学期学校考核成绩确定名额(前十名为这次的选优、骨干教师的名额)。 2、 全校教师划分成中学文科、中学理科、小学文科、小学理科四个大组。 3 、根据上一学年的考试成绩最终定额,每个组至少确定1至2名(考试成绩在全学区初中部名列第一,小学部名列前三)。 二、 确定帮扶对象 根据各小组组内帮扶的原则确立帮扶对象(附结对帮扶表)。 三 、确定帮扶计划及目标 1 、要求帮扶者不定时的走进被帮扶者的课堂听课,掌握被帮扶者的具体情况,了解被帮扶者的不足。 2 、课后及时的与被帮扶者联系,准确的指出其不足,并商讨解决的对策,使被帮扶者能深刻的认识到自己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 、要求被帮扶者时常走进帮扶者的课堂,带着问题去听课、去学习,学习帮扶者的课堂教学艺术、课堂管理等。 4 、要求被帮扶者的教学成绩在一学期内要有明显的提高,期终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学区平均线。 5 、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成绩要接近或达到全区最高成绩。 6 、对达不到目标的教师按照安宁学发[2006]15好文件中的指标考核标准中的第2、3条处罚。 五 常 规 管 理 规 定 第一章 前 言 为了进一步理顺、规范和加强学校对教学、教师和学生的常规管理工作,促成其良性、科学地运作,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办法》《定西市安定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细则(试行)》以及《定西市安定区宁远学区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常规管理规定。 第二章 教学管理 第一条 备课要求 1、认真学习学科课程标准,潜心钻研教材,准确把握教材的内容与精髓,整合教材内容、参照学生差异,精心设计教法与学法指导,使教案真正发挥为上课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的作用。 2、开学初,各教研组及每一个教师要科学合理地制订出学期教研(教学)计划,开学第一周由教导处统一审查。 3、所有课时性教案提前一周星期三(文科)星期四(理科)由教研组长统一审阅签字,对应付性的不合格教案要求重写,在本周星期一由组长审查。 4、突出共性(学期课时计划表,单元总备,教学内容,三维目标,教具准备,重点,难点,课后记载等)显示个性(重点突出教学活动的设计、教法设计与学法指导) 5、政治、历史、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一定要备详案,音、体、美、综合实践活动课、心理健康课要制定落实到课时上和教学计划,其余课程按周课时备课。 6、作文与课文要分离备课,并注意作文教案的延续性。 作文是一门培养人的重要课程,也是伴随学生发展并有很强的实践性的一门课程,语文教师必须潜心钻研,认真探索。作文教学过程中要落实读写结合的总体要求,分层次、分阶段推进学生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 一年级要以字为重点,突出“一句话”练习;二年级以词为重点,读写上着眼于段,适当向句群扩展;三年级要重视读法指导和读书习惯的养成,读写上以句段为基础,着眼于篇;四年级以篇为重点,读写上着重训练构篇法、记事法、状物法、写人法;五年级读写上要采用综合训练。 中学作文课要把单元专项训练和分文体训练结合起来,突出重点,分步训练。 7、教案的封面要整洁,内空格式上要规范(圈点批注不属此列)。 第二条 上课要求 1、课堂教学是以“教师为指导,学生为主体”的师生互动交流的活动过程 2、严格执行提前一分钟的教师候课制度,准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拖堂、严禁随意离堂,随意不上课,有要事经学校同意后的其他科任教师调整好课后方可请假。 3、严禁教师不带教案进入课堂上课和不按教学计划执行教学任务。 4、上课必须穿戴整洁、精神饱满,不带个人情绪、全神贯注、不吸烟、不接打手机、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5、充分有效地利用现有的教学仪器,结合实际制作灵活有效的直观教具。 6、每节课必须从教学计划的完成,课堂气氛、教法和学法、普通话的运用、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化,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7、小学教师在黑板的不准写行草字,小学教师必须做到板面整洁。 8、严禁侮辱、谩骂、讽刺、挖苦学生,不得体一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散布不良言论。 9、课堂语言要文明规范,力戒口头禅,不讲方言。 第三条 作业设置及批阅要求 1、作业设置 课内作业具体按教学内容布置,课外作业的布置要处理好“减负”与提高教学质量的关系,坚持“量小从优”的原则,知识巩固性与智力开发性并重,专项训练性与灵活综合性共举,不得设置大篇幅重复性作业。同时要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承认学生的层次差别,采用选做等方法分类布置作业,促进不同个体的共同发展。 2、作业批阅 ①、批改作业一律用红笔,符号要规范,严格按《宁远学区作业批改符号》和《宁远学区各年级作业书面批阅要求》进行。教师字迹书写不规范的,在检查中降等处理。 ②、为了做到精批细改,保证批阅质量,在全收全改的原则下,教师批阅率达50%即可(如分单双号等办法)。 ③、批语要富于指导性、启发性、鼓励性、希望性、严禁简单、粗暴性和批评性质的批语,同时文字要规范、正确。总评一般采用等级制。 ④、三年级以上学生的周记不要求精批细改,但要以周为周期分组签阅号和日期。语文教师要重视并鼓励指导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写日记,以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修养水平。教导处要从提高学生综合语文素质的高度出发,加强对学生周记的检查。 ⑤、作文批改过程首先要重视肯定性评价,保护学生作文的积极性;其次要提出问题,指明方向;再次,要了解学生习作得失,使作文教学能够有的放矢。作文批改中要改变过去“贪多求全”的误区,要以训练要求为批阅重点,在精心的组织指导下,也可以适当尝试面批、互批、小组批改等方法(每学期最多两次)。 ⑥、各年级作业次数规定: 年 级 科 目 一 二 三 四 五 七 八 九 数学 上学期 65 65 65 65 65 60 60 60 下学期 65 65 65 65 65 60 60 60 作文 8 8 8 6 6 6 练习 35 35 35 35 35 35 英语 30 30 30 40 40 40 理化 30 30 美术 26 26 26 14 14 14 14 14 写字(拼音) 35 35 大楷 30 30 30 周记 18 18 18 18 18 18 其他 一课一练堂内完成 注:音乐课除授乐理外,每学期至少教会8支歌。 第四条 课内外辅导要求 1、充分利用课堂、早晚自习、中午等一切时机抓好学生的辅导工作,辅导要坚持以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为前提。 2、对因学习态度、家庭教育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中下生,要采取学生、教师、家庭三结合的办法,分析原因列出名单,有计划地进行“面导”、“面批”等多种形式的帮助,使他们克服自卑、树立自信。要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学生,在教学和辅导中分层对待。 第五条 考试及评价要求 1、认真对待和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做好试卷分析和成绩汇总等到上报工作。 2、建立月考、小考制度,及时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及时补救解决。 3、对学生的考试成绩以分数评卷、以等级评卷。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4、建立健全奖罚机制,想尽一切办法提高教学质量,毕业考试中若因本科成绩影响了学校毕业班级合格率,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条 教导教研工作要求 1、在教学工作中要有研究者的心态,随时反思教学行为,探究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努力形成独特、科学、有效的教学风格,把教研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始终,可持续地发展,创造性地工作。 2、教导处要认真负责制定学校的学年、学期教学工作及教研活动计划,组织各教研组制定教学活动计划并督促落实。教导处要及时收集、分析、反馈各个学科的教学情况,提出学科教学的改进意见,要积极探索切合本校实际的教研路子,创出教研特色。 3、组织教师强化理论学习,尤其要仔细研读各科《课程标准》及《课程标准解读》,做好专门的学习笔记。 4、积极主动地参与学区、学校安排的集体教研活动,教研组要做好教研考勤及相关记录。 5、每学期有说课、评课材料及教学论文,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十五节,按规定完成教学论文交到教导处,由教导处评选、整理、推荐、选送。 6、建立结队帮扶制度,注重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指导和业务能力差的教师的培训,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对于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要限期学习提高。 第七条 实验教学要求 教导处配合实验室计算出各学科实验教学的次数,制定下发到班级,实验室管理人员特制大表上墙,每做一次实验,管理人员在表上做好记载,学期末算出实验开出率,各科任教师保存好《实验报告》,学期末送实验室收藏。 第八条 学籍档案管理 一、平时管理 1、教导处每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清点、检查一次学籍(含学生交费情况),对各班人数进行清点,期中考试前后再清点检查一次。 2、随时登记符合手续的转、退、休、复的学生,掌握学生准确人数和类别。 3、每学期初、末检查在册学生档案完善情况。教导处要配合档案管理人员督促检查班主任填写档案。 二、转学 1、不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排转入、旁听、借读的学生。 2、凡要求转入我校的学生,须先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接收后按规定交费,办理转学或借读手续。 3、新生入校分班应服从学校安排,不得自行选班,在编学生不得无充足理由随意调班。 4、学生转出需办转学手续,在办理手续时应持有学校各部门的财务清还证明,不办理手续者一律按原班人数统计考评。 三、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不能上学,由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班主任签署意见,报学校同意、教导处签章后办理休学手续。 2、患传染性疾病者,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采取措施以防扩散,如不报告,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劝退。 3、学生休学时间为一年,到时仍不能坚持正常上课者,按退学处理。休学时间未到期要求复学者,按借读生办法处理,直到休学期满。 4、学生复学需持医院开出的能够坚持正常上课的证明,由本人提出复学申请,家长签署意见报学校批准后,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 5、凡因患传染性疾病休学或请假治疗的学生,复学时需由学校派人带领到指定医院复查,确认无传染可能后可按第5条执行。 6、复学学生不得选班,按原班进入下一年级对应班。若该班人数超额,由学校指定班级。 四、退学 1、凡学生退学,班主任通知家长到学校讲明原因,办理退学手续。办理手续时应持有学校各部门的财产清还证明。 2、办理退学手续后,学校不再承认其学籍,不准复学。 3、凡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一律按原班级人数统计考评。 五、毕业 学生在校学习期满,经德、智、体等全面考核且成绩合格的准予毕业,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发放毕业证书。 第三章 教师管理 第九条 职业道德 1、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努力探索教学规律,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2、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敬业爱岗,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认真答疑、辅导,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3、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4、廉洁从教,无私奉献,不得以任何借口向学生摊派和收受财物;不得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辅导资料;不得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谋取私利。 5、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不穿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不赌博,不酗酒,不参与邪教组织,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指责、训斥学生家长;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团结的事。 第十条 社会热点 1、不得侮辱和歧视学生。 2、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教师不得驱逐学生出课堂、出学校或威逼学生请家长、私自不让学生考试。不得让学生为私人干苦力、当跑腿(如打水、外出买东西等)。 4、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或手段向学生收取学校正常收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 考勤管理 1、教师因事(病)请假必须严格履行顶班审批手续。否则对教学造成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事后补假视为无效。 2、教师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准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要以课时计(不足一课时按一课时计),累计六课时为一天旷工,三次迟到或早退为一课时。教师请假、旷工要扣发津贴,具体按《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办法》第五章执行。 3、学校对每周的考勤必须做到当周统计,例会公布。 第十二条 组织纪律 1、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 2、严禁在校园或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乱出入、乱窜门、影响他人工作和休息。 3、严禁电视机、收录机等高音量播放。 4、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5、严禁在办公室内乱接乱用电(禁止使用200W以上的用电器)、乱钉钉子、乱糊窗户、乱贴乱挂。 6、工作时间严禁下棋、校园内严禁打牌(麻将)、搞封建迷信。 7、保证室内物品及床铺摆放整齐、干净卫生。 8、保持室内、包括墙壁,门窗玻璃等公共财产的完好无损。 9、保证不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做到人、摩托车分离。 10、保证煤气灶、蜂窝煤、火炉等使用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11、保证按学校常规要求办事,不违规违章。 12、保证宿舍内不留宿他(她)人。 13、星期日下午到校,按时参加例会。 14、不得随意带学生外出搞活动,确需外出,必须由校长审批。 15、每学期开学,校务会成员提前两天到校,协商安排有关事宜,教师提前一天到校,准备开学工作。 16、踊跃接受学校安排的课程和各项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再重新安排, 17、各岗位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主动搞好分管工作。 18、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学校各项事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19、指导学生认真填写《教室日志》,便于教学管理与监督。 第四章 学生管理 第十三条 教师跟班制度 1、早读(早自习前半小时)时间由本班早自习安排的科任教师负责,保证每个学生利用好早读时间; 2、自习、课堂时间,由任课教师负责,跟班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学生。 3、体育课上,教师要组织学生做好必要的准备活动并示范指导,讲清注意事项,对个别身体不适宜的学生不强迫,保证全体学生的安全。 4、包队教师对所包路队学生上、下学过程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管理(尤其是雨雪天)。 5、眼保健操由前一节课教师负责督促,课外活动、课间操时间,班主任必须跟班组织指导活动。 6、校内外集体活动、考试及劳动时间,班主任或学校指定的负责教师必须亲临一线,不得随意离开。并要及时告知防范措施,注意事项。 7、教师因事(病)请假,必须妥善安排好自己的工作,联系好各环节顶班教师,(请假条上由顶班教师亲自签名,值周教师签字,校长核实签字后)方可请假、离校。 8、冬季各班生火,原则上要求班主任亲自负责。 9、课间、午休等时间,由班主任负责学生的学习和安全,按照学校要求,保证学生学习、活动井然有序,值周教师不定时地督促检查。 第十四条 学生常规要求 一、上学、放学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到校、离校,努力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逃学。 2、有事、有病必须向班主任请假,请假条需有家长签名。 3、放学时,按指定地点整队、清点人数,回家途中要排好路队,遵守交通规则,不在路上踢球、追逐打闹,不勾肩搭背并排而行。 4、十二岁以下学生不准骑自行车,学生不准骑车带人,进出校门时自动下车,禁止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地点上锁整齐摆放,绝对服从值周教师学生的指挥。 5、提前离校或在校期间有事出入校门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在值周领导处登记后方可通行,在校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出校门。 6、不准勾结外校学生和社会青年擅自进入校园干扰。 7、节假日、无特殊情况,不得到校;中午、下午放学后,应及时离校,不得在校逗留(特殊情况除外)。 二、仪容、仪表 1、不染发、不烫发、不留长发。 2、不化妆、不戴首饰与装饰品,不染指甲。 3、不穿高跟鞋,不穿怪异服饰。 三、课堂 1、遵循《薛川学校礼仪制度》。 2、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主动配合老师完成教学任务。 3、上课专心致志,不走神、不搞小动作、不交头接耳、不顶撞老师,。 四、课间 1、不做危险性的活动和游戏,不拿利器、竹棍、砖块等东西玩耍,不做剧烈运动。 2、禁止在校园内、教室内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禁止上桌椅上窗台,禁止用力甩门。 3、课间不能随意外出,有事必须向班主任请假。 五、集会、两操 1、集会、两操必须做到快、静、齐。 2、集会时必须以班为单位按指定地点就坐,听从值周教师的安排和组织。 3、认真听取报告,不能交头接耳或故意扰乱会场秩序,不能滋生闹事。 4、两操必须做到到位、准确、优美,切忌无力、自由散漫。 六、课外活动及大型活动 1、活动期间,一切听从指挥,不得无理取闹。 2、活动期间,加强团结,文明活动,增强班级、学校荣誉感。 3、活动期间,安全第一,不能以任何理由滋生闹事。 七、其他。 1、不打架、不骂人、不聚众闹事、不拉帮结派。 2、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吸毒,不观看和传播黄色、淫秽录像、书籍及有害身心健康的东西。 3、按时、高质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劳动任务。 4、坚持尽量不吃零食、不乱花钱,不浪费粮食和水、电、煤等。 5、讲究卫生、勤洗衣服、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 6、文明礼貌,尊老爱幼,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在背地议论老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的缺点。 7、进出教室门时或校门时,禁止你推我搡和急走、急跑。 8、爱护校园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务,禁止攀越校墙、护栏及电杆等危险地方及东西,禁止在校园内外墙壁、厕所、课桌椅等处乱刻、乱画、乱涂、乱抹。 9、随时随地注意人身安全,时时处处加强安全意识,禁止在公路、十字路口等危险地带玩水、玩火、玩电,禁止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器械。 10、洁身自好,全面提高自身素养,不私自外出,外出必须向家长说明。 11、勤奋学习,勇攀高峰,平时学习不作假,考试不作弊。 六 安 全 制 度 安全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千家万户以及社会稳定的经常性工作。量大面宽,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安教发[2005]112号《定西市安定区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和宁远学区〈〈管理制度〉〉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具体安排部署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好、组织好、管理好学校的安全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二条 值周教师负责校园设施、公私财物安全,一旦被坏、偷盗,值周教师要及时报告学校值周领导并报案,对追查无着落者,要追究值周教师的责任。 第三条 学校前后门门卫(值周安全管理员兼)、值周教师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安排值班。学生在中午出校门时,须带上班主任签字的出门证。因值班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值周教师承担一切责任。 第四条 值周教师(安全管理教师)要负责好早晚校门按时开锁及本周护校工作,同时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对前后两周内发生的事故,要知道确切时间。否则由后一名教师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包队教师必须要按学校的规定,督促、检查、整顿好路队。对于不排路队、寻衅打架的学生,包队教师必须认真追究,不能不闻不问;对车队中不遵守交通规则、撒把、违规超车、并排搭肩行驶,包队教师一经发现,必须禁止骑车,勒令其步行,小学生严禁骑车;路队上发生了事故时,包队教师必须要求路队长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第六条 教师宿舍严禁停放摩托车或汽油等危险品,不得私自乱接电路,冬天谨慎使用煤气、火炉、电褥等。若造成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第七条 如遇雨雪天,课间活动时间班主任必须亲自跟班管理学生;雷雨期间,值周教师要注意放学时间,河中有洪水时,包队教师必须严格管理护送学生到安全路段。包队教师给路经前川坝的学生讲清不能在河坝玩水。 第八条 学生劳动、外出、考试时间内的一切安全,班主任或专门指定的领队教师一定要忠于职守,亲自把关。 第九条 教师要高树职业形象,严禁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若造成严重后果者,教师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承担其事故的一切责任。 第十条 教师不得驱逐学生出课堂、出学校或私自不让学生考试。不得让学生为私人干苦力、当跑腿(如打水、外出买东西等)。 第十一条 禁止教师在校园内吸烟,生火教师要处理好如燃烧炉灰之类的东西,严防火灾。班主任应要求学生冬季生火严禁用汽油、煤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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